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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7:48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股东会 在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 ...
乔锋智能(3016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8:0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 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体现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 下情形: ...
乔锋智能(3016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7:48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 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司 章 ...
乔锋智能(3016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8:0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 ...
乔锋智能(30160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8:0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 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者持有其股 权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 权利。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各职 ...
乔锋智能(3016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8:0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证券部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查阅 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召开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 资料。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 ...
乔锋智能(3016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8:0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提名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职责。 第一条 为使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乔锋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 ...
乔锋智能(30160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7:48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 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可靠、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 ...
乔锋智能(3016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7: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 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 ...
乔锋智能(3016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7:47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本制度 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 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