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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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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2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及股价波动的信息 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 - 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会领导 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其他高管及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1] - 工作组职责包括制定完善制度 决定启动终止处理工作 评估影响及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上报监管机构等 [2] - 证券部及市场与品牌部分别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借助监测系统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汇报工作组及监管部门 [2] - 子公司及相关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通报经营审查中发现的舆情 根据事件性质配合应对工作 [2] 舆情分类与处理原则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形象或经营活动 造成损失或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 [3]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有效解决 [4] - 报告流程要求各部门知悉舆情后立即汇总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董事会秘书组织调查判断严重性 一般舆情报组长 重大舆情报工作组并提出方案 [4] - 需进一步核实的应第一时间应急反应 涉及不稳定因素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工作组决策后采取处理措施并报告监管部门 [4] 重大舆情应对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市场与品牌部负责人灵活处理 [5] - 重大舆情需工作组召开会议决策部署 包括启动应急预案调查核实 发布澄清公告 加强投资者沟通稳定市场 必要时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采取法律手段 [6] 责任追究规定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 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 - 知情人员对舆情及处理措施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违反者将受处分 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6] - 关联人或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擅自披露信息致使公司遭受质疑或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或章程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7]
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全面舆情管理体系以应对各类舆情风险 通过快速反应机制维护股价稳定和商业信誉 [1][2] - 舆情管理覆盖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包括网络媒体 传统媒体和社会传言等多维度信息源 [2][4] - 设立专项领导小组和分级响应流程 确保舆情处理及时性和有效性 [3][5][6]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 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媒体管理及向监管部门汇报 [3][7] - 各分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 负责本地舆情监控与信息报送 [4] 舆情范围 - 包括网络 报刊 广播 电视等媒体的负面报道 [2] - 社会传言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2] - 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 - 信息采集覆盖网络媒体 微信 微博 论坛 股吧等互联网载体 [4] 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 迅速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5] - 协调宣传 保持与媒体真诚沟通并保证信息一致性 [5] - 主动承担责任 低调处理并配合相关事宜 [5] - 系统化运作 将危机转化为商机并传播公司价值 [5] 操作流程 - 知悉舆情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5] - 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或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6] - 对可能影响股价的舆情发布澄清公告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核查 [6] - 通过投资者关系平台保持沟通畅通 减少市场误判 [6] 信息管理 - 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 记录文章题目 刊载媒体 处理措施等关键信息 [4] - 档案以电子形式保存一年并即时更新 [4] - 各部门需及时客观报告舆情 禁止迟报 谎报 瞒报或漏报 [4]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中介机构需履行保密义务 禁止利用未披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6][7] - 违反保密义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处罚 撤职或开除处分 [6] - 公司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7]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舆情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24
舆情管理组织架构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 [2]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日常职能部门 负责监控重要舆情动态 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 跟踪股票及衍生品价格变动 研判评估风险并上报董事会秘书 [2] -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 需配合信息采集工作 及时通报日常运作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3] 舆情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 快速制定应对方案 [3] -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保证对外宣传一致性 与媒体真诚沟通 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下解答疑问消除疑虑 [3][4] -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及时核查信息 低调处理暂避对抗 积极配合相关事宜 [4] - 系统运作消除影响 通过系统运作将危机转为商机 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4] 舆情分类与处理措施 -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可能使公司遭受损失或造成股票及衍生品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4] - 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副组长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4] - 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 措施包括主动自查 与交易所沟通发布澄清公告 聘请中介机构核查公告 加强投资者沟通 实时监控舆情变化 做好信息披露 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制止侵权行为 [5] 信息报告与保密机制 - 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知悉舆情后需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4] - 重大舆情需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 及时制定实施应对方案 [4] - 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管理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漏未披露信息 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违反者将受到内部处分或法律追究 [6]
奥浦迈: 奥浦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22:17
