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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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报拉响!知名钢企突遭立案,跌停影响9万股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3 20:32
公司近期重大事件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消息公布后公司股价开盘跌停[2][3] - 立案调查迅速引发资本市场担忧,尽管公司公告强调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层履职未受影响[3] 公司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归母净利润累计亏损超过40亿元[4] - 今年前三季度业绩略有回暖,实现扭亏,归母净利润转为正数1.25亿元[2][4] - 当期公司营收146.17亿元,在17家同行中排名第17位,净利润亏损5.71亿元,排名第14位[4] 监管关注与行业背景 - 上交所曾在2024年年报问询函中重点关注公司预付款项波动问题,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等情形[4] - 此次立案调查或与这些潜在问题相关,反映出监管对信息披露质量的严格要求[4] - 在注册制全面推进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透明度和合规性已成为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4][5]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达8.85万户,较上期增长26.38%[6] - 户均持股数量则下降20.87%,意味着更多中小投资者卷入此次风波[6]
诺辉健康退市后续:血本无归或是大概率事件,4000多名散户欲在港发起清盘
第一财经· 2025-10-27 14:30
公司退市与运营现状 - 诺辉健康于今日上午9点正式从港交所退市,此前被称为“早筛第一股” [1] - 公司大幅裁撤原销售线但保留医学部门,目标可能是为产品续证和申请新证 [2] - 核心产品“常卫清”的证书将于今年11月8日到期,目前仍在续证流程中,而HPV筛查产品“宫证清”据称已被药监部门拒审 [2] 投资者维权行动 - 超过4000名个人投资者已形成维权共同体,由做空幕后人物朱江发起并聘任8-9人律师团队 [3] - 维权方计划在香港和内地双线作战,清盘令聆讯定于17天后的11月14日在开曼群岛大法院进行 [3] - 投资者探讨在内地法院进行权利主张的可行性,但面临信息不对称及资产转移风险 [3][16] 跨境维权法律路径 - 理想路径是行政监管部门先有调查结果,如A股模式,但诺辉案尚无官方定论,增加举证难度 [4][5][6] - 内地法院可能具有管辖权,北京高院裁定“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或“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可触发域外管辖 [12] - 香港实行普通法,保护公司利益,股东可申请清盘人代表公司起诉造假股东,清盘过程需1-2年 [10][11][18] 责任认定与证据挑战 - 责任认定原则是“谁做事谁负责”,审计机构若未履行审计程序需承担连带责任 [13] - 大规模财务造假案中,审计机构通常难逃其咎,需自证造假手段高明到无法被发现 [14][15] - 维权关键取决于证据时间节点,如德勤拒签可作为分界点,资产保全和责任人追责是重点 [16] 维权成本与不确定性 - 境内类似案件耗时约2-3年,费用达数百万元,诺辉案因跨境双线作战更复杂、耗时更长、费用更高 [18] - 清盘清偿顺序将股东置于最后,投资者血本无归是常态,资产转移风险高 [17][16] - 跨境法律差异带来不确定性,包括证据采信、规则适用及协调两地进度,投资者需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成本 [19]
“双杀”!两家公司同步ST,背后有何猫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9 16:19
新华锦被实施ST - 公司股票自9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华锦” [1] - 被ST的直接原因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4.06亿元,且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 [3]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累计归还占用资金为0元,资金占用余额仍为4.06亿元 [3]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随后股价暴跌 [3] 美晨科技被实施ST - 公司股票自9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美晨” [1] - 被ST的原因源于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收入14.38亿元,累计虚增利润6.58亿元 [4] - 财务造假主要通过子公司赛石园林进行,手段包括虚假采购劳务、苗木等方式虚增成本和收入 [4] - 2016年造假最为严重,虚增收入比例达24.60%,虚增利润比例高达49.78% [4]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新华锦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8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 [7] - 美晨科技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1日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 [7] - 投资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
百万资金“蒸发”!内地投资者香港遇汇兑骗局
证券时报· 2025-09-27 13:44
事件概述 - 内地投资者蒋某通过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投资时,在业务经理推荐的换汇环节遭遇诈骗,损失约147万元人民币 [1][2] - 诈骗模式为利用香港银行支票入账与兑现的时间差,在投资者转出人民币后立即撤回支票,导致资金蒸发 [2][4] - 内地警方已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但涉事公司层面未给出正式回应或解决方案 [1][2] 涉事公司及员工行为分析 - 涉事公司持有香港1、2、4、7、9号牌照,受香港证监会监管,具备开展总回报掉期及场外期权业务的资质 [1][3] - 公司业务经理朱某主动为客户对接换汇渠道,并声称换汇方是公司董事长的朋友,安全性有保障 [1] - 朱某通过微信向客户提供内地个人及公司银行账户,指导其进行换汇操作,此行为涉嫌违反香港监管规定 [1][2][3] - 根据香港监管规则,金融机构需对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若员工行为与促成交易直接相关,公司需对违规操作导致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行业监管与风险漏洞 -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证监会要求持牌券商员工不得介入客户资金划转与换汇环节,尤其不得推荐非正规渠道 [3] - 当前跨境投资纠纷维权面临挑战,包括两地监管协调难、证据收集难、诉讼成本高以及胜诉后执行难等问题 [5] - 业内呼吁内地与香港监管部门建立跨境投资纠纷快速响应机制,并加强香港证监会对持牌券商员工行为的监管 [5] 投资者保护与合规提示 - 个人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避免参与私下换汇等非法活动 [6] - 投资者需警惕券商员工推荐的第三方换汇渠道或熟人介绍,换汇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6] - 总回报掉期、场外期权等属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需充分了解产品结构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
上市公司因违法违规退市, 投资者咋维权?
