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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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曾瀞漪)
证券之星· 2025-09-07 17:15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曾瀞漪通过利欧集团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 法律法规合规性 - 候选人任职不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中管干部离职后任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规定 [2] - 候选人任职不违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意见、央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指引、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 - 候选人任职不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 [4] 专业资质与经验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以非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未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高级职称 [5]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利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6] 历史记录与任职情况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 [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8] - 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当前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利欧集团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8]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及交易所监管措施 [8] - 承诺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时将及时辞职 [9] -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信息至交易所并对外公告,若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将继续履职 [10]
晶晨股份: 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宏)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田宏由晶晨半导体董事会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1][5]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声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要求 [1][2] 独立性承诺 - 候选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 且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 [2]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 且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3][4]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 任职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无重大失信记录 [4] - 过往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4] 兼职与履职承诺 - 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且在晶晨半导体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承诺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认证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6]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6]
奇精机械: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悦)
证券之星· 2025-09-05 21:13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曹悦由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担任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 候选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要求 [1] - 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 独立性保证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1] - 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1]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1] 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2]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兼职与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3] - 在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 非因连续两次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3] 履职承诺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 [4]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保持独立判断 [4]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4]
华恒生物: 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继忠)
证券之星· 2025-09-05 00:18
核心观点 - 陈继忠被提名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具备任职资格并保证独立性 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1][4][6] 任职资格与经验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 [1] -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2] - 符合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机构关于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2] - 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 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情况) [4] 独立性声明 - 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 - 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 - 不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3] - 最近12个月内不曾具有上述情形 [3] - 无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3] 无不良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 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良情形 [3] 兼职与任职情况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在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或自解除职务之日起已届满12个月(如适用) [4] 承诺与确认 - 已经通过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4] - 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4] - 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6]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影响 [6]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6]
极米科技: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环宇)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5
核心观点 - 黄环宇声明具备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且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 保证独立性与合规性 [1][2][3][4][5] 任职资格与专业经验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4] 独立性声明 - 不存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股东的情形 [2] - 未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过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合规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兼职与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4] - 在极米科技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非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3] 承诺与责任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4]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保持独立判断 [4]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
中远海特: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郑明辉)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候选人资格与经验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 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独立性声明 - 不属于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 [2] - 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2] -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 [3]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过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任职情况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3] - 在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 不属于过往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3] 合规性承诺 - 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4] - 与提名人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4]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4]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4] - 承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时将辞去职务 [4]
罗博特科: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严厚民)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18
核心观点 - 严厚民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其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并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履职[1][2][3][4][5][6][7] 候选人资格审查 - 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1] -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1] 资格证书与培训情况 - 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2] 法律法规符合性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规范中管干部任职通知、中组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意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意见、央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制度指引、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2][3] - 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3] 专业资质与工作经验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3] - 非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该项要求不适用[4] 独立性声明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4] - 本人及直系亲属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也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4]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4]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4] - 非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4]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上述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5] 合规记录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5] - 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届满[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5]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尚无明确结论[5]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6] 任职历史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请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6]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含该公司)不超过三家[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6]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6] - 任职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 独立判断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6][7]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立即辞职[7] - 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及个人信息 相关行为视同本人行为并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7] - 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将继续履职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7]
嘉友国际: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兮)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张兮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 [1] - 候选人已参加交易所培训并取得相关认证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1] - 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包括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大股东身份 [1][3] 合规性声明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要求 [1]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存在立案调查或失信记录 [3] - 候选人声明不属于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3] 兼职与任期情况 - 候选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嘉友国际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3]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嘉鑫毅企业不存在利害关系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4]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任 [4] - 声明内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要求 [3][4]
盘龙药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满仓)
证券之星· 2025-08-27 22:16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王满仓被控股股东谢晓林提名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法律法规与监管合规性 - 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2]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关于任职资格的各类规定 [2][3][4]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 - 候选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6]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7] 职业经验与专业资质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时 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5] 历史记录与任职情况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候选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候选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8]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包括该公司) [7] - 候选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8]
盘龙药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牛晓峰)
证券之星· 2025-08-27 22:16
核心观点 - 独立董事候选人牛晓峰声明其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条件 [1][2][3][4][5][6][7][8][9] 候选人资格审查 - 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 [1] 法规符合性声明 - 符合《公务员法》关于任职限制的规定 [2] - 符合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党政领导干部及中管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相关规范 [2] -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指引要求 [3] - 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的监督管理办法 [4] - 符合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4] 专业资质与经验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领域工作经验 [4]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如适用) [2]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5] - 本人及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6] -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相关单位任职 [7] 合规记录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7] - 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8]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请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 [8] 任职承诺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任 [9] - 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将继续履职直至补选完成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