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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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主播”纳入直播电商监管、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2月新规一起来看!
新华社· 2026-01-30 09:37
直播电商行业监管 - 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需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3] 现金收付与金融服务 - 除法定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或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3] - 支持现金支付的收费单位及经营主体需保持合理零钱备付并具备必要收现条件[3] 文化教育与公共服务 -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重点扶助农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及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3] - 条例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的阅读保障,包括提供适宜读物、开设阅读课程及建设无障碍设施[3] 组织机构管理与信用体系 -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全国范围内唯一且终身不变的身份标识码,用于精准识别与动态追踪[4] - 统一代码旨在织密社会信用体系数据网、架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数字桥并激活市场监管智慧脑[4] 行政执法与政府治理 -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调规范与指导、预防与纠错、监督与保障并重的原则[4] - 条例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的监督[4] - 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4]
新华社权威快报丨“AI主播”纳入直播电商监管、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2月新规一起来看!
新华社· 2026-01-30 09:2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月1日起施行 要求明确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化合物及所使用的常规农药等信息[3] - 办法提出对蔬菜 水果 茶鲜叶等产品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3] 直播电商与人工智能监管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防范其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5] - 办法规定 使用人工智能生成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需进行显著标识 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5] 现金支付保障 - 新规指出 除履行法定义务等特定情形外 不得拒收现金 不得引导他人拒收现金[6] - 规定要求收费单位及经营主体需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 保障现金支付渠道顺畅[6] 全民阅读促进 -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旨在促进全民阅读 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7] - 条例强调强化对革命老区 民族地区及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保障措施[7] - 条例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 老年人等群体的阅读保障 包括提供出版物 开设阅读课程及优化适老服务设施[7]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管理 -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于某月1日起施行 旨在实现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身份标识[8] - 办法提出通过统一代码实现组织机构的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 以激活市场数据[8] 行政执法监督 -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调监督工作需预防与纠错并重 以督促纠治行政执法问题并提升质效[9] - 条例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存在违规异动 以及乱收费 乱罚款等行为的监督[9] - 条例明确将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重点[9]
2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央视新闻· 2026-01-30 06:33
人民币现金收付规定 -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2] - 规定要求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及线上线下结合的交易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备足零钱 [2] - 无人设备需公示现金转换方式以保障公众支付选择权 [2]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 -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4] - 办法明确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4] - 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实施大数据“杀熟”或单方面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4]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执行 [5] - 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四类主体 [6] - 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完善信息公示、身份核验、事前合规审核等制度 [6] - 要求MCN机构规范对主播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 [6] 铁路“静音车厢”服务 - 自2026年2月1日起铁路“静音车厢”服务范围将拓展 [8] - 服务将拓展至除动卧列车之外的“D”字头和“G”字头动力分散动车组列车 [8] - 届时全国铁路提供“静音车厢”服务的列车将增至超8000列 [8] 行政执法监督 -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0] - 条例旨在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 社区减灾标志国家标准 - 《社区综合减灾公共信息标志》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11] - 标准为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指引涵盖自然灾害警告标志、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疏散导向标志等 [11] 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标准 - 《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及多式联运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13] - 标准规定了动力锂电池运输的分类与分级以及运输包装、托运、装卸等要求 [13] - 在联合国规章范本基础上创新建立了动力锂电池运输分级标准并完善了在用及废旧电池包装性能要求 [13]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4] - 新规程将瓦斯等级、冲击地压等煤矿灾害等级鉴定纳入安全检测、检验范围并要求鉴定机构具备国家规定资质 [14] - 首次规定低瓦斯矿井必须建立防止瓦斯异常的制度并严禁采用“一风吹”方式排放瓦斯 [14] 北京市收费公路电子发票 - 2026年2月1日起北京全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现场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全部启用电子发票 [16] - 此举旨在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通行效率并优化公共服务 [16] 上海市民用无人机管理 - 《上海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7] - 管理办法要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报在管制空域飞行需经批准 [17] - 世博文化公园、世纪公园、上海植物园将作为公众消费级无人机飞行体验区 [17]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新浪财经· 2026-01-29 12:19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核心观点 - 专项行动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坚决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及跨部门协同不畅等问题,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激发企业活力 [1] 专项行动聚焦的四大领域 纠治“四乱”为企业减负纾困 - 