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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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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
齐鲁晚报· 2025-06-18 09:12
防范非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 - 公司积极响应《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号召,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和公司人员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 [1] - 活动通过多样化渠道与形式持续展开内外宣教,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守护家庭财产安全 [1] 内部员工教育 - 分公司借助大早会时间开展防范非法金融专题教育,参会人员包括分公司一把手、班子成员及本级内勤共120余人 [2] - 会议详细阐述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危害及法律处罚,并结合保险行业典型案件进行警示 [2] - 法律合规部牵头号召全辖各中支及支公司利用早会、日常培训等有序开展防非宣教活动 [2] 线上线下宣传策略 - 公司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扩大宣教范围和力度,充分利用各类热门宣传载体 [3] - 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推送主题宣传软文及防非防诈小视频,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 [3] - 分公司及全辖机构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密集转发,加大对业务人员、客户及社会公众的宣教力度 [3] - 自6月11日起组织参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答题竞赛,客服大厅前台张贴答题二维码,累计答题近1.5万人次 [3] 线下社区宣传活动 - 辖内临沂、济宁、潍坊、淄博等机构积极到户外广场及人口密集社区、商圈进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 [4] -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提供现场咨询,向群众介绍非法集资危害,引导"五不"原则 [4] - 重点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 [4] 常态化工作机制 - 公司将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作为日常持续开展的宣传工作之一,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4] - 通过不断提高相关人员识别、抵制非法集资能力,营造"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4]
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冒用重阳投资及员工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声明
重阳投资· 2025-06-17 14:50
假冒重阳投资事件声明 - 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重阳投资及高管名义通过APP、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非法荐股、非法集资等活动[1] - 假冒行为涉及创始人裘国根、法定代表人王庆、总裁汤进喜、合伙人舒泰峰等员工名义[1] - 不法分子以"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理财产品、"内部交流""重阳学员"等名义进行诈骗[2] 公司官方信息核实渠道 - 公司全称为"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0265,可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2] - 唯一官方网站为http://www.chongyang.net/,官方微信公众号ID为cytz2009[3] - 仅在微博、雪球、今日头条等少数平台开设加V认证账号,未开发任何手机APP[3] 公司业务范围声明 - 仅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和私募资管产品投资顾问业务[2] - 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从事非法荐股、非法集资活动[2] - 从未发布"碳"相关投资理财产品[2] 维权与举报方式 - 提供客服热线400-681-2989供核实行为主体[3] - 建议受害者向公安机关及监管部门举报,已受骗者应及时报案[3] - 公司保留追究冒用名义者法律责任的权利[3]
当买保险遇上非法集资,这些骗术莫上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北京商报· 2025-06-15 19:41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 - 6月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 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 多家险企如人保寿险 平安产险 平安人寿北分发布消费者提示以增强公众识别和防范能力 [1] 非法集资的定义与表现形式 - 非法集资指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 以还本付息或投资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3] - 保险行业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包括利用保险单证或合同 以高息 实物为诱饵 具体表现为"真险假卖" "假险真卖" 高息诱惑 伪造单证 [3] - "真险假卖"指利用真实备案产品为幌子进行集资诈骗 "假险真卖"指虚构险种名称骗取资金 [3] 非法集资的危害 - 对个人而言 可能导致积蓄损失 保险保障缺失 家庭财务危机 维权成本极高 [4] - 对行业而言 仿冒保险名义的集资行为可能影响公众对正规产品的认知 动摇行业整体信心 [4] 防范措施 - 核实销售主体合法性 通过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查机构资质 通过客服 官网等渠道验证销售人员身份 [5] - 警惕过高收益产品 平安产险提示"高收益伴随高风险" 需理性分析避免冲动 [5] - 审查合同与凭证 核对保单号及印章 拒绝现金交易 要求对公转账并索要正规发票 [5] -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妥善保管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密码 验证码等 避免信息泄露导致财产损失 [6] 行业观点 - 业内人士强调 真正的保障在于信任而非高利承诺 最大风险在于误入骗局而非投资失利 [6]
