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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向欣)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28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石向欣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具有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职称 历任北京华讯集团副总裁 北京华讯办公自动化公司总裁等职务 现任北京大洋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北京红金石科技有限公司总裁[1]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1] 会议出席情况 - 独立董事2024年度应参加董事会6次 亲自出席6次 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 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2][3] - 参加股东大会2次 作为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参加审计委员会6次 提名委员会2次 战略委员会2次 均无无故缺席情况[3] 专门委员会工作 -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 审议通过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 -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 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4]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计划开展工作 与会计师就审计独立性 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及审计重点进行沟通[5] 公司经营监督 - 全年开展现场考察超过6次 累计到场工作超15天 重点调研关联交易 财务管控体系及内控制度执行等核心环节[5] - 出席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等12场重要会议 系统审阅议案材料 确保决策依据充分性和合规性[5] - 通过查阅资料 参观公司和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 监事 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认为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5]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5] 财务与内部控制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真实反映报告期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过全面审核 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和合规性 通过有效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完整[6] 董事提名与薪酬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后同意提名[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照地区 行业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制定 薪酬标准合理 符合公司薪酬制度规定[6]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 履职总体评价 - 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履行职责 在公司发展战略 内控管理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有效建议[7] - 对董事会科学决策 规范运作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7][8]
合康新能: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一龙)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28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曾一龙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级会计师资格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及多家企业独立董事 [1] 年度履职情况 - 报告期内参加8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 无缺席记录 [2] -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参与审核定期报告及股权激励计划 [2][3] -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 并对北京总部及外地控股子公司进行多次实地考察 [5] 专门委员会工作 - 确认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 同意办理符合条件激励对象的股票归属 [3][6] - 审核董事及高管团队履职情况 实施年度薪酬考核 [3] - 参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决策 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设 [4][7]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 作价公允且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5] - 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上市规则执行 报告期内无逾期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6] - 公司已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设计或执行缺陷 [8]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保持真实准确完整 [8] -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6] 履职能力建设 - 独立董事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法规及财务知识 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培训活动 [9] - 通过专业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8][9]
高铁电气: 高铁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秉惠)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06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徐秉惠先生1960年2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 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 非执业评估师 税务师 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审计合伙人 [1] - 徐秉惠先生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兼任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1月至2021年9月兼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11月至今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1月至今任高铁电气独立董事 2023年6月任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 独立性情况说明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 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等服务 [2] - 独立董事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 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2024年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 亲自出席8次 委托出席0次 缺席0次 未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列席股东大会2次 [3] - 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二届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集 出席和主持审计委员会 [4] - 独立董事听取公司审计部汇报 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 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事项 利润分配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 [4] - 独立董事协同其他委员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理层成员及高管任期业绩考核结果 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指标 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结算方案等事项 [4] -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应收账款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进行审议 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4] - 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依法独立 客观 充分地发表意见 [4] - 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 通过听取审计部工作汇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和运行情况 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了解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事项 [5] - 独立董事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 诉求和建议 [5] - 独立董事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专题调研的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考察 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等保持密切沟通 就公司关联交易 募投项目 换届事宜提出客观 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现场工作24天 [5] -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 提供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办公室场所 同时安排专人对接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 [5]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重点事项情况 - 关联交易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5]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 准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 公司2023年度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合同履行完毕并到期 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7] -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的职业队伍 能够遵循独立 公正 专业的执业准则 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 专业的审计服务 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7]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徐策先生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7] - 审计委员会认为王徐策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8] -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 - 公司同意提名张厂育先生 岳惠杰先生 陈敏华先生 林建先生 贺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戈德伟先生 