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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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名明星网红等“双高”人员被查处 法网恢恢无“大V”
北京商报· 2025-12-10 09:21
行业监管动态 - 税务部门今年前11个月查处了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1] - 直播电商业态因其收入结构复杂、运作主体众多、资金流向隐蔽等特性,为偷逃税行为提供了隐藏空间 [1] - 监管面临偷逃税行为隐匿化、专业化的新趋势,国家监管正在实时升级 [1] 常见违法手段 - 偷逃税手段包括通过亲属账户收取佣金、隐匿收入,或虚构空壳公司转移资金 [1] - 其他手段包括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以及将劳务报酬伪装为经营所得 [1] - 业态特性滋生的灰色空间让一些偷逃税“技术”手段流传,制造了“大家都这样”的错觉 [1] 监管应对与趋势 - 税务机关正不断提升防范风险、发现问题、精准监管的能力,并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常态化打击力度 [2] - 监管依法依规加大对“双高”偷逃税典型案件的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以维护税收公平 [2] - 基于法理和技术层面的治本之策受到关注,大数据时代需要深化个税税制改革 [3] - “以数治税”智慧监管体系需应对伪装精妙的资金腾挪,常态化监管需做到疏而不漏 [2]
【西街观察】“双高”被查,法网恢恢无“大V”
北京商报· 2025-12-09 22:45
行业监管动态 - 2024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了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及罚款总额达15.23亿元人民币 [1] - “双高”人群主要指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在电商互联网时代,大量网红快速进入这一群体 [1] - 直播电商业态因其收入结构复杂、运作主体众多、资金流向隐蔽等特性,为偷逃税行为提供了隐藏空间 [1] - 行业内存在通过亲属账户收取佣金、隐匿收入,或虚构空壳公司转移资金,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将劳务报酬伪装为经营所得等偷逃税手段 [1] 监管趋势与手段 - 国家监管正在针对偷逃税行为隐匿化、专业化的新趋势进行实时升级 [1] - 税务机关正不断提升防范风险、发现问题、精准监管的能力,并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涉税违法问题的常态化打击力度 [2] - 监管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双高”偷逃税典型案件的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2] - 正在构建“以数治税”智慧监管体系,以应对伪装精妙的资金腾挪,目标是实现常态化监管疏而不漏 [2] 行业影响与警示 - 对明星网红纳税失信的依法严查,旨在维护税收公平,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并切实维护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 - 监管趋严使得偷逃税行为变得越来越“危险”,行业内的“双高”人群必须绷紧依法纳税的弦,财富群体需对纳税心存敬畏 [2] - 典型案件的查处仅是冰山一角,基于法理和技术层面的治本之策同样受到关注 [3] - 在大数据时代,除了监管手段升级,深化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也被认为是重要方向 [3]
微短剧 长红从依法纳税开始
经济日报· 2025-12-08 07:18
行业动态与倡议 - 爱奇艺、快手、抖音集团等22家微短剧行业头部机构签署了首个《微短剧行业依法纳税倡议书》[1] - 倡议书旨在推动形成“依法纳税、合规经营、良性竞争”的良好氛围,要求从业者从自身和每一笔业务做起[1] - 倡议书明确要求厘清纳税责任边界,严禁以“税后片酬”、“税后分成”变相转嫁纳税义务,并反对“阴阳合同”、“私户收款”等隐匿收入手段[1] - 倡议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税务审核机制,将税务合规作为合作前提,并倡导全行业参与共治,加强政策学习和经验共享[1] 市场现状与监管背景 - 微短剧行业正处于爆发式增长阶段,截至今年7月,中国微短剧用户规模达到6.96亿[2] - 2024年,全国微短剧市场规模突破505亿元,用户规模达5.76亿,首次超过传统电影票房[2] - 行业作为新兴业态,具有业务模式新、企业经营形态复杂、线上交易为主等特点,在快速扩张中部分企业暴露出税务合规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等问题[2] - 专家指出,合规经营和依法纳税是行业可持续发展和良性成长的关键,新兴产业的增长也为税务监管带来了新课题[2] 监管实践与行业指引 - 地方税务部门已针对微短剧行业关键环节开展规范纳税的探索,旨在将经验转化为可推广的具体方法[2] - 郑州市税务部门构建了涵盖11个指标、12个风险点的指标模型,并推出了《微短剧行业税收管理工作指引(试行)》[3] - 监管实施精准化辅导,一方面提供个性化税收政策辅导,另一方面推出“指引+承诺”模式,通过制定《依法纳税承诺书》明确“税后片酬”等业务的合规红线[3] - 专家认为,相关部门与企业加强协同,通过规范引导共同推动依法纳税,对于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护航产业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3]
陈震朋友圈发文:海外账号停止更新,暂停一切对外表达
凤凰网· 2025-12-07 14:46