守住“钱袋子”!多银行提醒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这些“坑”不要踩
北京商报· 2025-06-15 18:36
非法集资现状与银行警示 - 超10家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在"6·15"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日发布风险提示,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1] - 非法集资定义为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以还本付息或投资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3] - 非法集资常见领域包括房产销售骗局、网络借贷、养老项目、虚拟币交易等12类场景[3]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 套路一:许诺高额回报,初期按时兑付本息,待规模扩大后转移资金或潜逃[4] - 套路二:编造虚假项目,利用合法公司外壳,假借国家政策或创业创新名义行骗[4] - 套路三:虚假宣传造势,通过明星代言、媒体广告、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声势[4] - 套路四:利用亲情诱骗,采用传销手法拉拢亲友扩大集资规模[4] 新型科技伪装骗局 - 交通银行指出新型骗局涉及云养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噱头,通过造势活动和小礼品诱骗[6] - 宜宾农商行提示元宇宙、NFT、数字藏品等概念被滥用,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迷惑公众[7] - 骗局三阶段特征:造势(举办讲座/展示证书)→吸金(返点分红诱导追加投资)→跑路(资金链断裂)[6] 公众防范建议 - 警惕"高息理财""消费返利"等承诺,收益率超5%需谨慎核实[8] - 核查企业金融牌照资质,判断项目真实性及资金流向[8] -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要求转账或提供敏感信息的通信[9] - 通过官方渠道验证金融产品,避免与个人签订投资协议[8]
人保寿险山东省公司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
齐鲁晚报· 2025-06-13 19:00
为深入推动公司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人 保寿险山东省分公司组织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面向广大社会公众普及保险金融知 识、防非打非贴士、防骗反诈技巧,助力大家提升风险意识,增强辨别能力。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 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这些非法集 资活动通常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让许多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 (一)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 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 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资金追回比例通常仅有10%至30%,挽损难度大,返还比例很低。 三、非法 ...
别上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法治聚焦) ——从三起案件揭秘非法集资犯罪骗术
人民日报· 2025-06-12 06:08
高息理财套路 - 某投资中心通过设立信息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运营网贷平台,宣传"金财""聚有财"等理财产品,承诺6%至12.5%年化收益率,非法吸收资金2.69亿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05亿余元 [2] - 涉案公司通过隐瞒实际借款人、编造虚假标的、期限错配等方式归集资金,导致出借人不了解真实资金用途和风险 [2] 养老金融骗局 - 某集团公司未经许可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等项目,推销"旅居预付卡""养老公寓"等产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 [4] - 涉案公司利用老年人对资金安全和养老保障的需求,宣传高额利息和高质量服务,导致大量老年人陷入庞氏骗局 [4] 虚假炒汇陷阱 - 王某等人搭建虚假MT4炒汇平台,谎称可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非法募集资金19.2亿余元,未兑付本金3.9亿余元 [7] - 虚假平台通过后台操控汇率、人为制造亏损,资金不进入真实外汇市场,安全无法保障 [7][8] 防范措施 - 投资者应坚持"四查"原则:查资质、查项目、查流向、查舆情,并保存投资合同、转账凭证等材料 [3] - 选择养老机构时需核实营业执照和设立许可证,警惕"预付费"陷阱 [5] - 投资者应加强金融知识学习,通过正规渠道了解项目合法性,发现异常及时报案 [8]
有企业以“养老金融”为幌子吸收资金逾50亿元 典型案例揭开非法集资犯罪“真面目”
新华社· 2025-06-10 13:35
