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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23:12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旨在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股价 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舆情范围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造成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的原则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1] - 舆情工作小组作为领导机构统一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启动/终止处理 评估影响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上报监管部门等 [2] - 董秘办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覆盖新闻网络媒体 微信 互动易 论坛 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并建立管理档案记录文章题目 质疑内容 刊载媒体 影响及措施等情况 [2][3]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形象或经营 可能造成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 [4]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强化舆情核实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4] - 知悉舆情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重大舆情需向工作组组长和监管部门报告 [4][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 董秘办实时监控控制传播范围 [5] - 处置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 与媒体沟通防止发酵 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热线和互动易平台及时发声 必要时通过指定渠道发布澄清公告 [5] - 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或诉讼等措施维护权益 [6] 责任追究与附则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舆情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进行内幕交易 违反将按员工手册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7]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并造成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8]
顺发恒业: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22:13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为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建立系统化管理机制 涵盖舆情定义 分类 组织架构 处理原则及责任追究等全面框架 旨在维护股价稳定和投资者权益 [1][2][3][4][5][6]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或股价波动的信息 及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1] - 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 导致较大损失或股价异常波动)和一般舆情 [1][2] 组织架构与职责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其他高管及部门负责人组成 [2] - 领导小组负责启动/终止舆情处理 评估影响 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上报监管机构等 [2] - 行政管理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包括收集 分析 核实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并汇报 [3] - 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3] 信息采集范围与原则 - 采集范围覆盖官网 微信公众号 网络媒体 社交平台(微信 微博 博客)及投资互动平台(论坛 贴吧 股吧) [4]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沟通并启动机制) 协调宣传(保证信息一致性) 分析监控(确保信息准确) 系统运作(引导舆论导向) [4] 报告流程与处理措施 - 知悉舆情后需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一般舆情向组长报告 重大舆情需额外上报监管部门 [4] - 措施包括制定危机应对方案 实时监控舆情变化 通过公告或沟通平台及时发声 发布澄清公告(若影响股价) 并总结提升应对能力 [5] 责任追究 - 知情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 禁止私自公开或内幕交易 违规者可能面临内部处分或法律责任 [5] - 外部顾问 中介或媒体若擅自披露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修改和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以后者为准 [8][9]
敷尔佳: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19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应对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保护投资者权益 [1]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或信息 影响投资者取向及股价波动的信息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已或可能造成损失及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1] 舆情管理原则与组织体系 - 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挥 快速反应 尊重事实 协同应对 高效处理原则 把握舆论导向 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2]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其他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 [2] - 舆情工作组是应对各类舆情的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 做出决策和部署 决定对外发布信息 [2] 舆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 公司证券办是舆情信息监测 采集的主要部门 负责收集 分析 核实重大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 上报董事会秘书 [3] - 各部门 分子公司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汇总至证券办 并协助核实 报告需及时 客观 真实 不得迟报 谎报 瞒报 漏报 [3]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4] - 报告流程:证券办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现舆情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汇报 董事会秘书了解情况后 如为重大舆情向舆情工作组组长和组员报告 涉及不稳定因素时视情况向证监局或证券交易所报告 [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办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 证券办同步监控舆情变化 控制传播范围 [4] 重大舆情具体处置措施 - 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5] - 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 防止事态发酵 [5]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保证渠道畅通 及时发声 传达公司高度重视 调查中 结果将公布的信息 减少误读误判 [5] - 根据需要通过官网澄清 或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核查并公告意见 [5] - 对编造 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或相关人员 可采取发送律师函 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5] 责任追究 - 内部相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违反者可能被内部处分 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6]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 如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 损害商业信誉 导致股价变动 造成损失 公司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6] - 相关媒体编造 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对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 公司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6]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如与日后法律法规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抵触 按后者执行 [7][8] - 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8]
