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费率改革
搜索文档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收官 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证券日报· 2025-09-06 00:07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完成关键一步 通过全面调降认购费 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率上限 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同时优化赎回费安排和差异化尾随佣金制度 引导长期投资和权益类基金发展 [1][2][4] 费率调整具体措施 - 股票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从1.2%降至0.8% 申购费率上限从1.5%降至0.8% [3] - 混合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从1.2%降至0.5% 申购费率上限从1.5%降至0.5% [3] - 债券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从0.6%降至0.3% 申购费率上限从0.8%降至0.3% [3]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从0.6%/年降至0.4%/年 [3]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从0.4%/年降至0.2%/年 [3]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从0.25%/年降至0.15%/年 [3] - 销售费率改革每年整体降费约300亿元 降幅达34% [4] 制度优化与监管导向 -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不再部分归属销售机构 [2][5] - 除ETF 同业存单基金和货币基金外 统一各类基金赎回费收取标准 [5] - 持有超一年的股票型 混合型和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2][5] - 个人投资者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维持不超过50%上限 [6] - 机构投资者权益类基金客户维护费比例维持不超过30%上限 [6] - 机构投资者债券型和货币基金客户维护费比例从30%降至15% [6] 配套措施与行业影响 - 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正式启动运行 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 [6] - 改革分三阶段推进 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1] - 新规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和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问题 [2][7] - 修订兼顾不同类型机构业务发展模式差异 促进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7]
公募费改第三阶段落地!调降多项基金销售费率,引导长期投资
北京商报· 2025-09-05 23:28
公募基金销售费率调降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拟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 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并优化赎回安排 [1][2][3] - 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的认购和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8% 0.5% 0.3% 较此前普遍1.2% 1.5%和0.6% 0.8%的费率水平显著下降 [3] - 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从0.6%/年降至0.4%/年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从0.4%/年降至0.2%/年 货币市场基金从0.25%/年降至0.15%/年 [4] 赎回费安排优化 - 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四档赎回费率简化为三档 降低收费机制复杂性 [3] - 对持有期少于7日 7-30日 30日-6个月的投资者分别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 1% 0.5%的赎回费 引导长期投资 [3][4] - ETF 同业存单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可另行约定赎回费标准 [4] 销售机构服务费调整 - 对个人客户销售保有量维持50%客户维护费比例不变 对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保有量维持30%比例不变 [4] - 销售其他基金的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比率不得超过15% 鼓励提升个人客户服务能力 [4] - 持续持有超过一年的股票型 混合型 债券型基金份额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4] 行业机构响应与影响 - 蚂蚁基金积极响应降费要求 自2016年至2024年累计为投资者节省超500亿元交易手续费 [6][7] - 易方达基金指出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将推动行业从规模导向向回报导向转变 [5] - 富国基金表示费率调降使投资者直接感受成本降低 促进中长期资金入市 [5] 机构投资者直销平台启动 - 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正式启动运行 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 [8][9] - FISP平台由中国结算建设运营 解决传统直销业务成本高 效率低 风险大等问题 [8] - 平台通过统一业务标准 对接多元主体 提升行业直销服务水平和机构投资者入市效率 [8][9]
财经深一度丨调降销售环节费率!公募基金费率改革顺利收官
新华网· 2025-09-05 23:28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三阶段费率改革正式落地 围绕降低投资者成本 发展权益类基金和引导长期投资作出制度安排[1][2] 费率改革让利投资者 - 第三阶段改革针对销售环节费率 包括认购费 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合理调降[2] - 基金管理人销售自身管理的基金不得收取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通过基金公司自有平台购买基金无需支付这些费用[2] - 第三阶段费率改革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三个阶段累计每年让利超500亿元[2] 推动权益类基金发展 - 区分权益类基金和非权益类基金 对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的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维持不超过30%上限[3] - 对机构投资者销售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基金的客户维护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3] - 费种设置鼓励权益类基金发展 引导销售机构提高服务能力[4] 引导长期投资 - 简化赎回费制度 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资产所有 引导销售机构从赚取流量收入转向保有收入[5]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 提高投资者短期炒作成本 鼓励长期持有[5] - 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 混合型和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降低长期投资成本[5]
降费大利好,证监会发布!每年让利投资者300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5 22:55
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标志着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其中第三阶段降费规模约300亿元 降幅达34% [1] - 改革突出"投资者利益为核心" 全面调整认购费 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率水平 规定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并差异化安排尾随佣金比例 聚焦服务个人投资者和发展权益类基金 [1] 费率调整具体措施 - 股票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8%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8% [2] - 混合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5%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5% [2] - 债券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0.6%调降至0.3% 申购费率上限由0.8%调降至0.3% [2]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2]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 [2]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2] 赎回费改革 - 