公司治理制度制定与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治理制度制定及修订议案 [1] - 制度修订旨在促进规范运作并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1]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市值管理制度内容 - 市值管理制度共五章十七条 涵盖市值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及管理机构与人员 [2] - 制度包括市值管理主要方式及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2] - 制定目的为加强市值管理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及投资者回报 [1] 舆情管理制度内容 - 舆情管理制度共四章十六条 包含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2] - 制度明确各类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及措施 [2] - 制定目的为建立健全舆情管理体系并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 [1] 信息披露安排 - 修订后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 信息披露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1]
风华高科: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9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及股价波动的信息 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已或可能造成损失及股价变动的负面舆情 [1] 组织体系与职责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室 业务中心 生产单位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是舆情处理的领导机构 统筹领导舆情处理工作 决定信息发布 主要职责包括启动终止处理工作 评估影响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等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舆情动态 收集分析核实重大影响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并上报工作组 同时定期进行内部舆情风险排查指导 [3][4] 信息采集与报告流程 - 各职能部室 业务中心 生产单位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 及时通报经营合规审计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监控官方自媒体互动评论并汇总至董事会办公室 [4] - 部室负责人为舆情信息上报责任人 需明确联络人 报告需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4] - 知悉舆情后立即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核实后报告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及时向工作组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需核实内容则推进调查 涉及监管报告时及时报告 [5]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塑造形象 [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召集会议决策部署 同步开展实时监控控制传播范围 [5] - 具体措施包括迅速调查了解真相 与媒体沟通防止虚假信息发酵 加强投资者沟通保证渠道畅通 按规做好信息披露 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采取法律措施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6] 责任追究与附则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违反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6]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擅自披露信息 导致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或损失 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7] - 相关主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对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 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章程不一致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7]
联建光电: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23:12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旨在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股价 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舆情范围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造成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的原则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1] - 舆情工作小组作为领导机构统一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启动/终止处理 评估影响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上报监管部门等 [2] - 董秘办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覆盖新闻网络媒体 微信 互动易 论坛 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并建立管理档案记录文章题目 质疑内容 刊载媒体 影响及措施等情况 [2][3]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形象或经营 可能造成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 [4]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强化舆情核实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4] - 知悉舆情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重大舆情需向工作组组长和监管部门报告 [4][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 董秘办实时监控控制传播范围 [5] - 处置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 与媒体沟通防止发酵 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热线和互动易平台及时发声 必要时通过指定渠道发布澄清公告 [5] - 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或诉讼等措施维护权益 [6] 责任追究与附则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舆情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进行内幕交易 违反将按员工手册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7]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并造成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8]
顺发恒业: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22:13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为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建立系统化管理机制 涵盖舆情定义 分类 组织架构 处理原则及责任追究等全面框架 旨在维护股价稳定和投资者权益 [1][2][3][4][5][6]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或股价波动的信息 及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1] - 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 导致较大损失或股价异常波动)和一般舆情 [1][2] 组织架构与职责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其他高管及部门负责人组成 [2] - 领导小组负责启动/终止舆情处理 评估影响 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上报监管机构等 [2] - 行政管理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包括收集 分析 核实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并汇报 [3] - 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3] 信息采集范围与原则 - 采集范围覆盖官网 微信公众号 网络媒体 社交平台(微信 微博 博客)及投资互动平台(论坛 贴吧 股吧) [4]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沟通并启动机制) 协调宣传(保证信息一致性) 分析监控(确保信息准确) 系统运作(引导舆论导向) [4] 报告流程与处理措施 - 知悉舆情后需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一般舆情向组长报告 重大舆情需额外上报监管部门 [4] - 措施包括制定危机应对方案 实时监控舆情变化 通过公告或沟通平台及时发声 发布澄清公告(若影响股价) 并总结提升应对能力 [5] 责任追究 - 知情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 禁止私自公开或内幕交易 违规者可能面临内部处分或法律责任 [5] - 外部顾问 中介或媒体若擅自披露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修改和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以后者为准 [8][9]