在众声喧哗中掌握舆论密码,周鸿祎力荐《传播的逻辑》解码传播真相
新浪证券· 2025-08-20 10:17
传播环境变革 - 新媒体时代彻底颠覆传播底层逻辑,企业及个体均面临前所未有的传播变局 [1] - 信息洪流与观点碰撞导致舆情瞬息万变,企业微小动作可能引发巨大风波 [1] 书籍核心内容 - 《传播的逻辑》融合传播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理论,构建系统化传播认知框架 [3] - 作者赵明结合20年实战经验,提出社交媒体时代穿透信息噪音的方法论 [3][4] - 书籍从受众洞察出发,形成"故事构建-舆情预判-品牌塑造"的完整传播闭环 [4] 传播理论解析 - 群体心理存在"众智成愚"与"众愚成智"的理论冲突,需平衡理性与感性 [5] - 传播本质是信息连接,需基于受众认知框架构建故事以引发共鸣 [7] - 好故事需借势热点或对标大牌,利用病毒载体(如P图、段子)强化传播 [7] 传播价值与危机管理 - 传播终极价值在于心智争夺,需通过重复曝光(戈培尔效应等)深化影响 [8] - 舆情管理需前置化,借鉴博弈论共有知识概念实现隐性风险转化 [8] - 社交媒体危机应对需示弱自嘲,高管需避免仓促发声加剧矛盾 [8] 行业专家评价 - 周鸿祎评价该书为"企业传播实战方法论",非单纯理论研究 [4] - 学界及传媒界认为书籍提供新媒体时代品牌构建与传播的系统方法 [13][14] - 书籍被多位企业高管及学者推荐为"解码传播变革的必读之作" [11][13][14]
佐力药业: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22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提升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维护投资者权益及正常经营活动 [1][2] - 舆情范围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传言 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2]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影响公司形象或股价)和一般舆情两类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实行统一领导与协同应对机制 董事及高管需持续关注经营状况与重大舆情 [3] - 设立舆情工作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含高管及部门负责人 [3] - 工作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舆情处理 拟定方案 协调宣传 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等 [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分析 涵盖官网 社交媒体 报刊 股吧等平台 [4] - 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 [4]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 真诚沟通 主动承担和系统化运作 [5] - 报告流程要求舆情信息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重大舆情需向工作组及监管机构报告 [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需工作组决策并控制传播范围 [6] - 具体措施包括调查真相 媒体沟通 投资者疏导 发布澄清公告及法律手段维权 [6]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知情者需保密 禁止私自泄露或内幕交易 违者将受处分或法律追究 [6][7]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或信誉受损时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修订与解释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有研硅: 有研硅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9:11
行业市场环境 - 存储芯片和逻辑芯片需求持续攀升 受汽车电子市场需求下行和工业市场需求不振影响 功率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1] 公司经营业绩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91亿元 利润总额1.50亿元[2] - 8英寸硅片产量同比增长37% 区熔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 刻蚀设备用硅材料维持毛利率稳定[2] - 产品综合毛利率39.98% 比上年同期提升5.16个百分点[5] 研发创新投入 - 累计研发投入4,421.53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达9.01%[3] - 8英寸区熔硅片、超低氧硅片及多晶硅铸锭产品推进客户认证 超低阻硅片实现规模化量产[3] - 联合开发"520mm及以上超大尺寸单晶硅"项目获全国机械冶金建材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3] 供应链管理 - 持续推进关键原辅材料和设备国产化 提升国产化采购比例[2] - 开发多家同类材料供应商增加竞争 降低采购成本[2] - 搭建CCz拉晶平台 开展关键原材料、设备和工艺研发[3] 财务管控 - 应收账款余额2.87亿元 周转率3.96 存货余额2.28亿元 周转率2.69[5] - 货币资金余额6.43亿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8.41亿元[5] - 资产负债率14.09% 较上年同期增加14.09个百分点[5] 人才发展 - 打造科技骨干人才、优秀经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矩阵[4] - 实施"星辰计划"和模范员工评选 吸引重点院校研究生加入[4] - 联合高校培养工程博士和硕士[4][5] 公司治理 - 将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6] - 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和舆情管理制度[6] - 获得Wind及中诚信绿金ESG评级"A级"认证[7] 投资者关系 - 发布定期报告2份 临时公告24份[7] - 上证e互动平台保持100%回复率[8]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 现金分红总额占归母净利润32.05%[9] 股权激励 - 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9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9.11元/份[9]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与公司业绩及KPI达成情况挂钩[9]
宝丽迪: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范围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 及其他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重大事件信息 [2]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 导致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3] - 舆情工作组是领导机构 负责决策处理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决定信息发布 [3]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覆盖官网 微信公众号 抖音 视频号 网络媒体 微博 股吧等境内外互联网平台 [3][4] - 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4] - 证券事务部门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 记录文章题目 质疑内容 刊载媒体 影响及措施等 并即时更新归档 [4][5]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 协调宣传 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 系统运作 [5] - 报告流程要求证券部门及职能部门在知悉舆情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级别向组长或工作组报告 [5][6]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门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需召集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 [6]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迅速调查真相 与媒体沟通防止事态发酵 加强投资者沟通保证渠道畅通 [6] - 可聘请保荐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并公告意见 通过官网发布或新闻发布会澄清 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 [7] - 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可发送律师函或提起诉讼 事件结束后需评估总结并提升应对能力 [7]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 违规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处罚 撤职或开除处分 [7][8]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媒体质疑并造成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原2018年7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同时废止 [9]