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上海某企业非法集资案 - 公司未经许可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等项目,通过旅游宣讲会推销理财产品,承诺保本及固定收益 [1] - 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累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50.3亿元人民币,未兑付金额达15.4亿元人民币 [1] -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电子证据审查,最终涉案人员周某标等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案例2:虚假炒汇平台诈骗案 - 涉案公司搭建虚假外汇交易平台,谎称由专业人士操作并承诺高额回报 [2] - 平台无法进行真实外汇交易,投资者资金未进入国际外汇市场,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费 [2] 其他典型案例模式 - 网贷平台以合法借贷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4] - 公司虚构黄金交易实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 投资者行为特征 - 投资者轻信"高收益""零风险"承诺,缺乏对项目真实性的核查 [4] - 部分投资者在发现资金兑付异常后未及时止损或报案 [4] 资金规模与流向 - 两起案例涉及未兑付资金合计至少15.4亿元人民币(仅案例1披露具体数据) [1][2] - 非法集资资金多用于维持庞氏骗局(返本付息)和个人挥霍 [2] 执法与司法措施 - 检察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电子证据链审查 [1] - 公安机关对涉案企业立案侦查周期覆盖8年(2013-2021) [1]
打着“养老金融”旗号非法集资超50亿元,企业多名高管获刑
新浪财经· 2025-06-10 10:52
案件概述 - 上海裔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50 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 4亿余元 [1] - 公司自2020年3月起资金链断裂,但仍继续吸收公众存款,新增未兑付金额3 6亿余元 [1] - 公司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推销养老、旅居类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 [1] 涉案人员与组织结构 - 沈某峰为红通在逃人员,全面负责公司决策并实际控制公司资金 [1] - 周某标、李某、霍某珊分管公司销售、旅游基地和养老项目 [1] - 周某桃、徐某、危某香负责带领销售团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 案件侦查与起诉过程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公司部分产品为"旅居预付卡",经调查确认具有还本付息特征 [2] - 检察机关通过恢复电子数据发现更多涉案证据,包括董事会决议、不能如期兑付通知书等 [3] - 检察机关认定周某标等6人在明知公司经营困难情况下仍继续非法集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 案件审理结果 - 一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某标等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 [5] - 法院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 [5] - 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5]
以黄金理财为名非法集资,7年诱骗1600余人,涉案金额超4亿元
环球网· 2025-06-10 10:45
转载来源:环球网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案发后,刘某香销毁公司大量财务数据,导致确定受害人数和金额难度大大增加。面对困局,市南区检 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会商,建议综合涉案账户情况以及账户转款数额、时间等规律性重复特征等 情况,认定集资参与人;同时分析公司涉案账户转款情况,对集资参与人提供材料不全,但具有明显返 本付息规律特点的转款,计入犯罪数额。经过上述工作,证实的返本付息规模从最初集资参与人报案的 2亿余元提高至17亿余元,进一步印证了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而非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7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因该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市南区检察院随后移送青岛市检察院。 2024年9月20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 刘某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 330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二被告人提出上诉。2025年3月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另查明,2022年11月,刘某香、李某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仍不思悔改。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 收益,二人将500万元集资款转至深圳市某公司 ...
小心!投资黄金遭遇集资陷阱,多人中招
中国经营报· 2025-06-08 13:13
公司违规模式 - 永坤黄金表面为珠宝零售商,实际通过"存金生息""预购黄金"等产品构建资金池,承诺年化12%—18%高收益吸引投资者 [2] - 公司业务模式本质为庞氏骗局:无实际黄金销售或资产管理业务支撑,依赖新投资者本金支付老投资者利息 [2] - 公司仅持有珠宝零售资质,却变相开展需持牌的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 [3] 案件进展与法律定性 - 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公司涉嫌刑事犯罪,主要责任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及退赃退赔 [1][3] - 投资者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受害人身份登记,难以通过民事途径维权 [1] 资金与资产疑点 - 公司宣称托管黄金存放于银行金库并投保,但保险标的物存放地点及保障范围存疑 [3] - 合同条款中关于黄金托管、回购的具体规定缺乏透明度,资金流向不明 [3][4] 行业投资风险警示 - 黄金市场因避险需求及通胀预期走强,但需警惕"保本+固定高收益"承诺,正规黄金投资收益与市场波动挂钩 [4] - 投资者应核实底层资产(如仓单、仓库)、机构资质及合同条款,避免非正规渠道投资 [4][5] - 建议黄金配置不超过家庭资产20%,分散投资至国债、指数基金等以降低风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