公司动态与创始人事件 - 创始人陈震宣布其海外社交媒体账号正式停止更新,后续不再发布新内容,并澄清网络上出现的部分冒充账号发布的对抗性情绪言论非其本人及团队所为 [1] - 创始人陈震透露团队将继续保留,公司将尽全力维持正常运转,其本人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处理现有业务与历史遗留事项,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 [1] - 创始人陈震宣布将暂停一切对外表达,通过“放慢步伐”来梳理过去高速发展中忽视的问题,并静心思考公司未来的核心发展方向 [1] 税务违法案件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报,依法查处陈震偷税案件,其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第三方支付平台广告劳务报酬、成立空壳工作室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 [2] - 税务部门于2025年11月对陈震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2] - 税务部门明确表示,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偷税行为,将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3] 社交媒体账号处置与回应 - 在税务通报发布前,陈震在微博、抖音、B站等国内多平台的账号于12月4日深夜起陆续被禁言,其全网粉丝总量超2400万的相关账号均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社区规则”被处置 [2] - 陈震试图通过小号回应“好好反思”“自作自受”后,该小号也迅速被禁言 [2] - 12月6日,陈震转而在海外社交平台发布两条视频,其中一条表示“坦白说我也不知道后面会怎么样,但吸取教训吧。也许是个新的开始,希望后面能一切顺利”,另一条为日产汽车相关内容,不过两条视频随后均被删除 [3]
壹快评丨网红偷税得不偿失,纳税“红线”不容触碰
第一财经· 2025-12-05 15:11
事件概述 - 网络车评人陈震因偷税被多个网络平台禁言并登上热搜 其被查出偷税118万元 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1] - 尽管陈震已缴纳罚金 但作为公众人物 其职业生涯预计将遭受重大打击 此前类似案例中的公众人物往往事业一落千丈乃至彻底退出所在行业[1] 法律与监管环境 - 从法律层面 网红等偷税行为违反了宪法等法律规定的依法纳税义务 必将遭到法律惩罚[1] - 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网络主播所在的平台会报送其相关涉税收入等信息[1] - 在税收大数据比对之下 网络主播借助此前信息不透明来偷逃税的难度已变得难上加难[1] - 税务部门加大对网络主播等偷逃税的打击力度 税务总局2024年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 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2] 行业影响与趋势 - 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有助于发挥警示作用 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 - 网络主播等公众人物若偷税 从情理层面辜负了公众对其应具备诚信等核心价值观的期待 最终势必被抛弃、掉粉[1] 对从业者的建议 - 网红等公众人物一定要做好税务合规工作 依法诚信纳税 远离偷逃税“红线”[1] - 网络主播们应提升诚信纳税意识 切莫听取所谓的避税“秘笈” 借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2] - 短期偷税可能获利 但中长期将面临大额补缴税金及罚款 并丧失职业生涯 得不偿失[2] - 建议网络主播们应尽快自查自纠 若发现偷税等不合规情形 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补税免于处罚 合规守法才能行稳致远[2]
陈震偷税118万,追缴并罚共计247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5 13:58
案件核心事实 - 网络车评人陈震因偷税被查处 2021年至2023年期间 其通过隐匿收入 转换收入性质 虚假申报等方式 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1] - 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追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共计247.48万元 目前所有款项均已追缴入库[1] - 税务部门明确表示 通过所述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偷税行为 将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经济税收秩序[1] 个人影响与过往言论 - 2025年12月5日 陈震在微博 抖音 B站 小红书 快手等多个社交平台账号同时被禁言 被禁账号总粉丝量超2400万[1] - 其视频平台账号“陈震同学”近30日内掉粉4.53万[2] - 讽刺的是 陈震曾在2019年发布微博称“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逃税才是最可耻的 且是犯罪行为”[1] 商业价值与关联企业 - 陈震的视频广告报价高昂 1秒至20秒视频广告报价为35万元 21秒至60秒报价为60万元 60秒以上报价为80万元[2] - 陈震名下共关联5家企业 其中4家为存续状态 包括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格锐新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其担任股东 董事 监事等职务 商业版图涉及广告传媒 商贸等领域[2] - 其关联的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现存1则欠税公告 欠税余额2965.14元 欠税税种为印花税[3]
车评人陈震偷逃税被查,流量是商业价值更是社会责任
新京报· 2025-12-05 12:47
案件查处情况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网络车评人陈震的偷税案件 [1] - 2021年至2023年间 陈震通过隐匿收入 转换收入性质 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 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 [1] - 2025年11月 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目前所有款项均已追缴入库 [1] 税务部门立场与定性 - 税务部门指出 通过隐匿收入 转换收入性质 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 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1] - 税务部门强调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1] - 税务部门表示将在落实优惠政策 优化服务的同时 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1] 行业背景与问题 - 直播行业蓬勃发展 网络主播处于流量与财富聚集地 [2] - 部分网络主播在高收入与粉丝追捧下迷失方向 其行为关乎社会公平 公众价值观及行业健康发展 [2] - 作为公众形象 尤其是头部网络主播 应以身作则 倡导遵规守纪和诚信纳税 [2] 行业治理建议 - 系统整治主播偷逃税行为 需要构建“监管—平台—从业者”三重防线 [2] - 相关部门需对高风险群体实施精准管理 [2] - 直播平台需自觉履行责任 规范收入结算流程 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相关涉税信息 从源头阻断违规操作空间 [2] - 主播群体需摒弃侥幸心理 认识到流量不仅带来商业价值 更意味着依法纳税的社会责任 [2]
