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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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速看!残保金政策热点问答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1 22:07
残保金政策要点 - 残保金适用于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 [3] - 宁波市残保金按年申报缴费,每年9月为集中申报期,征收上年所属期费款 [3] - 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 - 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2倍计征,不足2倍的按实际工资计算 [3] 残保金计算细节 - 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月平均人数 =(月初人数 + 月末人数)/ 2,年在职人数 = 月平均人数之和 / 12 [5] - 季节性用工按实际工作人月总数 / 12折算年平均人数,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5] - 新设立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实际经营期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实际经营期间在职职工人数 [4] 残保金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用人单位,按应缴费额50%缴纳残保金 [6] -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用人单位,按应缴费额90%缴纳残保金 [6] - 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分支机构若独立签订劳动合同可独立享受该政策 [6] 印花税政策要点 - 买卖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立应税凭证当日,合同取消或未履行已缴税款不可退还或抵缴 [15] - 未签订合同但存在订单、要货单等明确买卖关系的单据,仍需缴纳印花税 [17] - 订单、要货单单独列明增值税税款的按不含税金额计税,未列明的按合同总金额计税 [18]
个税小课堂 | 升学季家长需注意这件税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5 09:16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个人所得税APP中需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子女教育信息,选择"子女教育"板块进行填报[3] - 填报时需要填写本人信息、配偶信息和子女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出生日期[4] - 扣除年度选择2025年,子女信息自动带出,需据实填写子女教育信息[5] - 同一年度变更受教育阶段的,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应包含寒暑假,时间需前后衔接[7][8] -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仅在子女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10] - 扣除比例可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二胎家庭可对不同子女设置不同比例[11]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1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的资金[26]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需缴纳残保金[27] - 残保金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平均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8] -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度缴纳情况[31] - 征收期限为每年9月、10月、11月[32] - 优惠政策包括: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未达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1%以下的按90%缴纳;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33] - 劳务派遣的残疾员工可计入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但不得与劳务派遣公司重复计算[35]
电子税务局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7 08:49
残保金申报流程 - 2024年度残保金征期从8月1日开始至2025年8月31日截止 [2] - 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三种渠道进入:1)首页【我的待办】-【本期应申报】 2)首页搜索框输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3)【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4][5] - 申报界面仅需填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按各月在职职工人数累加/上年开业月数计算月均人数 [6][7]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预填数取自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从业人数",需根据实际用工情况修改 [7] - 确认申报数据包括"本期应纳费额"、"本期减免费额"和"本期应补(退)费额"后提交申报 [8][9][10] - 申报成功后可通过【立即缴款】跳转至缴款环节,支持多种支付方式 [11][12] 残保金政策要点 - 缴费主体为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8] - 征收标准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减去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差额,乘以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0] - 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0][21] - 征收机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缴纳情况 [22] - 征收期限为每年9-11月,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大厅缴纳 [23] 残保金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含)至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低于1%的按90%缴纳 [24] -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24] - 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的,需与派遣单位协商计入一方就业人数且不得重复计算 [26] - 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需满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保 [27]
车购税申报手机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2 08:11
非正常户认定标准 -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且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处理[10] - 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申报的纳税人会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1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本定义 -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12] - 缴纳义务人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14] 残保金征收标准 - 计算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 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16] - 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方式:年内各月末职工人数之和÷12[17] - 年平均工资计算方式:上年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人数[18] -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人数,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人数[17] 残保金征收管理 - 征收机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度缴纳情况[19] - 征收期限为每年9月、10月、11月[20] - 缴费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大厅[23] 残保金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25] - 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应缴费额90%缴纳[26] -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26] 残疾人就业人数认定规则 - 劳务派遣残疾员工可计入实际就业人数,但不得与派遣单位重复计算[27][28] - 残疾人员工需满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保[29]