金融时报· 2025-09-26 10:00
退市定义与分类 - 退市指上市公司因不满足交易所上市条件或其他原因终止上市交易 从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1] - 主动退市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和战略考量主动申请退市 包括主动撤回交易、私有化、吸收合并等方式[1] - 强制退市分为四类情形:交易类强制退市(股价或市值长期不达标)、财务类强制退市(财务指标连续不达标)、规范类强制退市(资金占用或内控失效)、重大违法类退市(财务造假或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1] 财务造假退市性质与影响 - 财务造假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具体表现为虚增收入、减少成本、虚构交易等欺骗行为[2] - 财务造假公司信息披露严重背离真实财务状况 扭曲市场定价机制和淘汰机制 不适宜继续留在股票市场[2] - 典型案例包括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4年虚增收入和利润 违反证券法律法规[2] 投资者赔偿与维权条件 - 退市不必然导致赔偿 仅当公司存在财务造假或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投资者才有权申请损失赔偿[3] - 投资者保护工具包括责令回购、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 另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权[3] - 投资者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 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民事救济或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诉讼[3] 维权实操要点 - 投资者需妥善保管交易记录和对账单等证据 并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为维权依据[4] - 案件胜诉后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上市公司偿付能力和法院执行情况[4] -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退市相关知识以理性保护自身合法权益[5]
摊牌了!监管一次性点名五家公司,资本市场再响警钟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5 20:25
监管处罚概况 - 五家公司因信披违规面临监管处罚和投资者维权 包括科净源 ST思科瑞 ST复华 ST创意和ST绝味 [1] 具体违规行为分析 - ST创意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分别多计营业收入26,784.64万元和12,470.34万元 因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3] - ST绝味2017-2021年少计营业收入 占各年度披露营收比例分别为5.48% 3.79% 2.20% 2.39%和1.64% [3] - 科净源全资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累计1.5亿元 未履行审议程序 [3] - ST复华2019年 2020年及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4] - ST思科瑞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 [5] ST处理措施 - ST思科瑞 ST复华 ST创意和ST绝味自9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 - ST创意作为创业板股票仍保持20%涨跌幅限制 其余三家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7] - 科净源未触及ST标准 因违规不涉及财务数据造假 [7] - 被ST公司需在证监会正式处罚决定后满12个月方可申请撤销ST [7]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科净源适格投资者需在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8] - ST思科瑞索赔区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买入且2025年1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8] - ST复华涉及两个索赔区间:2014年4月19日至2024年3月20日买入且2024年3月21日后亏损 或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买入且2024年8月6日后亏损 [8] - ST创意索赔区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买入且2025年3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8] - ST绝味索赔区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买入且2024年8月16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9]
东财基金|维权有妙招,带您了解投资者维权救济途径有哪些?
