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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股东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高管聘任及薪酬等 [6][7][9]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负责战略规划、财务监督、人事提名及薪酬制定 [10] 董事会决策权限 - 交易事项需董事会审议的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比超10%、成交金额或标的资产净额占市值10%以上、相关营收或净利润占比超10%且绝对值超1000万元/100万元 [6] - 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0.1%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9]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单笔财务资助超净资产10%或累计超10%需提交股东会 [7][9] 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召开 [13][16]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 [19][28]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投票,但需明确授权范围,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单次会议一名董事最多接受两名委托 [17]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董事需签字确认,异议需书面说明 [23][28][29] - 会议档案包括通知、材料、签到簿、录音、表决票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以上 [26] - 决议文件需列明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涉及股东会审议事项需单独说明 [24][25]
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股东代表董事、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拟订重大并购或重组方案等 [6]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负责战略规划、财务监督、人事提名及薪酬制定 [9] 董事会决策权限 - 交易事项达到总资产10%、市值10%、营收10%(超1000万元)或净利润10%(超100万元)等标准需董事会审议 [4] - 交易事项达到总资产50%、市值50%、营收50%(超5000万元)或净利润50%(超500万元)等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 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占资产/市值0.1%)需董事会审批 [8] - 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部分重大担保需提交股东会 [9] 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提前14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0][12] -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召开临时会议,换届后首次会议可当日召开 [13]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投票但需明确授权范围 [17][19] - 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董事、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董事需签字确认 [21][22] - 决议文件需董事签名,内容包括审议事项、表决结果及需提交股东会的预案 [22][24] - 会议档案(通知、材料、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以上 [2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同时废止 [25]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6]
凯撒旅业: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CAISSA TOSUN DEVELOPMENT CO.,LTD),注册地址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中环广场2号写字楼3A09房 [4] - 公司成立于1992年,经陕西省体改委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7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同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 [3] - 截至章程修订时(2025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为16.03788916亿元人民币,总股本为1,603,788,916股 [4][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会,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党委会前置讨论重大决策事项 [9][10] - 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包含2名独立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15][139][140] - 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拥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2][53][13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高管违规行为提起诉讼 [11][13][3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8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保持公司独立性等 [15][16]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重组(超总资产30%)等,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0][84]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等6类,回购后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10%且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5][23][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7][28][44]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批准且累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 [5][20] 重大交易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5%需专项审议 [17][18][47] - 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单笔交易额低于最近经审计营收50%且低于5000万元的资产交易,以及300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44][116] - 交易决策采用累计计算原则,12个月内对同一资产分次交易的金额需合并计算审议标准 [17][44] 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 董事会需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审计报告向股东会说明,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核财务信息披露事项 [47][55][142]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董事离职后忠实义务延续三年 [42][11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的,公司需及时披露并配合执行,涉及更正的应履行信披义务 [12][37]
远方信息: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版)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EVERFINE PHOTO-E-INFO CO.,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69号1号楼,邮政编码310053 [4] - 公司成立于2012年,于201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 [1] -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958,778元,股份总数268,958,778股,每股面值1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52]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职 [57][58]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让奋斗者实现更大成功" [13] -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等 [13] - 许可项目包括检验检测服务和货物进出口 [1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45,000,000股 [20]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符合特定情形除外,如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25][26] - 公司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同时需遵守公司章程和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34][4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38]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 股东会可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0]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1/2以上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80][82]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8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17][11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121][122] -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114] 投资与交易权限 - 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5000万元 [54] - 董事会对外担保权限为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55] - 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为不超过3000万元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55]
远方信息: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版)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目的 -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2] -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2]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2] 委员会组成与成员资格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1/2[4] - 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独立于日常经营管理[6]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且必须为独立董事[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离任时需及时补足[9] 职责与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6] - 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财务负责人任免、重大会计政策变更[6][7] - 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阅年度审计计划并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12] - 每半年检查高风险事项如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13] 工作程序与会议机制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需2名以上成员提议[10] - 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0][21] - 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非关联成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3]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决议需提交董事会且保密义务严格[27][29] 支持与资源保障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及专职人员支持委员会运作[4]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配合委员会行使职权[4][16]
