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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居民和企业的获得感
经济日报· 2025-12-30 06:35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策导向与民生改善成果 - 核心观点为全面贯彻明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积极务实目标导向 着力解决困难问题 在质的有效提升上取得更大突破 增强居民和企业的获得感 [1] - “十四五”期间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 医疗卫生体系 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形成世界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 [1] - “十四五”期间累计支出就业补助资金超过4700亿元 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389亿元 [1] -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2亿人 参保率从91%提高到95%以上 [1] - 今年前10个月 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达23725亿元 [1] 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与完善支付机制 - 需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 解决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 账期拉长 “连环欠”现象 [2] -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机关 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付款期限 规定大型企业应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 [2] - 要求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或按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 [2] - 各地需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 推动国有企业带头解开“连环套” 建立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2]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与就业促进 - 增强获得感需投资于人 即对全人群 全生命周期人的能力提升和潜力开发的投入 包括育幼 养老 健康 技能培训等 [3] - 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 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 [3] - 需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缩小区域间 城乡间 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3] - 财政 货币 产业 价格等政策要协同发力 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3] - 各地需拓展岗位挖潜扩容广度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关注 推进以工代赈 加大稳岗返还 社保补贴 培训补贴等政策落实 [3] 创新社会治理与政策制定机制 - 需多办实事 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 [3] - 需创新为民谋利解忧的工作机制 让群众更好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3] - 要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3] - 对各类社会群体加强经常性联系服务 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3] - 政策制定需坚持问计于民 及时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举措 统筹用好线上线下平台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转化为政策举措 [3] 政策落实的经济意义与长期前景 - 增强居民和企业获得感没有完成时 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持续过程 [4] - 各项惠民惠企政策的落实蕴藏着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动力源 [4] - 政策落实蕴藏着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巨大潜力 [4] - 政策落实蕴藏着新时代人口高质量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的美好前景 [4]
明年全国生娃基本不花钱,养娃也有一系列大招出台
第一财经· 2025-12-25 19:53
国家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完善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2] - 国家发改委在《求是》发文指出,要加大生育养育支持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 -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丁国文指出,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加快完善生育支持和激励机制,并与其他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5][6] 全国性生育支持政策举措 - 国家医保局部署力争2025年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吉林、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已率先实现 [2] -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育儿补贴制度,无论孩次,每年可领取3600元补贴直至年满3周岁,多地已于2025年11月中下旬起开始发放 [3][4] - 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减免 [4] - 托育服务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旨在通过立法为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法治支撑 [2][3] 地方层面生育支持措施 - 河南省政府推出13条政策措施,旨在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让群众愿意生、养得起、教得好 [5] - 云南省政府印发十五条措施,从生育保险、生育休假、育儿补贴、托育服务等15个维度为家庭减负 [5] 政策体系构成与专家观点 - 生育支持体系是一套包括育儿补贴、医疗、教育、托育、假期支持、居住等多方面的组合拳,需要长期综合施策 [5] - 专家分析,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完善的一部分,能减轻家庭经济与教育成本,未来可能向学前三年乃至高中延伸 [4] - 专家指出,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可避免人口下降速度太快,缓解少儿比例下降过快 [2]
