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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搜狐财经· 2025-11-07 09:09
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为基数 [1]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 [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56,000元 [1] - 分配方案已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 发放年度为2025年半年度 [2]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 [2] 分配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1] - 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尤建义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1]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4]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股息红利所得实际税负为20% [4]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股息红利所得实际税负为10% [4]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675元 [5] -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675元 [5]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5]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核心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5日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 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 [3] 差异化分红具体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6] - 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833,935,757股,公司总股本为844,194,741股,经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约为0.02元 [4] -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楼忠福先生所持全部股份及楼明先生所持部分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7] 除权除息处理 - 因本次仅为现金分红,不涉及送股或转增,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 - 0.02元/股 [4][6] 现金红利派发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6]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7 02:43
核心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1元(含税)的形式实施 [2][4] - 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 - 本次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5,078,598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38,222.52元 [4] 分配实施细节 -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关键日期,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获得现金红利 [3] - 除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5][6]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5] 差异化税收处理 - 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税前每股0.041元派发 [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369元 [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1元 [10]
传化智联:公司已于2月28日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证券日报网· 2025-11-05 16:47
公司战略与价值管理 - 公司长期重视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资本市场价值表现,坚持通过经营驱动内在价值和市值提升 [1] - 公司已于2月28日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和举措详见相关公告 [1] - 公司积极听取投资者的诉求及建议,并转达至管理层,如有进一步相关举措将及时披露 [1] 股东回报与公司治理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已于10月30日完成派息 [1]
破发股中自科技亏1年3季 上市见顶募15亿申万宏源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11-05 14:30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1亿元,同比增长12.65% [1]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为4.10亿元,同比增长28.92% [2]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5.0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18.65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1亿元,同比大幅减少1,309.22% [1][2] - 2024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5.65亿元,同比增长1.35%,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1.16万元,由盈转亏 [2] 资本市场历史 -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但上市首日即破发,开盘价为70.00元 [3] - 公司股票上市首日最高价70.50元为上市以来最高点,目前股价仍处于破发状态 [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50.8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4.07亿元,较原计划的14.60亿元少5271.68万元 [3] -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9351.23万元,发行费用合计1.18亿元 [3] 公司股本变动 - 2023年7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4,207,910股 [4] -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86,034,976股增加至120,242,886股 [4]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5 03:04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4]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9月12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15元(含税)[2][5] 分配方案具体细节 -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5,483,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111股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85,481,889股 [4] - 基于可分配股本计算,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822,283.35元 [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9]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0.15元)÷(1 + 0)[5][7] - 本次为差异化分红送转,但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6][7] 分配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股权登记日后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8] - 股东时乾中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1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4 04:44
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2025年半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8元(含税)[2]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9,868,519,95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471,149,555.90元(含税)[4] - 其中A股股本16,491,037,955股,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6,161,217,195.90元(含税)[4] 股东差异化派发与扣税 - 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人民币0.98元[2][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及沪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每股人民币0.882元[2][9] - A股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除QFII等外)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人民币0.98元(含税)[10] 方案实施安排 - 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 A股股东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5]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7] -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相关安排需查阅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及H股公告[3][10]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本次分派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权益分派实施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0日 [5]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1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7]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9.66元/股调整为19.36元/股 [8][21]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公式P1=P0-D计算,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9.66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30元 [21]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0日生效,本次调整无需暂停转股 [21][22] 其他相关调整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8] -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麒麟转债”在本次权益分配期间不暂停转股 [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678,400,41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4] - 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7,136,016.68元[4] - 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9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分配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5] - 公司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8]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本次权益分派,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82元/股调整为5.78元/股[12][15][16]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为《募集说明书》公式:P1 = P0 - D(其中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4元)[16]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5年11月6日(除权除息日)生效[12][17] 税收安排说明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转让时计算[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36元[10] - 香港市场投资者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36元[1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1 02:17
核心分红方案 -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374,118,98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429,000股后的371,689,981股为基数 [2]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584,499.05元 [2] - 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7日 [7]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分红0.0496753元 [2][10] -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后,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496753元 [2][10] 分红实施对象与方法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1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9] 方案审议与实施情况 -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 - 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