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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朋友圈发文:海外账号停止更新,暂停一切对外表达
凤凰网· 2025-12-07 14:46
公司动态与创始人事件 - 创始人陈震宣布其海外社交媒体账号正式停止更新,后续不再发布新内容,并澄清网络上出现的部分冒充账号发布的对抗性情绪言论非其本人及团队所为 [1] - 创始人陈震透露团队将继续保留,公司将尽全力维持正常运转,其本人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处理现有业务与历史遗留事项,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 [1] - 创始人陈震宣布将暂停一切对外表达,通过“放慢步伐”来梳理过去高速发展中忽视的问题,并静心思考公司未来的核心发展方向 [1] 税务违法案件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报,依法查处陈震偷税案件,其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第三方支付平台广告劳务报酬、成立空壳工作室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 [2] - 税务部门于2025年11月对陈震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2] - 税务部门明确表示,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偷税行为,将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3] 社交媒体账号处置与回应 - 在税务通报发布前,陈震在微博、抖音、B站等国内多平台的账号于12月4日深夜起陆续被禁言,其全网粉丝总量超2400万的相关账号均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社区规则”被处置 [2] - 陈震试图通过小号回应“好好反思”“自作自受”后,该小号也迅速被禁言 [2] - 12月6日,陈震转而在海外社交平台发布两条视频,其中一条表示“坦白说我也不知道后面会怎么样,但吸取教训吧。也许是个新的开始,希望后面能一切顺利”,另一条为日产汽车相关内容,不过两条视频随后均被删除 [3]
壹快评丨网红偷税得不偿失,纳税“红线”不容触碰
第一财经· 2025-12-05 15:11
事件概述 - 网络车评人陈震因偷税被多个网络平台禁言并登上热搜 其被查出偷税118万元 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1] - 尽管陈震已缴纳罚金 但作为公众人物 其职业生涯预计将遭受重大打击 此前类似案例中的公众人物往往事业一落千丈乃至彻底退出所在行业[1] 法律与监管环境 - 从法律层面 网红等偷税行为违反了宪法等法律规定的依法纳税义务 必将遭到法律惩罚[1] - 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网络主播所在的平台会报送其相关涉税收入等信息[1] - 在税收大数据比对之下 网络主播借助此前信息不透明来偷逃税的难度已变得难上加难[1] - 税务部门加大对网络主播等偷逃税的打击力度 税务总局2024年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 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2] 行业影响与趋势 - 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有助于发挥警示作用 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 - 网络主播等公众人物若偷税 从情理层面辜负了公众对其应具备诚信等核心价值观的期待 最终势必被抛弃、掉粉[1] 对从业者的建议 - 网红等公众人物一定要做好税务合规工作 依法诚信纳税 远离偷逃税“红线”[1] - 网络主播们应提升诚信纳税意识 切莫听取所谓的避税“秘笈” 借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2] - 短期偷税可能获利 但中长期将面临大额补缴税金及罚款 并丧失职业生涯 得不偿失[2] - 建议网络主播们应尽快自查自纠 若发现偷税等不合规情形 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补税免于处罚 合规守法才能行稳致远[2]
陈震偷税118万,追缴并罚共计247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5 13:58
案件核心事实 - 网络车评人陈震因偷税被查处 2021年至2023年期间 其通过隐匿收入 转换收入性质 虚假申报等方式 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1] - 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追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共计247.48万元 目前所有款项均已追缴入库[1] - 税务部门明确表示 通过所述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偷税行为 将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经济税收秩序[1] 个人影响与过往言论 - 2025年12月5日 陈震在微博 抖音 B站 小红书 快手等多个社交平台账号同时被禁言 被禁账号总粉丝量超2400万[1] - 其视频平台账号“陈震同学”近30日内掉粉4.53万[2] - 讽刺的是 陈震曾在2019年发布微博称“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逃税才是最可耻的 且是犯罪行为”[1] 商业价值与关联企业 - 陈震的视频广告报价高昂 1秒至20秒视频广告报价为35万元 21秒至60秒报价为60万元 60秒以上报价为80万元[2] - 陈震名下共关联5家企业 其中4家为存续状态 包括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格锐新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其担任股东 董事 监事等职务 商业版图涉及广告传媒 商贸等领域[2] - 其关联的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现存1则欠税公告 欠税余额2965.14元 欠税税种为印花税[3]
车评人陈震偷逃税被查,流量是商业价值更是社会责任
新京报· 2025-12-05 12:47