规定所有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 即完全归投资者所有 [3] - 将7天-30天持有期的基金赎回费比例上调至1% 旨在约束短期炒作行为 [3] 尾随佣金调整 - 对个人投资者销售基金形成的保有量 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过50%的上限 [5]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形成的保有量 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过30%的上限 [5]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非权益类基金形成的保有量 将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5] 行业平台建设 - 证监会批准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正式启动运行 [6] - FISP平台是由证监会授权 中国结算建设运营的行业性服务平台 将面向机构投资者搭建统一直销服务货架 [6] 改革背景与意义 - 此次修订是贯彻新"国九条"精神 落实《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和《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 [7] - 改革有助于塑造行业长期投资 价值投资 理性投资的高质量发展新业态 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7][8] - 降费利好可能提升公众对权益类公募基金的投资意愿 同时推动销售机构改善客户体验和服务能力 [9]
降费大利好,证监会发布!每年让利投资者300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5 22:51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收官 -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标志着历时近两年的公募基金费率改革“三步走”进入收官阶段 [1] - 费率改革三阶段全部完成后 按过去三年静态数据测算 预计每年将为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其中第三阶段销售费用改革让利规模约为300亿元 降幅约34% [1][3] 销售费率改革核心内容与亮点 - **大幅降低认/申购及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股票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 混合型基金由1.2%/1.5%调降至0.5% 债券型基金由0.6%/0.8%调降至0.3% 股票/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指数/债券型基金由0.4%/年调降至0.2%/年 货币市场基金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4] - **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新规要求所有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即归投资者所有) 并将7天-30天持有期的赎回费比例上调至1% 旨在引导销售机构从赚取“流量”收入转向赚取“保有”收入 并约束短期炒作行为 [5] - **差异化安排尾随佣金比例**:为鼓励服务个人投资者和发展权益类基金 新规做出差异化安排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基金的保有量 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维持不超过50%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的保有量 该上限维持不超过30% 但向机构投资者销售非权益类基金的保有量 该上限由30%调降至15% [6] 行业配套措施与发展方向 - **推出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为应对传统直销业务运营成本高、效率低等痛点 证监会批准启动运行统一的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 后续将号召行业机构接入 搭建统一直销服务货架 [7][8] - **引导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此次修订是贯彻新“国九条”及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 旨在塑造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新业态 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9][10] - **行业机构积极响应与展望**:销售机构表示新规将引导其提高服务能力 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 并依托金融科技提供更优质服务 [10] 费率改革有助于稳步降低投资者成本 推动权益类基金发展 并可能提升公募基金在A股市场的持仓占比 [11] 降费为优质服务留出成长空间 销售机构将更专注于改善客户体验和提供科学的一站式投顾服务 [12]
降费力度大!公募基金这一规定时隔十二年再修订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9-05 22:47
核心观点 - 证监会修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 优化销售机构行为 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2][3][7] 费率调整 - 股票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8%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8% [3] - 混合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5%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5% [3] - 债券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0.6%调降至0.3% 申购费率上限由0.8%调降至0.3% [3]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3]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 [3]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3] - 第三阶段销售费用改革预计每年让利约300亿元 整体降费幅度约34% [3][7] 赎回费优化 - 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 不再部分分配给销售机构 [4] - 统一各类基金赎回费收取标准(除ETF、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基金等) [4] - 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5] 客户维护费安排 - 个人投资者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维持不超过50%上限 [5] - 机构投资者权益类基金保有量客户维护费比例维持不超过30%上限 [5] - 机构投资者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基金保有量客户维护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5] 直销服务平台建设 - 建立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 [5] - 通过统一业务标准对接多元主体 提供集中式标准化一站式服务 [5] 费率改革整体影响 - 三个阶段费率改革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6]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至1.2%以下 托管费率至0.2%以下 年让利约140亿元 [6]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 被动股票型基金佣金费率不超过0.26% 其他类型不超过0.52% 年让利约68亿元 [6]
公募销售费用新规来了,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500亿
凤凰网· 2025-09-05 22:32
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新规落地 - 证监会于9月5日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1] 新规核心内容概览 - 新规共六章28条,主要包括合理调降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优化赎回安排,鼓励长期持有,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强化费用规范,以及建立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等六方面内容 [1][2][3][4][5] 具体费率调降标准 - 股票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 [7] - 混合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 [7] - 债券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 [7]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7]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 [7]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7] 改革带来的费用节省 - 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阶段销售费率改革每年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6][8] - 