中大力德: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为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原则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 制度依据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分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 舆情定义与范围 - 舆情包括报刊 电视 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不实报道 [2] - 涵盖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2] - 包含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2] -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2]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 公众号 媒体 微博 博客 互动易问答 论坛 贴吧 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3] 组织体系与职责 - 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2] -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负责统筹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 [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及时收集 分析 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 [3] -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 其他各职能部门应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发现的舆情情况 [4] 舆情分类与处理原则 -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 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 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4] -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5]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 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 [5] - 协调宣传 真诚沟通 保证信息发布一致性 保持与媒体真诚沟通 [5] - 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 及时核查信息 保持客观中立态度 [5] - 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 表现出勇敢面对态度 联合各相关部门系统运作 [5] 报告流程与处理措施 - 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初步评估事态严重性 [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6] - 发生重大舆情时 舆情工作组组长应及时召集会议作出决策和部署 [6] - 具体措施包括协同开展实时监控 密切关注舆情变化 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6] - 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畅通 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减少误读误判 [6] - 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6] - 通过发函 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6] 责任追究规定 -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7] - 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 [7] - 公司关联方或聘请的顾问 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 [7] - 相关媒体编造 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10] - 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10]
日久光电: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旨在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且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和一般舆情 [1]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负责决策舆情处理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并向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上报信息 [2] - 证券部负责通过舆情监测系统收集分析信息 跟踪股价变动并上报董事会秘书 [2]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与要求 - 信息采集覆盖官网 微信公众号 网络媒体 微博 论坛 股吧等互联网载体 [3] - 各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3] - 信息报告需及时客观真实 禁止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3] - 证券部需建立舆情档案 记录文章题目 质疑内容 刊载媒体 影响及措施等关键信息 [3][4]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公司需保持敏感度快速反应 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4] - 处理过程中需保证对外宣传一致性 与媒体真诚沟通以避免猜测谣传 [4] - 重大舆情需由工作组召开会议决策 采取实时监控和控制传播范围措施 [5] - 具体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 沟通媒体 加强投资者沟通 发布澄清公告及法律维权 [5] 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 - 相关人员对舆情负保密义务 禁止私自公开或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6] - 违反保密义务将根据情节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并追究法律责任 [6]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造成损失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 [7][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浙江华业: 22-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18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 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类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已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失及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 [1][2]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 决定启动/终止处理 评估影响 协调对外宣传 并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 [2]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通过监测系统收集分析媒体信息 跟踪股价变动 并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 [3]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4] - 报告流程要求证券事务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知悉舆情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重大舆情需向工作组和监管部门报告 [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 [5]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 - 处置措施包括迅速调查事件真相 及时与媒体沟通防止事态发酵 加强投资者沟通保证渠道畅通 [5] - 通过官网澄清或发布公告 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制止媒体侵权行为 [5]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及知情人需对未公开信息保密 违者将面临内部处分及法律追责 [6] - 顾问或中介机构擅自泄露信息导致公司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7]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损失将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7]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