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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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9 22: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DUN'AN ARTIFICIAL ENVIRONMENT CO.,LTD [1][2] - 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30日,由浙江盾安三尚机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1] - 公司于2004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5,436,182元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邮政编码311835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47]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可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48]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47]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5,436,18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A股 [6]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认购43,181,865股,其中盾安控股集团认购27,645,034股 [6]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提案权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4][15]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制冷通用设备、家用电力器具部件的制造、销售和服务 [4] - 业务涵盖暖通空调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及系统工程安装 [4] - 其他业务包括机械工程技术研发、设备租赁、实业投资及进出口业务 [4] 重要治理规则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审议 [19] - 关联交易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35] - 董事选举可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36]
哈投股份: 哈投股份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9 19: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ARBIN HATOU INVESTMENT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邮编150028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570520元 股份总数为2080570520股 [6][21] - 公司于199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 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32]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 [38] -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3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1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65]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5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28][130]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32]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20][146]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成员为5名 其中独立董事3名 [145][146]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为记名股票 [1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情形除外 [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 [3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 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31] 经营与投资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等 [15] -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权限为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 [125]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5] - 对外捐赠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决定 超过需股东会批准 [125]
节能风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3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ECEP Wind-Power Corporation,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332.7638万元,成立于2010年6月30日,于2014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4]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00万股,主要发起人包括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持股6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20%)等 [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47,332.763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8]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4]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18]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和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36]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6][57]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57]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维护、设备改造等 [5] - 公司可适时调整经营范围,但需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2]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2] 公司治理特色 - 公司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4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60]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云南铜业: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8 21:1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 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7第 92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条 公司于 1998 年 4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 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1998 年 6 月 2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
尚纬股份: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31
公司基本情况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2日,注册于四川省乐山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7523025620 [2] -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8,667万股,201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注册资本6.215亿元,实收资本6.215亿元,全部为普通股 [4][8] - 注册地址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邮编614012 [2][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46]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4][102] - 股东会职权包括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决议 [45]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一 [46][129]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 [19]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况,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25][2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经营与投资 - 经营范围涵盖电线电缆生产销售、电气安装、进出口贸易等15类业务 [15]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为总资产30%以上或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 [4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七项基本权利 [34]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42]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侵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38] 会议制度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需在事项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 [49][50]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少于现场会议 [51][86]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9][121] 董监高管理 - 董事应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禁止同业竞争和利益输送 [103][104]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131][13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5类人员 [12]
中国石化: 中国石化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英文名称为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3][5] - 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25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邮政编码100728 [3][5]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管理层,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37][96]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 [37][57] - 董事会由9-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2名,董事任期3年 [97][98]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协助总裁工作 [69] 股份与股票 - 公司股份分为内资股(A股)和外资股(H股等),均为普通股 [10][17] - 公司成立时总股本为6,880,000万股,2000年发行H股1,678,048.8万股,2001年发行A股280,000万股 [20][2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281,555,698元,股票采用记名式 [24][37] - 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于香港,A股股东名册存放于公司住所 [21][4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成品油销售等全产业链业务 [6][7] - 具体包括油气田开发、石油炼制、油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新能源业务等 [7] - 公司可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8][30]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30] - 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31] 重要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62][6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6][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14][115] 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 - 公司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7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5%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9][59]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68][122] - 公司应保存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重要文件至少10年 [47] 党组织建设 - 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9] - 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时需事先听取党组织意见 [110]
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OPPLE LIGHTING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411室,邮编201201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5148915万元,股份总数745,148,915股,均为面值1元的普通股 [6][19][20] - 公司成立于2012年,2016年7月21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5,800万股A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对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需经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至少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109][118]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需包含2名以上独立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1][132]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 [15][16] - 发起人股份限售期为公司成立后1年,IPO前已发行股份上市后限售1年 [29]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后需按规定期限转让或注销 [24][26] 重大交易决策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比超50%、成交金额超净资产50%且绝对值超5,000万元等 [42]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5][83]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需股东大会批准 [4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参会表决、查阅资料等权利,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33][58]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承担赔偿责任 [4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的需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需连带担责 [38]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21][125]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但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不得投票 [126][1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表决结果、董事发言要点等 [129][130]
润禾材料: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5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ingbo Runhe High-Tech Materials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邮政编码315632 [4] - 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40万股,并于2017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867,353元,全部为普通股 [4][1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119]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8]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 [127][128]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4]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7]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6800万股,由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 [1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8]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应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行使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决策权,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12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7]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包括对重大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31] 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41]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132]
新国都: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7 21: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XGD INC,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17A [4] - 公司成立于2010年,于2010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00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7,299,123元,全部股份为普通股,每股面额1元 [6][2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 [7][8]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专注于金融、通讯等应用系统和专用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租赁,致力于成为中国电子支付行业的大型软件服务商和设备供应商 [1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银行卡电子支付终端产品、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产品、计算机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服务,移动支付业务的技术开发运营及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互联网信息业务 [1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53]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发展战略制定、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政策研究等工作 [56]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 [45] 股份相关情况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股份总数自上市以来经过多次变动,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期权行权等,截至2025年5月总股本为567,299,123股 [20][21] - 公司股份转让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28][29] 反收购条款 - 在公司发生恶意收购的情况下,董事会可采取包括对抗性反向收购、法律诉讼策略等反收购措施 [57] - 恶意收购情形下,继任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原任董事会成员连任,且每年改选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组成人数的四分之一 [46] - 恶意收购情形下,非经原提名股东提议或非本人辞职,董事在任期内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否则公司需支付高额赔偿金 [47]
亚香股份: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7 20: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Kunshan Asia Aroma Corp Ltd [3] -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1号,注册资本为112,770,840元人民币 [3] -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0万股 [3] - 公司经营范围为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与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等 [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 [63]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62][75]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73]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7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4]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1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2]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770,84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 [11] - 公司可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6]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2个月内召开 [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48] - 选举董事时可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52]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参与表决,决议需经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0]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董事 [67]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 [67]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0]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出席会议董事需签字确认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