你问我答 | 个人所得税APP如何申报其他经营所得?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2 08:11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 - 登录流程: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注册/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并拖动验证滑块完成登录 [2][3] - 申报入口:登录后点击【办&查】→选择【其他经营所得(A表)】进入申报界面 [4] - 年度选择:在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度】→点击【开始申报】→填写【税款所属期止】和【经常居住地】(注:居住地选择后年度内不可变更) [7][8] 其他经营所得申报流程 - 收入填报:系统自动带出【委托代征收入】和【代开发票收入】,需手动填写【其他收入】,三项合计显示于【收入总额】 [11] - 成本与扣除:填写【成本费用】→可选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选择【是否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可添加【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13] - 减免信息:可新增【减免税额】或【税收协定优惠】→选择减免性质后保存→返回界面点击下一步 [15][16] - 税款确认:核对【税款计算】界面数据→点击【提交申报】→完成后可选择【立即缴税】 [18][1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征收标准: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需缴纳残保金,计算公式为:(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实际安排残疾人数)×年平均工资 [36][39][40] - 优惠政策:安排残疾人比例1%-1.5%按应缴费额50%缴纳,低于1%按90%缴纳;30人以下企业免征 [49][50] - 就业人数认定:劳务派遣残疾员工需与派遣单位协商计入一方,不得重复计算;录用残疾人需签订1年以上合同且工资≥当地最低标准并缴纳社保 [51][52][53] 非正常户认定条件 - 纳税人连续两个月所有税种未申报且逾期不改正的,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停止发票使用 [28][29] (注:未包含风险提示、免责声明等非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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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2 08:1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国内和国外)的子女教育支出可享受个税优惠 父母每月可享受扣除 需留存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等资料备查 [12] - 非全日制MBA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14][19] - 纳税人需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1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 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29]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需缴纳残保金 计算公式为:(在职职工人数×1.5%-实际安排残疾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3][34] - 残保金按年征收 征期为每年9-11月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36][37][38] 残保金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但未达1.5% 按应缴费额50%缴纳 比例低于1%按90%缴纳 [42] - 在职职工30人及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43] - 劳务派遣残疾员工可计入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但不得重复计算 [44][45] 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 - 用人单位需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并足额缴纳社保 方可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 [46] -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人数 劳务派遣员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8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1 17:20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 - 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补缴境内居民企业注册资本或增加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属于新增或转增资本情形 [3] - 税收抵免额度可选择按再投资额10%或税收协定更低比例计算 选定后5年内不得变更 [4] - 同一投资者从多企业分利再投资需按利润分配企业分别归集计算抵免额度 [4] - 外币再投资按支付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计算抵免额 [4] - 享受抵免需提交《境外投资者再投资税收抵免信息报告表》及商务部门《利润再投资情况表》 [4] 税收抵免政策执行细则 - 收回投资时需按享受抵免/符合条件未享受/不符合条件顺序处置 [7] - 多次再投资同一企业收回部分时按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抵免金额 [7] - 利润分配企业需建立抵免台账 税务机关可要求相关方提供资料 [6][12] -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需向利润分配企业所在地机关共享信息 [6] 残保金征收政策 -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5%需缴纳残保金 [27] - 残保金计算基于差额人数与年均工资乘积 公式含人数及工资折算方法 [30][31] - 2023-2027年延续分档减缴政策:就业1%-1.5%缴50% 低于1%缴90% 30人以下企业免征 [39] - 劳务派遣残疾员工需通过协议明确计入单方就业人数 不得重复计算 [4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热点问答和申报缴费流程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0 21:2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定义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1]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式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 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申报缴费时间 - 自2024年起,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申报流程 - 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先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认定 [5] - 用人单位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在线办理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5] - 用人单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纳 [5]
速看!残保金热点问答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8 09:31
残保金申报要求 -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论是否安排残疾人就业均需按时申报残保金 [1] -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需先通过残联审核再向税务机关申报 未安排残疾人的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自核自缴 [1] 残疾人就业备案流程 - 用人单位可通过重庆市"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备案 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关键词完成自助申报 [2] - 线下需前往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跨省通办"窗口办理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30 [2] 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标准 - 在职职工定义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编或正式人员 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人数 [3] - 计算公式为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12个月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人数 [3] - 示例显示A公司2024年月均职工人数为95人 通过(100+90+95×10)÷12计算得出 [3] 工资总额核算方法 - 年平均工资按上年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工资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全部收入项目 [4] - 示例单位100名职工全年工资总额1200万元 人均年工资为12万元 [5] - 当年离职人员工资仍计入申报所属期的工资总额核算范围 [5]
@用人单位,这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9 21:4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广东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需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可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30人及以下企业暂免征收 [3][5] -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至1.5%按50%征收保障金 低于1%按90%征收 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6] 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 - 残疾人需被录用为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实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依法缴纳社保方可计入就业人数 [5] -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 [5] 保障金计算方式 - 年缴纳额计算公式为(上年职工人数×1.5%-实际安排残疾人数)×职工年平均工资×分档征收比例 [5]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工的工资可100%加计扣除 在据实扣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7] 申报流程 -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残联申报年审 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完成保障金申报 申报缴费期为8月至11月 [8][9][10] - 未安排残疾人的企业无需年审 逾期未申报视为未安排就业 系统自动带出上年残疾人数 其他数据需手动填报 [9][11] - 支持银联 支付宝 微信等多种支付方式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