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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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全方位守护百姓“钱袋子”
新浪财经· 2026-01-14 07:59
行业趋势与挑战 - 岁末年初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进入高发期,骗术不断翻新[3] - 金融机构正构筑“精准拦截+主动宣传”的双层防护网,全方位守护市民资金安全[3] 金融机构的防护措施与案例 - 嘉兴金融机构将防线前移,主动走进商圈、社区、企业开展反诈宣传,帮助老年群体与经营者等易受骗人群[3] - 工商银行嘉兴高新支行工作人员通过察觉客户取5万元现金时的异常情绪与“神秘纸条”,成功拦截一起利用AI变声技术冒充家人行骗的案件[4][5] - 嘉善农商银行魏塘支行通过识别对公账户交易异常并管控,成功阻止一起以“低息贷款”为名、要求客户“刷流水”并提供网银工具和公司印章的网贷诈骗,涉及金额20万元[6][7] - 中国银行平湖东湖支行在新春期间主动走进平湖服装城,结合金融服务向商户与顾客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例如警惕“投一万赚三千”、“零风险高回报”等陷阱[9] 核心防护策略总结 - 防护策略不仅依赖于金融机构网点的“火眼金睛”及时拦截,更需要通过持续宣传将防线前移,提升公众防范意识[8] - 金融机构将专业的金融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防骗指南,通过剖析真实案例、讲解最新骗术进行宣传[3]
高淳法院开展 惩治与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法治讲座
新浪财经· 2026-01-14 01:45
行业监管与合规动态 - 高淳法院刑庭庭长受邀为金融机构及监管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法治讲座 讲座参与者包括区打非机制成员单位 辖区所有银行 保险机构负责人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员共90余人 [1] - 讲座内容深入讲解了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规范 核心特征 并结合典型案例揭露其常见“幌子” [1] - 讲座重点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讲解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处置的相关政策规定 [1] 金融机构与市场参与者的行动 - 参会金融机构及网格员表示 将把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和引导 以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 [1] - 高淳法院表示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 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力度 旨在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1]
金价大涨,千万别被“高额返利”忽悠!
搜狐财经· 2026-01-10 20:32
黄金投资市场新型业务模式 - 近期国际国内黄金价格持续走高 成为大众投资热点[2] - 多地金店跟风推出“黄金托管”和“保值回购”业务 以吸引希望资产保值增值的消费者[2] - 中老年群体因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对稳定收益需求强烈 成为此类业务的主要目标群体[2] 业务模式的具体操作与诱导套路 - 业务模式通常包含三重标准化诱导套路[4] - 套路一为高价销售 以“专属投资金条”为噱头 售价较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金价及主流品牌每克金价高出50至100元[4] - 套路二为承诺回购 签订协议承诺到期按原价或“原价+溢价”回购 营造“零风险、高回报”假象[4] - 套路三为附加“无忧条款” 推出免费代保管、购物券赠送、积分兑换、定期返利等优惠以打消消费者顾虑[4] - 具体案例显示 店员推销时承诺投资10万元金条可获每年3%利息 3年后按115%价格回购 金价上涨还可按市价卖出 并赠送500元购物券[4] 市场反应与消费者投诉情况 - 省消费者协会近3个月相关咨询量环比增长30% 投诉量同步上升[5] - 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在“回购承诺不兑现”和“高额手续费抵扣收益”等方面[5] - 不少消费者反映 商家到期后常以各种理由推诿 导致收益受损甚至本金面临风险[5] 业务模式的本质与风险分析 - 省消协指出此类业务本质涉嫌非法集资或“庞氏骗局”[3] - 其核心盈利模式不可持续 