杨为乔先生 徐秉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敏华先生为总经理 陈永瑞先生 冯德林先生 闫军芳女士 罗振先生为副总经理 林建先生为总工程师 王徐策先生为总会计师 王舒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袁晋洲先生为总经理助理 [9]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渊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渊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9] -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 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 - 公司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相关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10月全部实施完毕并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0] - 公司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10]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1] 本年度董事自我评价 - 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 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1] - 独立董事依法独立 客观 审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 审慎 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提升决策科学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1] - 独立董事注重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利用专业知识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规范 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11]
银座股份: 银座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志红)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06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张志红为会计学博士后和教授 近五年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 2022年9月起担任银座股份独立董事 [1] -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 会议参与情况 - 2024年度亲自出席董事会11次 出席股东大会2次 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2]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0次 对所有议案均无异议 [2] - 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2] - 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 出席提名委员会4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 战略与ESG委员会3次 [3] 履职活动详情 - 通过电话访谈及现场考察方式与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 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动态 [4] - 现场参加年度会议等内部经营会议 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各业态门店经营情况 [4] -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沟通 [4] -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董事长 财务总监等确保其享有同等知情权 [5] 关联交易审核 - 审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融资额度及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等事项 [5] - 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定价客观公允 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5] - 关联交易涉及与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及服务业务 [5] 财务与内控监督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6] - 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6] - 内部控制体系在各关键环节有效执行 无重大设计或执行缺陷 [6] 审计机构聘任 - 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6] - 确认该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 符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7] 人事与薪酬事项 - 审核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 认为符合岗位要求 [7] - 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 认为报酬与经营状况及业绩考核匹配 [8] - 审议注销股票期权议案 认为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不影响财务状况 [8] 总体履职评价 - 独立董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8] - 通过加强沟通合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 [9]
云南铜业: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定明)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06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于定明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现任云南财经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主任及教授委员会主任 兼任上海市汇业昆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 - 自2019年6月起担任云南铜业独立董事 同时自2023年2月起兼任云南锡业独立董事[1] - 确认其任职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 未在公司及关联方担任任何其他职务[1] 年度履职概况 - 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10次 其中现场出席2次 通讯方式出席8次 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另参加股东大会5次[2][3] - 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收购股权及子公司购置人才公寓等重大事项[3] - 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参与3次会议 对董事候选人及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查[3] 专业委员会履职 - 严格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确保符合深交所信息披露要求及内部控制规范[4] - 审查高管薪酬兑现情况及年度关键业绩指标 提出优化建议[4] - 监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提升依法治理水平[4] 投资者沟通与实地调研 - 通过电话及邮件等多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 保障其利益诉求[4] - 赴赤峰云铜 东南铜业等生产基地开展实地调研 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达20天[4][5] - 每季度跟踪套期保值业务 针对冶炼加工费波动听取管理层专项汇报[4] 重点事项监督 - 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情形[5] - 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确认真实准确完整[6][7] - 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经过独立董事严格资质审核[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董事会批准政策且与业绩挂钩[7] 总体履职评价 - 独立董事于定明明确表示其履职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8] - 强调其在公司经营 管理 风控及财务领域持续发挥专业经验[8] - 全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独立聘请外部机构的情况[8]
元祖股份: 元祖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稼松)
证券之星· 2025-03-25 19:24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唐稼松为中国国籍 1974年4月出生 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 具备多年会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相关经验[1] - 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 - 现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创胜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 - 2025年1月1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 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 第五届董事会共举行1次会议 本人现场出席1次 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2] -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公司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2] -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审议事项涉及高管聘任 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2] 履职总体评价 - 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积极参加交易所和证监局举办的培训[2] -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 -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
东晶电子: 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陈雄武)
证券之星· 2025-03-24 22:12
独立董事履职基本情况 - 独立董事陈雄武具备法律专业背景 拥有民商法研究生学历和一级律师资格 现任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党支部书记[1] -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 2024年度会议参与情况 -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 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形[2] - 出席股东大会1次[2] - 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 对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进行核查 与财务负责人和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2] - 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 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并提供发展建议[3] 履职期间特别事项 - 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3] - 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3] -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交流[4] - 通过现场办公和调研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天 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状况[4] - 参加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4] 重点关注事项执行情况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 - 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 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7]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6] - 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准确反映公司实际情况[6]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6]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傅正义、介万奇、李薇、王林彬)