案件查处情况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网络车评人陈震的偷税案件 [1] - 2021年至2023年间 陈震通过隐匿收入 转换收入性质 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 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 [1] - 2025年11月 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目前所有款项均已追缴入库 [1] 税务部门立场与定性 - 税务部门指出 通过隐匿收入 转换收入性质 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 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1] - 税务部门强调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 [1] - 税务部门表示将在落实优惠政策 优化服务的同时 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1] 行业背景与问题 - 直播行业蓬勃发展 网络主播处于流量与财富聚集地 [2] - 部分网络主播在高收入与粉丝追捧下迷失方向 其行为关乎社会公平 公众价值观及行业健康发展 [2] - 作为公众形象 尤其是头部网络主播 应以身作则 倡导遵规守纪和诚信纳税 [2] 行业治理建议 - 系统整治主播偷逃税行为 需要构建“监管—平台—从业者”三重防线 [2] - 相关部门需对高风险群体实施精准管理 [2] - 直播平台需自觉履行责任 规范收入结算流程 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相关涉税信息 从源头阻断违规操作空间 [2] - 主播群体需摒弃侥幸心理 认识到流量不仅带来商业价值 更意味着依法纳税的社会责任 [2]
税务部门曝光案例严惩骗享税费优惠行为
新华网· 2025-11-17 16:21
文章核心观点 - 税务部门集中曝光6起通过拆分、隐匿收入等方式骗享税费优惠的偷税案件,旨在警示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1] - 国家出台的惠企税费政策旨在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但部分企业动歪心思进行偷税 [1] - 违法经营主体将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多部门联合惩戒等严重后果,得不偿失 [2] 违法手段 - 设置内外两套账,人为拆分真实营收 [1] - 利用员工个人账户交叉收款,隐匿真实销售收入,减少当期销项税额 [1] - 开立并控制多个个体工商户拆分营业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 - 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总额超过500万元后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便用空壳个体户拆分收入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1] 执法与监管趋势 - 税务部门加快建设“以数治税”的税收征管体系,与海关、医保等部门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 [2] - 通过税收大数据比对申报数据与银行流水、用工数据等多源数据,能够快速识别异常经营特征,为精准识别和依法查处提供支撑 [2] 违法后果 - 违法经营主体除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将面临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至五倍的罚款 [2] - 情节严重者将被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承受多部门联合惩戒与市场信誉损失 [2]
税务曝光六起案例释放电商征税严监管信号
第一财经· 2025-11-04 20:41
税务监管环境变化 - 税务总局近期一次性披露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典型案例,涉及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法,涉及税额从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2] - 超过650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已按新规向税务部门提供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2] - 税务部门可将经营者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数据进行比对,并对申报收入明显偏低的经营者进行合规申报服务提醒[2] 偷税行为后果 - 通报的六起案例中,最终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总额是偷税金额的1.6至2.3倍[3] - 例如,常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偷税101.67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25.28万元[3] - 根据法规,对偷税行为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加收滞纳金(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3] 行业合规趋势 - 专家指出平台经济需从"野蛮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合规是必由之路,偷逃税赚快钱的模式不可持续[4] - 偷逃税行为导致税收成本"外部化",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损害市场公平竞争[4] - 税务部门提醒平台内经营者如收到合规申报提醒,应及时核对收入并更正申报,避免产生滞纳金[4]
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观念 《微短剧行业依法纳税倡议书》今日发布
中国经营报· 2025-10-29 20:08
行业监管倡议核心观点 - 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工委会发布《微短剧行业依法纳税倡议书》,号召从业者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观念 [1] - 倡议书紧密结合微短剧行业特点与财税监管要求,从四大维度明确合规方向 [1] - 首批签署单位有22家,包括爱奇艺、抖音、快手、芒果TV、腾讯视频等主要平台和公司 [1] 纳税责任与义务合规方向 - 厘清从业者纳税责任边界,严禁个人以“税后片酬”“税后分成”变相转嫁纳税义务 [1] - 要求企业落实代扣代缴法定责任 [1] 企业财务与业务管理合规方向 - 强化企业票据与资金管理,严把业务真实关 [1] - 反对以“阴阳合同”“私户收款”等手段隐匿收入 [1] 体系化合规能力建设方向 - 推动企业构建体系化合规能力,鼓励建立内部税务审核机制 [1] - 将税务合规作为合作的必要前提,抵制用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手段博取收益的恶性竞争行为 [1] 行业共治与持续学习方向 - 倡导全行业参与共治,要求从业者主动学习最新政策、配合监管 [1] - 从业者需对风险作及时核查整改,加强依法纳税培训与税务合规经验共享 [1] 微短剧工委会背景信息 - 微短剧工委会于今年1月获批设立,在10月27日正式举行成立仪式 [2] - 工委会首任理事长由国家广电总局网络司副司长杨铮担任,秘书长由网络司内容处处长曹云霞担任 [2] - 首批70多位成员包括微短剧各主要平台、头部公司、部分长剧公司、地方协会负责人及专家学者 [2] - 《倡议书》是微短剧工委会向行业发布的首个倡议 [2]
网红偷逃税被追缴罚款2300万,何来硬气叫嚣?