并非依靠黄金市场升值 而是构建“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池游戏”[6] - 所谓“高溢价”是商家提前预支的“融资成本” 违背黄金市场定价规律[6] - 部分不良商家无足额实物黄金储备 “专业保险库”可能是谎言 甚至存在以次充好情况[6] - “代保管”实则是掩盖无金可交真相的幌子[6] - 到期后商家常以“需购新款产品方可回购”或收取高额鉴定费、折旧费等理由拒绝兑现承诺[6] - 极端情况下商家可能关门歇业、负责人失联 导致消费者血本无归[6] 对消费者与监管机构的建议 - 消费者应核实市场价格 若金价每克高出正规渠道50元以上且附带回购承诺需高度警惕[7] - 消费者应拒绝“代客保管” 坚持钱货两清并妥善保管凭证 商家拒绝交付实物即可判定为陷阱[7] - 消费者应认准正规渠道 如银行品牌金条、纸黄金、积存金或通过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交易[7] - 购买首饰类黄金应选正规珠宝品牌店 并明确其投资属性较弱[7] - 消费者应重点核查商家营业执照 确认其经营范围包含黄金交易 对非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性”黄金产品保持怀疑[7] - 消费者应摒弃“保本高收益”幻想 牢记“保本保息、高额返利”承诺违背市场规律 大概率是骗局[7] - 省消协呼吁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加强联动 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严厉打击假借黄金投资名义的非法集资行为[8] - 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8] - 消费者遭遇侵权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维权[8]
美容贷、直播洗钱、养老诈骗:一部微短剧拆解的经济犯罪陷阱
南方都市报· 2025-12-29 22:11
文章核心观点 - 一部名为《隐秘的ID之天价打赏》的经侦题材微短剧上线,该剧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等部门指导,剧情改编自真实案件,旨在通过年轻人喜爱的微短剧形式,揭露新型经济犯罪套路,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1][8] 美容贷行业乱象 - 部分医美机构与贷款平台以“零成本变美”、“低息”或“零息”为诱饵,向学生等社会经验不足的群体推广“美容贷”,实际年化利率可高达36%,且存在服务息费不透明、收取各种手续费等问题 [2] - 贷款过程具有隐蔽性,店员不提“贷款”,以“分期优惠”等话术引导消费者至“悦己管家”等无牌照小贷平台,并用“肖像权授权抵扣”等方式捆绑消费者 [3] - 美容贷常与非法集资交织,形成规模性危害,据统计2023年至2025年全国医美类非法集资案超50起,涉案金额超30亿元,38%的受害者为学生 [3] - 典型案例显示,长沙某美容机构以“零成本变美、公司替还贷款”及“推荐返利”为诱饵非法集资,案发时旗下12家店共骗取986人,涉案金额达6622万元,其中学生占38%,最终造成4070万元损失无法追回 [3] 直播洗钱犯罪模式 - 犯罪团伙利用直播打赏进行洗钱,表面是“榜一大哥”的天价打赏,实则为转移犯罪所得,主播在收到打赏后通过多种方式将钱返还给打赏者 [5] - 真实案例中,涉案公司董事长于某通过打赏近亿元清洗集资诈骗赃款,主播明知资金为犯罪所得仍接受并协助转移,其行为涉嫌洗钱犯罪 [5] - 2023年2月,上海警方在全国收网行动中抓捕了近30名涉案主播或平台工作人员 [5] - 此类洗钱行为源头常为上游犯罪,如于某的公司以虚假项目在全国非法募集公众资金,其洗钱方式隐蔽性强,形成了上游犯罪洗白资金、主播赚取流量、平台获取抽成的非法利益链条 [6]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 -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频发,常以“年化20%”、“低风险高回报”、“医养结合”、“墓地销售返利”等为噱头,精准利用老年人养老焦虑进行诈骗 [7] - 公安部公布的5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从340余万元到12亿元不等,老年受害者占比普遍超过80%,其中辽宁李某团伙案涉案12亿元,老年受害者占比达95% [7] - 骗局套路高度相似,通常结合高额回报承诺,并通过熟人推荐、专家站台、参观豪华基地、温情攻势等层层诱导老年人投资 [7] 经济犯罪趋势与宣传创新 - 近年来经济犯罪呈现新型化、隐蔽化趋势,传统普法方式难以触达年轻群体 [8] - 微短剧《隐秘的ID之天价打赏》是创新宣传形式的尝试,实现了“寓教于乐”的普法效果,该剧上线腾讯视频后收获了上亿热度 [1][8]
上海精准护航国际经济中心建设
新浪财经· 2025-12-28 09:57