专项行动将超期扣押、违规收费等“四乱”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并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2] - 广西某县监督机构针对县住建局多次违规延长扣押期限、超期扣押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并推动追责问责 [2] - 浙江某区监督机构针对应急管理局违规转嫁培训费用问题,督促其立即改正并组织全额退款,直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2] 强化履职监督纠正不作为与乱作为 - 监督机构聚焦执法不作为、越权执法等问题,以厘清权责边界,保障企业经营安全感 [3] - 海南某县监督机构通过“12345”热线联动机制,快速响应并纠正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不作为问题,为企业挽回经营损失 [3] - 湖南某区监督机构督促区城管局立即撤销越权作出的执法行为,防范越权执法干扰企业经营 [3] 发挥统筹协调破解执法衔接难题 - 针对跨部门监管职责模糊、协同不畅问题,监督机构推动多部门联动研判与联合处置,以提升监管效能 [3] - 山东某市监督机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研判,统一裁量标准,并推动建立跨部门执法衔接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3] - 重庆市区两级监督机构协调多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破解危化品监管跨部门衔接难题,并在证据采信、案件移送等环节精准指导 [3] 推动制度重构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 监督机构聚焦变相设置准入许可、法律适用不当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通过监督纠偏与制度重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4] - 江西某县监督机构纠正县城市管理局违规变相设置行政许可的行为,并通过个案监督推动行业监管优化 [4] - 福建某市监督机构充分发挥执法部门内部层级监督作用,促进市市场监管局及时纠正下级单位案件定性不准确、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确保监管规则与执法标准统一 [4]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新浪财经· 2026-01-16 12:42
会议强调,一季度是"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期。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扛牢"走在前、作表率"的使命任 务,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找准增长点、突破点、支撑点,全力抓好经济运行监 测调度、项目建设、扩大消费、工业生产、外贸增长、收入组织、改善民生、防范风险等重点工作,奋 力实现"开门红",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要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 题,深入研究谋划好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确保更好满足民需、更好改善民生。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 于人紧密结合,把民生实事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切实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要干的事",更好 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承接工作的责任感和 紧迫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抓紧制定完善承接事项 的配套措施,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及时开展业务培训,依法依规有序做好承接工作。要统筹行政职权调 整与"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接得住"的 ...
执法监督护企 柔性服务暖企
新浪财经· 2026-01-15 04:45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南省永州市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显著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了营商环境,具体表现为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大幅下降,企业满意度提升 [1] 清单管理与科技赋能 - 永州市通过制定“两清单一计划”管理体系,将全市718个执法主体、394项涉企检查计划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严格执行“未备案不检查、未批准不入户”规定 [2] - 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监管模式,依托全省统一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亮码执法、全程留痕”,累计扫码入企18756次,归集7大领域执法数据数十万条 [2] - 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行为实行在线备案、实时跟踪与智能预警,有效防范“无计划检查”、“超范围执法”等乱象 [2] - 严格落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一主体年度检查不超过2次”规定,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 [2] 靶向纠治与严肃问责 - 2025年以来,永州通过复议诉讼、平台投诉等多渠道,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执法问题线索581件 [3] - 聚焦重点领域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15份,为企业挽回损失900余万元 [3] -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督协作机制,坚持“一案双查”模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案件50件,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135件 [3] 柔性执法与多元共治 - 2025年全市有323个行政执法单位公示行政处罚免罚清单,适用减轻、从轻处罚等柔性措施的案件占比提升至58.8% [4] - 面对流动摊贩管理,采用“疏导+服务”模式替代简单禁止,促进“人间烟火”与“城市文明”和谐共生 [4] - 针对电子监控过密、限速混乱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合整改,消除17处隐患,将原有13处执法监控优化整合为治安卡口,复杂路段实行区间测速 [4] - 拓展社会监督网络,设立100个监督联系点,选聘130名社会监督员,构建“政府监督、社会参与、企业评价”多元共治格局 [4] 执法效能与营商环境成果 - 2025年以来,永州市推动行政检查下降35.2%、行政处罚案件下降24.6% [1] - 执法理念从“管理”向“服务”转型,通过“首违不罚”、“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数据赋能”等系统化措施,重塑执法监督体系,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4]
完善监督体系确保执法严明
新浪财经· 2025-12-31 05:14
文章核心观点 -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旨在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对于完善法治监督体系 确保执法严明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 条例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 也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 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 执法贵在严明 [1] -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离不开对行政执法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强化监督机制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1] 条例的核心内容与制度设计 - 《条例》推进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 法定化 形成了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 [1] - 《条例》将我国长期探索形成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制度化 法定化 按照规范与指导并重 预防与纠错并重 监督与保障并重等原则进行规则设计 有助于统筹协调行政执法活动 [1] - 《条例》强调制度建设与行为规范并重 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系统性 整体性 [1] - 《条例》在监督范围上采取了执法行为监督与制度建设情况监督并重的思路 [1] - 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如关注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执法决定是否违法或者明显不当 是否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等 [1] - 另一方面监督执法机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的情况 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证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执行情况 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行政执法标准制度的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 行政执法责任确定 行政执法状况评议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等 [1] 条例的协同监督机制 - 《条例》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协同 有助于形成监督合力 [1] - 《条例》规定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加强与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 健全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 [1] - 加强与政府督查 行政复议等的协调衔接 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1] -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争议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不重复监督 [1]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新浪财经· 2025-12-31 03:09
