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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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 华友钴业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7 18:1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并将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2]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并调整相关条款表述[3][4] - 现任监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解除职务[1] 董事会架构调整 - 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8名,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46][47]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9] - 独立董事人数维持3名不变[46] 股东会职权变更 - "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3][4] - 股东会新增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职权[26] - 股东会保留对董事选举、重大资产重组等核心事项的决策权[29]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会的条款并调整条款序号[4] - 修改股东权利条款,删除监事相关表述[22][23] - 调整对外担保审批流程,明确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划分[30] 治理制度配套修订 - 修订8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1] - 新修订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
华友钴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7 18:12
公司治理结构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5] -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可连任 [6] 专门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兼任 [7]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为独立董事 [8] -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 [9][10]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及ESG战略,并检查实施情况 [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 [1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及高管选聘标准,审核人选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 [15] 议事规则 - 专门委员会采用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或传阅审议方式,表决形式包括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及通讯表决 [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需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 [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表决 [20][21][22] - 会议记录需列明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并由出席委员签字 [24][25]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会议文件需在五日内存档 [27][28] - 委员对议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29] - 专门委员会聘请外部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0]
华友钴业: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7 18:1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可兼任总经理 [5] 总经理任职资格 - 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行业政策法规 [3] - 禁止担任总经理的情形包括:刑事犯罪记录、破产清算责任、失信被执行人、市场禁入措施等 [4][2] - 总经理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具有统揽全局和协调内外关系的能力 [3] 总经理职权范围 - 总经理有权主持生产经营管理,拟订公司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方案 [7] - 可审批合同金额低于5亿元的原材料采购或销售收入事项 [10] - 可审批委托理财额度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11] - 可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总资产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事项 [12] 总经理义务与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执行董事会决议 [9] - 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执行、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 [14][24] - 涉及职工利益的决策需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 [15] 总经理办公会议 - 会议每周召开1次,由总经理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19][20] - 紧急情况下需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7] - 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形成纪要存档 [23] 其他管理职责 - 总经理需制定内部控制方法和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成本核算 [16]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完成分管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 [17] - 总经理可代表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提名子公司高管 [18]
欧圣电气: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以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1] - 修订内容包括完善制定目的、明确法定代表人范围及职权、衔接新《公司法》关于面额股和无面额股的规定[1]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完善类别股表述,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删除监事会专章,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定,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2] - 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其定位、独立性、任职条件及专门会议制度[2] - 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及高管职务侵权责任条款[2] 其他修订事项 - 明确可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程序[2] -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2] - 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且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 治理制度更新 - 公司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以完善内部管理[3] - 部分修订后的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4][5]
晓鸣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依据 - 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1] - 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核心职能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1]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3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2/3,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需经半数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且可连任[2] - 人力资源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2] 职责权限范围 - 委员会需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子公司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 - 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双重批准[3] 决策程序与考评机制 - 人力资源部需提前准备财务指标、职责分工、绩效数据等材料作为决策依据[4] - 考评流程包括高管述职、绩效评价、薪酬方案拟定及董事会报批三个关键环节[4] 议事规则与会议规范 - 常规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会议可临时召集,需2/3委员出席且过半数表决通过[5] - 表决采用举手或投票形式,临时会议允许通讯表决,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5]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字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5] 附则与细则效力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优先适用后者,并需及时修订细则条款[6][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7]
圣农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4]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 [4] - 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产生后需报董事会批准 [5]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 [11] - 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任免、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 [12] - 审计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职责涵盖内控评估、财务审计、反舞弊机制建设及季度汇报等 [13] 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年度报告审议前需专项审查财务状况 [17][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且需过半数通过 [25][30]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表决权,但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26]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由出席委员及记录人员签字确认 [42][4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包括通知、材料、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等 [44] 回避制度与工作评估 - 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需主动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需经其他委员一致认定 [46][47] - 审计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重大合同等资料并发表审计意见 [51][53]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7][22] - 董事会拥有本规则的解释权 [58]
晓鸣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目的 - 设立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2] - 核心目的是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 委员会人员组成 - 成员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2/3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3]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五年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之一 [3] - 委员需具备专业知识与职业操守,持续接受法律会计培训 [4] 委员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不超过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6年 [6] 职责权限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更换审计机构 [8] - 行使监事会职权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召集临时会议等 [8] - 需董事会审议事项涵盖财务报告披露、会计政策变更、财务负责人任免等 [8] 内部审计督导 - 指导内审制度建立与实施,审阅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执行 [9] - 要求内审机构每季度提交工作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 [9] - 每半年检查高风险事项(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等) [10] 内部控制评估 - 督导内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提交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11] - 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包含缺陷认定、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 [11]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16]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方需回避 [1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23][25] 附则修订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需及时修订 [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 [29]
圣农发展: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的研究和建议 [1]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 [4][5] - 提名委员会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管任职条件,并具备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背景 [6] 提名委员会职责与工作流程 - 主要职权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管选任标准、搜寻人选、资格审查、提出换届建议等11项具体职能 [11] - 提名流程需与人事部门协作,收集候选人资料并征求被提名人同意,最终形成资格审查建议 [13] - 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委员会建议,若未采纳需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11][15]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3日通知的要求 [17][20] - 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需亲自参会或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25][30] - 表决可采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结果需当场宣布或次日通知委员 [36][37]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表决结果等要素,与会委员及记录人员需签字确认 [42][4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包括通知、材料、授权委托书等 [44] - 参会人员对未公开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45] 工作评价与附则 - 提名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并对董事及高管年度工作进行评价 [46][47]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3][52]
晓鸣股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宁夏晓鸣农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会议提供工作支持,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及会议组织,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职责范围 - 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披露、承诺变更方案、收购防御措施等7类事项,其中4类需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 [3] - 会议需对独立董事被提名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就董事任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每年至少1次)和临时会议(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 [3]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召集人需在收到申请或知悉审议事项后2日内启动会议 [4] - 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内容需包含时间、方式、提案等8项要素,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通知 [4][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包括现场/视频/邮件等多种形式 [5][6] - 关联议题需回避,无关联独立董事三分之二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即可形成审查意见 [6] 会议执行与记录 - 表决结果需当场或次日通知,逾期表决无效,会议需形成书面决议 [7] - 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不同意见需书面说明 [7] - 会议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7]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8]
晓鸣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提名委员会设立依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并完善治理结构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1] -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提出建议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 委员会人员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任 委员离职后需按规则补足人数 [2][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会议组织及决议落实事宜 [2] 职责权限 - 委员会需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并对人选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具体包括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3] - 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 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控股股东无充分理由时应尊重委员会建议 [3] 决策程序 - 委员会需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实施 [3][9] - 选任程序包括需求研究、广泛搜寻人选、资格审查、征求被提名人同意等步骤 最终向董事会提交建议及材料 [3][10]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 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11][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 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 [4][13][14]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4][17][18][19]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会议程序及决议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15][16] - 细则中董事指董事会全体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5][21] - 细则与上位法冲突时需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订 解释及修订权归董事会所有 [5][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