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
icon
搜索文档
异地住房公积金可在昆明贷款购房
新浪财经· 2025-12-20 06:31
政策核心内容 -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可向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权益 [1] - 该政策面向所有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旨在打破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区域壁垒,为异地工作、回乡置业或选择昆明安居的职工提供资金支持 [1] 申请条件与流程 - 异地缴存职工需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方可申请贷款 [1] - 管理中心全面推广“亮码可办”便民措施,职工无需返回公积金缴存地开具纸质证明 [1] - 具体操作流程为:职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在“服务”栏目中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核对信息后提交即可生成业务办理电子码,在昆明办理贷款时出示该电子码即可完成异地缴存核验 [1] - 异地缴存职工在通过“亮码可办”核验信息的同时,仍需按昆明市规定准备齐全其他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并确保自身符合贷款条件 [2]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此项政策是昆明市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具体体现 [2] - 该政策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畅通人才要素的跨区域流动 [2] - 政策将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切实提升昆明在人口集聚与宜居效能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2]
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中国新闻网· 2025-12-15 09:05
政策核心内容 - 沈阳市政府优化推出四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旨在进一步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 [1] 贷款额度计算规则优化 - 优化调整贷款中账户余额倍数限额计算规则,自本月开始执行 [1][2] -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账户余额倍数仍为25倍,但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之和的保底计算值从2万元人民币提高至3万元人民币 [1] 差异化缴存政策 - 实施单位职工差异化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自2026年1月开始执行 [1][2] - 缴存职工可在规定比例范围内与单位协商,按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的标准自主确定个人缴存比例 [1] 提取支付物业费政策 -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自2026年1月开始执行 [1][2] - 提取条件为本人及配偶拥有自住住房,且当年未就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过公积金 [1][2] - 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每年2000元人民币 [2] - 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上,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每年3000元人民币 [2] 家庭互助购房提取政策 - 推出缴存人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自2026年1月开始执行 [2] - 政策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沈阳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2] - 互助范围: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 - 支付首付款提取的办理时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 [2] - 偿还贷款提取需在2027年2月28日前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按月委托提取时限截至该笔贷款结清 [2]
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中国新闻网· 2025-12-10 18:49
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 - 沈阳优化推出4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旨在进一步发挥其保障作用[3] - 政策调整包括优化贷款计算规则、实施差异化缴存、支持提取支付物业费及推出家庭互助购房提取[3][4] 贷款额度计算规则调整 - 优化调整贷款中账户余额倍数限额计算规则,自本月开始执行[3][5] -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账户余额倍数限额仍按缴存余额之和的25倍执行[3] - 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之和的最低计算标准由2万元调整为3万元[3] 差异化缴存政策 - 实施单位职工差异化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自2026年1月开始执行[3][5] - 缴存职工可在规定缴存比例范围内与单位协商,按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的标准自主确定个人缴存比例[3] 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自2026年1月开始执行[3][4][5] - 申请条件为缴存人及配偶拥有自住住房,且当年未就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过公积金[3] - 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年[4] - 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年[4] 家庭互助购房提取政策 - 推出缴存人家庭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自2026年1月开始执行[4][5] - 政策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贷款购买自住住房[4] - 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4] - 提取支付首付款的办理时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4] - 父母、子女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在2027年2月28日前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按月委托提取时限截至贷款结清[4][5]
多地创新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证券日报· 2025-12-09 23:57
文章核心观点 - 近期多地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居民购房及还贷压力,政策环境持续宽松 [1][2] - 政策优化重点包括支持多孩家庭、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至购房税款、推广“商转公”及“商转组合贷”业务,并注重流程简化以提升政策效果 [1][2][3][4] 政策调整与新增业务 - **长沙市**:针对二孩及以上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时市内已有住房套数认定核减一套,并按核减后套数执行利率 [1] - **长沙市**: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并细化“商转组合贷”业务 [1] - **深圳市**:新版《管理规定》支持职工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税款,并支持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 [1] - **深圳市**:首次将购房税款纳入公积金提取支持范围,关注交易环节隐性成本,具有突破性 [2] - **遵义市**:就优化“商转公”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拟放宽申请条件,每月受理名额由600个增加至1000个,并将申请对象扩大至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3] - **咸阳市**:为“商转公”贷款增加“以顺位抵押模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的担保方式 [3]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政策表明当前购房市场政策环境持续宽松,对住房消费形成有力支持 [2] -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旨在降低新市民、年轻人住房消费的成本和门槛 [2] - “商转公”、“商转组合贷”等业务能降低缴存职工的房贷月供负担,从而减少房贷对其他日常消费的冲击 [2] - 未来“商转公”、“商转组合贷”等业务仍有较大优化空间,需加强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协作 [3] - 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强,需提高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在异地购房贷款上的协同度,例如优化信息审核和逾期处理机制 [3] 未来政策发展方向 - 深圳的实践为各地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4] - 公积金使用场景可进一步向物业费、维修基金等日常住房消费延伸,形成覆盖购房、居住、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支持体系 [4] -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税款等创新举措需配套流程简化机制,例如通过与税务部门系统对接实现自动抵扣,以避免操作复杂影响政策效果 [4] - 公积金政策的创新与细化反映了住房保障体系正向更精准、更人性化的方向演进 [4] - 随着政策工具箱不断丰富,住房消费支持体系有望在降低门槛、提升体验、控制风险等方面实现更均衡的发展 [4]
