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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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付息方案 - 景兴转债将于2025年9月1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 每10张面值1000元债券利息为18元人民币含税 [1] - 第五年票面利率为1.8% 第四年利率1.5% 第六年利率2.0% [1][2] - 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 [3] 付息安排 -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 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人享有本次利息 [3][4] - 除息日与付息日分别为2025年8月29日与9月1日 [3] - 付息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机构 [4] 税务处理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每10张派发14.4元 [3]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享受免税政策 每10张派发18元全额利息 [3][5] - 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利息所得税 公司不代扣代缴 [3] 债券基本信息 - 景兴转债发行总额12.8亿元 发行首日为2020年8月31日 [2][3]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 到期归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1][2] - 信用评级维持AA级 主体与债项评级展望稳定 [2] 投资者关系 - 咨询联系人吴艳芳 电话0573-85969328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 [5] - 付息具体时间安排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为准 [5]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08-23 05:13
发行基本信息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为微导转债 代码为118058 [4] - 发行总额为117,000.00万元 发行数量为1,170.00万张 [4] - 上市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7] - 债券存续期限为2025年8月6日至2031年8月5日 [5] - 转股期限为2026年2月12日至2031年8月5日 [6] 票面条款设计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0.20% 第二年0.40% 第三年0.80% 第四年1.20% 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 [55] - 按面值平价发行 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42][54] - 信用评级为AA级 由上海新世纪评定 评级展望稳定 [10][58] - 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 [10][77] 转股相关安排 - 初始转股价格确定为33.57元/股 [63] - 转股股份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57]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连续30个交易日中15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85%时触发 [66] - 包含有条件赎回条款:连续30个交易日中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时公司可赎回 [69] - 设有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股价低于转股价70%时持有人可回售 [69] 募集资金运用 - 募集资金总额117,000.00万元 净额115,892.16万元 [50][51] - 发行费用总额1,107.84万元 [45] - 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7] 股东配售情况 - 原股东优先配售1,040,835手 占比88.96% [40][44]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126,669手 占比10.83% [44] - 保荐人包销2,496手 占比0.21% [44][46]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是面向全球的半导体、泛半导体高端微纳装备制造商 [15][23] - 以原子层沉积(ALD)技术为核心 结合化学气相沉积(CVD)等多种真空薄膜技术 [15][23] - 产品涵盖逻辑、存储、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先进封装等细分应用领域 [16][24] - 在光伏领域是ALD技术规模化应用的先行者 与头部光伏厂商形成长期合作 [16][24] 行业地位与技术优势 - 国内首家将量产型High-k原子层沉积设备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前道生产线的厂商 [16][27] - 首批开发高温硬掩膜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并获得批量订单的国产厂商 [16] - 荣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称号 [17][25] - 自主研发的iTomic HiK系列ALD设备获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 [17][25] 股权结构与控制关系 - 控股股东为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持股50.43% [36] - 实际控制人为王燕清、倪亚兰、王磊家族 通过万海盈投资等主体控制59.72%股份 [37] - 目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股份质押情况 [39] 财务概况 - 2023年末流动比率1.37 速动比率0.72 资产负债率69.08% [81] - 2024年末流动比率1.40 速动比率0.66 资产负债率68.58% [81] - 2022年利息保障倍数9.65倍 2024年为6.18倍 [81] - 2024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4,149.14万元 [81] 发行影响 - 如全部转股 股东权益增加约117,000.00万元 [85] - 总股本增加约3,485.25万股(按初始转股价33.57元/股计算) [85] - 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86]
隆华新材: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36
发行概况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000.00万元(含本数)[4] - 本次发行证券品种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4] 债券条款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6]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6][7] - 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9] - 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10] - 回售条款: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债券持有人有权回售[11] 付息方式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5] -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5]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6]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端氨基聚醚技改项目及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二期),拟投入募集资金96,000.00万元[16][17] - 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端氨基聚醚总产能将提升至14万吨/年[17] - 另计划投资年产20万吨环保型聚醚系列产品建设项目[17]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277,651,316.91元,较2024年末617,902,595.29元有所下降[19] - 2025年1-6月营业总收入未披露具体数据,但合并利润表显示期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情况[22][23] - 2022-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6,975,649.22元、248,029,477.25元和171,380,097.63元[23] - 202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为40.30%,流动比率1.77倍[19][34] 公司架构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隆华高材(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和隆华上海(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33] - 隆华高材2025年7月注册资本增资至60,000.00万元[33]
隆华新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3
公司治理与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形式召开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荣刚主持 [1]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确认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且信息披露合规 [2] 公司章程与制度修订 - 公司拟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并完善治理制度 包括制定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 [3] - 修订内容涉及13项子议案 均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4] - 具体制度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41 [5]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万元 期限为六年 [5][6] - 债券按面值发行 每张面值100元 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6]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起至到期日止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8] - 债券设置向下修正条款: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85%时 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 [11] - 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和有条件赎回 其中有条件赎回触发条件为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12] - 