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业绩补偿
icon
搜索文档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市值管理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加强市值管理,规范相关行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权益 [2] - 该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规文件 [2] - 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2025年度业绩预告核心数据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8] - 2025年预计合并报表商誉减值约3,000万元至5,000万元,较2024年合并报表商誉减值7,755万元同比减少 [9] -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后,相关商誉账面价值预计约为0元至1,764万元 [9] - 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8] 业绩变动原因分析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做好提品质、调结构等工作,并加强精益管理与成本管控,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9] - 公司数字安全与数智应用板块的亏损持续收窄 [9] - 商誉减值同比减少,同时影响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 - 本次预计计提减值的商誉源于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万里红)所形成 [9] 重大未决仲裁事项 - 公司曾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0名原万里红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万里红78.33%股权 [7] - 因万里红未完成2022年度及2023年度承诺业绩,相关原股东须履行补偿义务,但截至目前尚有14名原股东(被申请人)未履行 [7] - 公司已就此事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已被受理,庭审阶段已结束,但截至公告日仲裁机构尚未出具结果 [7][10] - 涉案金额包括业绩承诺补偿股份71,328,842股(对应发行价22.76元/股)、该等股份对应的分红款、违约金、律师费、公证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及仲裁费 [10] - 若仲裁机构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日之前出具裁决,且裁决结果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将构成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可能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业绩预告区间 [7][11]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2025年12月31日)对业绩承诺补偿涉案金额的测算估计与往年一致,但极端情况下,实际履行补偿金额可能与测算估计存在较大差异 [10] 其他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 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配合公司履行其2023年业绩承诺的部分补偿义务,公司目前正在督促其尽快履约 [1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日报· 2026-01-31 06:45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但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改善,数字安全与数智应用板块亏损收窄 [3][4] - 公司因收购的万里红未完成业绩承诺,正通过仲裁向原股东追索业绩补偿,该事项可能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6][7] 业绩预告详情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 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负值,以区间数进行预告 [4] - 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与年审会计师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4] 业绩变动原因分析 -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创新驱动、调整结构、精益管理和成本管控,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5] - 公司数字安全与数智应用板块的亏损持续收窄 [5] - 2025年预计合并报表商誉减值约3,000万元-5,000万元,较2024年的7,755万元同比减少 [5] - 预计计提的商誉减值源于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计提后,该部分商誉的账面价值约为0元-1,764万元 [5] 重大未决事项(业绩承诺补偿仲裁)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了万里红78.33%股权,因万里红未完成2022年及2023年承诺业绩,原股东须履行补偿义务 [2][6] - 截至目前,尚有14名原股东(被申请人)未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已就此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庭审已结束但尚未出具结果 [2][7] - 仲裁涉案金额包括业绩承诺补偿股份71,328,842股(对应发行价22.76元/股)、对应分红款、违约金及各项费用 [7] - 若仲裁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日前出具裁决,且结果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将构成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可能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业绩预告区间 [2][7] - 公司另提及,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配合履行其2023年业绩承诺的部分补偿义务,公司正在督促其履约 [8]
龙磁科技:2025年全年净利润同比预增39.57%—80.09%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9 16:37
公司业绩预告 - 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亿元至2.00亿元,同比预增39.57%至80.09% [1] - 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00万元至1.20亿元,较上年变动-13.84%至21.64% [1] 业绩变动原因 - 主营业务磁性材料稳步提升,海外产能布局逐步完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1] - 收购的恩沃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1.4285%股权未完成2025年业绩承诺,相关业绩补偿收益计入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 [1] - 拟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及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 [1]
64亿元!平安起诉华夏控股及王文学,华夏幸福预重整再添变数
凤凰网· 2026-01-08 22:54