公安机关护航经济中心建设成果 - 上海公安机关2024年以来侦破经济犯罪案件2100余起,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逾28亿元 [1] “蓝鲸”护企工作站服务升级 - 服务模式从单点支撑升级为全域覆盖,累计配合调处涉企民商事矛盾纠纷120余起 [2] - 服务方式转向主动作为,经侦民警主动上门走访企业超过1100家,收集并落实解决企业需求1000余项 [2] - 服务渠道拓展至云端集成,在“随申办企业云”平台上线服务专窗,实现企业在线“点单”、属地工作站秒级响应 [2] - 依托“蓝鲸”护企站点,公安机关共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1000余起,帮助百余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元 [2] 金融领域“黑灰产”打击整治 - 聚焦银行信贷“黑中介”、证券保险“职业索赔”等团伙,组织开展20余轮集中收网行动,破获相关案件100余起,协助30余家金融机构维权 [3] - 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及金融机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研判常态化机制 [3] 投资理财骗局与“职业闭店”乱象整治 - 对以康养旅游、数字藏品、名师荐股等为名目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持高压,侦破相关案件200余起 [3] - 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教培、健身、美容等行业的恶意闭店跑路问题,开展集中清查与风险研判 [3]
公安部: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1500余起
新浪财经· 2025-12-26 01:24
行动与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今年6月至11月联合部署,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1] - 行动期间,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累计涉案金额近300亿元[1] - 通过跨部门协作,整合监管数据、产业数据和警务数据,健全了案件线索跨部门通报机制,推动形成行政稽查与刑事打击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2] - 针对发现的制度漏洞和金融机构风险治理短板,累计向主责部门发送“公安经侦建议函”39份,以压缩不法中介的犯罪空间[2] 犯罪特征与挑战 - 金融“黑灰产”已形成完整产业链,运作模式产业化,包括虚假广告、提供“对抗”教程、伪造证明、代为谈判等环节[4] - 从业人员呈现职业化趋势,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加入“反催收”等团队,成为职业投诉人或代理人[4] - 作案手段隐蔽化,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智能生成工具,产品多层嵌套,身份识别难,且犯罪国际化趋势明显[3][4] - 行为辨识难、性质认定难、信息追踪难是主要打击难点,不法分子常钻法律空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通过新媒体点对点引流[3] 监管与行业应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出,当前“黑灰产”已演化为借助高科技手段的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造假,传统风控模式难以有效应对[6] - 金融机构被要求强化源头防控,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加强第三方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6] - 金融机构需加大科技投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黑灰产”风险识别能力,构建智能化风险防控体系[6] - 金融机构需转变经营理念,找准市场定位,提升自主获客能力,并明确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以斩断“黑灰产”获利渠道[6] 典型案例分析 - 公安部通报了广东周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达9亿余元,为十大典型案例中最高[7] - 自2023年3月以来,该犯罪团伙成立多家关联公司,以“4折解债”为幌子,向全国28个省份的1.4万名负债客户吸收资金[7] - 该案特点包括犯罪团伙组织化、专业化,设计复杂合同陷阱;名为“解债”实为“骗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以及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迷惑性大、发展迅速[8]
珠宝行业巨头爆雷!总部人去楼空,投资者抵押房产投700万血本无归
搜狐财经· 2025-12-25 09:54
