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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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进一步明确立案标准
央视网· 2025-06-15 13:22
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旨在依法规范推动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1] - 《办案指引》共21条,包括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附则四部分 [1] - 对办案类型选择、立案标准、调查取证重点内容、中止审查和整改效果跟进、被监督行政机关确定、诉讼请求提出等作出规定 [1] 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 - 《办案指引》针对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两种案件类型,围绕"可诉性"基本要素分专章细化规定 [1] - 对实践中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作列举式规定 [1] - 列举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7种情形,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具有较强指导性 [1] 严重损害认定标准 - 综合考量文物等级、损毁程度、修复难度及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影响等因素认定"严重损害" [2] - 综合考量案涉公益重要性、风险转化可能性、损害结果紧迫性、损害后果严重性等因素认定"严重损害风险" [2] 调查取证规定 - 文物损害调查主要从文物损害结果、保护修复、价值损失等方面进行 [2] - 针对文物损毁程度和价值影响等专门性问题,可通过鉴定或咨询专家意见认定公益损害 [2] 中止审查情形 - 因资金审批、修缮工程等周期较长,或文物保护需要勘察分析、实验研究等客观原因不能全部整改到位时,可中止审查 [2] - 中止审查需满足行政机关不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 [2]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力怎么办?检察公益诉讼“当诉则诉”!
新华社· 2025-06-14 14:04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体现"当诉则诉"监督刚性 针对行政部门履职不力问题通过诉讼推动整改 [1] - 山东青州驼山石窟因管理不当被油漆污染 7年未修复 检察机关2021年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后修复仍无实质进展 [1] - 青州检察机关2024年6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期间修复工作启动并通过专家验收 2025年2月诉讼因诉求实现终结 [1] 检察机关办案数据与专项行动 - 2025年1-5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2160件 占公益诉讼总数4.61% 占比增幅达40.1% [2] - 最高检部署大运河沿线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2] - 下半年将联合国家文物局开展长城保护"回头看" 核查整改情况并推动从"治标"向"治本"深化 [2] 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强化 - 典型案例明确"当诉则诉"要求 对行政机关未实质性整改且公益持续受损的情形必须提起诉讼 [2] - 将进一步细化文物保护办案标准 加强同住建、文物等行政机关协作 [2]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就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央视网· 2025-06-14 10:22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 6月14日是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主题为"让文物焕发新活力 绽放新光彩" [1][2] - 最高检发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首次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纳入法律框架 [2] 典型案例发布的主要考虑 - 旨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 [2] - 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 全面展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新进展新成效 [2] - 2025年1月至5月 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160件 在公益诉讼办案总数中占比4.61% 所占比例增长幅度达40.1% [2] - 江西、河南、陕西等文物大省办案规模成倍增长 [2] 典型案例的主要特点 - 保护对象种类多样、覆盖全面 包含古遗址、古建筑、线性文化遗产等多种文物类型 [3] - 从文物等级看 既聚焦重点文物保护 也兼顾低等级文物保护 [3] - 从文物形态看 注重单体文物、线性文化遗产等一体保护 [3] - 监督涉及怠于履职、违法作为等情形 在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进行监督的同时 更加关注对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 [3] - 本批次发布的6个案例中有4件是在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 [4] 典型案例的典型意义 - 进一步强化"当诉则诉"的办案要求 针对行政机关经督促后仍未进行实质性整改 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的 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 - 明确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中适用"中止审查"的具体情形 [5] - 更加注重对文化资源集合体的整体性保护 [6] 下一步工作措施 - 做实做优高质效办案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 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定领域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谋划推进 [7] - 深入推进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部署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8] - 持续深化执法司法协作 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正在研究制定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8]
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6-14 10:15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核心数据与背景 - 2025年1月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160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4.61%,占比增幅达40.1% [1] - 最高检发布6件典型案例,其中4件为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例,涉及古遗址、古建筑、线性文化遗产等多种类型 [1][2] - 案例覆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驼山石窟)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二野前委旧址),体现保护层级全覆盖 [2] 典型案例要点 1 安徽省马鞍山市五担岗遗址案 - 商周时期遗址面积近10万平方米,因私搭乱建、倾倒垃圾等破坏,检察机关通过诉讼推动清理菜地工棚70亩、拆除废品站2处,投入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 [6][7][8][11] - 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精准认定遗址本体受损范围,推动11户居民搬迁并设置21处文化保护标牌 [9][11][13] 2 江西省金溪县文光牌楼案 - 