核心事件概述 - 华夏幸福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中国平安旗下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支付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约64亿元 [1] - 该仲裁源于2018年至2019年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及补充协议中的业绩对赌条款 [1] - 事件在华夏幸福推进预重整的关键节点爆发,引发市场对双方利益博弈的关注 [1] 对赌协议背景与触发原因 -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平安资管与平安人寿分两轮投资华夏幸福,总金额约179.73亿元(137.7亿元 + 42.03亿元) [1] - 协议约定华夏幸福2018年、2019年、2020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4.15亿元、144.88亿元和180亿元 [2] - 公司2018年及2019年均完成对赌,但2020年净利润仅为36.65亿元,远未达到180亿元的目标,触发补偿条款 [2] 仲裁请求与公司回应 - 平安方面请求裁决华夏控股支付业绩补偿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约64亿元,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要求实控人王文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 - 华夏幸福公告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对本期及期后损益无直接影响 [2] 对预重整进程的潜在影响 - 华夏幸福目前正处于预重整关键阶段,法院已于2025年11月受理债权人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2] - 平安方面对预重整程序的合规性、必要性持有异议,双方矛盾已公开化,平安曾于2025年12月提出相关临时提案但未获董事会通过 [3] - 分析认为,仲裁分歧可能使预重整过程中的债权申报、方案表决等环节面临更多阻力 [3] - 若仲裁支持平安诉求,华夏控股的财务状况将受进一步削弱,可能影响其在重整中对上市公司的支持能力 [3]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 - 华夏幸福预计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且亏损金额预计将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025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 [3]
实丰文化近1.2亿元业绩补偿款难收:只拿到不足300万元 最近两个月更是“分文未入”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5 23:43
核心观点 - 实丰文化投资的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未达承诺,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约1.15亿元补偿款,但截至公告日仅支付284.60万元,且最近两个多月未再支付,承诺方已构成违约并被监管责令改正 [2][3][4][6] 业绩补偿支付情况 - 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总金额为1.15亿元 [2][3] - 截至公告日,业绩承诺方累计仅支付了284.60万元,支付比例极低 [2][4] - 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5日公告期间,最近两个多月未再收到任何补偿款,支付进度停滞 [2][4] - 业绩承诺方曾出具《业绩承诺补偿保证函》,约定分四期偿还,各期金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及1.1亿元,最后一期最晚还款时限为2025年12月30日,但未能履约 [3] - 公司已多次通过发函、电话、面谈等方式催收,但效果不彰 [3] 投资标的业绩与承诺 - 超隆光电2023年、2024年均发生大额亏损,未达到业绩承诺 [3][6] - 原业绩承诺为2024年至2026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及3500万元,但2024年已未达标 [3] - 业绩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光伏组件价格持续走低,同时公司处于业务拓展阶段,人工及生产经营等刚性成本显著增加,导致利润空间缩小 [6] 投资背景与行业状况 - 实丰文化原为广东汕头的玩具企业,于2022年下半年通过增资1亿元获得超隆光电25%股权,切入光伏组件研发制造领域 [5][6] - 后续通过补充协议,将对超隆光电的持股比例提升至33.33%,交易总对价不变 [6] - 增资后恰逢光伏行业竞争激烈,产能持续释放并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行业环境恶化 [6] 监管措施 - 因未能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业绩承诺方于2025年10月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6]
实丰文化近1.2亿元业绩补偿款难收:只拿到不足300万元,最近两个月更是“分文未入”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5 23:41
核心观点 - 实丰文化投资的超隆光电业绩未达承诺,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约1.15亿元补偿款,但实际仅支付284.60万元,且近期支付已停滞,承诺方已被监管责令改正 [1][2][3][4] 业绩补偿支付情况 - 业绩承诺方应支付实丰文化的业绩补偿金额约为1.15亿元 [1][2] - 截至目前,业绩承诺方累计仅支付了284.60万元,支付比例极低 [1][3] - 自2025年10月底至2026年1月初的两个多月内,公司未再收到任何新的业绩补偿款 [1][3] - 业绩承诺方曾出具保证函,约定分四期偿还1.15亿元,最后一期最晚还款时限为2025年12月30日,但该计划未能履约 [1][2] - 公司已多次通过发函、电话、面谈等方式向保证人催收 [2] 投资标的业绩与承诺 - 超隆光电2023年、2024年均发生大额亏损 [2][4] - 此前的业绩承诺为2024年至2026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及3500万元 [2] - 超隆光电2024年未达到业绩承诺 [2] - 业绩不达预期主要因光伏组件价格持续走低,叠加业务拓展阶段及人工、生产经营等刚性成本显著增加 [4] 投资背景与行业状况 - 实丰文化原为广东汕头的玩具企业,于2022年通过增资1亿元获得超隆光电25%股权,后通过补充协议将持股比例提升至33.33% [4] - 此次投资旨在切入光伏组件研发、制造领域 [4] - 增资后恰逢光伏行业竞争激烈,产能持续释放并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导致超隆光电业绩出现波动 [4] 监管措施 - 2025年10月,因未能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业绩承诺方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4]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05 06:39