核心观点 - 中国首部国家层面行政执法监督专门立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公布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行政执法监督进入全面法治化新阶段 [3] - 自2024年3月以来在全国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已取得显著成效,查纠突出问题案件5.6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9.3亿元,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 [3][7][8] 专项行动成效与数据 - 专项行动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共计5.6万件 [3] - 专项行动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289.3亿元 [3] - 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2.9%,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近17个百分点,检查精准度和质效大幅提升 [4][8] - 全国罚没收入同比下降8.2% [4] - 推动制定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137个,组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58.7万件,抽查82.6万件 [4] - 司法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各地出台规范执法标准的制度措施330余项 [6] 执法规范与制度完善 - 专项行动聚焦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8] - 推行“综合查一次”、分级分类检查等模式,实现监管“减量提质” [4][8] - 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主体、人员、事项、程序、标准 [4] - 司法部发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为执法人员列出行为指引、划定行为红线 [4] -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专项行动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从全要素维度夯实执法监督法治化保障 [4] 执法方式优化与企业反馈 - 执法坚持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坚持最严标准 [5] - 指导各地适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原则,优化执法方式,体现力度与温度 [6] - 地方积极探索柔性执法,例如上海市修订相关办法,将初次违法认定时间间隔从“五年”调整为“两年” [6] - 天津市发布免罚清单,明确16个领域、254项免罚事项 [6] - 企业负责人反馈检查次数明显减少、执法更规范透明,增强了企业获得感和发展信心 [7] - 专项行动被企业评价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和“一剂良药”,开拓了政企互信新局面 [7]
以强监督阻断行政随意性趋利性执法
第一财经· 2025-12-26 09:34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背景与目的 - 为优化营商环境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程序、强化责任[2] -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是推动该条例立法的重要原因[2] 专项监督行动的成效 - 2025年3月启动的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8月,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超30%,纠治违法违规案件4.7万件,清理不符合资格执法人员2999人[2] - 该专项行动为企业挽回损失近150亿元,并有效纠正了行政部门随意执法、趋利性执法的风气,体现了专项监督的震慑力与良好效果[2][3] 未来监督工作的重点方向 - 未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在日常监督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督与专项监督[4] - 重点监督将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执法突出问题[5] - 专项监督将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或问题,例如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尚未彻底改变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5] 提升监督效能的具体措施 - 需提高监督响应速度,通过强化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快速预警和精准、高效、实时监督[6] - 需从公众呼声和媒体报道中迅速获取信息并做出反应,以尽快发现和解决问题[6] - 需强化监督的“刚性”,《条例》明确重点监督可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专项监督也应依此办理,以增强系统性并解决地方约束问题[7] - 《条例》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应与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嫌职务违法或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监察机关,以形成震慑[7] 监督工作的原则与保障 - 监督工作需充分考虑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对违法违规执法造成的后果,该纠正的纠正,该补偿的补偿,该赔偿的赔偿[8] - 《条例》强调监督工作遵循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的原则,旨在督促纠治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效[8] - 《条例》的最终指向是通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8]
一财社论:以强监督阻断行政随意性趋利性执法
第一财经· 2025-12-25 21:31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核心内容 -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1] - 条例出台背景是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急需通过立法加强监督工作 [1] 监督方式与范围 - 行政执法监督包括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未来工作重点是加强重点监督与专项监督 [1][3] - 重点监督范围: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性、代表性执法突出问题 [1][4] - 专项监督范围:由省级以上政府监督机构根据中央部署,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或问题开展 [1][4] - 当前专项监督重要方面包括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4] 过往专项监督成效 - 2025年3月启动的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8月,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超30% [2] - 同一专项行动纠治违法违规案件4.7万件,清理不符合资格执法人员2999人,为企业挽回损失近150亿元 [2] - 该行动有效纠正了行政部门随意执法、趋利性执法的风气,体现了专项监督的震慑力与良好效果 [2] 监督机制强化措施 - 提高响应速度:监督机构需形成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强化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精准高效实时监督 [5] - 增强监督“刚性”:重点监督可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专项监督也应依此办理,以增强系统性并解决地方约束问题 [6] - 加强协同与震慑:行政执法监督应与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向监察机关移送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线索 [6][7] - 保障相对人利益:对违法违规执法造成的既成事实,该纠正的要纠正,该补偿的要补偿,该赔偿的要赔偿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