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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大案,判了!昔日明星科技股实控人等10名高管被判刑,最高7年半!近1.7万名投资者已获赔超10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3 15:34
公司重大诉讼判决结果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郑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7] -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铁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7] - 公司原财务总监李燕霞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7] - 其他多名原高管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原副总经理魏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9][10][11][12] 欺诈发行证券罪具体事实 - 为达到上市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自2017年起组织指使多人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及项目验收报告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3] - 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编制了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了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3]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4759.612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3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亿元 [3] -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3] - 公司未披露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1.25亿元 [3]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具体事实 - 公司上市后继续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隐瞒对外担保进行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 - 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2.46%和利润总额的94.55% [4] - 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3.15%和利润总额的174.67% [4] - 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1.45亿元担保,占当期净资产的16.15%;2020年未及时披露1.85亿元担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0.6%,年度报告未披露2.25亿元担保,占当期净资产的12.09%;2021年未及时披露4.179亿元担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2.46%,年度报告未披露1.664亿元担保,占当期净资产的10.62% [5] 公司上市、退市及市场影响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主营业务为光存储介质及系统解决方案,曾被称为“光存储第一股” [13] - 公司于2020年2月在科创板上市,上市首日股价大涨264.08%,报收78.24元/股,总市值达148.95亿元 [13] - 上市后业绩下滑:2020年营收5.63亿元同比增长8.97%,归母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24.71%;2021年营收4.58亿元同比下降6.69%,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同比下降379.85% [14] - 2022年2月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年4月因欺诈发行等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退市第一股” [14] - 证监会认定公司2017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超4.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2.1亿元,并存在上亿元违规担保未披露 [14] - 公司股票目前在新三板交易,最新市值仅剩4188万元 [16] 投资者损失与赔偿进展 - 公司退市造成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约10.97亿元 [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有约1.7万名适格投资者与专项基金达成和解,占总人数的97.22%,获赔金额为10.86亿元 [19] - 相关赔偿由中介机构先行垫付,此后公司遭到相关中介机构追偿 [19] - 2024年8月30日,证监会披露4家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致同、容诚、广东恒益)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齐承诺金,共计约12.75亿元 [20] - 该笔承诺金除覆盖前期先行赔付的10.86亿元外,还包括尚未支付的约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及约1.89亿元承诺金 [20] - 本案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例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案件,中介机构赔付金额为其业务收入的10倍多 [21] 历史监管处罚 - 证监会曾对公司及13名相关责任人总计罚款9071万元 [1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和罗铁威分别被处以2164.26万元和1803.55万元罚款 [15] - 郑穆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罗铁威被处10年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多位高管也分别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5]
11名原高管涉嫌欺诈被判刑,R紫晶停止经营
巨潮资讯· 2025-12-13 12:02
12月12日,R紫晶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及11名原高管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案已获广东省梅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被判处高额罚金,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部分人员适用缓刑。 据悉,该案受理于2024年11月11日,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原告提起公诉,R紫晶及原法定代表人郑穆、原实际控制人罗铁威等11名原高管 为共同被告。公告显示,案件核心涉及两大罪名,均与公司上市前后的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相关。 公诉机关指控,R紫晶成立于2010年4月,2020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原证券代码:688086)。为实现上市及募资目的,公司实际控 制人郑穆、罗铁威自2017年起,组织、指使李燕霞等多名原高管,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及项目验收报告、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 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并隐瞒大额对外担保事项。 经查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2018年占比32.25%,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比42.97%、虚增利润占比高达137.31%,未披 ...
光存储第一股,10名高管全判刑!