公积金“政策礼包”精准入户 多子女家庭“住有优居” 额度提升惠及127户家庭,户均贷款额高出平均水平38%
镇江日报· 2025-12-09 07:47
政策核心内容 - 市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 精准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 购买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三孩家庭 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家庭基础额度上再提高30万元[1] - 政策自2023年6月首次推出 于2024年4月30日再度加码[1] - 政策可与人才引进 购买改善型住宅等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在多政策叠加的最优情形下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10万元[2] 具体贷款额度调整 - 职工个人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至70万元 家庭最高额度提升至100万元[2] - 对购买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进行额外支持 二孩家庭最高可再上浮20万元 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可上浮30万元[2] - 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20万元 三孩家庭最高可达130万元[2] 政策实施效果 - 政策实施以来 全市已有127户多子女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 总金额达7918.1万元 其中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2] - 申请家庭户均贷款额度 比同期新购房职工家庭的平均贷款额度高出38%[2] 服务流程优化 - 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额度提升 只需在办理时同步提供由卫健委认定的“家庭码”即可 通过线上申请 免去多处开证明的奔波[3] - 推行“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模式[3] 租房提取政策支持 - 政策关怀延伸至租房领域 对在指定市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3] - 多子女家庭每月租房提取额度最高可达2600元 年提取额度为31200元 均高于普通已婚家庭标准[3]
楼市利好!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规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05 20:35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发布新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旨在通过系列便民举措优化政策 加大支持职工购房与租房力度 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1] 购房支持政策优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 在未全额支付首付款前可提取公积金筹集首付款 家庭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有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 提取额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3] - 支持“既提又贷” 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 用于计算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例如账户余额10万元全额提取后 仍可按16倍计算最高160万元贷款额度 并可实现提取与贷款“一次申请 并联办理” [3] - 延长购房提取等申请时限 将购房提取 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的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4]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 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 需在税票开具后5年内申请 [4]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将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本市扩展至全国 职工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 家庭有1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 有2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4] 租房支持政策优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 在保留每月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 明确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另行规定额度标准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 本市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提高至当月应缴存额的80% [6]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租房 取消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继续支持其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针对承租本市保障类住房职工 新增支持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6] 其他住房消费支持 - 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 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 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提取业务 [7]
楼市利好!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规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05 20:13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旨在通过系列便民举措优化政策,加大对职工购房和租房的支持力度 [1][9] 购房支持政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首付款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筹集首付款 [2][13] - 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且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2][13] - 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且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2][13] - 此项提取与购房提取只能选择一种办理 [2][13] - **支持“既提又贷”**: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2][14] - 例如:账户余额10万元全额提取后,仍可按16倍计算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60万元 [2][14] - 可在线下柜台同步办理提取与贷款申请,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 [2][14] - **延长购房提取申请时限**:将购房提取、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等情形的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3]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需在税票开具后5年内申请 [3]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将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本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时可申请提取 [3] - 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 [3] - 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3] - 全国范围内有多笔按揭贷款的,同一月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笔申请提取 [3] 租房支持政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在保留每月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增设阶段性调整机制 [4] -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本市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提高至当月应缴存额的80% [4]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 [5] -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取消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可继续按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5] - 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5] 城市更新改造支持 - **新增3种更新改造提取业务**,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 [5][15][20] - 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 [5][20] - 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 [5][20] - 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 [5][20] - **提取额度**: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享受政府补贴的需扣减补贴金额 [17] - **提取次数**: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18]
