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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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6
募投项目概况 - 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总投资74,838.18万元[3] - 项目建设期4年,预计第5年完全达产,税后内部收益率19.50%,静态投资回收期6.70年[2] - 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复合铝箔9,500万平方米的产能规模[7] 募投项目投资构成 - 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费用13,892.46万元(占比18.56%)和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53,301.00万元(占比71.22%)[3][4] - 设备投资中真空镀膜机占比最大,拟购置18台,单台价格2,500万元,总价45,000万元[5] - 非资本性支出合计4,076.46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30%[4]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 - 项目产品分为消费电子类(初始单价10元/平方米)和动力电池类(初始单价7元/平方米)复合铝箔[12] - 预计达产后年均收入75,240万元,平均毛利率35.30%,税后净利润16,714.61万元[17] - 消费电子类产品毛利率42.58%,动力电池类产品毛利率19.69%[17] 融资规模合理性 - 截至2024年底已投入自有资金11,433.42万元(投资进度15.28%),未来三年尚需投入63,404.76万元[10] - 测算公司资金缺口约67,040.20万元,本次募资规模50,000万元具有合理性[10] - 公司过去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16.63%[10] 行业对比情况 - 单位产能设备投入5.61元/平方米,与可比公司隆扬电子5.66元/平方米基本相当[7] - 单条产线投资额2,961.17万元,略低于可比公司3,000万元/条的水平[9] - 产品单价8.96元/平方米与诺德股份9.52元/平方米差异率-5.88%[13] 工程建设合理性 - 单位工程造价2,362.31元/平方米,处于淮安市同类项目1,820-2,909元/平方米区间内[8][9] - 土建工程费用测算依据第三方询价和专业咨询评估报告,符合当地定额规范[8] - 设备单价参考历史采购价格和供应商报价,与市场行情相符[5]
斯达半导: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10
发行方案概述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10]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2][14] - 债券利率将由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1] 特殊条款设计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15] - 包含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赎回[17] - 设有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回售[18]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投资总额203,433.2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0万元[22]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22]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23] 发行程序安排 - 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3] - 将采取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现有股东优先配售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20]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确定最终发行方案、签署相关文件等[30] 公司资质说明 - 公司自查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包括具有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盈利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等要求[6][7] -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重大违法行为等发行障碍情形[8] - 本次发行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9]
伯特利: 伯特利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50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批复为证监许可〔2025〕631号 [1][2] -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280 200万元 发行数量28 020 000张 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2] - 可转债票面利率采用阶梯式设计 第一年0 3% 第二年0 5% 第三年1 0% 第四年1 5% 第五年1 8% 第六年2 0% [2][3]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6月30日)止 [5] - 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 [5] 发行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7月1日(T日) [5] -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比例为每股配售4 633元面值可转债 即每股配售0 004633手 [7] - 网上申购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 000元) 申购上限为1 000手(100万元) [8] - 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行总额的30% 即最大包销金额为84 060万元 [8] 转股及调整条款 - 转股价格调整触发条件包括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 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9][10] -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公司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11] - 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1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增加预计2025年度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金额6 500万元 [17] - 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16]
精达股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0:15
公司基本情况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77 于2002年9月11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8][9] - 公司注册资本2,149,125,221股 实际控制人为李光荣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股9.28% [22][23] - 公司主要从事电磁线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4][25] 本次可转债发行概况 - 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622万元 用于4个新能源产业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2][16] - 募投项目包括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煤铝基电磁线项目等 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6][18] - 发行方案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5][6][7]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公司设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机构独立运行 [14][20] - 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具备完整业务体系 [19][20][21]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6][27][28] 财务与法律合规 - 最近三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130.61万元、42,645.29万元 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12][15] - 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安全生产及产品质量处罚记录 [34][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均不存在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 [37][38] 资产与子公司情况 - 拥有27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包括精达香港、恒丰越南等境外子公司 [24][25][29] - 持有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主要财产权属清晰 [29][30] - 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质押情况 合计质押7,600万股 占总股本3.54% [23]
耐普矿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12:17
公司基本情况 -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4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318号,法定代表人为郑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772,604元 [9]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营业务包括矿山机械制造与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等 [9] - 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耐普矿机",证券代码"300818" [11] 本次发行概况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秘鲁年产1.2万吨新材料选矿耐磨备件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3] - 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9]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新增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权益,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12] 公司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郑昊,直接持有公司46.48%股份 [24] - 公司前十名股东包括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 [23] - 郑昊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9] 公司业务与经营 - 公司主营业务为重型矿山选矿装备及其新材料耐磨备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33] - 公司在全球1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包括澳大利亚、蒙古、秘鲁、墨西哥等 [33] - 公司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证书,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4] 公司财务与审计 -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5] - 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1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1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5] - 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15]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2] - 公司控股股东郑昊已出具书面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公平性 [4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0]