深圳商报· 2025-12-13 11:52
公司概况与历史沿革 - 公司全称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光存储高科技企业,提供光存储介质、磁光电混合存储系统、光盘摆渡机系统、光存储一体机解决方案、行业解决方案、数据中心及云存储服务 [4]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由郑穆、罗铁威两人共同出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 [4] - 公司曾于2016年4月2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35870,并于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三次增发股本,募集资金合计4.134048亿元人民币 [8] - 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从新三板终止挂牌,后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688086,发行4759.612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284074774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67023亿元人民币 [8] - 公司凭借光存储技术一度成为国产替代代表,上市后市值迅速突破百亿,被誉为“光存储第一股” [5] 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详情 - 为达到上市目的,自2017年起,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组织、指使核心管理人员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及项目验收报告等方式,系统性进行财务造假 [8]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编制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了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8] - 上市前财务造假具体数据: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8] - 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1.250012亿元人民币 [8] 上市后持续违规披露 - 上市后,公司继续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隐瞒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9] - 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2.46%和利润总额的94.55% [9] - 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3.15%和利润总额的174.67% [9]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9年年报未披露1.450012亿元定期存单质押担保,占当期净资产的16.15%;2020年未及时披露1.85亿元担保(占上年末净资产20.6%),年报中未披露2.25亿元担保(占当期净资产12.09%);2021年未及时披露4.179亿元担保(占上年末净资产22.46%),年报中未披露1.664亿元担保(占当期净资产10.62%) [10][11] 业绩表现与调查退市过程 - 上市后业绩迅速下滑:2020年营业收入为5.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7%,但归母净利润为1.0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71% [5] - 2021年营业收入为4.5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69%,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9.85% [5] -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成为科创板首单非标年报 [5] - 2022年2月11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5]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公告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全面注册制实施后首例涉嫌欺诈IPO的企业 [5] - 2023年7月7日,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11] 重大诉讼判决结果 -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1] - 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3700万元人民币 [1][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管理人员共10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1] - 具体判决:实际控制人郑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罗铁威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原财务总监李燕霞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他管理人员焦仕志、黄美珊、谭君笙、林海忠、钟国裕、丁杰、魏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其中魏强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12][13][14] - 该违法行为造成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0.97368911亿元人民币 [11]
人福医药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新浪财经· 2025-12-12 22:23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来源:泰勒斯资本观察) 【特别提醒】: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作为个人研究立此存照,与志同道合者共勉,不代表买卖建议,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2025年12月12日,人福医药(SH600079)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牌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人福医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人福医药与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5.0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7.58%。 2021年,人福医药与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81.7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62.97%。 2022年1月至3月,人福医药与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1.04 亿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4%。 (三)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人福医药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遗漏披露控股股东当代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5.02亿元,占 人福医药2020年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19.26%。 二、人福医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 ...
退市5年走上逆袭道路!瑞幸狂赚58亿,再次上市能成功么?
搜狐财经· 2025-12-12 17:41
文|锐资 编辑|锐资 前言: 家人们,谁能想到当年因财务造假轰然倒塌的瑞幸咖啡,如今居然要重返纳斯达克了! 从上市、暴雷、退市到逆袭赶超星巴克中国,短短六年时间,瑞幸走完了大多数企业一辈子都遇不到的 大起大落,堪称中国商业史上最魔幻的样本。 财务造假暴雷,从巅峰跌谷底 2020年4月,那张自曝22亿元财务造假的公告,让成立不足三年的瑞幸彻底坠入深渊。 当时浑水做空报告的余波还没散去,这记"自锤"直接让股价断崖式暴跌80%,逾350亿市值瞬间蒸发, 随后被纳斯达克强制退市,还吃到了SEC1.8亿美元的天价罚单。 | | 瑞幸近六年动作 | | --- | --- | | 年份 | 核心事件 | | | 浑水发布做空报告,瑞幸自曝造假 | | 2020 | 6月股票停牌,年底完成退市 | | | 罢免陆正耀,郭谨一接任CEO | | | "生椰拿铁"上市 | | 2021 | 完成 18 亿美元债务重组 | | | 正式开放联营加盟 | | | 全年净亏损收窄,运营层面实现盈亏平衡 | | 2022 | 大征资本正式成控股股东 | | | 一季度首次实现单季度全面盈利 | | | 6月门店数破万,超越星巴克中国 ...
两度折戟的“小巨人”:昆腾微欺诈发行被罚960万,上市梦碎背后的财务魔术
新浪财经· 2025-12-12 16:24