中国拟对托育服务专门立法 降低家庭养育成本
中国新闻网· 2025-12-22 14:34
立法背景与核心意义 - 制定托育服务法旨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提高人口素质 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1] 法律草案框架与政府职责 - 草案共8章76条 涵盖总则、托育机构、托育人员、服务提供、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1] - 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1] - 要求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配置城乡托育服务资源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 - 规定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1] 支持与保障措施 - 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 [1] - 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建立普惠托育服务的补贴制度 [1] - 地方政府应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1] 托育人员管理与权益保护 - 托育机构应依法对托育人员进行入职前查询和每年定期查询 [1] - 发现有暴力伤害、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情形的人员 不得录用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并依法解除合同 [1] - 禁止托育人员在工作中实施侵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2] - 托育机构及工作人员发现婴幼儿身心受侵害或面临危险 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 依法保护婴幼儿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2]
中国拟立托育服务法 禁止托育人员实施侵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中国新闻网· 2025-12-22 11:19
立法背景与核心意义 - 托育服务法草案于12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 旨在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群体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 - 制定该法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降低家庭养育成本 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 对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和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草案结构与核心规定 - 草案共8章76条 包括总则 托育机构 托育人员 服务提供 保障措施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和附则 [1] - 草案明确禁止托育人员在工作中实施侵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1][2] - 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婴幼儿身心受侵害或面临危险时 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 草案要求托育机构依法对托育人员进行入职前查询和每年定期查询 发现有暴力伤害 拐卖 性侵害 遗弃 虐待等情形的人员 不得录用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1] 政府职责与支持措施 -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1] - 政府需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和配置城乡托育服务资源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 - 政府应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1] - 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 [2] - 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建立普惠托育服务的补贴制度 [2] - 地方政府应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2] 婴幼儿权益保护 - 草案规定依法保护婴幼儿的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2]
31省份出生人口数量一览 最能生娃省份排名来了
第一财经· 2025-12-17 18:45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人口政策导向 - 会议强调倡导积极婚育观 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 [1] - 专家指出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是人口高质量发展和结构优化的关键 可避免人口下降和结构变化过快 [1] 2024年全国及主要省份出生人口概况 - 2024年全国出生人口为954万人 比2023年增加52万人 这是自2017年以来连续下降后的首次回升 [5] - 全国人口出生率为6.77‰ 比上一年提升0.38个千分点 [5] - 去年共有18个省份出生人口超过20万人 其中14个省份出生人口达到或超过30万人 [1] - 14个出生人口超30万人的省份去年出生人口合计达到696.8万人 占全国出生人口总量的73% [1] 头部生育大省(出生人口>50万)分析 - 广东、河南、山东和四川出生人口超过50万人 [2] - 广东出生人口达到113万人 连续7年成为第一生育大省 连续5年成为唯一出生人口超100万的省份 占全国比重达11.8% [2] - 广东出生人口比沪苏浙之和还多 其高出生人口得益于常住人口总量第一、大量年轻省外人口流入以及部分地区较高的传统生育意愿 [2] - 2024年河南出生人口为76.2万人 比上年增加6.7万人 占全国比重7.99% 人口出生率7.78‰ [2] - 山东2024年全年出生人口64.9万人 比上一年增加3.9万人 占全国比重6.8% 人口出生率6.42‰ [2] - 四川去年全年出生人口达53.6万人 占全国比重为5.62% [3] 其他重要省份出生人口情况 - 河北、江苏、广西、贵州、浙江、云南去年出生人口均超过了40万 分列五到十位 [4] - 湖南、安徽、湖北、江西这四个长江中游省份去年出生人口数量处于30到40万之间 [5] - 福建、陕西、新疆和山西去年出生人口处于20到30万之间 其中福建和陕西去年出生人口均为29.1万人 [5] 部分省份具体数据(基于表格) - 浙江出生人口42万人 出生率6.17‰ [6] - 江苏出生人口42.6万人 出生率4.98‰ [6] - 河北出生人口44万人 出生率5.9‰ [6] - 广西出生人口42万人 出生率8.37‰ [6] - 贵州出生人口41.5万人 出生率10.74‰ [6] - 云南出生人口40.2万人 出生率8.62‰ [6] - 湖南出生人口38.6万人 出生率5.89‰ [6] - 安徽出生人口37.8万人 出生率6.17‰ [6] - 湖北出生人口31.4万人 出生率5.38‰ [6] - 江西出生人口30万人 出生率6.65‰ [6]