事件概述 - 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理财项目于2025年11月发生逾期 公司总部搬离且人去楼空 涉及资金规模估计在70亿至80亿元之间[1] - 事件引发对实业巨头跨界资本游戏及高收益理财风险的深刻反思[1] 公司背景与现状 - 公司创立于2006年 业务覆盖黄金珠宝全产业链 2024年营业收入高达561.20亿元 并连续多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3] - 2025年11月 投资者发现公司位于深圳世界金融中心A座29楼的总部办公室已搬空 物业告示显示其原租赁的23、24、29、31层单元均已退租[3] - 公司实控人为黄仕坤[14] 理财业务模式 - 核心模式为“黄金委托投资” 投资者先与公司签订《黄金买卖合同》购买黄金 再与“深圳市博耀创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其投资 承诺年化收益率在8%至14%之间[5] - 业务员鼓励投资者“拼单”投资以规避监管和投资门槛 通过代持协议汇集资金[7] - 自始至终 没有投资者真正见过或提取过所购实物黄金 第三方“深圳博耀”与公司存在高度人员重叠 模式被质疑为自导自演的圈钱游戏[7] 危机发展与应对 - 危机征兆早在2025年5月至6月已显现 部分产品出现收益延迟[7] - 公司当时未直接解决兑付 而是推出三种“升级方案”延缓压力 包括转为“智慧金店”加盟或代运营、关联方担保、以及将债权转化为关联企业深圳上善智能有限公司的股份[7] - “债转股”方案承诺转股2年后获1.5倍价值股票 转股3年后获2倍价值股票 但因标的公司估值模糊、上市不确定性高而未获投资者信任[7] - 2025年11月 兑付危机全面爆发 多款期限从3个月到2年不等的理财产品均无法按期支付本息[9] - 2025年11月 公司通过业务员向投资者发布视频 一名自称黄仕峰的人士表示公司正面临创立以来最严峻挑战并正自救 但投资者并不买账[18] 流动性危机根源 - 跨界投资的房地产项目被认为是压垮现金流的重要稻草 2022年公司联合其他企业在佛山顺德伦教拿下总改造范围约1055亩的旧改项目 计划总投资不低于240亿元[11] - 该类长周期、高投入的地产项目严重占用集团现金流 与黄金主业资金周转需求形成矛盾[11] - 截至2025年12月 卫星图片显示该项目仍有大面积区域未完成拆迁 项目公司还出现逾期支付补偿款的情况[11] - 资金链紧张问题在其他业务上也有显现 有华东地区黄金交易公司负责人透露 公司在银行渠道的黄金交货期频繁延后导致部分银行暂停合作[9] - 公司内部员工表示工资发放出现跨月延迟 供应商货款支付也出现问题[9] 实控人资本运作 - 2025年5月 实控人黄仕坤通过旗下公司以1.45亿港元收购港股东京中央拍卖(后更名为上善黄金)的控股权[14] - 2025年12月2日 黄仕坤减持上善黄金8.09%的股份 港交所公告显示此次减持为“保证金融资被强制出售”的被动平仓 并非主动套现[14] 政府介入与监管警示 - 事件爆发后政府部门已全面介入 深圳市盐田区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透露政府已成立专班处理 初步掌握涉及资金规模约70亿至80亿元 公司高管目前仍在境内[16] - 相关部门已聘请会计团队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 警方也已介入监管 建议投资者报警并按警方要求提交资料[16] - 2025年11月24日 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 明确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和不良企业假借实物黄金交易之名违规开展“黄金委托”“黄金租赁”等业务 涉嫌非法集资[16] - 该提示强调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开展 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门店均不具备相应资质[16]
黄金巨头金雅福70亿理财爆雷
第一财经· 2025-12-23 06:47
核心观点 - 深圳市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多款以“黄金委托购销”和私募基金为名的理财产品出现大面积逾期,涉及资金规模约70亿至80亿元,公司总部已搬空,政府专班已介入处理 [3][4][5] 产品逾期与公司现状 - 自2024年6月起,公司相关理财产品开始出现收益中断和兑付逾期,至11月出现大面积违约 [3] - 涉及逾期产品承诺的年化收益率普遍超过10%,部分高达13.8% [3][16] - 公司初步应对措施是提出三种“升级方案”以延缓兑付压力,包括转为“智慧金店”加盟、关联方担保以及将债权转化为关联企业深圳上善智能有限公司的股份 [6] - 债权转股权方案承诺高额回报,例如转股2年后获得1.5倍价值的股票,转股3年后获得2倍价值的股票,并包含隐性兜底条款保证年化收益不低于10% [7][8] - 公司经营压力全面显现,员工工资发放出现跨月延迟,8月工资仍未发全,供应商货款支付也出现问题 [9] - 公司原深圳罗湖集团总部已基本搬空,办公场所大门紧锁,租赁关系已终止 [4][9] - 公司涉及多起民事案件,一宗“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将于2025年12月18日开庭 [9] “黄金委托购销”业务模式 - 该模式通过多重合同与关联主体设计,向投资者提供超过10%的年化收益 [11] - 具体流程为:投资者先与深圳市金雅福首饰有限公司签订《黄金实物买卖合同》但不提取实物,随后与关联方深圳市博耀创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其将黄金资产用于“文化金渠道销售”业务 [12] - 业务宣传称,通过银行网点等渠道销售“文化金”可获得超40%的毛利率,但银行贵金属业务人士指出实际操作中实现此毛利率非常困难 [14] - 产品收益率根据投资金额与期限浮动,例如投资30万至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化收益率为8.1%;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期限3年,年化收益率可达13.8% [16][19] - 深圳金融办曾发布风险提示,指出此类以“黄金委托”为噱头,通过关联方承诺固定收益的模式 [20] 私募产品与“名股实债” - 部分投资者参与了与金雅福存在关联的私募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如深圳市易越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等 [21] - 这些私募基金多投向黄金回收项目或公司股权,例如智慧金店黄金回收模式宣称的年利润率高达22.18%,近3个月项目折算年化收益率为9.79% [21][24] - 另一类合伙协议专项投资于深圳上善智能有限公司股权,计划通过港股并购实现上市 [25] - 相关协议通过设定拟分配现金流、回购承诺或担保方收益补足等方式,变相锁定固定收益预期,例如担保方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年化收益低于8%则予以补足 [25][26] - 法律人士指出,此类结构使交易脱离合伙本质,演变为“名为合伙、实为借贷”的“名股实债” [26] “拼单代持”与监管规避 - 相关私募基金通过“拼单代持”方式规避监管对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的要求 [29] - 具体做法是由一名“名义”投资者汇集多达50名实际出资人的资金以满足单笔投资门槛,内部再通过代持协议确权,导致单个合伙企业背后的实际投资人可能多达数百人 [29][31] - 有质疑指出,公司可能通过“批量复制合伙企业”的形式,即每凑满50名投资者就新设一家合伙企业,来变相突破私募基金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的限制 [31] 业务合规性质疑 - 公司早期发行的部分私募基金曾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但后期逐步停止备案,具体备案状态暂无法公开核实 [32] - 法律人士指出,相关产品通过承诺还本付息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可能触及非法集资,符合未经批准向公众吸收资金、承诺保本付息等特征 [32][33] - 向公众吸收存款属于持牌银行业务,公司在无资质情况下开展类似业务,或已涉嫌非法集资 [34]
黄金巨头金雅福70亿理财爆雷
第一财经· 2025-12-22 23:09
核心事件概述 - 深圳市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多款理财产品自2025年6月起出现收益中断,并于11月开始大面积逾期,涉及资金规模估计在70亿至80亿元之间 [2][5] - 公司位于深圳罗湖的集团总部已基本搬空,办公场所大门紧锁,租赁关系已终止,政府已成立专班介入处理 [3][8][9] 产品逾期与公司应对 - 产品逾期后,公司未直接解决兑付危机,而是提出了三种“升级方案”以延缓压力,包括转为“智慧金店”加盟或代运营、关联方提供债务担保、以及将债权转化为关联企业深圳上善智能有限公司的股份 [5] - 债权转股权方案承诺高额回报,例如转股2年后获得1.5倍价值的股票,转股3年后获得2倍价值的股票,并包含隐性兜底条款,保证年化收益不低于10% [6][7] - 公司面临多起法律诉讼,内部经营压力显现,员工工资发放出现跨月延迟,供应商货款支付也出现问题 [8] “黄金委托购销”模式分析 - 该模式通过多重合同设计向投资者提供超过10%的年化收益,流程为投资者先与金雅福签订黄金买卖合同但不提取实物,再与关联方深圳市博耀创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黄金资产用于“文化金渠道销售”业务 [12] - 产品宣传称通过银行网点等渠道销售“文化金”可获得超40%的毛利率,但银行贵金属业务人士指出实际操作中实现此毛利率非常困难 [14][15] - 以“鑫享世承”文化金产品为例,其收益率根据投资金额与期限浮动,投资30万至50万元、期限6个月的年化收益率为8.1%,投资1000万元以上、期限3年的年化收益率可达13.8% [20][21] - 