江苏华辰: 江苏华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36
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 - 公司获得证监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金额46亿元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0.2%至2.5% [1][2] - 可转债期限6年 自2025年6月20日至2031年6月19日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6个月后开始 [2] - 初始转股价定为23.53元/股 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3] -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包含派息 送股 增发等情形 具体计算公式明确 [4] - 设置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当股价连续30日中有15日低于转股价85%时可触发 [5] 债券条款设计 - 到期赎回价格为面值的114%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条件为股价连续30日中有15日高于转股价130% [6] - 回售条款规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若股价连续30日低于转股价70% 持有人可回售 [7] - 附加回售条款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时生效 持有人可行使一次回售权 [8] - 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 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一交易日 [9] 发行与配售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为每股配售2.797元面值可转债 折算为每股0.002797手 [12] - 现有总股本1.64亿股全部可参与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上限46万手 [13] - 发行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公开发行相结合方式 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13] 公司治理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同时增设职工董事 [15] - 将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 资金管理安排 - 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确保专款专用 [15]
春风动力: 春风动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19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6月27日14:00在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 [4] 可转债发行方案 - 拟发行不超过25亿元可转债 期限6年 [8][9] - 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10]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12] - 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当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中15日低于转股价85%时可触发 [15] 募投项目规划 - 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项目等 总投资46.7亿元 [24] - 2024年公司燃油摩托车销量28.65万辆 营收60.37亿元 同比增长37.14% [35] - 极核电动车销量10.6万辆 收入3.97亿元 同比增长414.15% [35] - 项目建成后将缓解产能不足问题 缩短交付周期 [35] 公司技术储备 - 截至2024年底拥有有效专利1659项 其中发明专利141项 [39] - 参与制定54项国家行业标准 已发布25项 [39] - 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等资质 [38] - 构建了发动机 三电系统等领域的正向研发体系 [38] 市场地位 - 全地形车出口额占国内同类产品71.89% [41] - 北美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 欧洲市场占有率行业第一 [41] - 国内250CC以上摩托车销量行业前列 [41] - 产品出口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42] 公司治理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53] - 董事会成员调整为8名股东选举董事加1名职工董事 [53]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54]
湘潭电化: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6:24
发行概况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发行总额为4.87亿元,按面值100元/张发行,共计4,870,000张 [10] - 发行方式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相结合,原股东可优先配售上限为4,869,670张(占总额99.9932%) [3][12] - 保荐人财信证券对认购不足4.87亿元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最大包销额为1.461亿元(占发行总额30%) [7][18] 原股东优先配售 - 原股东每股配售0.7736元面值可转债,即每股配售0.007736张,配售代码"082125",需在2025年6月16日缴足资金 [11][14] - 现有总股本629,481,713股,无库存股,优先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规则循环分配 [11][12] - 原股东可同时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且无需预缴资金 [12][14] 网上申购安排 - 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代码"072125",申购时间2025年6月16日9:15-15:00,最低申购10张(1,000元),上限10,000张(100万元) [13][16] - 同一投资者多账户申购以首笔为准,需确保T+2日资金账户足额缴款,否则视为弃购 [4][17]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弃购将导致6个月内禁止参与同类申购 [17] 发行流程与中止机制 - 若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总量不足发行量70%,或缴款认购量不足70%,可能中止发行 [6][18] - 中止发行后中签结果无效,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 [18] - 包销比例超30%时保荐人将启动风险评估程序,决定继续发行或中止 [19] 发行主体信息 - 发行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湘潭市岳塘经开区,董事会秘书贺娟,证券事务代表王悦 [19] - 保荐人财信证券办公地址为长沙市芙蓉中路,联系电话0731-88954790 [19]
华峰测控: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发行方案调整 - 可转债发行数量从不超过10,000,000张下调至不超过7,494,751张 [4] - 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74,94751万元 [6][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从101,249万元调整为75,88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从100,000万元调整为74,94751万元 [6][7][12] 公司财务与合规 - 公司最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0,54970万元、25,16523万元和33,39148万元 [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财务性投资金额为21,86021万元,拟实施财务性投资3,500万元,合计占净资产比例6.98% [9][14] - 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新增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含对广州华芯盛景和合肥启航恒鑫的出资),拟实施投资3,500万元(含南京武岳峰汇芯和合肥启航恒鑫认缴余额) [10][15] 公司治理与股权变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归属期共归属93,798股,完成后总股本增至13,5533225万股 [11]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批准发行方案调整,授权程序合法有效 [3][8] 募投项目调整 - 原募投项目"高端SoC测试系统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被移除,仅保留"基于自研ASIC芯片测试系统的研发创新项目" [16] 法律与仲裁进展 - 子公司华峰测控(天津)与北京业永兴存在施工合同争议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63474万元,目前处于鉴定机构质证阶段 [12][13]
甬矽电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甬矽电子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1 19:12
于 公 司 向不特 定对 象 发行可转换 公 司债 券方案 的 论证 分析报 告 的议 案》《关于 公 司 向不特 定 对 象发 行可转 换 公 司债 券募集 资金运 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的议案》《关于制 定可转 换 公 司债 券持 有 人会议 规 则 的 议案》 《关于 前次募集 资金使 用情 况专项报 告 的议案 》 《关 于 向 不特 定对 象发 行 可转 换 公 司债 券摊 薄 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 和相 关 主体 承诺 的议 案 》 《关 于 公 司未来 三 年 (⒛ 24年 -2026年 )股 东 回报规划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 权 董 事 会及 其授 权 人 士全 权 办理 本 次 向不特 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 司债券相 关事 宜 的议 案 》 《关 于 公司本 次 募集 资金投 向属于科 技 创 新领域 的说 明的议案》 以及 《关于 召开 ⒛⒉ 年 第 二 次 临 时股 东大 会 的议 案 》 等与 本次 发行有关议案 。 ⒛ 24年 6月 13日 ,发 行 人 召开 2匝 4年 第 二 次临时股 东大会 ,审 议通 过 前述 与本 次 发 行有 关 议案 。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