最能生娃省份排名来了
第一财经资讯· 2025-12-17 17:40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人口政策导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避免人口下降和结构变化过快,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2] 2024年全国及各省份出生人口总体情况 - 2024年全国出生人口为954万人,较2023年增加52万人,这是自2017年以来连续下降后的首次回升,全国人口出生率为6.77‰,较上一年提升0.38个千分点 [4] - 去年共有18个省份出生人口超过20万人,其中14个省份出生人口达到或超过30万人 [2] - 出生人口超过30万人的14个省份去年出生人口合计达到696.8万人,占全国出生人口总量的73% [2] 主要生育大省出生人口数据分析 - 广东、河南、山东和四川出生人口超过50万人 [3] - 广东出生人口达到113万人,连续7年成为第一生育大省,连续5年成为唯一出生人口超100万的省份,其出生人口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1.8% [3] - 2024年河南出生人口为76.2万人,比上年增加6.7万人,占全国的7.99%,人口出生率为7.78‰ [4] - 山东2024年全年出生人口64.9万人,比上一年增加3.9万人,占全国比重为6.8%,人口出生率6.42‰ [4] - 四川去年全年出生人口达53.6万人,占全国比重为5.62% [4] - 河北、江苏、广西、贵州、浙江、云南去年出生人口均超过了40万 [4] - 湖南、安徽、湖北、江西这四个长江中游省份去年出生人口数量处于30到40万之间 [4] - 福建、陕西、新疆和山西去年出生人口处于20到30万之间,其中福建和陕西去年出生人口均为29.1万人 [4] 广东省作为生育大省的原因分析 - 广东常住人口总量位居全国第一,省外流入人口总量非常大,达到2962.21万人 [3][4] - 流入的人口结构比较年轻,处于婚育年龄的比例较高,同时来自省外的户籍净迁入人口也比较多 [3][4] - 粤东的潮汕、粤西的湛江等地受传统生育文化影响,生育意愿相对其他地区较高 [3] 其他省份出生人口数据概览 - 根据表格数据,多个省份的出生人口与出生率被列出,例如浙江41万人、云南40.2万人、新疆24.6万人、西藏5.1万人等 [5]
最能生娃省份排名来了
第一财经· 2025-12-17 17:2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人口政策导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3] 2024年全国出生人口总体情况 - 2024年全国出生人口为954万人,较2023年增加52万人,这是自2017年以来连续下降后的首次回升 [7] - 全国人口出生率为6.77‰,较上一年提升0.38个千分点 [7] 各省份出生人口规模与结构 - 2024年共有18个省份出生人口超过20万人,其中14个省份达到或超过30万人 [3] - 广东、河南、山东、四川四省出生人口超过50万人,是主要的生育大省 [4][5] - 广东出生人口达113万人,连续7年为第一生育大省,连续5年为唯一出生人口超100万的省份,占全国比重达11.8% [4] - 河南出生人口为76.2万人,较上年增加6.7万人,占全国比重7.99%,出生率7.78‰ [4] - 山东出生人口为64.9万人,较上年增加3.9万人,占全国比重6.8%,出生率6.42‰ [4] - 四川出生人口为53.6万人,占全国比重5.62% [5] - 河北、江苏、广西、贵州、浙江、云南六省去年出生人口均超过40万人 [6] - 湖南、安徽、湖北、江西四省出生人口处于30万到40万之间 [7] - 福建、陕西、新疆、山西四省出生人口处于20万到30万之间,其中福建和陕西均为29.1万人 [7] - 上述14个出生人口超30万的省份,去年出生人口合计达696.8万人,占全国出生人口总量的73% [3] 重点省份人口结构分析(以广东为例) - 广东常住人口总量全国第一,省外流入人口总量达2962.21万人,在全国遥遥领先 [4] - 流入人口结构年轻,处于婚育年龄比例较高,且省外户籍净迁入人口较多 [4] - 粤东潮汕、粤西湛江等地受传统生育文化影响,生育意愿相对较高 [4]
31省份出生人口数量一览,最能生娃省份排名来了
第一财经· 2025-12-17 17:00
全国及各省份出生人口概况 - 2024年全国出生人口为954万人,较2023年增加52万人,这是自2017年以来连续下降后的首次回升,全国人口出生率为6.77‰,较上一年提升0.38个千分点 [5] - 2024年共有18个省份出生人口超过20万人,其中14个省份达到或超过30万人,这14个省份去年出生人口合计达到696.8万人,占全国出生人口总量的73% [1] 主要生育大省分析 - 广东、河南、山东和四川是去年出生人口超过50万人的四个省份 [1] - 广东省出生人口达到113万人,连续7年成为第一生育大省,连续5年成为唯一出生人口超100万的省份,其出生人口占全国比重达11.8% [2] - 河南省2024年出生人口为76.2万人,比上年增加6.7万人,占全国比重为7.99%,人口出生率为7.78‰ [2] - 山东省2024年出生人口为64.9万人,比上年增加3.9万人,占全国比重为6.8%,人口出生率为6.42‰ [2] - 四川省2024年出生人口为53.6万人,占全国比重为5.62% [3] 其他重要省份出生人口 - 河北、江苏、广西、贵州、浙江、云南去年出生人口均超过了40万人,分列第五到第十位 [4] - 湖南、安徽、湖北、江西这四个长江中游省份去年出生人口数量处于30万到40万之间 [5] - 福建、陕西、新疆和山西去年出生人口处于20万到30万之间,其中福建和陕西去年出生人口均为29.1万人 [5] 人口政策与结构背景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 [1] - 专家分析指出,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可避免人口下降速度太快,缓解少儿比例下降过快,有利于人口结构优化和均衡发展 [1] - 广东省成为第一生育大省的原因包括:常住人口总量全国第一,省外流入人口总量大且结构年轻,以及粤东、粤西部分地区受传统生育文化影响生育意愿相对较高 [2]
进入“十五五”,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大龄化将更加明显——放宽就业社保年龄限制,意味着什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2-17 08:39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核心内容 - 政策已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核心原则是“弹性实施”,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从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将女职工从50/55周岁分别延迟至55/58周岁 [1][2]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与单位协商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例如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可在60-62岁间选择提前退休,或在62-65岁间选择延迟退休 [1][2] 