投资与业绩补偿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1月以自有资金13,770万元投资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最终合计持有其63.40%股权 [2] - 根据补充协议,北京稳力2022至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为6,000万元 [3] - 由于氢能行业市场增长不及预期、政策法规迟滞、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及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北京稳力相关项目推进缓慢或暂停,导致业绩未达预期 [5] - 经审计,北京稳力2022年净利润为-978.29万元,2023年为-1,083.03万元,2024年为-980.75万元,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远低于承诺 [5] - 根据协议,补偿方需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累计承诺净利润与累计实际净利润的差额,且补偿总额累计不超过4,500万元 [3][4][6] - 公司近日已收到全额业绩补偿款4,500万元,该款项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2.17万元 [7] 股权转让进展 - 公司于2024年9月审议通过转让控股子公司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股权 [10] - 根据协议,公司已于2024年9月收到部分受让方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合计金额为696.638万元,并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10] - 公司于2025年10月收到部分受让方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合计金额为217.9万元 [10] - 公司近日已收到剩余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12.67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11]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祺曜互娱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31 05:45
核心观点 - 公司已收到部分业绩补偿现金,并正积极督促相关方履行剩余补偿义务,以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1][2] 业绩补偿协议与方案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祺曜互娱业绩补偿事项的议案 [1] - 补偿方赵斌及分宜新视界与悦融投资签订协议,以评估价值为2369.23万元的房产抵偿及支付现金700万元的形式提前清偿业绩补偿款 [1] 补偿履行进展 - 公司近日已收到赵斌及分宜新视界支付的现金补偿款500万元 [2] -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方履行剩余的业绩补偿义务 [2] 信息披露与后续安排 - 公司已就此事发布相关公告,详情可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 - 公司将密切关注补偿履行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慧辰股份: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1.64亿元业绩补偿款等执行程序被终结
新浪财经· 2025-12-16 21:47
核心事件概述 - 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何侃臣、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上海慧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 -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5] 涉案金额与财务影响 - 本次涉案金额包括本金1.64亿元、逾期违约金以及律师费、保全费、保函保险费用、仲裁费用 [2] -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以前年度已对上述案件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本次终结执行程序整体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5] 纠纷起源与交易背景 - 纠纷始于2017年的股权收购交易,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48%股权 [2] - 交易对手方包括上海秉樊前身、上海慧罄前身及何侃臣等人,双方约定信唐普华2017-2019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1700万元、2200万元,未达标则需现金补偿 [2] - 2020年12月,公司进一步以5676万元现金收购上海慧罄持有的信唐普华22%股权,持股比例升至70%,信唐普华成为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 - 何侃臣时任信唐普华法定代表人及上海慧罄执行事务合伙人 [3] 业绩承诺未达成与财务造假 - 信唐普华未达成承诺业绩 [3]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核查发现,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3] - 2020年收购股权时定价也高于公允价值 [3] 仲裁过程与请求 - 2024年5月,公司就业绩补偿款/赔偿款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 - 仲裁请求包括:2017-2019年参股期间业绩补偿款4496.18万元,2021-2023年控股期间业绩补偿款为9357.89万元,因虚假陈述需赔偿3410.1万元 [3] - 除何侃臣已支付业绩补偿金911.82万元外,公司尚未收到被申请人支付的其他任何款项 [3] 仲裁裁决与强制执行 -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贸仲作出的终局《裁决书》,裁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的款项应在《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 [4] - 2024年11月,因被申请人未如期履行裁决,公司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立案 [4]
仲裁赢了没钱拿!慧辰股份追讨1.64亿业绩补偿款无果
深圳商报· 2025-12-16 20:33
仲裁进展与执行情况 - 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追讨近1.64亿元业绩补偿款赢得仲裁,但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 [1] - 公司于2024年5月提起仲裁,10月收到终局裁决,要求被申请人10日内付款,并于11月因对方未履行而申请强制执行 [1] -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公司未来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2] 仲裁事项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往年度已对上述案件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本次终结执行程序整体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2] - 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最新经营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15亿元,同比上升16.35% [3]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6121万元变为亏损4316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5801万元变为亏损4693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3亿元,同比上升19.24% [3] - 2025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2518万元变为亏损1114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 2025年第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685万元变为亏损1255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3]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是基于数据分析方法论和数据智能技术提供数据应用相关的全栈解决方案 [2]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专业数据分析服务、数字化营销软件产品/SaaS、行业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