深圳金融办曾发布风险提示,指出此类以“黄金委托”为噱头,承诺固定收益的模式存在问题 [24] 私募产品与“名股实债” - 部分投资者参与了与金雅福关联的私募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多投向黄金回收项目或公司股权 [26] - 一份内部项目资料显示,智慧金店黄金回收模式的年利润率为22.18%,近3个月项目折算的年化收益率为9.79%,但行业人士认为该收益率测算偏高 [27][30] - 部分合伙协议通过设定拟分配现金流、普通合伙人回购承诺或关联方担保收益补足等方式,变相锁定固定收益,被法律专家认为构成“名股实债”,脱离了合伙本质,异化为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融资活动 [31][32] “拼单代持”与监管规避 - 相关私募基金通过“拼单代持”的方式规避监管对投资者资格和合伙人数量的要求,例如由一名“名义”投资者汇集多达50名实际出资人的资金进行投资 [34] - 法律专家指出,可能存在通过“批量复制合伙企业”的形式,每凑满50名投资者就新设一家合伙企业,从而变相突破人数限制,导致单个项目背后的实际投资人可能多达数百人 [35] 产品合规性质疑 - 金雅福早期发行的部分私募基金曾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但后期逐步停止备案,业内人士分析可能因产品设计难以达到监管要求或为规避穿透式监管 [38] - 法律专家指出,相关产品通过承诺还本付息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实质上可能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利诱性、非法性”特征 [39]
黄金巨头金雅福70亿理财爆雷:危险的黄金委托、10%高收益背后的“拼单代持”与“名股实债”
第一财经· 2025-12-22 22:59
事件概述 - 深圳市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多款黄金理财及私募产品自2024年6月起出现收益中断,并于11月开始大面积逾期,涉及资金规模估计达70亿至80亿元人民币 [2][3][39] - 公司总部已搬空,租赁关系终止,政府已成立专班介入处理,具体处置方案正在研究中,公司高管仍在境内 [2][9][38] 产品与业务模式 - **黄金委托购销模式**:投资者与金雅福签订黄金买卖合同但不提取实物,转而与关联第三方(如深圳市博耀创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资金投向“文化金”销售等业务,承诺固定年化收益,收益率根据金额和期限在8.1%至13.8%之间浮动 [12][17][48] - **私募产品模式**: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如易越、易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募集资金,名义上投向黄金回收项目或公司股权(如上善智能),但通过补充协议中的回购承诺、担保补足(如承诺年化收益不低于8%)等形式提供隐性保本,涉嫌构成“名股实债” [21][26][27] - **产品升级/展期方案**:为应对兑付危机,公司曾提出三种方案,包括转为“智慧金店”加盟、关联方担保以及将债权转为关联公司上善智能的股权,其中债转股方案承诺转股2年后获得1.5倍股票价值,3年后获得2倍股票价值,并设有年化10%的收益兜底条款 [3][40][41] 公司经营与法律状况 - **经营异常**:公司办公场所搬空,品牌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等关键人员声称已离职,员工工资出现跨月延迟,8月工资仍未发全,供应商货款支付也出现问题 [6][9][42] - **法律纠纷**:公司涉及多起民事案件,其中一宗“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已于2024年12月18日开庭 [5][42] - **业务关联与质疑**:参与“文化金”业务的博耀创金公司与金雅福存在关联(如共同持股其他公司,其股东丘荣元曾出现在金雅福员工表彰名单中),其宣传的通过银行渠道销售“文化金”可获得超40%毛利率被行业人士认为实际操作中非常困难 [12][18][50] 合规与监管问题 - **规避私募监管**:通过“拼单代持”方式,由一名名义投资者汇集多达50名实际出资人的资金以满足投资门槛,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要求和合伙人数量(不超过50人)的限制 [30][33][68] - **备案情况存疑**:公司早期发行的部分私募基金曾有备案,但后期逐步停止备案,可能因难以达到监管要求或为规避穿透式监管 [34][72] - **涉嫌非法集资**:法律人士指出,相关操作通过承诺固定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可能已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利诱性和非法性特征 [3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