新浪基金· 2025-09-19 16:49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阐述了投资者在面临权益受损或与管理人发生争议时可采取的维权方式与渠道 旨在保障金融权益 [1][5][9] 投资者维权方式 - 协商是处理纠纷最直接、最经济且最有效率的首要步骤 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寻求解决方案 [1] - 调解是在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时寻求第三方介入的方式 可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行业协会或调解员主持下进行 [2] - 仲裁适用于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双方同意的情况 程序通常比诉讼更快且采用一裁终局制 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3] - 诉讼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帮助的最终途径 判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 [4] 投资者维权渠道 - 投资者可拨打"12386"证监会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建议或投诉 该热线也处理来自证监会网站和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网站的事项 [5] -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包括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两者均归属中国证监会管理 分别负责保护基金运作管理及开展公益性宣传、教育、调解和诉讼支持 [6] - 交易所平台如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均设有接收投资者诉求的平台 深交所提供多种联系方式 股转系统建立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7] - 行业协会如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國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纠纷调解和投诉服务 后者特别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诉提供便捷的在线途径 [8] - 随着互联网发展 在线投诉平台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维权渠道 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 [9]
证券索赔捷报频传,投资者速看维权指南!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4 18:09
资本市场法治化进展 - 多家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被判赔偿投资者损失 体现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 [1] - 龙宇股份 凯撒旅业 长药控股三家公司投资者索赔案件均获得胜诉判决 [1] - 示范性判决机制提高审判效率 统一裁判尺度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3] 龙宇股份案例 - 公司因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 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 导致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3] - 2024年12月1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3] - 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对控股方关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偿还8.95亿元资金 [3] - 投资者索赔区间分为两种:2024年12月16日前买入且12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或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4] 凯撒旅业案例 - 2024年9月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涉及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95亿元 且未及时披露 [5] - 法院判决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 投资者索赔适用区间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9月5日期间买入且9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6] 长药控股案例 - 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 2019-2023年度被关联方占用资金1.8亿元 [6] - 资金占用问题最早可追溯至2018年8月1日 [6] - 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认定违规行为与投资者损失存在因果关系 [7] - 投资者索赔适用区间为2019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7]
【e公司观察】百案胜诉,投资者维权见法治担当
证券时报网· 2025-07-22 21:47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 新《证券法》2020年施行 大幅提高信息披露违法成本并引入代表人诉讼机制 解决集体维权困境 [1] - 2021年证券虚假陈述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判决落地 标志集体维权机制进入实战阶段 [1] - 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废除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行政处罚前置程序 显著降低投资者起诉门槛 [1] 立体化追责体系 - 监管端加强查处财务造假及信披违规 司法端持续完善损失计算与因果关系认定标准 [2] - 先行赔付机制在万福生科、欣泰电气、紫晶存储等案例中快速兑现赔偿 [2] - 证券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 破解"小而分散"维权困境 康美药业案体现专业优势 [2] 法治实践成效 - 逾百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案投资者胜诉 体现法治实践效能 [1][3] - 新"国九条"部署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 构建全链条制度屏障 [1] - 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重塑市场生态 倒逼市场主体恪守诚信 [3]
证券日报内审委委员闫立良:直面三大课题 共筑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基石
证券日报· 2025-05-19 22:24
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 - 第七届"5·15—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公益活动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举办,主题为"践行'三投资',筑牢'两防范'"[1] - 活动邀请券商首席分析师、公益律师、上市公司代表等通过主题分享、圆桌讨论形式普及投资知识,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1] - 证券日报作为主办方,承担资本市场政策解读、公司动态跟踪报道和信息披露等重任,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积极倡导者[1] 投资者现状与市场背景 - 中国投资者数量超过2.2亿户,其中自然人投资者占比超过99%,中小投资者是市场绝对主体[4] - 资本市场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注册制全面推行、退市制度优化、ESG理念深化等改革背景下投资者地位日益凸显[4] 投资者保护三大现实课题 - **信息不对称问题**:监管层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但实践中存在信息表述晦涩、关键信息被稀释等问题,少数市场主体利用信息优势实施违规行为[5] - **参与渠道不畅**:部分上市公司忽视中小股东意见,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投资者参与,尽管监管部门推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等机制[5] - **维权成本高**:中小投资者面临维权渠道不清晰、流程复杂、成本较高等问题,对维权途径和机制缺乏了解[6] 解决方案与市场参与方行动 -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约束,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通过通俗化解读、案例分析、常态化投教活动帮助中小投资者穿透信息壁垒[5] - 构建制度保障与理念引导并重的治理体系,明确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路径,引导上市公司树立平等治理理念[6] - 推动投资者保护从制度建设向服务落地延伸,通过公益法律服务下沉、投服中心线上线下协同、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降低维权难度[6] - 《证券日报》设立"投资者保护"专栏,持续开展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关注维权案例、解读制度要点、传播优秀经验[6] 未来展望 - 证券日报将继续为投资者发声,与监管、市场参与主体共同推动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