敷尔佳: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19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应对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保护投资者权益 [1]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或信息 影响投资者取向及股价波动的信息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已或可能造成损失及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1] 舆情管理原则与组织体系 - 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挥 快速反应 尊重事实 协同应对 高效处理原则 把握舆论导向 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2]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其他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 [2] - 舆情工作组是应对各类舆情的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 做出决策和部署 决定对外发布信息 [2] 舆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 公司证券办是舆情信息监测 采集的主要部门 负责收集 分析 核实重大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 上报董事会秘书 [3] - 各部门 分子公司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汇总至证券办 并协助核实 报告需及时 客观 真实 不得迟报 谎报 瞒报 漏报 [3]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4] - 报告流程:证券办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现舆情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汇报 董事会秘书了解情况后 如为重大舆情向舆情工作组组长和组员报告 涉及不稳定因素时视情况向证监局或证券交易所报告 [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办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 证券办同步监控舆情变化 控制传播范围 [4] 重大舆情具体处置措施 - 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5] - 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 防止事态发酵 [5]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保证渠道畅通 及时发声 传达公司高度重视 调查中 结果将公布的信息 减少误读误判 [5] - 根据需要通过官网澄清 或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核查并公告意见 [5] - 对编造 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或相关人员 可采取发送律师函 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5] 责任追究 - 内部相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违反者可能被内部处分 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6]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 如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 损害商业信誉 导致股价变动 造成损失 公司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6] - 相关媒体编造 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对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 公司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6]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如与日后法律法规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抵触 按后者执行 [7][8] - 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8]
在众声喧哗中掌握舆论密码,周鸿祎力荐《传播的逻辑》解码传播真相
新浪证券· 2025-08-20 10:17
传播环境变革 - 新媒体时代彻底颠覆传播底层逻辑,企业及个体均面临前所未有的传播变局 [1] - 信息洪流与观点碰撞导致舆情瞬息万变,企业微小动作可能引发巨大风波 [1] 书籍核心内容 - 《传播的逻辑》融合传播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理论,构建系统化传播认知框架 [3] - 作者赵明结合20年实战经验,提出社交媒体时代穿透信息噪音的方法论 [3][4] - 书籍从受众洞察出发,形成"故事构建-舆情预判-品牌塑造"的完整传播闭环 [4] 传播理论解析 - 群体心理存在"众智成愚"与"众愚成智"的理论冲突,需平衡理性与感性 [5] - 传播本质是信息连接,需基于受众认知框架构建故事以引发共鸣 [7] - 好故事需借势热点或对标大牌,利用病毒载体(如P图、段子)强化传播 [7] 传播价值与危机管理 - 传播终极价值在于心智争夺,需通过重复曝光(戈培尔效应等)深化影响 [8] - 舆情管理需前置化,借鉴博弈论共有知识概念实现隐性风险转化 [8] - 社交媒体危机应对需示弱自嘲,高管需避免仓促发声加剧矛盾 [8] 行业专家评价 - 周鸿祎评价该书为"企业传播实战方法论",非单纯理论研究 [4] - 学界及传媒界认为书籍提供新媒体时代品牌构建与传播的系统方法 [13][14] - 书籍被多位企业高管及学者推荐为"解码传播变革的必读之作" [11][13][14]
佐力药业: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22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提升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维护投资者权益及正常经营活动 [1][2] - 舆情范围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传言 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2]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影响公司形象或股价)和一般舆情两类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实行统一领导与协同应对机制 董事及高管需持续关注经营状况与重大舆情 [3] - 设立舆情工作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含高管及部门负责人 [3] - 工作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舆情处理 拟定方案 协调宣传 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等 [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分析 涵盖官网 社交媒体 报刊 股吧等平台 [4] - 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 [4]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 真诚沟通 主动承担和系统化运作 [5] - 报告流程要求舆情信息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重大舆情需向工作组及监管机构报告 [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需工作组决策并控制传播范围 [6] - 具体措施包括调查真相 媒体沟通 投资者疏导 发布澄清公告及法律手段维权 [6]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知情者需保密 禁止私自泄露或内幕交易 违者将受处分或法律追究 [6][7]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或信誉受损时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修订与解释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