明代建筑因村集体无力修缮面临倒塌风险,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厘清行政机关责任,争取2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完成修复 [14][15][16][19] - 对拖延整改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最终实现牌楼主体结构修缮并通过验收 [19][20] 3 山东省青州市驼山石窟案 - 69尊北周至唐代造像因油漆污染受损长达7年,检察机关督促投入80万元修复资金,采用机械清除与超声波清洁等技术恢复历史风貌 [22][23][25][26] - 修复方案经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评估,耗时3年完成科学实验与清理工作 [24][25] 4 重庆市秀山县二野前委旧址案 - 三处县级国有文物被镇政府违法转让致长期失修,检察机关通过诉讼推动收归国有并改造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8][29][32][33] - 协调财政局、规划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修缮方案,解决历史遗留产权问题 [31][32] 5 湖北省五峰县万里茶道案 - 58处茶道遗迹中43公里古茶道处于无监管状态,检察机关推动拆除4处违建、完成3022株古茶树GPS建档挂牌 [35][36][38][39] - 建立"四有"档案机制,实现未定级文物向县级文保单位升级 [38][40] 6 河南省洛阳市黄公广济桥案 - 明代石拱桥因30年管线架设及灌木根系破坏桥体,检察机关联合6家单位清理13条管道,同步整治黑臭水体 [42][43][44][46] - 推动区政府出台《街道风貌整治设计方案》,串联文物打造文化街区 [45][46] 行业保护趋势 - 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将联合开展长城保护"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难点 [3] - 大运河沿线保护专项已取得成效,未来将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整治转变 [3][41] - 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从单体修复升级为整体性保护(如万里茶道130公里段统一管护) [34][40]
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守护“海洋蓝”
辽宁日报· 2025-06-11 08:49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 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签署《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旨在加强海洋司法保护合力并推动海洋强省建设[1] -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辽宁法院审理32件涉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判决修复金等方式强化法治保障[1] - 2024年辽宁开展3次增殖放流活动,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1] 海洋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处理机制 - 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由市(分)人民检察院起诉,大连海事法院及下设法庭依据"就近原则"受理[1] - 检察机关与海事法院在送达、取证、执行等环节强化协作,探索禁止令等保全措施[1] - 推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替代性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系统性治理海洋污染与生态保护[1] 海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 海洋环境案件专业性强且类型复杂,需通过联席会议和业务研讨机制应对挑战[2] - 法院与检察院设立专门对接部门,细化诉讼标准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2] - 针对疑难法律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实现智力共享以提升办案质效[2]
检察公益诉讼动真格让监督更有力
南方都市报· 2025-06-07 20:27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突出"诉"的刚性监督作用 案例涉及水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和农用地 海洋资源保护等多方面 [2] - 典型案例以可诉性引领精准性规范性 对相应垂直领域的案件办理起到示范作用 选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这一案件量最大 最成熟的领域切入 [2]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数据 -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 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万件 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万件 提起公益诉讼6700余件 占全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7% [3] -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基本盘" 完整覆盖民事 行政两大类公益诉讼案件类型 [3] 检察公益诉讼的可诉性特点 - 最高检要求检察公益诉讼聚焦公益保护 准确把握可诉性这一基本要素 以"可诉性"严把案件质量关 [4] - 检察公益诉讼有诉前监督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路径 针对被监督对象虚假整改 不彻底整改等问题 必须充分体现可诉性 [4] - 公益诉讼不仅"诉得起来" 更能"诉到最后" 通过完整履行诉讼职责凸显"诉"的刚性监督特质 [6] 典型案例实践情况 - 在贵州仁怀 江西分宜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中 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怠于履职 经过磋商 检察建议等监督形式后仍推进迟缓 最终走完整个诉讼流程 不因整改完成而撤诉 [5] - 事实证明 拿到败诉判决后的整改治理能够排除困难切实推进 [5]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央视网· 2025-06-05 10:19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背景 - 发布背景为六五环境日,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 -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1] 2024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成效 -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万件[3] - 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3万件[3] - 提起公益诉讼6700余件,约占全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7%[3] -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四级检察机关共立案602件[4] - 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2719件[4] -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4307件[4] 典型案例特点与意义 - 本批发布10个案例,6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7] - 涉及水污染、固废危废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及农用地、矿产、湿地生态等保护[7] - 浙江嘉兴检察机关针对长三角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 - 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针对非法挖掘海洋沙洲破坏海洋生态行为提起诉讼[7] - 湖北检察机关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矿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 下一步工作举措 - 聚焦生态保护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办案力度[11] -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和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活动[11] - 深入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11] - 坚持高质效办案理念,提升公益保护质效[12] - 加快制定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重点领域办案指引[12] - 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汇聚生态保护合力[13] - 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实训,提升专业化履职水平[13]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12件