回售条款规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70%时 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 [13] - 债券不提供担保 但将委托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20]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年产20万吨环保型聚醚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总投资额110,000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96,000万元 [19] - 项目包含对现有"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一期技改扩产 全部达产后公司端氨基聚醚总产能将提升至14万吨/年 [19]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先用自有资金投入 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 [19] 相关配套文件与授权 - 公司编制了可转债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 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22]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强调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重视 [24]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包括确定发行条款、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签署协议等 授权有效期12个月 [26][2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05:0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2541,证券简称为鸿路钢构 [1] -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6] -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执行 -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000万元 [8] - 2020年5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转债发行方案 [8] - 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受理单,8月17日获发审委审核通过,8月28日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8][9] -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日上市 [9] - 可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 [9]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43.74元/股调整为43.51元/股(2021年6月)[10],再调整为33.22元/股(2022年6月)[10],后调整为32.96元/股(2023年6月)[11],再调整为32.44元/股(2024年5月)[12],最后调整为32.08元/股(2025年6月)[13] - 债券付息情况:第一年票面利率0.30%,每10张派息3.00元 [10];第二年票面利率0.50%,每10张派息5.00元 [11];第三年票面利率1.00%,每10张派息10.00元 [12];第四年票面利率1.50%,每10张派息15.00元 [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1,88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88,000.00万元 [16] -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507.55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428.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6,064.15万元 [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包括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7.55万元 [17][20] 重要事项进展 - 公司对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原值12,966.97万元,2020年已计提坏账准备9,513.47万元,并对剩余3,453.5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4] - 截至报告期,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已收到重整分配金额3,362.65万元 [14]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鸿路钢构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5]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8][29]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部分管理制度修订议案 [34][35][36] - 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且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9]
凯众股份: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36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244号文同意注册[1] - 可转债简称为凯众转债 债券代码为113698[1] -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 发行规模与结构 -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规模为30,844.70万元 每张面值100元[2] - 发行数量合计308,447手[2] - 原股东优先配售232,461手 对应金额232,461,000元[2] 认购结果 - 原股东优先配售部分无放弃认购[2]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缴款认购74,363手 金额74,363,000元[2] -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1,623手 金额1,623,000元[2] 包销安排 -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全部放弃认购数量 总计1,623手[2] - 包销资金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转给发行人[2] - 包销可转债将登记至保荐人指定证券账户[2]
海泰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债券核准与发行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3〕1053号 [2] -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96,571,600元 共3,965,716张 每张面值100元 [2]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5,588.47元 扣除发行费用5,196,011.53元 [2] - 债券于2023年7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简称"海泰转债" 代码"123200" [2] 债券核心条款 - 债券存续期限为6年 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9年6月26日 [2]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0.50% 第二年0.70% 第三年1.00% 第四年1.80% 第五年2.50% 第六年3.00% [3]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2023年6月27日 [4] - 转股期自2024年1月3日起至2029年6月26日止 [4] - 初始转股价格为26.69元/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4]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时 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 [5] - 具体调整公式包括: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5] - 转股价格已进行三次调整:2024年5月29日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26.43元/股 [17];2024年9月20日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调整为26.36元/股 [18];2025年6月20日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26.06元/股 [19] 赎回条款执行情况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8月1日至8月21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06元/股的130% 即33.878元/股 [19][21]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260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260元/张 [21]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采用公式IA=B×i×t/365 计息天数为95天 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30日 [21]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9月30日后通过托管券商划转 [22] 债券持有人权利与义务 - 债券持有人享有按约定利率获取利息、转换为公司股份、行使回售权等权利 [14] - 债券持有人需遵守债券条款规定 缴纳认购资金 并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4]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对变更募集说明书重要约定、修改会议规则、解聘受托管理等事项进行决策 [14] 发行与配售安排 - 发行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方式 [11] - 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按每股配售4.7664元面值可转债计算 [11] - 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371022"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 100万元 [11]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5]