费率改革三个阶段累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11]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每年让利约140亿元 [12]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及分配比例上限,每年让利约68亿元 [12] - 第三阶段调降销售环节费率,每年让利约300亿元 [12] 赎回费与销售服务费优化 - 优化赎回费制度,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2][8]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8] - 对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2] 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调整 -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维持不超过50% [9]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维持不超过30% [9]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9] - 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旨在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 [3][9] 引导行业行为与理念转变 - 新规旨在解决基金销售领域“重首发,轻持营”及诱导“赎旧买新”等行业顽疾 [10] - 通过压缩流量费收入空间,引导销售机构向“保有”要收入 [8][10] - 通过提高短期赎回成本(如提高7天至30天赎回费率)和降低长期持有成本,鼓励投资者摒弃短期炒作,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10] 其他配套改革与措施 - 新规强化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行业乱象 [4] - 证监会指导中国结算搭建的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正式上线,旨在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与风险 [5][14] - 未来公募基金在运作环节中的其他固定费用(如登记结算、指数授权、信息披露、审计等)有望进一步降低 [12] - 指数公司已下调ETF等指数使用费,普遍打八折;货币经纪服务费率也进行了下调 [12] - 对于场外指数基金、货币基金等规模较大产品的管理费与托管费率,基金公司拥有相应的自主权,并受到引导 [13]
为投资者让利!公募基金费率改革顺利收官
搜狐财经· 2025-09-05 22:14
新华社权威快报 9日5日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9月5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三阶段费率改革落 地,费率改革顺利收官。 根据管理规定,将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销售环节费率水平,优化赎回费制度安排。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 阶段费率改革将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中国证监会自2023年7月启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已分别对公募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公募基金证 券交易佣金费率进行合理调降。 此次第三阶段改革是分阶段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的"最后关键一步"。据测算,三个阶段累计每年将为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来源:新华社 调降认(申)购费等销售环节费率 优化赎回费制度安排 每年将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
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则迎修订 整体降费约300亿元
期货日报· 2025-09-05 22:01
核心观点 - 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则迎来修订 标志着行业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 规范销售市场秩序 保护投资者权益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 费率调整 - 股票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8%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8% [2] - 混合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5%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5% [2] - 债券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0.6%调降至0.3% 申购费率上限由0.8%调降至0.3% [2]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2]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 [2]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2] - 销售费用改革整体降费约300亿元 降幅约为34% [2] - 叠加前两阶段改革 行业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2] 赎回安排优化 -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不再部分归销售机构所有 [3]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 鼓励长期持有 [3] - ETF 同业存单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除外 [3] 销售服务费调整 - 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 混合型 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1] 尾随佣金安排 - 个人客户销售保有量维持50%客户维护费比例不变 [3] - 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保有量维持30%客户维护费比例不变 [3] - 机构投资者销售债券型基金 货币基金保有量客户维护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3] 其他规范措施 - 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统筹解决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问题 [1] - 解决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问题 [1] - 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 [1]
降费力度大!公募基金这一规定时隔十二年再修订
第一财经· 2025-09-05 21:53
修订核心内容 - 证监会修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 - 修订内容包括六大方面:调降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优化赎回安排,对持有超一年基金停收销售服务费,设置差异化尾随佣金比例上限,建立基金直销服务平台 [3] 销售费率改革四大亮点 - **降费力度大**:股票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混合型基金调降至0.5%,债券型基金调降至0.3% [5] - 销售服务费率同步调降:股票/混合型基金由0.6%/年调至0.4%/年,指数/债券型基金由0.4%/年调至0.2%/年,货币市场基金由0.25%调至0.15%/年 [5] - 第三阶段销售费用改革预计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6] - **优化赎回费制度**: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6]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对持有超一年的股票、混合、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6][7] - **聚焦个人客户与权益类基金**:个人投资者销售保有量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过50%的上限 [8] - 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保有量维持客户维护费占比不超过30%上限,债券/货币基金占比上限由30%调降至15% [8] - **建立直销服务平台**:证监会指导搭建FISP平台,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 [8] 费率改革三个阶段累计让利 -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分三阶段进行,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10]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由1.5%调至1.2%以下)和托管费率(由0.25%调至0.2%以下),年让利约140亿元 [10]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被动股票型基金佣金费率不得超过0.26%,其他类型不得超过0.52%,年让利约68亿元 [10] - 第三阶段调降销售环节费率,年让利约300亿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