新华日报· 2025-06-05 07:13
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 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12件3708人 [1] - 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1.1% [1] - 办理跨区域协作机制案件10余项 [1] - 开展专项行动办理案件360件1184人 [1] 检察公益诉讼活动成效 -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64件 [2] - 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406件 [2] - 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13件 [2] -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6件 [2] 高标准农田专项建设成果 - 办理案件103件 [1] - 提升改造不合格高标准农田14000余亩 [1] - 复垦被非法占用农田6300余亩 [1] - 清理农田固体废物53000余吨 [1] 环境修复措施及效果 - 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恢复水源地17处 [2] - 清除违法堆放生活垃圾近15万吨 [2] - 督促缴纳损害赔偿金近1.2亿元 [2]
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生态环境案裁判、审查、程序规则
第一财经· 2025-05-29 10:39
生态环境案件审判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6批5件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涵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防治放射性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 尾矿库污染 严惩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等类型 [1] - 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应当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 - 建设项目已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的 应认定不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 [2] 环境公益诉讼规则 - 环境公益诉讼在司法理念 程序规则及责任方式等方面与传统私益诉讼有明显不同 [4] - 原告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属于公益活动 应依法鼓励和保护 但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4] - 原告申请撤诉需经法院审查确认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方可准许 [5] - 对生态修复等达成的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 法院应进行实质审查评估能否实现修复目的 [5] 跨行政区划案件处理 - 上级法院可依法指定具有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的下级法院管辖跨行政区划案件 [6] - 法院可将执行到位的修复费用跨行政区划移交受损地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6] - 各地各级法院和执法司法机关已建立不同形式的协作衔接机制 需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则 [5] 典型案例分析 - 某水电站项目总投资81.5亿元 开发河段涉及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但已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 [2] - 非法采矿案中 法院将执行到位的修复费用从江苏移交安徽用于长江生态环境整治和江豚保护项目 [6]
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 明确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裁判规则
央视网· 2025-05-28 13:16
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发布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6批共5件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57-261号),旨在统一法律适用、明确裁判规则、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1] - 案例涵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射性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防控及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惩处等多元化环境问题 [1] - 案例编选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检、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指导支持 [1] 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裁判规则 - 指导性案例257号明确:已完成环评且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的建设项目,应认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 [1] - 指导性案例258号确立"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对具有重大风险行为可采取禁止令、先予执行等措施 [1] - 多个责任主体未履行消除污染风险义务时,法院支持连带责任认定 [1]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查规则 - 指导性案例259号规定:原告撤诉需经法院确认涉及公共利益的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 [2] - 指导性案例260号要求:对当事人达成的生态修复和解协议需进行实质审查,确保协议内容足以保护公共利益 [2] - 环境公益诉讼区别于传统私益诉讼,需规范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使方式 [2] 跨行政区划环境案件程序规则 - 指导性案例261号明确:上级法院可指定具备专业审判能力的下级法院管辖跨区域案件 [3] - 修复费用可跨行政区划移交受损地执行,以提升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效能 [3] - 该规则旨在加强长江流域等地区的系统治理和司法保障 [3] 环境司法政策导向 - 法院将持续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个案审理和政策引领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 [3] - 司法工作将重点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支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