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募集资金管理
icon
搜索文档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5 05:15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且无反对/弃权票 [2][3][6]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8] 募投项目调整 - 终止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IVD集约化业务",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17,253.61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14][17] - 项目终止原因:IVD集采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DRG/DIP支付改革压缩行业利润空间,公司战略转向轻资产运营 [17][18] - 该项目此前已两次延期,原计划投入3.88亿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使用43,719.58万元 [14][16]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6月20日召开,审议募投项目终止及资金用途变更事项 [7][26][27] - 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股权登记日为会议前一日 [27][35] 行业环境变化 - IVD行业受集采政策冲击显著,2025年政策常态化导致毛利率下滑,医疗机构采购需求转向轻量化模式 [17][18] - 国家医保局《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实施,强化医疗检验领域成本管控 [17] 公司战略调整 - 终止低效设备投入,建立动态成本评估机制以适配集采环境,资金将优先用于精细化运营能力提升 [18] -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对终止募投项目及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5][23]
联芸科技: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21: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5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58,87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125,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3,365,759.76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891,089,988.28元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监管要求 [3] - 成都联屹作为新增募投项目"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3]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甲方为联芸科技及成都联屹,乙方为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丙方为中信建投证券 [3]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指定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资金可合理存款但不得质押或转让 [4] - 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甲方需配合并提供专户资料 [5] - 专户大额资金支取(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6]
美芯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26.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648.31万元 [2] - 募集资金净额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3][5][6] 使用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原因 - 员工薪酬、个税及社会保险支付需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符合银行规定 [6] - 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进行外币付汇业务,税金支出需通过其他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6] -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6] 操作流程 - 公司以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 [7] - 公司需编制支付明细表,经付款流程审批后,将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8] - 保荐人将对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及商业银行需配合核查 [8] 对公司的影响 - 该操作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影响项目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8] 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8]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项目推进 [9]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9][10]
科汇股份: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0,185,200元 [1] -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20,939,916.98元 [1] -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657,254.21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 - 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为37920180806658588,截至公告披露日账户余额为0.00元 [2] - 光大银行仅授权一级分行开展托管业务,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淄博分行,监管协议签署银行为济南分行 [3]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项账户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 -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4] - 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唐彬、何凡查询专户资料,银行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 - 公司仅允许从特定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至专户,且需在临时性补流到期前从自有资金账户归集至专户,再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5] - 公司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 协议自三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7]
普源精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17:18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于2022年4月完成,发行30,327,389股,发行价每股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18.4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6.66亿元 [1] - 公司于2023年9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每股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2.9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87亿元 [2] - 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2,166,377股,发行价每股23.08元,配套募集资金总额0.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0.44亿元 [2] 公司募投项目规划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7.68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50亿元,具体包括: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1.50亿元)、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1.61亿元)、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90亿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99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0.50亿元)[3][4]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后总投资3.25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90亿元,具体包括: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新增的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0.71亿元)[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计划总投资0.53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0.50亿元,用于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0.41亿元)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0.09亿元)[4] 资金支付置换安排的原因与流程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信用证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主要原因包括:支付员工薪酬、社保等需通过基本户操作;集中采购同时涉及募投与非募投项目;境外采购需以外汇或信用证支付;以及支付小额零星费用为提高管理效率 [4] - 置换操作流程包括:建立详细台账并归档付款凭证;定期编制支付汇总表并履行审批程序;在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回至自有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该过程 [5] - 公司认为该安排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且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相关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等额置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董事会认为该安排系基于业务实际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保障项目推进 [6] - 监事会认为该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6] -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7]
欧晶科技: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7亿元,资金净额4.627亿元[1] - 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1]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管理[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从原"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调出1.004亿元,用于新增"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1] - 宁夏欧晶科技为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一期"和"二期"的唯一实施主体,公司曾使用募集资金3.2901亿元对其增资[2] - 公司通过对宁夏欧晶减资收回1.004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2]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项目,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3] - 专户仅用于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不得质押或以存单方式存放[5]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6]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6]
首航新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20
培训基本情况 - 保荐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培训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1] - 培训方式采用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1] - 培训地点为首航新能会议室 [1] - 培训人员包括刘怡平、强强 [1] - 培训对象涵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 [1] - 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要求相关人员提前了解内容 [1] 培训主要内容 - 培训内容分为两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简介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注要点 [1]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部分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法律体系、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1] - 募集资金管理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专户存储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变更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机制 [1] - 培训形式包括演示讲义、解读法规条文、案例分析及问题解答 [1] 公司配合情况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培训工作 [2] - 培训有序进行并达到良好效果 [2] 培训结论 - 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加深刻 [2] - 培训有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2] - 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2]
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9: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0万股 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34.48元 募集资金总额686,152,000元[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9,026,314.76元 资金已于2020年到位并经验资[1]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监管协议[1] 募集资金使用决策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 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使用方案[2] - 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新募集资金专户设立 -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宁乡支行开立专项账户 用于"汽车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3] - 公司与开户银行、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 - 协议内容与上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3]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签署方为公司(甲方)、光大银行长沙宁乡支行(乙方)、国金证券(丙方)[3] - 专项账户资金仅用于汽车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不得挪作他用[3]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检查 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4] - 银行需配合提供专户资料 并在大额支出(超募集资金净额20%)时通知保荐机构[5]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至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5]
步科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8:1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 由监事会主席唐雪艳主持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监事会决议内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 - 公司计划为发行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 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1] - 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管理合规性 - 募集资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规定 [1] - 专项账户设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 - 监管机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 [1]
新炬网络: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03 17:2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使用 提高效率并维护各方权益 [1][2] - 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 严格监管 并禁止用于非主营业务及财务性投资 [2][4] - 资金使用需遵循承诺用途 变更需履行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4][9][1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必须集中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 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 [2][5] - 公司需在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6] - 专户支取金额若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募集资金净额20% 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6] 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需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4][8] - 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 变相改变用途 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4][8] - 闲置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但单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且需经董事会审议 [4][1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且需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 [5][8] - 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实施 收益情况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 [5][15]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使用前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 [6][15]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 [9][12] - 变更后用途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并比照规则履行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9][11] - 项目实施主体在子公司间变更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 但需董事会决议 [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可免审议 但需在年报披露 [7]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12] - 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需参照改变用途履行程序 [7] 监督与披露 - 公司需每半年度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26]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并与年报一并披露 [20][27] - 董事会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鉴证结论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