税务部门曝光案例严惩骗享税费优惠行为
新华网· 2025-11-17 16:21
文章核心观点 - 税务部门集中曝光6起通过拆分、隐匿收入等方式骗享税费优惠的偷税案件,旨在警示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1] - 国家出台的惠企税费政策旨在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但部分企业动歪心思进行偷税 [1] - 违法经营主体将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多部门联合惩戒等严重后果,得不偿失 [2] 违法手段 - 设置内外两套账,人为拆分真实营收 [1] - 利用员工个人账户交叉收款,隐匿真实销售收入,减少当期销项税额 [1] - 开立并控制多个个体工商户拆分营业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 - 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总额超过500万元后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便用空壳个体户拆分收入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1] 执法与监管趋势 - 税务部门加快建设“以数治税”的税收征管体系,与海关、医保等部门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 [2] - 通过税收大数据比对申报数据与银行流水、用工数据等多源数据,能够快速识别异常经营特征,为精准识别和依法查处提供支撑 [2] 违法后果 - 违法经营主体除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将面临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至五倍的罚款 [2] - 情节严重者将被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承受多部门联合惩戒与市场信誉损失 [2]
税务曝光六起案例释放电商征税严监管信号
第一财经· 2025-11-04 20:41
税务监管环境变化 - 税务总局近期一次性披露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典型案例,涉及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法,涉及税额从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2] - 超过650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已按新规向税务部门提供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2] - 税务部门可将经营者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数据进行比对,并对申报收入明显偏低的经营者进行合规申报服务提醒[2] 偷税行为后果 - 通报的六起案例中,最终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总额是偷税金额的1.6至2.3倍[3] - 例如,常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偷税101.67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25.28万元[3] - 根据法规,对偷税行为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加收滞纳金(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3] 行业合规趋势 - 专家指出平台经济需从"野蛮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合规是必由之路,偷逃税赚快钱的模式不可持续[4] - 偷逃税行为导致税收成本"外部化",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损害市场公平竞争[4] - 税务部门提醒平台内经营者如收到合规申报提醒,应及时核对收入并更正申报,避免产生滞纳金[4]
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观念 《微短剧行业依法纳税倡议书》今日发布
中国经营报· 2025-10-29 20:08
行业监管倡议核心观点 - 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工委会发布《微短剧行业依法纳税倡议书》,号召从业者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观念 [1] - 倡议书紧密结合微短剧行业特点与财税监管要求,从四大维度明确合规方向 [1] - 首批签署单位有22家,包括爱奇艺、抖音、快手、芒果TV、腾讯视频等主要平台和公司 [1] 纳税责任与义务合规方向 - 厘清从业者纳税责任边界,严禁个人以“税后片酬”“税后分成”变相转嫁纳税义务 [1] - 要求企业落实代扣代缴法定责任 [1] 企业财务与业务管理合规方向 - 强化企业票据与资金管理,严把业务真实关 [1] - 反对以“阴阳合同”“私户收款”等手段隐匿收入 [1] 体系化合规能力建设方向 - 推动企业构建体系化合规能力,鼓励建立内部税务审核机制 [1] - 将税务合规作为合作的必要前提,抵制用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手段博取收益的恶性竞争行为 [1] 行业共治与持续学习方向 - 倡导全行业参与共治,要求从业者主动学习最新政策、配合监管 [1] - 从业者需对风险作及时核查整改,加强依法纳税培训与税务合规经验共享 [1] 微短剧工委会背景信息 - 微短剧工委会于今年1月获批设立,在10月27日正式举行成立仪式 [2] - 工委会首任理事长由国家广电总局网络司副司长杨铮担任,秘书长由网络司内容处处长曹云霞担任 [2] - 首批70多位成员包括微短剧各主要平台、头部公司、部分长剧公司、地方协会负责人及专家学者 [2] - 《倡议书》是微短剧工委会向行业发布的首个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