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

搜索文档
晶晨股份: 晶晨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宏)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提名主体与候选人基本信息 -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田宏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不良记录 [1] 被提名人资格与经验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1] - 被提名人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合规性要求 -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的要求 [2]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2] - 符合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2] -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金融机构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指引(如适用) [2]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无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任职 [3]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股东 [3] - 未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3][4] - 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4] 不良记录排除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4]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 任职历史与兼职情况 - 被提名人非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若适用需满12个月解除期) [5] - 被提名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5] - 在晶晨半导体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5] 审查与声明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5]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5] - 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监管指引核实候选人资格 [5]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虚假陈述 [5]
我乐家居: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4 17:12
股东会议程安排 - 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14:00在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3] - 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议程包括审议议案、推选计票监票人、股东交流及表决结果宣布 [3] - 股东需凭持股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签到,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1][2] 利润分配方案 - 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4787.65万元(含税),占当期未分配利润的10.00% [4] - 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仅调整总额度 [4] - 分配目的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并共享经营成果,同时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 [4] 董事会成员变更 - 独立董事刘家雍因连续任职满六年辞职,提名苏锡嘉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5] - 苏锡嘉为会计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及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誉退休教授 [5] - 候选人任职资格已获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6] 经营范围修订 - 新增智能家居设备制造销售、人工智能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等业务类别 [7][9] - 删除原经营范围中"委托生产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描述,扩大至物联网设备、可穿戴设备销售领域 [7][9] - 修订后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1项及一般项目逾80项,涵盖设计服务、工程施工与技术服务 [7][9] 公司章程修改 - 法定代表人任职条款调整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明确辞任规则 [8] - 同步更新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经营范围表述以匹配实际业务扩展 [9][10] - 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其余章程条款保持不变 [11]
嘉友国际: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董事会提名 - 嘉鑫毅(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张兮、李良锁、王永为嘉友国际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3] 独立董事资格要求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 [1] - 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 [1]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合规记录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2]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且无明确结论意见 [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2] 兼职与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2] - 在嘉友国际物流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2] - 未被董事会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提议解除职务 [2]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王永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博士学位及5年以上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 [2]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3] - 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3]
罗博特科: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严厚民)
证券之星· 2025-08-27 23:10
核心观点 -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严厚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声明其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承诺取得所需资格证书 [1] 提名审查与资格符合性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2]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2]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 -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5] - 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6] -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上述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6] 合规与诚信记录 -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6] -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6]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6] - 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6]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 -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且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7]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包括本次提名) [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7]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7] - 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深交所创业板业务专区报送声明内容 董事会秘书行为视同提名人行为并由提名人承担法律责任 [8] - 提名人承诺在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情形时将及时报告并督促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8]
柳钢股份: 柳钢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提名候选人基本情况 - 提名汪建华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1] - 符合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不属于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 [2] - 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2] - 不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2]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 -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缺乏独立性的情形 [2] 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无明确结论意见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 -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良情形 [4] 履职记录与兼职情况 - 未被过往任职公司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解除职务 [4]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4] - 在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资格审查与声明 - 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4]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4] - 提名声明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4]
中微半导: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4
提名人与候选人资质声明 - 提名人杨勇提名楚军红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确认其职业背景、学历、工作经历及无重大失信记录符合要求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且提名人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专业经验与资质合规性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 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3] - 最近12个月内无上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且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其他缺乏独立性的情况 [3] 无不良记录与兼职情况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无重大失信记录 [3]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且在中微半导体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提名程序合规性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4] - 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 [4]
格林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颖琪)
证券之星· 2025-08-25 00:13
提名背景与程序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颖琪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失信记录的充分了解 [1]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利害关系或密切关系 [1] 法律与监管合规性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不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中组部、教育部、央行、银保监会及证监会等多项法规对任职的限制性规定 [2][3][4] 专业资质与经验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2]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未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或保荐等服务 [6] -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 [7] 历史记录与任职情况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第十七至二十二项所列情形 [7]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7][8]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 [7]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未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且未满十二个月 [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含本次)不超过三家 [8] - 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8] 提名人承诺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 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或公告声明内容 [9] - 承诺在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或任职资格情形时及时报告并督促其辞职 [10]
晶方科技: 晶方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义乾)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提名主体与候选人背景 -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义乾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1] - 符合银行业、保险业等相关行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如适用)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 [2][4]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4] - 未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4]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4] - 最近12个月内无丧失独立性的情形 [4] 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5]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5]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 兼职与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5] - 在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5] 专业资质与审查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需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之一 [6] - 需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 - 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6] - 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7]
晶方科技: 晶方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正根)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9
提名主体与候选人基本信息 -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正根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 - 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 [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专业经验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时需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三类资格之一 [6]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 [2][4]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股东 [4] - 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4]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4]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合规性与不良记录审查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5]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且无明确结论意见 [5]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 - 过往任职期间未因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5] 兼职与任职期限 - 被提名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 [6]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6] - 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6] 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虚假陈述 [7] - 提名人确认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要求 [7]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6]
银座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公司治理动态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红、孟庆春、王乾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8]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所有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4][8] - 被提名人张志红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 [1] - 所有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4][8] 独立性合规声明 - 所有被提名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且非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2][6][11] - 所有被提名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任职关系 [2][6][11] - 所有被提名人不属于最近12个月内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3][7][1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所有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要求 [1][4][5][8][9][10] - 所有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7][12][13] - 所有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7][12][13] 兼职与任职限制 - 所有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1][4][13] - 所有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1][4][13] - 所有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