配套政策:优化就业与社保年龄限制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旨在破除针对特定年龄段(尤其超龄群体)的不合理约束,作为延迟退休的配套举措 [1][3] - 政策优化意味着超过原法定退休年龄(女50/55岁,男60岁)的劳动者将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保障其就业与社保权益 [3] - 此举释放出清理限制性措施、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的明确信号 [6] 政策背景与人口结构现状 - 截至2024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031亿人,占总人口的22.0%;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2023亿人,占总人口的15.6% [4] - 全国人均预期寿命达79.0岁,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大龄化趋势明显 [4]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民工平均年龄达43.2岁,50岁以上的农民工已超过9000万人 [6] 当前用工市场问题与政策应对 - 用工市场存在年龄门槛限制,部分行业对45岁以上普通劳动者、55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设置招聘年龄上限 [6] - 此前部分大龄、超龄劳动者多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难以享受劳动法保障 [6] - 正在征求意见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社保等事项以保障其权益 [7] - 上海已率先实施政策,允许用工单位为65周岁以下超龄就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北京、广东等多地也在推进类似政策 [8] 政策实施案例与社会影响 - 作为人才选用风向标,2026年度国考已将公务员招录年龄上限由35周岁调整为38周岁,对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3周岁以下,此调整考虑了延迟退休政策要求 [8] - 政策实施需要加强法律保障和社会协同,包括将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就业年龄歧视处罚纳入法规,并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常态化监督 [9] - 需倡导积极老龄观,加大对配套政策的宣传,减少社会对大龄就业群体的偏见,促进用工单位转变理念并落实主体责任 [9]
放宽就业社保年龄限制,意味着什么?(这些新提法,写入“十五五”规划建议⑩)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2-17 06:5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旨在作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配套举措,破除针对特定年龄段(尤其超龄群体)的不合理约束,以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推动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4][6] - 政策调整的核心在于进一步清理限制性措施、规范劳动用工市场,保障大龄、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倡导积极老龄观,以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7][9][10] 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实施 -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已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采用“弹性实施”原则,允许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后弹性选择退休时间 [3][4] - 改革计划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4]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经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3][4] -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劳动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 人口结构与劳动力现状 - 截至2024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031万人,占总人口的22.0%;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2023万人,占总人口的15.6% [6] - 全国人均预期寿命达79.0岁 [6]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民工平均年龄达43.2岁,50岁以上的农民工已超过9000万人 [7] - 中国有14亿多人口、近9亿劳动年龄人口 [9] 现有年龄限制问题与政策优化方向 - 延迟退休实施前,超过原法定退休年龄(女50/55周岁,男60周岁)的求职者难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5] - 部分行业此前对45岁以上普通劳动者、55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设置招聘年龄上限,部分大龄、超龄劳动者多与用工单位构成劳务关系,难以享受劳动法保障 [7] - 优化年龄限制政策意味着让达到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劳动者可以相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 [5] - 作为人才选用风向标,2026年度国考已将招录年龄上限由35周岁调整为38周岁,对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考虑了延迟退休政策要求 [9] 权益保障与配套措施 -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弹性延迟退休期间需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 -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应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7][8] - 需全面推开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政策,明确缴费标准与待遇衔接规则,上海已率先允许为65周岁以下超龄就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北京、广东等多地也在推进类似政策 [9] - 下一步需加强法律保障和社会协同,将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就业年龄歧视处罚等内容纳入正式法规,并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常态化监督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