核心观点 - 昆腾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在IPO过程中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被广东证监局处以合计960万元罚款,其通过隐瞒股份支付事项虚增了2020年超过六成的利润,导致两度冲击A股上市失败 [1][2][7] 财务造假详情 - 造假源于2020年1月的一次股权转让,第一大股东以每股2元向管理层及员工转让800万股,该价格明显低于同期每股6元的公允价格,形成3200万元差价,实质为股份支付 [2][9] - 公司未按会计准则将该3200万元差价确认为当期管理费用,导致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320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13% [2][9] - 公司在2022年12月和2023年6月提交的两版创业板IPO招股书中均隐瞒了该股份支付事项,构成“隐瞒重要事实”的欺诈发行 [2][9] 处罚结果 - 对昆腾微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万元 [2][9]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某处以200万元罚款 [2][9] - 对其余三名高管孙某、刘某志、顾某雪各罚款120万元,三人合计罚款360万元 [2][9] 高管申辩与监管驳回 - 时任董事长曹某申辩称对股份支付会计处理认识不足、系被动接受大股东安排,不存在主观故意 [3][10][11] - 广东证监局驳回其申辩,指出曹某全程参与并实施股权转让,且完全知悉该事项对公司上市的影响,其签字保证招股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3][11] 曲折的上市历程 - 公司主营业务为音频SoC芯片和信号链芯片 [4][12] - **首次折戟科创板**:2020年8月科创板IPO申请获受理,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但四个月后因收到涉及经销商关系、利益输送等问题的举报信,核查工作量大而主动撤回申请 [4][12] - **二次转战创业板**:2022年12月更换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转道创业板申请上市,期间公司业绩下滑、股权结构分散等问题受监管关注,于2023年7月24日再次主动撤回申请 [4][12] - **曲线上市失败**:2023年7月,A股公司纳芯微公告拟以不超过15亿元估值收购昆腾微控股权,若交易成功董事长曹靖可能套现超2亿元,但该收购计划于2024年8月宣告终止 [4][12] 中介机构责任 - 首次IPO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项目组,为掩盖低价股权转让被认定为股份支付,主动为公司设计并推动实施了一套解决方案,导致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5][6][13] - 2025年1月,广东证监局对平安证券出具警示函,并对项目负责人及签字保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6][13] 监管信号与案例意义 - 此案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又一起在提交IPO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被查处的欺诈发行案件 [7][14] - 案件体现了“全链条追责”的监管思路,从发行人、主管人员、其他高管到失职的保荐机构均受到惩处,释放了对拟上市企业“带病闯关”零容忍的信号 [7][14]
历时3年多!000070,判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12 06:42
案件判决与追缴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构成合同诈骗罪,陈传荣、刘冰构成职务侵占罪 [1][4][6] - 法院判决追缴陈传荣合同诈骗全部犯罪所得,包括未售股票和现金约1.45亿元(已扣减利润补偿款1.2亿元及王凌退缴的165.50万元) [6] - 法院判决追缴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追缴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返还特发信息 [6]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深圳证监局查明特发东智在2015年至2019年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 [7][8] - 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单据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营业成本2.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8] - 陈传荣、易宗湘组织策划财务造假,王凌参与伪造报表数据,刘颖伪造2015年至2019年成本数据 [8] 收购与业绩承诺背景 -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收购特发东智100%股权 [7] - 原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43亿元,陈传荣单独承诺2018年至2020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5860万元 [7] 案件时间线与市场影响 - 案件于2022年7月18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立案,后移送检察院起诉,历时3年多迎来一审判决 [4] - 截至12月11日收盘,特发信息股价报13.37元/股,跌幅达9.97%,总市值为120.4亿元 [1]
弘高创意索赔时效告急,仅剩不到一个月
新浪财经· 2025-12-11 15:35
公司法律诉讼与投资者维权进展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弘高创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近日又收到一批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公司需向受损股民赔付损失部分 [1][3] - 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已于2023年8月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但公司主体仍在运转,不影响投资者维权事宜 [1][4] - 该案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1月5日到期,已不足1个月,投资者需注意避免错过维权机会 [3][5]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与处罚 - 2023年12月28日,证监会公布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下属子公司连续八年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合同、未如实核算工程项目、未及时对已结算项目进行会计处理等手段,大肆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的年度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1][4] - 公司作为合并报表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对投资者承担信息披露责任,其财务造假行为导致股价一泻千里,让无数投资者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1][2][4] 投资者索赔资格与法律依据 - 根据法院判决,支持于2016年4月19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维权要求 [1][4] - 鉴于案件已有一审胜诉判决,依据“同案同判”原则,后续同类型案件胜诉概率极高 [1][4]
慧辰股份索赔仅剩2个月,此前已有胜诉先例
新浪财经· 2025-12-11 15:35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 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一、投资者已获胜诉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近日再次递交一批案件至上海金融法院审理,同时也已收到前期递交 的案件的胜诉判决,目前维权仍可加入。(刘鹏律师专栏) 上海金融法院早已判决慧辰股份(维权)首批示范案件股民一审胜诉,依据判决,索赔条件为于 2020年6月30日-2023年2月1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2月1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还可加入索赔。 (慧辰股份维权入口) 同时本案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2月10日到期,距今仅剩2个月左右。投资者需注意诉讼时效以免错过挽损 机会。并且,从过往胜诉案例来看,只要证据充分、符合索赔条件,投资者获得赔偿的概率较大。 二、多年财报造假被严惩 回溯此案,与公司收到的一纸罚单有关。2023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 MACD金叉信号形成,这些股涨势不错! MACD金叉信号形成,这些股涨势不错! 该公司上市后,继续在 ...
掩盖资金占用实施财务造假后积极主动供述 监管对惠伦晶体案拟从轻罚款合计1140万
中国经营报· 2025-12-11 12:53
公司违规事实 -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其他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2020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2830万元,期末余额为2660万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净资产的5.12% [2] - 公司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导致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1][3] - 为掩盖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实施了财务造假 [1] - 财务造假手段包括: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在账面虚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而虚增成本费用、虚减利润总额;通过与客户签订虚假订单、虚假发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对客户未实际提货的产品确认收入;对多确认的收入未进行冲减处理 [4] 财务造假具体影响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 [4]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减利润总额14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 [4] - 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1][4] - 虚构采购业务形成的部分成本(123万元)与资金占用形成的材料采购结转成本相重叠 [4] 监管处罚与后续进展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及5名当事人合计处以1140万元罚款 [1] - 具体处罚方案: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其他4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6] - 截至2025年3月,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 [3] - 监管机构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占用资金已归还、主动供述调查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等因素,拟作出从轻处罚 [1][6] - 法律人士指出,公司为掩盖资金占用而造假属于“错上加错”,后续可能面临投资者索赔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