锦浪科技: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股票代码为30076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4] - 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9日,股份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9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24]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技术开发、太阳能光伏电力生产与销售、光伏和风力逆变器研发生产销售等 [24] 本次可转债发行概况 -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7,65838万元(含本数) [31]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31]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 [1]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数智化提升项目 [32] -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25万台250kW以上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的生产能力 [14] -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25万台20kW以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的生产能力 [14] -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拟在浙江省投建约1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为11,14184万kWh [14] 行业发展趋势 - 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光伏行业稳定增长,国际能源署报告指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电力结构中的份额将接近50% [26] - 2024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27757GW,同比增加2833%,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已成为我国光伏发电主要形式 [27] - 2024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增长10%,达到589GW,其中中国逆变器出货量占全球总出货量的50%以上 [28] - 2024年全球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857GWh,同比增长106%,其中中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419GWh [28] 公司业务表现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88,96014万元、610,08370万元 [6] -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4,25558万元、78,60485万元、63,71757万元及54,87868万元 [6]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52%、3238%、3178%及3595%,其中光伏逆变器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88%、2314%、2014%及2778% [9] -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分别为71,37241万元、148,63036万元、208,13781万元及111,138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12% [30] 财务状况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55%、6408%、6048%和5635% [11]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5倍、073倍、105倍和12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52倍、042倍、061倍和072倍 [11] - 2025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为880,08023万元 [1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77,73181万元、1,531,75672万元、1,578,39071万元和1,481,89656万元 [12]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1]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1] - 2022年度公司以总股本396,688,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58,675,378元(含税) [4] - 2023年度公司以总股本400,686,945股剔除回购股份后的399,998,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79,999,689元(含税) [4] - 2024年度公司以总股本399,333,395股剔除回购股份后的398,638,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79,727,739元(含税) [5]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税)合计31,84028万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75% [5]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业绩波动风险,受产业政策变动、全球光伏市场区域热点波动、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 [6] - 公司面临全球光伏市场波动风险,各国贸易政策变动可能导致光伏行业发展不均衡 [6] - 美国自2019年5月起对光伏逆变器加征关税,关税税率由零税率提高至25%,2025年又实施新的关税政策 [8] - 公司面临光伏行业政策变动风险,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系列政策调整光伏电价政策 [8] - 公司面临毛利率下降风险,受市场需求与销售区域变动、竞争环境与内外销收入规模变动等因素影响 [9] - 公司面临偿债能力风险,2025年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 [11] - 公司面临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折旧、减值风险,2025年6月末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358,72005万元 [12] - 公司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及时消化的风险,以及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15][18]
东峰集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峰集团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13:39
东风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19年12月获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总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9,532.80万元[1][2] - 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0% 第二年0.60% 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 第六年2.00%[1] - 东风转债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转债代码为113030[2] 转股价格调整历程 - 初始转股价格为6.90元/股 自2020年6月30日起可转换[2] - 2020年6月23日转股价格调整为6.75元/股[2] - 2021年5月27日进一步下调至6.45元/股[2] - 2021年11月12日微调至6.40元/股[2] - 2022年5月23日大幅下调至4.96元/股[2] - 2024年1月12日修正为4.04元/股[2] - 2024年7月26日调整为4.02元/股[2] - 2024年8月14日最终修正至3.10元/股[2]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A股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触发赎回[3] - 2025年7月31日至8月20日期间 公司股票收盘价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即4.03元/股) 已正式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4] 不提前赎回决策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议案[4] -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可转债存续期考量 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4] - 明确承诺至债券到期日止 即使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也将继续放弃赎回权[4] 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均未交易东风转债[4]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未收到上述主体未来六个月内减持东风转债的计划[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不提前赎回决策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程序合规[5] - 确认该决定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监管指引要求[6] - 保荐人对公司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6]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1 04:50
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可转债"东时转债"交易价格于2025年8月19日、8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2][5] - 截至2025年8月20日,"东时转债"价格为162.643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62.643%,转股溢价率高达506.18% [2][12] - 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后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2][9] 可转债发行基本情况 - 公司2019年获准发行4.28亿元可转债,期限6年(2020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0.40%至2.30% [3] - 可转债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14.56元/股 [3] - 2021年6月因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为12.15元/股 [4] 公司近期重大事项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87,344,487.68元已全部归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清偿完毕 [8] - 公司已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最终结果需等待交易所审核 [9] - 重整投资人认购5亿股转增股份,投资款合计6.7亿元,折合每股1.34元 [9]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 [7] - 未发现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 [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