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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河北人满世界贴小广告?
36氪· 2025-06-19 20:21
河北文旅营销策略分析 核心观点 - "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广告语通过精准定位京津中产阶层轻旅游需求,结合饱和式投放与社交媒体营销,推动河北旅游数据创历史新高[3][6][17] - 2023年河北接待国内游客8.44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0116.2亿元;2024年游客量增至9.4亿人次,2025年五一假期京津游客占比18.2%[3][4] 差异化策略 - 聚焦"近"的核心优势,针对京津3000万高消费人群设计"周末短途游"解决方案,避免与云南等旅游大省直接竞争[6][8][11] - 采用"单点突破"战术,放弃全国性宣传,集中资源培育京津客群心智依赖[9][11][32] 营销执行 饱和式投放 - 覆盖京津高铁枢纽(北京南站/西站/天津站)、京沪/京广/京哈列车车身及加油站围挡,合作外卖平台骑制服广告[14][16] - 形成"陆海空"立体曝光网络,日均触达目标人群超3000万[14][16] 社交媒体运营 - 2023年与东方甄选合作6天文旅直播,销售额近亿元;2024年抖音单日更新75条短视频引爆河北卷王话题[17][18] - 实时蹭热点如改编《歌手》林志炫歌曲歌词,官方账号粉丝量爆发式增长[18][20] 病毒式传播 - 引发全网二次创作:地域替换版(肇庆/怀化)、跨国恶搞版(东京/纽约)、场景融合版(汉服/Cosplay)[24][26] - UGC内容扩散至月球P图、毕业典礼背景等非商业场景,形成文化现象级传播[26][27][29] 方法论启示 - 用户导向取代资源堆砌,直击"出行成本高+时间碎片化"痛点[6][32] - 放弃官方腔调,通过"日更75条"等极端运营手段强化网感,激发年轻群体共创[17][33] - 口号设计预留改编空间,主动引导UGC内容生产而非单向传播[26][33]
艾华集团: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9:00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 核心观点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6] 差异化权益分派申请原因及依据 -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股份回购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5,000万至10,000万元回购股份,截至2022年9月27日实际回购2,350,743股(占总股本0.59%)[2] - 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及5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3] - 2024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204,996.82元,根据《公司法》及自律监管规定,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方案 - 以2025年6月18日总股本401,130,603股扣除回购股份2,350,743股后的398,779,86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816,979元(含税)[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15元/股,以6月18日收盘价14.71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为14.56元/股,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结果差异为0% [5] 法律结论 -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6]
拱东医疗: 拱东医疗: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59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公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92,080股 占总股本0.19% 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导致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914,534元 转增股本62,914,534股 [4] - 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5元 全年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5,810,244.10元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84.95% [5]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20,492,949股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5]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以2025年6月9日前收盘价27.24元/股为基准 实际除权参考价为19.1714元/股 [6] -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为19.1821元/股 与实际分派参考价差异仅0.0558% 影响绝对值小于1% 显示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价格影响微小 [6][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优利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59
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 公司因实施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新增股份499,051股,总股本由111,281,997股增至111,781,048股 [1] -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回购方案,截至核查日已完成回购744,900股并存放于专用账户,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111,036,148股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实际参与分配的111,036,1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111,036,148元 [2]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2]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采用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股份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5月21日收盘价34.20元测算,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1.0元/股,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均为33.20元,差异影响为0% [3][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股东利益 [5]
生物股份: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46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3] - 目前公司总股本1,120,369,226股,扣除回购账户中18,684,900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101,684,326股[4][5] -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3] 回购股份情况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29,700,000股已于2023年5月23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剩余3,301,600股[2] - 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回购股份15,383,300股[3]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股份变动,比例为0[5] - 以2025年6月3日收盘价7.48元/股为例,除权后参考价为7.45元/股[5] -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与实际情况差异仅为0.0067%,影响小于1%[5]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1][5] - 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瑞松科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46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区间为1,200万至1,500万元人民币 [1] - 截至2023年7月19日,实际回购445,980股,占总股本67,360,588股的0.66% [1] - 根据法规要求,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1][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2] - 实施后总股本预计从93,918,619股增至122,370,064股(最终以登记结算结果为准)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 [2]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股本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3] - 截至2025年6月4日,总股本94,194,479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275,86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93,918,619股 [3] - 虚拟分派计算显示:现金红利约0.0997元/股,流通股变动比例约0.2991,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仅0.07%,低于1%阈值 [3][4] 合规性说明 - 差异化分红符合两项条件:1) 仅不分配已回购股份;2) 对除权除息价影响小于1% [4][5] -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确认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6]
四方科技: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2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36元(含税),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 [1][2] -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分红实施细节 - 总股本309,441,175股,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导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302,684,419股 [2] - 现金红利总额71,433,522.88元(含税) [2]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308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308)元/股 [2]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 [1][4] - 除权(息)日:2025年6月27日 [1][4]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6月27日 [1][4]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杰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124元 [7]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124元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2360元 [7]
龙腾光电: 龙腾光电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20
公司经营情况 - 2024年营业总收入341,313.37万元,同比下降9.77% [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31.87万元,较上年同期改善31.64% [6][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改善17.49% [6] - 资产负债率34.84%,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6] 董事会工作情况 - 2024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审议29项议案 [6]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8] - 独立董事会议出席率达100%,对重要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8] - 信息披露工作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最高等级A级评价 [9] 监事会工作情况 - 2024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3次 [13] -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4][15] -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4] 财务数据 - 营业成本316,584.35万元,同比下降10.14% [20] - 财务费用1,336.63万元,上年同期为-1,533.54万元 [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3%,较上年增加1.66个百分点 [20] - 货币资金14,178.39万元,较上年下降93.25% [20]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30 [5] - 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公司会议室 [5] -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 -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9:15-15:00 [5] 公司治理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 [30] - 拟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31] - 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33][4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会计专业人士施小琴女士 [45]
亨通光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0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两次集中竞价回购股份共计22,605,495股,支付总金额25,560.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1][2] - 根据《回购规则》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1][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62,149,707.26元(含税)[2] - 分配基数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余额计算,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 - 若总股本在2025年4月24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并调整总额[3]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2,466,734,657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2,444,129,162股[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为15.25元/股[3] -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价格均为15.02元/股,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价格影响小于1%[3][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4] -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无异议[4][5]
贵州三力: 北京中伦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01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包括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60,000股,以及因2024年经营业绩未达标拟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的732,000股限制性股票 [3]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4,190,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且待回购注销股份共计4,982,200股均不参与利润分配 [4][5] - 公司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因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 [5] 分红方案 - 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5] -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9,802,216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4,982,200股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638,805.44元(含税) [5] 除权除息计算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68元/股 [6]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3359元,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6841元/股 [6]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351%,影响较小 [6] 法律意见 - 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