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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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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1 19: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8.01亿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 - 发行价格为每股3.18元[1] - 扣除发行费用2.09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92亿元[1] - 募集资金于2025年7月11日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1] 募投项目分类及投资分配 - 风光大基地项目总投资501.88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35.81亿元[1][3] - 就地消纳负荷中心项目总投资12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4.07亿元[3] - 新型电力系统协同发展项目总投资97.8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2.69亿元[3] - 绿色生态文明协同发展项目总投资132.7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74.89亿元[3] - 整体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达179.44亿元[3] 实施主体调整详情 - 新疆达坂城风电项目主体变更为华电新疆乌鲁木齐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3] - 广东四会渔光互补项目主体由华电(广东肇庆)新能源变更为华电(四会)新能源有限公司[3] - 河南民权风电项目主体由河南华电福新能源变更为华电福新民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4] - 所有调整均在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3]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 -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155.92亿元[4][5] - 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金额完全一致均为155.92亿元[5] - 涉及项目包括天津1000MW盐光互补光伏、新疆达坂城风电集群、木垒800MW风电等大型能源项目[4][5]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6]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投入情况[7]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意实施主体调整及155.92亿元资金置换方案[7]
开开实业: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8:37
公司监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丹丹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收益 [1] - 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未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1]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 公司计划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不超过6个月 [2] - 该操作履行了合法决策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监管规则且未损害股东权益 [2] 信息披露安排 - 两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编号2025-044、2025-045) [2]
华之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4月9日批准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发行25,000,000股A股,每股发行价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497,000,000元 [1][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64,357.7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2]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人、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486,085,800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86,085,800元 [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4,164,400元低于计划投入总额,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补足差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444,164,400元 [2] - 主要投资项目为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 [2]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519,600元(不含增值税) [2][3] - 支付明细显示合计金额5,283,560元,其中551,960元为待置换金额 [3]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2025年7月16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 -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 [4] 专项意见 - 监事会认为置换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未损害股东利益 [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监管规定 [5] -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后对置换事项无异议,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6]
华之杰: 华之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25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4.97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4亿元,较原计划募投项目总投资4.86亿元存在缺口[1][2] - 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设立专项账户管理[1]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原计划募投项目为"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总投资4.86亿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2]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4亿元低于计划,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调整募投项目资金结构,缺口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2] 发行费用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51.96万元(不含增值税)[2] -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置换时间符合监管要求的6个月期限[3][4] 监管合规性说明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发行费用支付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4] - 保荐人核查认为资金置换程序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4][6]
特宝生物: 特宝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5 18: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8.24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16.00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5,271.37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4.6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3日全部到账 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70,457.21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33,044.63万元[2] - 2023年12月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5,940.09万元进行调整[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专项报告[2] 资金置换操作原因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2] - 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人员薪酬不符合银行账户管理规定[2] - 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工时投入分别归集 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2]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并在支付后6个月内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4] - 建立置换台账 逐笔登记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 金额 账户等信息[4]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置换情况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4] 资金置换影响评估 - 该操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 保障项目顺利推进[4] -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4] -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4] 公司决策程序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4] -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监事会认为该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5] - 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5] -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5]
影石创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46,377.5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6,377.53万元 [3] - 超募资金金额为128,399.08万元 [3]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587.15万元,拟置换金额19,543.30万元 [3] -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389.10万元(不含增值税),拟等额置换 [3] -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总额为20,932.4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置换19,543.30万元,发行费用置换1,389.10万元 [4]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置换议案,置换金额共计20,932.40万元 [4]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置换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置换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5]
观想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要求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广志主持,表决方式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 [1][2] - 该议案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且未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1] -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40) [2] 备查文件 - 公告文件已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 [2]
信宇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43.859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705,976.96元 [1] - 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505,76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200,215.35元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计投资总额为61,851.6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6,224.66万元 [1] - 募投项目包括土地购买费用等,需通过公司在税务系统绑定的账户进行支付,但募集资金账户无法绑定税务系统,因此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1]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原因 - 基于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 [1] - 土地费用的缴纳需通过公司在税务系统绑定的账户进行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无法绑定税务系统 [1] 操作流程 - 公司相关职责部门编制明细表,经内部流程后以自有资金从公司存款账户中预先支付 [2] - 财务部在审批流程完成后,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存款账户 [2] - 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2] 对公司的影响 -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 [4] -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4]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5] -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5]
圣达生物: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9: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840,666股,每股发行价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267,60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186,64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61,423,345.09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5年6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募集资金原计划总额不超过26,761.00万元,实际净额26,142.33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6,800.00万元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6,142.33万元 [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036.97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8.25%,拟全部以募集资金置换 [4][5] - 年产20000吨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项目为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总额36,800.00万元 [5] 发行费用支付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88.02万元(不含税),拟以募集资金全额置换 [5][6] - 发行费用包含承销费308.00万元、律师费113.21万元、保荐费100.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94.34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11万元 [6] 资金置换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3,224.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6] -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6][7] 专项意见支持 - 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规则,不影响项目开展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投入情况符合规定 [7][8] - 保荐机构对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且未改变资金用途 [8]
宏达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09,600,000股,发行价格为4.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34,758,430.19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285,29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134,751.11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50,541.69万元 [2]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偿还债务96,541.5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全额置换 [2] - 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52.36万元(不含增值税),拟用募集资金全额置换 [2] 审议程序及监管合规性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时间距资金转入专户未超过6个月 [2] - 监事会认为置换事项符合监管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同意置换金额合计96,593.86万元 [4]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认为置换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无异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