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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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仁医疗: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2
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 [6] - 首次授予部分65名激励对象中,57名考核评级为A(归属比例100%),4名为B(90%),1名为C(80%),3名为E(60%),可归属25.5680万股、0.5337万股、0.1922万股和0.1922万股 [8][9] - 预留授予部分44名激励对象中,35名考核评级为A(100%),9名为B(90%),2名为F(0%),可归属7.9569万股、0.5644万股和0股 [10]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88亿元(目标值4.39亿元),归母净利润1.6254亿元(目标值82.09%),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2.09% [8][12]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064亿元(目标值3.51亿元),归母净利润1.4031亿元(目标值88.25%),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8.25% [10][14]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0.7504万股,因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作废6.3654万股,合计7.1158万股 [12][13] - 预留授予部分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0.4620万股,因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作废1.3907万股,合计1.8527万股 [14][16] - 本次总计作废限制性股票8.9685万股 [16] 授予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8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5.91元/股调整为15.11元/股 [17] - 调整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调整后价格仍大于1 [17] 法律合规性 - 本次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5][18]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8][19]
快克智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8:28
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 核心观点 - 快克智能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39元/股下调至10.74元/股,主要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价格调整[6] - 首次授予454.7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93.81%,覆盖260名核心骨干(含188名技术骨干、60名业务骨干及12名其他骨干)[1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12/24/36个月后分别解锁40%、30%、30%)[9][10] 计划审批与调整 -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并完成授予对象公示程序[5] - 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无其他条款变更[6][7] 授予条件与对象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触发《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条件(如财务造假、行政处罚等)[7][8] - 首次授予对象包含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技术骨干获授288万股(占59.41%),业务骨干获授112.28万股(占23.16%)[12] 财务影响与实施安排 - 股份支付费用需按会计准则计量,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每股收益产生摊薄影响[11] - 首次授予登记需待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进行,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及交易所登记手续[6][13]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 - 本次授予事项审批程序完备,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价格及对象确定符合法规要求[13]
方正科技: 方正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2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核查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 - 激励计划有助于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导向,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 - 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考核管理办法核查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草案相匹配,确保计划规范运行 [1] - 考核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办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1] 监事会总体意见 - 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配套考核管理办法 [2] - 计划通过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2] - 方案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2]
思瑞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16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示及核查情况 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至6月29日内部公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含拟授予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反馈 [2] 激励对象合规性核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章程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 [2][3] - 排除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不符合《公司法》董事/高管任职资格、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等 [3] - 激励对象均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且不包括独立董事 [3] 计划审议进展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 [1][2]
华通线缆: 华通线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24
监事会会议决议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合法有效 [1] - 监事会主席孙启发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认为其内容合规且符合公司实际,能平衡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未损害各方权益 [1][2] - 激励计划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草案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2] 考核管理办法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获监事会通过,认为其能保障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该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全文已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激励对象名单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规则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激励资格 [2][3]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至少10天,监事会于会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
苏州规划: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7:1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80元/股下调至8.13元/股 降幅24.7% [1] - 授予总数量由83.25万股上调至110.25万股 增幅32.4% [1] - 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16.65万股上调至21.6764万股 增幅30.2% [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实施 - 监事会全票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 确定2025年6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 [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六种情形 [2][3] 公司治理程序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召开 全体3名监事出席 [1] -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调整依据为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及股东大会授权 [1]
九典制药: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59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核心观点 - 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技术性调整 调整原因为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需同步修正激励条款 调整后授予价格从6 581元/股降至6 271元/股 [3][5] - 本次调整属于例行程序性操作 不涉及激励对象或总量的变更 且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5] 调整背景与程序 - 调整触发因素为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具体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 129649元 因回购账户中500万股不参与分配 实际每股现金分红折算为0 3098112元 [3]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权益分派导致授予价格调整的条款 采用公式P=P0-V进行重新计算 确保调整后价格仍大于1元 [4][5] 公司治理程序 - 调整事项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认为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5] - 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合规性意见 确认调整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 [6] 历史实施情况 - 该激励计划自2022年启动以来已履行完整审批程序 包括草案审议 激励对象公示 授予条件核查等 期间未收到异议反馈 [1][2] - 此前已完成三个归属期的条件审核 并同步处理过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本次调整为第四次程序性操作 [3]
九典制药: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59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情况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股票作废及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事项 [1] - 本次调整源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股派息0.3098112元,授予价格从6.581元/股调整为6.271元/股 [7][8] - 第三个归属期为授予日(2022年3月28日)起37个月后至49个月内,当前已满足归属期时间要求 [8]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024年扣非净利润达3.05亿元(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完成考核目标的10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100% [11][12] - 个人层面考核:70名激励对象中68名考核优秀/良好(归属比例100%),2名考核合格(归属比例80%),合计可归属408.9344万股,占获授总量39.89% [12] - 因个人考核未全额归属,作废1.0976万股限制性股票 [13] 授权与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2022年3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4][5] - 2025年5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确认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 [7] - 调整及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7][13] 激励对象及分配明细 - 核心高管归属情况:子公司首席顾问段立新可归属117.6万股(占获授40%),总经理杨洋可归属10.976万股,副总经理范朋云9.408万股 [12] - 其他65名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合计归属量纳入总计算 [12] - 权益分派实施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500万股不参与分配 [8]
爱博医疗: 688050爱博医疗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20:08
公司决议公告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现金流、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相关规定并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 会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不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 [2]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获准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举措基于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且不改变资金用途 [2] - 公司获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提是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股权激励计划 - 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该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3]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分别有239,112股和25,920股可归属,涉及77名激励对象 [3] 相关ETF信息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下跌1.07%,市盈率为230.68倍 [6] - 该ETF最新份额为34.7亿份,增加10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入1554.3万元,估值分位为61.32% [6][7]
华峰测控: 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39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调整事由为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相应调整授予价格 [6][7] - 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调整后价格从67.63元/股降至66.65元/股 [7]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情况 - 作废原因为1名激励对象离职丧失资格,以及1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 [7][8] - 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8,136股,其中16,822股为放弃归属部分 [8] - 作废股票涉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 [7][8] 对公司影响及监管程序 - 调整授予价格和作废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核心团队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8] - 监事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8][9]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9] 历史决策程序回顾 - 2021年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办理授予事宜 [4]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多次对激励计划各阶段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3][4][5][6] - 公司此前已披露2021年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