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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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博汇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7:09
博汇转债赎回事件核心观点 - 公司因股价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决定提前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赎回价格为100.02元/张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6][7]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债券于2022年8月16日发行 总额39,700.00万元(397万张) 票面价值100元/张 [2] - 债券于2022年9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简称"博汇转债" 代码"123156" [3] - 转股期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8年8月15日止 [3] - 转股价格经历两次调整:从初始15.05元/股下调至10.69元/股(2023年5月19日生效) 再下调至8.00元/股(2025年下调) [3][5]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赎回条款要求: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6] - 触发时段: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5日 股价满足上述条件(转股价8.00元/股 触发阈值为10.40元/股) [2][6]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决议 [2]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02元/张 含当期应计利息0.02元/张(按第四年票面利率1.8% 计息天数4天计算) [7] - 赎回对象:截至2025年8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 [7]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8月27日 通过托管券商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8] - 赎回后债券摘牌 未转股债券将被强制赎回 [1][8] 股东及管理层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交易"博汇转债" [9] 转股相关说明 - 转股申报需通过深交所系统操作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9] - 转股形成的股份于转股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 [9] - 质押或冻结状态的债券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 否则无法转股 [1]
利民股份: 公司关于利民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公司可转债基本发行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面值9.8亿元,发行数量98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债券期限6年 [1] - 可转债于2021年3月24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128144" [2] -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21年9月6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2]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初始转股价格为14.23元/股,2021年6月2日因2020年度分红(每10股派2.5元)调整为13.98元/股 [2] - 2021年8-9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3] - 2022年5月24日因2021年度分红(每10股派3元)从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 [3] - 2023年6月16日因2022年度分红(每10股派2.5元)从11.20元/股调整为10.95元/股 [4] - 2024年6月12日因2023年度分红(每10股派2元)从10.9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 [5] - 2024年7月19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向下修正至8.50元/股 [5] - 2024年10月18日因2024年半年度分红(每10股派1.5元)从8.50元/股调整为8.35元/股 [6] - 2025年5月28日因2024年度分红从8.35元/股调整为8.10元/股 [6] 赎回条款规定 - 到期赎回条款: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按债券面值的110%赎回未转股债券 [6] - 有条件赎回条款包含两种情形: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7] - 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7] 当前触发赎回条件进展 - 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 -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8]
温州宏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7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宏丰转债")规模为3.2126亿元,债券代码123141,于2022年4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6]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8年3月14日,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2.0%、第五年2.5%、第六年3.0% [8] - 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6.92元/股,后因权益分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调整至5.35元/股 [8][9][10][11][12]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债券 [7] - 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35元/股的130%(即6.96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2] 公司决策与批准程序 -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赎回相关议案,包括《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议案》 [4][5][13] - 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上市 [5][6]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行使赎回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 [13] 法律意见结论 - 公司已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赎回条件 [12][13] - 本次赎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13] - 公司尚需按照监管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13]
游族网络:关于“游族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30 19:45
游族网络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价格在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30日期间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 10元/股的130%(即13 13元/股)[2] - 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持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预计将有可能触发"游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 -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齐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30 07:47
核心观点 - 齐鲁银行决定提前赎回"齐鲁转债" 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7068元/张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8月8日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8月13日 未及时转股或卖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5][6][19]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 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0元/股的130%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5][7] - 赎回条款约定: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5] 赎回安排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8日 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市后仅剩8个交易日 [1][16] - 最后转股日:2025年8月13日 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市后仅剩11个交易日 [2][16] - 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 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将全部被赎回 [8][13]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8月14日 [6][15] - 摘牌日:2025年8月14日起"齐鲁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3][17]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为100.7068元/张 包含债券面值100元/张和当期应计利息0.7068元/张 [9][11][1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100×1.00%×258/365=0.7068元/张 其中计息天数258天从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止 [10][11] 投资者操作选择 - 投资者可选择在2025年8月8日前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卖出 或按5.0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 [3][16] - 若未及时操作 将按100.7068元/张被强制赎回 与二级市场价格124.256元/张存在较大差异 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3][19] 赎回后续处理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8月14日)起 所有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13] - 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公告赎回结果和公司影响 [14] - 赎回款将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持有人派发 [15] 税务处理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税率缴纳所得税 实际派发金额为100.5654元/张 [18]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 实际派发金额为100.7068元/张 [1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2025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实际派发金额为100.7068元/张 [18]