新京报· 2025-10-23 19:07
事件概述 - 网红“小影夫妇”因偷逃税被查处,合计追缴税费及罚款金额高达2379万元,其中追缴税费17824796.59元,罚款5973287.46元 [1] 公司行为分析 - 公司通过注册多个主体、频繁注销店铺、使用私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被定性为有组织、有计划的违法行为 [1] - 当事人被查处后在直播间公然发表不当言论,表现出对法律规定的漠视态度 [1] 行业监管环境 - 国家自2021年起启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并自今年10月起要求互联网平台向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收入信息,持续加强对新业态的税收管理 [2] - 在大数据技术加持下,通过拆分收入、转移账户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面临越来越高的风险 [2] 行业潜在问题与建议 - 部分网络直播从业者存在“流量即特权”和“法不责众”的扭曲认知与侥幸心理 [2] - 建议平台将“依法纳税”作为主播准入门槛之一,并对已查实偷逃税的主播采取限流、停播乃至封号等措施,以形成偷税必究的行业共识 [2] - 网络世界并非法外之地,流量不能超越法律,守法经营和诚信纳税才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3]
粉丝近千万,网红夫妇被追缴、罚款超2300万元!23人实名举报其偷逃税:他们找各种理由不开发票
新浪财经· 2025-10-23 16:33
公司税务违规事件 - 短视频博主“小影夫妇”及其名下关联公司因涉嫌偷税漏税被查实,合计被追缴税费17,824,796.59元,并处罚款5,973,287.46元 [2][21] - 被查处的纳税主体共13个,其中以邹德艳为法定代表人的佛山市金臣丽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查补税费合计593万余元 [21][23] - 公司在被举报后注销原有店铺,并使用家人朋友名义注册新店铺以规避监管 [13] 公司业务与运营 - “小影夫妇”抖音账号粉丝数量达934.5万,获赞2.0亿,为平台头部主播 [14][16] - 公司主营直播带货,销售全品类商品,包括以其名字命名的“御影”护肤品和咖啡,宣称自有研发生产 [4] - 账号实名认证为丁影影,其丈夫邹德臣创立了广州金臣丽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4] 消费者投诉与产品问题 - 消费者反映使用其推荐的护肤品后出现过敏现象,并质疑其销售保质期长达36年的“贵妇膏”产品合理性 [10] - 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最终补开的是免税发票,引发对其税务问题的怀疑 [3][13] -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及税务疑点进行联合举报,共涉及23名实名举报人 [2][13] 行业监管环境 -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网络直播从业人员应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并公布一批网络主播和MCN机构税务违法案例 [24][25] - 专家指出部分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破坏市场秩序 [26] - 国务院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合规经营与公平竞争 [27]
粉丝近千万,网红夫妇被追缴、罚款超2300万元!23人实名举报其偷逃税:他们找各种理由不开发票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00:35
公司事件 - 抖音平台粉丝近千万的短视频博主“小影夫妇”及其关联公司因偷税行为被查处,合计追缴税费1782.48万元,罚款597.33万元 [1][13] - 被查处的纳税主体包括佛山市金臣丽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3个纳税人,其中以邹德艳为法定代表人的佛山市金臣丽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查补税费合计593万余元 [13][16] - 涉事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存在不开发票、销售涉嫌虚假宣传(如保质期36年的贵妇膏)及质量问题(如护肤品导致过敏)的产品等行为 [2][5][7] - 涉事公司在被举报后注销原有店铺,并使用家人朋友名义注册新店铺以规避监管 [7] 行业监管 -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网络直播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依法纳税意识,MCN机构需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 [16] - 税务部门持续对网络主播偷逃税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以引导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税收营商环境 [16][17] - 部分网络主播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注册个体工商户虚假申报、与MCN机构串通等方式隐匿收入,少缴不缴税款 [17] - 国务院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旨在促进平台经营者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推动线上与线下市场公平竞争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