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001380)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6-01-26 20:01
关于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2-25 层)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接受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华纬科技)的委托,担任华纬 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 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均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录 | | --- | | 目 | | 声 | 明 | | 1 | | --- | --- | --- | --- ...
联科科技(001207) -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01-26 20:01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 奋斗;同时,也为进一步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推进公司快速持续发 展,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核心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 制,通过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工作绩效的全 面客观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 ...
中公教育(002607) -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
2026-01-26 20:0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六年一月 |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 知… | | 第二节 公 告 |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0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 第十二章 附 则 …………………………………………………………………………………………………………………………………………………………………………………………………………………………………………………………………… 54 |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为 17,600 万股。 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为 22,880 万股。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0 ...
中公教育(0026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2026-01-26 20:0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 事行为和程序,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 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 ...
中公教育(0026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2026-01-26 20:0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公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 议,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当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 当及时补选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 ...
高争民爆(0028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6-01-26 20:0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或董事会秘 书报告,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 露。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高争民爆(0028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01-26 20:0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 监管规则、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出于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 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批评等监 管措施的,公司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
高争民爆(0028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6-01-26 20:0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露的,可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并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 人严格按照 ...
高争民爆(002827) -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2026-01-26 20:0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5 版暂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5 年版暂行) (一)房屋、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自建房、厂房、仓库、车间、周转 房、水塔、消防池、停车场等。 (二)机器设备,指生产用机器设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固定资 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提高固定资 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 尽其用,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固定资产标准及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标准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当该资产满足:与之有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为:单位价值在 5,000 元(含税)以上(包含 5,000 元)。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类 本公司按照用途将固定资产分类: (三)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根据使用情况,负责固 定资产的维修。 ...
高争民爆(0028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6-01-26 20:0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独立董事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