远方信息: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版)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候选人需满足《公司法》要求且无最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4] - 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6] - 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包括亲自参会、审慎决策、避免利益冲突等[7]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15][23]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14][16]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39] - 会议记录需包含提案表决详情、董事发言要点及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为十年[22][23][24]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职权包括制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及重大收购合并等事项[12][13] - 可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解聘,管理信息披露事项[12][13]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12] 董事长与董事行为规范 - 董事长需确保董事会依法运作,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集体决策[11][17]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时需重点关注定价公允性及风险[6][7][10] - 董事辞职后三年内再任职需提前向交易所报告,离职后需履行保密义务[10][14]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董事会会议可采用现场或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非现场方式需有效记录出席情况[19] - 董事委托投票需明确表决意向,不得全权委托或接受模糊授权[18][19] - 提案暂缓表决需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独立董事提出明确条件[22]
众兴菌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1] - 适用范围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1][2]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选举/更换 [1][2]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解任、法定或章程规定情形 [2][5]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包括:董事会解任、主动辞职、法定或章程规定情形 [2][6]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独立董事需额外说明需引起注意的情况 [2][7] - 董事辞职生效日为收到报告日,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3][8] - 公司需在董事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合规 [3][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情形时,需立即解除职务 [4][9] 持股管理 - 离职董事/高管需在离职后2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5][13]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者每年转让比例不超过持股25%(≤1000股可全部转让) [5][14] - 需遵守离职前关于持股比例、期限等承诺 [5][15] 移交与未结事项 - 离职后5工作日内需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文件、数据、未完结事项说明等 [6][16] - 需继续履行任职期间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如业绩承诺、增持计划等) [7][17] - 未履行承诺者公司可追责追偿 [7][17] 离任后责任与义务 - 离职后2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 [8][18] - 高管需遵守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9][19]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及未尽事宜处理 [9][20] - 职务行为造成的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8][21] 离任审计与责任追究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可启动离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追责依据 [10][22][24] - 发现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时,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等 [10][25]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者可15日内申请复核 [10][26]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2][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12][28][29]
众兴菌业: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均需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2] -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作为主要决策机制,但不得变更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 [1][4]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经济犯罪记录、破产企业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证券市场禁入等 [2][6] - 任职条件要求具备经济管理理论知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及业务 [3][7] - 公务员不得兼任高管,董事兼任高管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4][8][9] 职权划分 - 总经理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实施、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制定、人事任免(除董事会权限外)、职工薪酬福利等 [4][12] - 单年度审批权限限制:总经理不超过净资产5%,董事长不超过10%,重大事项需提交董事会 [5] - 副总经理按总经理分工履职,财务总监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会计监督等 [7][17][18]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分为管理层会议(每月至少1次)、工作例会(每月1次)和临时会议 [10][32][46] - 决策机制采用总经理负责制,紧急事项可通过非现场方式表决 [11][28] - 会议纪要需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决议内容、执行部门及完成时限,保存期不少于10年 [14][52][53] 监督机制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计划实施、重大合同执行、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 [16][56][57] - 高管绩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薪酬方案与业绩挂钩并经董事会批准 [17][60][61] - 高管执行职务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重大过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17][62]
必易微: 必易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谢朋村主持,7名董事全部出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通过邮件发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 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内容格式符合监管规定 [2] 募集资金管理 - 董事会全票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确认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以优化资源配置,相关调整不影响资金投向 [6] - 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需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同步修订及新增12项管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 [4][5] 股权激励计划 - 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人才 [7] - 配套制定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归属条件与调整机制,需股东大会批准 [8][9]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包括授予价格调整、归属资格确认等10项权限 [9][10]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取消、股权激励等重大议案 [11][12]
必易微: 必易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 -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与监事相关的规章制度 [1] -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二届监事会仍继续履行原有职责 [2]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调整制定依据的表述 [2] - 修改第七条关于法定代表人条款,明确辞任后的处理程序 [4] - 调整第九条关于公司章程约束力范围,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6] - 修订第十五条关于股份发行条款,统一权利表述 [6] - 修改第十六条关于财务资助条款,增加10%总额限制 [7] - 调整第十九条关于增资方式条款,细化发行对象描述 [8] - 修订第二十一条关于股份回购条款,增加维护股价条件 [9] - 修改第三十四条关于股东诉讼条款,调整审计委员会职责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增加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10] - 细化股东提案权行使条件,调整为持有1%以上股份 [19]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九项具体要求 [13][14] - 调整股东大会职权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条款 [15] 会议制度调整 - 修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将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 [16] - 调整股东会通知内容要求,增加网络投票时间限制 [21] - 修订股东会表决规则,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23] - 修改累积投票制适用条件,删除监事选举相关内容 [26] 董事义务规范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增加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30] - 完善董事勤勉义务定义,强调"合理注意"标准 [31] - 调整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限制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