证券之星· 2025-03-24 21:18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四位独立董事傅正义、介万奇、李薇、王林彬均出席全部11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2][11][21][34] - 独立董事通过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包括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资产减值等事项 [3][12][22]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支持,包括现场考察、管理层沟通及资料获取渠道,确保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5][12][22][34]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5][13][22][36] - 2024年增加与特变电工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确认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形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6][13][23][36]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4][6][23][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方案,认为其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行业情况,有利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3][8][26] 财务与资产管控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及会计政策,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 [7][14][24][36] -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决策程序合规且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8][15][27][37]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2024年公司披露4份定期报告及80份临时公告,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9][17][30][40] -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确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18][31][38] 高级管理人员与机构聘任 - 聘任马冰、薛冰为副总经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不适宜情形 [15][26][36] -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且审议程序合规 [16][29][30]
中联重科: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国滨)
证券之星· 2025-03-24 21:18
基本情况 - 独立董事黄国滨现任智赢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在中金公司、高盛中国、摩根大通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包括中金投行人力资源委员会主管、业务开发委员会主管、欧洲投行部主管及投行运营委员会委员、高盛中国大工业组主管、摩根大通全球投资银行中国首席执行官、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兼投资银行主管[1] - 黄国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1] 2024年度履职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 其中现场出席1次 通讯方式参加8次 无委托或缺席情况 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或弃权[1] -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 审议并同意公司关于调整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规则的议案[2] - 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线上平台与中小股东深入交流 审阅材料后独立客观发表意见 保障中小股东权益[2] - 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日 走访公司总部、中联智慧产业城等核心区域 与各事业部负责人交流 了解智能制造、绿色能源等创新进展[2] - 重点关注中东和欧洲业务拓展 与土耳其经销商沟通 探讨优化供应链管理和市场推广策略以提升当地市场份额[3] 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 202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 - 2024年9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就终止分拆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重组上市事项发表同意意见[4] - 2024年12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就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意见[4] - 作为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关注海外业务发展 提出利用海外收购公司子品牌平台和渠道推广国内制造产品 建立高效营销渠道 激发海外员工潜力等建议[4] 总体评价 - 独立董事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发挥独立性作用 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4][5] - 通过持续学习和勤勉履职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支持公司健康发展[5]
扬农化工: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晨)
证券之星· 2025-03-24 21:18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独立董事李晨为法律专业人士 现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及执行主任 自2022年6月起担任扬农化工独立董事 [1] -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1] - 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 [1] 年度履职概况 - 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 审议议案并行使表决权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1] - 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现场出席4次 审议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均全部出席 其中现场出席提名委员会2次 [2] - 出席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与中化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及与安道麦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等议案 [2] - 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 公司提供完备履职条件和支持 [3] - 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 内部控制 关键审计事项及主要会计科目变动进行专门沟通 对经审计财务报告表示同意 [3][4] - 通过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行业趋势 经营战略 项目建设及市值管理等议题 [4] 关联交易情况 - 与先正达集团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及中国中化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包括销售产品 采购原材料 水电汽 农药产品 租赁 采购销售及技术服务等 [4] -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符合诚信公平原则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4] - 按季度核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关注发生额是否控制在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 [5] - 向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9.87亿元综合授信 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 存款余额上限增加至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5] - 金融服务定价公允 充分利用财务公司金融平台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5] - 与安道麦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授权对方管理部分重叠产品销售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 2024年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 [6] - 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或其他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6]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 - 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相关人员具备任职条件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将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 完善追索扣回机制 [7]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 理由充分恰当 具备执业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 [8] -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8] 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0元含税 现金红利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2.85% [8] -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 保持适度现金分红比例以支持重大项目投资及后续发展 [9] - 方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9] 承诺履行及信息披露 - 核查先正达集团 中国化工集团及中国中化关于独立性 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形 [9] - 报告期内披露临时报告55份及定期报告4份 符合信息披露法规要求 [9] 内部控制执行 - 公司编制《内部控制手册》 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 未发现内控重大缺陷 [10] - 2023年内控经苏亚金诚审计出具肯定意见报告 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10] 董事会运作及总体评价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符合法定程序及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0] - 独立董事履行义务维护股东权益 未来将继续加强沟通推进公司治理优化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