精锻科技: 关于精锻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09
核心观点 - 精锻科技宣布提前赎回"精锻转债" 赎回价格为100.45元/张 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 未及时转股将面临损失 [1][2][8][9]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3日 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9.46元/股的130%(即12.30元/股) 满足赎回条件 [2][8][9] -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2] 可转债基本情况 - 精锻转债发行总额9.8亿元 于2023年2月15日发行 共98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3] - 转股期限自2023年8月21日起至2029年2月14日止 [3] - 当前转股价格为9.46元/股 经过四次调整:从初始13.09元/股调整为12.97元/股(2023年6月9日)→12.82元/股(2024年5月24日)→12.76元/股(2024年9月30日)→9.50元/股(2025年1月13日下修)→9.46元/股(2025年6月12日) [4][5][6][7][8] 赎回安排 - 赎回价格100.45元/张 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45元(票面利率1.0% 计息天数166天 从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 [9] - 赎回对象为2025年7月3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10] - 赎回款将于2025年8月7日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10] - 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2][10] 股东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7月3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653,829张 夏汉关持有284,500张 黄静持有96,792张 董义持有22,788张 期间均无买卖交易 [10] 转股相关说明 - 转股申报单位为1张 最小转股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11][12] - 转股后股份于转股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2]
恒辉安防: 关于恒辉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09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恒辉转债" 因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19元/张 未转股债券将于2025年7月31日收市后停止转股并被强制赎回 [1][2][5] 可转换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5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26亿元 [2] - 债券于2024年9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简称"恒辉转债" 代码"123248" [3] - 转股期自2025年2月27日起至2030年8月20日止 [3] - 初始转股价格为18.26元/股 后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18.11元/股 [4]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触发条件为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 [4] - 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0日 公司股价已满足触发条件 [2][4]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2]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19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19元 [5][6] - 利息计算公式:100元×0.20%×345天÷365天=0.19元 [5] - 2025年7月29日起停止交易 8月1日起停止转股 [7] - 赎回款将于2025年8月8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 [7] -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7] 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实际控制人姚海霞期初持有171.96万张 期间全部卖出 [7] - 实际控制人王咸华期初持有68.78万张 期间全部卖出 [7] - 实际控制人王鹏期初持有68.78万张 期间全部卖出 [7] - 一致行动人南通钥诚期初持有34.392万张 期间全部卖出 [7] - 高管人员合计持有9,398张 期间全部卖出 [7] - 内部人员合计卖出344.8518万张债券 [7] 转股相关说明 -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8] - 转股后股份于申报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8] - 债券持有人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转股操作 [1]
博汇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博汇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49
博汇转债赎回公告核心内容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30日至7月25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8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5] - 赎回条款规定:若股价满足上述条件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利息赎回可转债 [5] 赎回价格及计算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02元/张,其中含当期利息0.02元/张(按票面利率1.8%及计息天数4天计算) [6] - 计算公式:当期利息=100×1.8%×4/365=0.02元,赎回价=面值+利息=100+0.02 [6] 赎回程序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收市后未转股债券将按100.02元/张强制赎回 [1][6] - 赎回资金到账日为8月27日,赎回完成后"博汇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7] - 转股期限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8年8月15日,当前转股价为8元/股 [3][4] 债券发行及调整历史 -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发行397万张可转债,总规模3.97亿元,票面利率第四年为1.8% [2][6] - 转股价经历两次调整:从初始15.05元/股下调至10.69元/股(2023年5月),后进一步修正至8元/股(2025年) [3][4] 股东及管理层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董监高均未交易"博汇转债" [8] 其他操作提示 - 可转债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8] - 转股后新增股份于转股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8]
塞力医疗: 关于不提前赎回“塞力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8:2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543.3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43亿元 [1] -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债券代码"113601",于2020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 - 转股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98元/股 [2]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首次下修:2024年9月5日将转股价格由16.98元/股修正为13.71元/股 [3] - 二次下修:2024年10月24日将转股价格由13.71元/股修正为12.71元/股 [4] - 因回购股份注销:2024年11月20日将转股价格由12.71元/股调整为12.50元/股 [5] - 第三次下修:2025年2月6日将转股价格由12.50元/股修正为12.00元/股 [5]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7月1日至7月21日期间,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5.60元/股),触发赎回条款 [6] 公司不赎回决定 -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7月22日至10月21日)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均不行使赎回权利 [6] - 2025年10月21日后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重新审议是否行使赎回权利 [6]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过去6个月内未交易"塞力转债",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7]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提前赎回"塞力转债"的决策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
超达装备: 关于“超达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7:18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9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6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7亿元 [2] - 主承销商扣除承销费用290万元后,于2023年4月11日将剩余募集资金4.661亿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 [2]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起 [2] - 初始转股价格为33元/股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103,528.80元,转股价格由33元/股调整为32.6元/股 [3] -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6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024,043.20元,转股价格由32.6元/股调整为32.04元/股 [5] - 2024年9月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转股价格由32.04元/股调整为31.81元/股 [5] - 截至公告披露日,"超达转债"转股价格为31.81元/股 [6] 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 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超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1.81元/股)的130%(即41.35元/股) [6] - 若在未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超达转债" [6]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