楼市利好!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规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05 20:07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核心观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旨在通过系列便民举措优化政策,加大对职工购房、租房及城市更新改造的支持力度,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1][11] 增设多项购房相关提取情形,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筹集首付款 [3][13][14] - 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规则: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提取额度均不超过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3][15] - 支持“既提又贷”:为筹集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计入其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本套住房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3][19][21] - “既提又贷”示例: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为10万元,全额提取用于首付款后,该10万元仍可用于可贷额度计算(按16倍计算,最高可贷160万元) [3][22] - 延长购房提取等申请时限:将购房提取、更新改造本市老旧住房提取等情形的申请时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无论在本市或异地购房均适用 [4][24][26] - 延长时限示例:职工在2021年1月5日购买住房,可在2026年1月5日前申请办理购房提取 [4][25]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需在税票开具之日起5年内提出 [5][27]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本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时可申请提取 [5][29][30] - 异地购房还贷提取额度规则: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5][31]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保障无房职工租房需求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在保留每月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明确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另行规定额度标准 [7][36][37][41] - 阶段性额度提升: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本市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7][39] - 扩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租房,继续支持其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并取消了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7][42][45] - 扩大对承租保障类住房职工的支持:除继续支持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外,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7][43][46] 新增更新改造提取,助力城市更新 - 新增3种更新改造提取业务:包括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 [8][47] - 更新改造提取适用条件:参与出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主更新老旧住房、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47] - 更新改造提取额度规则: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享受政府补贴的需扣减政府补贴金额 [48] - 更新改造提取次数: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49]
多地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券商中国· 2025-11-11 13:50
政策总体趋势 - 10月份各地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超30条,其中涉及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达到16条 [2] - 政策优化方向主要集中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提取流程、延长还款期限以及扩大提取适用范围等方面 [2] 重庆公积金政策调整 - 优化购买存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方式,并放宽全款购房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2][3] - 职工全款购房后,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时限由两年放宽至五年,且可自购房之日起满半年后每年提取一次 [3] - 提取范围扩大至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3] 湖北公积金政策调整 - 推出5项新政,包括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期限、拓宽应用场景、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支持直付租金 [4] - 取消首套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异,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项目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20% [4] - 贷款期限最长可至30年,并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68周岁,女职工63周岁) [4] - 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并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及各类改造的个人分摊费用 [4][5] 南京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支持 - 对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6] - 若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以上或改善型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可再上浮20%,最高达116万元/人、144万元/户 [6] - 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家庭年提取金额上限为51840元 [6]
呼和浩特市优化公积金提取流程
内蒙古日报· 2025-10-23 10:28
政策核心内容 -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将支持提前还清商贷的模式由“先还清后提取”优化为“先提取后还清” [1] - 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还清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 [1] - 提取金额将直接划转至相应商业银行还贷专户,且提取人或多个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不得少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 [1] 业务模式细节 - 原“一次性还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继续保留 [1] - 本次政策优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推出 [1] - 具体业务办理可参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前还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