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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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 香飘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7:18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议案 [1] - 修订源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达成条件 激励对象在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7月6日期间累计行权2,128,300股 [1] - 公司总股份由410,745,800股增加至412,874,100股 注册资本同步由人民币41,074.58万元变更为41,287.41万元 [1] 法律依据与实施流程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相关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 工商变更登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董事会获授权办理相关事宜 [2]
香飘飘: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7:18
股票期权注销原因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55.07万份股票期权于2025年7月6日到期失效前未行权被注销 [6] - 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满足条件 涉及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共计142.70万份股票期权被注销 [7]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 涉及36名激励对象共计417.20万份股票期权被注销 [7] 注销规模与程序 - 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14.97万份 [7] - 注销事项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审批与合规性 - 注销事项已取得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要批准和授权 [4][5][6][7] -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3][7][8] 影响评估 - 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及股票上市条件 [7] - 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及管理团队勤勉尽职 [7] - 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7]
香飘飘: 香飘飘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7:18
股票期权注销原因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550,700份股票期权于2025年7月6日到期失效前未行权 [3][5] - 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满足激励条件 涉及未行权股票期权1,427,000份 [4][5]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 涉及2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未行权股票期权4,172,000份 [4][5]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 - 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149,700份 占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总量的部分 [1][5]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2] - 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 [2][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注销在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5] 注销事项合规性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5] - 法律意见书确认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相关规定 [6]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6] 注销后影响 - 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和股票上市条件 [3][5] - 不影响《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3][5] - 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5]
奥尼电子(301189.SZ):拟推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格隆汇APP· 2025-07-11 20: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72% [1] - 每份期权可购买1股A股普通股 行权价格为27 08元/份 [1] - 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涉及标的股票300万股 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150万股 [1]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共500万股 占总股本4 30% [1] 激励对象 - 授予激励对象共44人 均为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 [2] -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外籍员工 [2] 计划有效期 - 自授权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
坚朗五金: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 -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0 00%(以2020年为基准),但公司2024年度未满足该目标 [2] - 因业绩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已获授的99 0664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被注销 [2] - 另有75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 2968万份股票期权被注销 [2] - 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04 3632万份,该注销事宜已完成 [2] - 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 [2]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11 02:45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阳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3][5] - 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其中股票期权注销议案涉及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表决[4][7]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0.28亿元,较原计划15.04亿元有所减少,已通过多次调整优化募投项目资金分配[15][17] - 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该操作符合证监会2025年新规,可解决多账户支付薪酬的合规性问题[19][20] - 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按月编制项目人员薪酬明细、财务部审批置换申请、专户资金划转登记及保荐人监督核查[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首期行权期结束,公司拟注销19.40万份股票期权(含离职人员4.80万份+未行权14.60万份)[5][38][39] - 2021年激励计划总额调整为2200万份,分三期实施,行权价格分别为1元/股、1元/股和5元/股[28][30] - 历史行权情况显示:2023-2024年共完成四次行权,累计行权数量达825.62万股,涉及94人次激励对象[33][34][35]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 监事会全票通过两项议案,认为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可提高效率且不影响项目进展,股票期权注销符合激励计划规定[10][12][23] -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可募集资金置换的合规性,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支持股票期权注销程序[25][41][42]
瑞玛精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21:2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涉及27名核心骨干人员,授予股票期权84.80万份,占本次授予总量的100%,占总股本的0.70% [1][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亲属 [3] - 原计划28名激励对象中1人放弃认购2.0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和数量相应调整 [8] 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置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档等待期,授权满12个月后可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时间跨度12个月 [4][5] - 行权比例安排:第一期可行权30%,第二期30%,第三期40% [5] - 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注销,不得递延 [5] 业绩考核目标 -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29亿元,2024-2025年累计不低于35.58亿元,2024-2026年累计不低于57.87亿元 [6] - 个人绩效考核分A/B/C/D四档,A/B档可行权100%,C档60%-80%,D档0% [7] 财务影响测算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预留授予期权总价值608.44万元,参数包括2.56年有效期、45.03%波动率、1.50%-2.75%无风险利率 [9] - 股份支付费用将在2025-2028年分期摊销,2025年预计摊销246.03万元 [9] 激励计划实施意义 -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实现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绑定 [10]
慧智微: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09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期权激励方案,预留总额550万份,对应行权后550万元注册资本,行权价格为4元/注册资本 [1] - 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后的期权计划总额不超过2,20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元/股 [3] - 第二期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1元/股,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5元/股 [3]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4.80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 [1][9] - 注销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期未行权的14.60万份股票期权 [1][10] - 本次合计注销19.40万份股票期权 [1][10] 行权实施情况 - 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51名激励对象行权2,697,200股 [6] - 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30名激励对象行权2,766,000股 [6] - 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8名激励对象行权1,943,000股 [6] - 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4名激励对象行权850,000股 [6] - 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行权,52名激励对象行权,注销未行权的26.98万份 [7] - 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期行权,3名激励对象行权,注销离职激励对象25.20万份 [8] - 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行权,7名激励对象行权 [9] 行权期调整 - 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时间延长12个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开始和届满时间依次递延 [4][5]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注销行为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实施 [10] 法律意见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注销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1]
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2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原因是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 [1] -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原因是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 [2] -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原因是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 [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 [3]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不会影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3]
远光软件: 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及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23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公司根据2023年和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行权价格为5.77元/股 [7] - 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人民币,2024年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人民币 [7] - 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7]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事项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591名激励对象合计12,653,585份股票期权可行权 [1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10.02%(目标≥7.9%),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1.23%(目标≥11%),△EVA>0 [11][12] - 个人层面考核:582名激励对象中10名获70%行权额度,其余获全额行权 [12][13] 股权激励计划注销事项 - 因38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1,936,607份股票期权 [14] - 因1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部分行权,注销54,150份股票期权 [14] - 因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未达标(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4.86%低于11%目标),注销12,707,176份股票期权 [15][16] 审批与授权事项 - 公司已就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及注销事项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3][4][5] -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