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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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00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2]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60100107098866,初始存放金额为0元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户仅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 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但需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3][4]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包括现场调查、查询专户资料等 [5][6]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供账户对账单,并在大额支取(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8]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 协议自三方签署后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7]
通达股份: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 [1] - 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过多次修订 [1] - 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 公司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途变更为"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2]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2] - 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包括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都熠耀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等主体 [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公司审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2] - "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投资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决定结项 [2] - 截至公告日,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已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专户注销手续办理完毕 [3]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 [3]
东方电热: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086.12万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29,282.54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26,370.54万元,实际支出23,280.27万元,占建设资金的83.79% [4][5] - 节余资金主要源于项目成本控制优化及设备调试延期导致的进度调整 [3][6] 2020年度定向增发及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677亿股,发行价3.63元/股,募集资金净额6.042亿元 [2]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6.06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用6.042亿元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95亿元,主要用于PTC电加热器及汽车PTC项目 [3] 募投项目进度调整 -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因设备调试延期及厂房建设调整,达产时间从2023年6月延至2025年6月 [3][4] - 新能源汽车PTC项目二期因行业渗透率提升,达产时间从2026年1月提前至2024年11月 [3] 资金使用效率及影响 - 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日常经营及新质生产力赛道拓展,预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7] - 项目结项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户将注销,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8][9] - 董事会认为该决策符合股东利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8]
东方电热: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募集资金专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2]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中国证监会对特定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 董事会需持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及高管需确保资金安全,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3]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 [5] - 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明确专户信息、大额支取通知机制(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报备)、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 [6][7]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由公司、子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7]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禁止擅自变更用途,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 [7][9]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进度滞后(投入未达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 [8][9] - 变更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超500万元(或项目净额10%且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10][14]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类型,不得质押 [11][17]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到期需归还并公告 [12][13]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闲置部分现金管理需说明合理性并经董事会审议 [13][14] 监督与信息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会计部门需建立使用台账 [3][5][16]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并披露 [16][25]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意见 [17][18][19]
王府井: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 保护投资者权益 [1] 总则 - 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规范透明原则 按披露投向和决议程序执行 并及时披露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需集中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 专款专用 专户存储 [2]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账户信息 银行对账单报送 大额支取通知 查询权限 监管职责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2]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人 [2]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时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2] -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资金审批手续 [3] - 投资项目需按计划进度实施 资金使用部门需编制进度计划并定期报告 [3]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1年 超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或其他异常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3]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 [4] - 不得通过质押或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 不得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4]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可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置换 需董事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及保荐人同意 [5]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产品需满足安全性高 保本 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12个月 不得质押 [5][6] - 现金管理需披露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额度及期限 产品收益分配方式及保荐人意见 [6]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仅限于主营业务使用 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 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同意 [6][7]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意见 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程序 [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 使用节余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意见 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还需股东会审议 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可免于程序 [7][8]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或回购股份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人意见及股东会审议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8][9]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及保荐人同意 [9]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时无需股东会审议 但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意见 [9] - 变更后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需进行可行性分析 [9] - 变更募投项目需及时公告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 保荐人意见及股东会审议说明等内容 [9][12]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9]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具体原因 已使用金额 完工程度 实现效益 换入项目情况 定价依据及保荐人意见等内容 [10][13]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1] - 董事会每半年度需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 报告需包含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 [11][12] - 专项报告需解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 披露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情况 [12]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2][14] - 保荐人需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核查 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内容涵盖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 使用 项目进展 资金置换 补充流动资金 现金管理 超募资金使用 投向变更及节余资金使用等情况 [14] - 公司需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15] 附则 -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的募投项目 [15]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5]
华数传媒: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8: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286,671,000股A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653,609.8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650,659.88万元 [1] - 募集资金由特定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认购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3号文核准 [1] 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 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杭州天目山路支行新设专户 账号10465000000532902 [1] - 从杭州银行城北支行631113622账户转存1,000,000元至新专户 专项用于"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 [1] 三方监管协议签署 - 公司与传媒网络、湘财证券、华夏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遵循证监会及深交所监管规则 [2] - 协议甲方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为华夏银行杭州天目山路支行 丙方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专户资金使用规范 - 专户资金仅限约定募集资金用途 禁止用于担保或挪用 违规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 专户开通网银需落地审核 丙方有权调查资金往来 发现违规可要求资金退回并暂停网银 [3] 监管机构职责 - 湘财证券作为保荐机构 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可采取书面问询及调查方式行使监督权 [3] - 保荐代表人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4][5] 大额资金支取通知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银行需邮件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调查 公司或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协议生效与终止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丙方义务持续至督导期结束 [5]
斯莱克: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3 18: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479,998.4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718,034.66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761,963.74元 [1] - 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 [1][2] 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原定2024年3月3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后两次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 [2][3] - 截至核查日 该项目已建设调试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4] 节余资金及使用计划 - 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5,000万元 实际投入17,313.76万元 节余7,686.24万元 节余比例30.74% [4] - 节余原因包括设备采购和装修合同尾款支付周期长 以及合理管控降低建设成本 [4][5] - 节余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 转出后专项账户将销户 [4][5] 审议程序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审议通过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认为符合资金使用效率及股东利益 [5][6]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 保荐机构意见 - 国投证券对斯莱克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认为符合监管规定 [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7-23 07:5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其中计入股本74,074,074.00元,计入资本公积694,670,439.98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1,708,797.21元,剩余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4][6]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设立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4] - 单次或累计支取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书面知会保荐代表人 [5] - 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2,877,886.25元 [7]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62亿元,同比减少8.67%,但归母净利润2.10亿元,同比增长14.49% [22]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4] 战略布局与子公司动态 - 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完成存续分立,新成立安徽航逸科技聚焦服务器液冷、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 [19] - 航逸科技将深化热管理技术的跨行业应用,为公司注入新增长动能 [19] 资金管理授权 - 董事会授权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25][38] - 投资范围包括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理财产品等,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7][39]
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1.99亿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8日到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1]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未披露具体数值[1] 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公司与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四川锂源新材料、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及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五方监管协议[2] -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要求[2] - 专户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资金存储[3]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资金仅限指定募投项目使用,禁止质押或其他用途[3]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专户情况,银行需配合提供查询资料[4] - 公司需按月向保荐机构提交银行对账单,大额支付需提前通知[4]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支出完毕且销户后失效[5] 协议签署主体 - 甲方为龙蟠科技及两家子公司(常州锂源、四川锂源)[3] - 乙方为浦发银行南京分行,丙方为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3]
*ST清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1万股,发行价格为19.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562.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9.39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总投资38,8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7,133.06万元 [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10,000万元 [3] -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3] 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201.88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3] - 现金管理金额为7,500万元,存放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3]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 "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已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4] - 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7,133.06万元,累计投入17,095.68万元,尚需支付3,683.03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664.5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018.85万元 [5]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 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资金 [6] - 根据业务需求放缓设备采购进度,后续将以自有资金进行采购 [6] - 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018.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6] - 节余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终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6]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 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7][8] -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