陕西华达(3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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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3015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确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陕西华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
陕西华达(3015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 ...
陕西华达(301517)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8-25 22:2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陕西华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陕西华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陕西 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审核意见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陕西华达(30151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
陕西华达(30151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 ...
陕西华达(3015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作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 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其涉及的 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
陕西华达(3015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 技术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 络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首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 ...
陕西华达(3015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12][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提议应在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原因[21] 股东会主持与列席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6]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其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6]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其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26]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范围则需2/3以上通过[33]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 若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6] - 召集人可召开或终止股东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3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3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7]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8]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38]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0]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0]
陕西华达(3015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获知的信息或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 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 ...
陕西华达(3015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2:2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四条 本规章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