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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科创板新地图:“科创成长层”开通攻略在此!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设立背景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7月13日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业务指引 标志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4] - 科创成长层旨在支持上市时未盈利但前景广阔的科技企业发展 增强对科技型企业的包容性[4][9] 投资者参与条件 - 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且风险承受能力为C4(积极型)及以上者 需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方可交易2025年7月13日后新上市的科创成长层股票或存托凭证[7] - 未开通科创板权限者需先满足科创板基础门槛: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融资融券融入资金和证券) 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通过科创板知识测试 且风险承受能力为C4及以上[11][12] 企业标识规则 - 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U"标识以直观展现未盈利状态[17] - 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提示信息为"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 存量股票添加标签"成1"(提示信息为"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17] 业务办理路径 - 通过申财有道APP或大赢家APP首页进入"科创成长层"业务办理模块 完成权限开通流程[9][14] - 未开通科创板权限者需先通过"科创板(不含成长层)"菜单开通基础权限 再进入"科创成长层"菜单开通专项权限[14][15]
上交所副理事长霍瑞戎发声!
证券时报· 2025-09-17 11:54
科创板改革进展 - 上交所推动第五套上市标准扩围至商业航天、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行业领域 与多家相关企业开展预沟通 [1] - 科创板"1+6"改革政策新增受理15家企业IPO申请 其中4家为未盈利企业 [1] - 第五套标准适用取得突破 1家企业新获受理 2家前期申报企业注册生效 3家未盈利企业完成注册 [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启动试点 新受理企业泰诺麦博披露相关机构投资者信息 [1] - 预先审阅机制有序推进 与多家意向企业开展预沟通 推动首家项目提请预先审阅 [1] 市场建设与投资情况 - 科创板配套制度规则全面发布实施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当日纳入科创成长层 [2] - 技术系统改造加快推进并将如期上线 475万户投资者已开通科创成长层交易权限 [2] - 政策发布后推动13只ETF上市 科创板ETF总数达97只 规模合计约2800亿元 [2] - 科创板成为A股指数化投资比例最高板块 上半年研发投入841亿元 为净利润2.8倍 [2] 产业发展与转型成效 - 科创板培育形成硬科技产业体系 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具规模 [2] - 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加速布局 沪市实体企业上半年研发投入4326亿元创新高 [2] - 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钢铁行业净利润同比增长235% 机械行业增长21% [3] - 钢铁、机械行业通过技术创新突破内卷困局 向高附加值领域跃升 [3] 未来发展方向 - 上交所将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 加快推进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 [3] - 不断增强市场吸引力和包容性 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3]
上交所副理事长霍瑞戎:已有475万户投资者开通科创成长层交易权限
证券时报网· 2025-09-17 10:42
科创板投资者参与情况 - 截至论坛时点科创板投资者开户数量达475万户 [1] - 开通交易权限层级为科创成长层 [1]
上交所副总经理王泊发声!
证券时报· 2025-09-11 21:21
最新发声。 9月10日,上交所副总经理王泊在 "硬科硬客"新质生产力行业沙龙2025年会上透露,自科创板深化改 革"1+6"政策发布以来,科创板已新增受理15家企业IPO申请,其中4家系未盈利企业、1家适用第五套 标准。与此同时,32家科创成长层存量企业展现良好发展动能,今年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37.79%,净 利润大幅减亏71.23亿元。 科创板开市六年多来,始终坚守"硬科技"定位,推动板块从资本市场服务科创的"试验田"成长为"示范 田"。截至目前,科创板已汇聚589家上市公司,A股总市值超9万亿元。从产业布局看,科创板已形 成"链群式"发展格局,比如,集成电路领域120家企业实现全链条覆盖,占A股同行业公司数量超六 成;在创新能力方面,科创板更是持续领跑,今年上半年板块整体研发投入超841亿元,是净利润的2.8 倍,研发投入占比中位数达12.61%。 王泊表示,科创板以包容性改革破壁垒,坚持为未盈利硬科技企业打开"资本入口"。自诞生之初就打破 传统上市"盈利门槛"的思维定式,推出"多元上市标准",首次允许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架 构企业登陆A股,为科创企业开辟了针对性的上市通道。今年新改革的"1+6 ...
上交所副总经理王泊发声!
证券时报· 2025-09-11 21:14
科创板改革成效 - 科创板"1+6"政策发布后新增受理15家企业IPO申请 其中4家未盈利企业 1家适用第五套标准 [1] - 32家科创成长层存量企业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37.79% 净利润减亏71.23亿元 [1] - 科创板上市公司达589家 A股总市值超9万亿元 形成集成电路领域120家企业全链条覆盖 占A股同行业公司数量超六成 [1] 制度创新与包容性改革 - 推出多元上市标准 允许未盈利企业 红筹企业 特殊股权架构企业登陆A股 [2] - 新改革政策专门搭建科创成长层 重启第五套上市标准 将人工智能 商业航天 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纳入包容范畴 [2] - 推出"科八条"35项举措 包括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 并购重组简易程序等制度创新 [2] 研发投入与创新能力 - 科创板上半年整体研发投入超841亿元 是净利润的2.8倍 研发投入占比中位数达12.61% [1] - 自"科八条"发布以来新披露并购交易达134单 披露金额超400亿元 数量超过以往5年之和 [3] 投融资生态建设 - 科创板指数覆盖全领域32条 包含宽基+主题+策略 跟踪产品规模超2800亿元 成为A股指数化投资比例最高板块 [3] - 科创50ETF跻身A股第四大指数产品 构建企业投资者双赢正循环 [3] 监管与服务机制 - 上交所实施现场办监管 监管员累计走进430家次科创板企业 联合证监局地方政府解决诉求300余条 [4] - 综合化全周期陪伴科创企业发展 从研发攻坚到资源整合再到规模扩张 [3]
解锁科创板新地图:“科创成长层”开通攻略在此!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设立背景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7月13日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业务指引 标志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 [5] - 科创成长层旨在支持上市时未盈利但前景广阔的科技企业发展 增强对科技型企业的包容性 [5][9] 投资者参与条件与权限开通 - 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且风险承受能力为C4(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 需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后方可交易2025年7月13日后新上市的科创成长层股票或存托凭证 [7] - 未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需先满足科创板基础门槛: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通过科创板业务知识测试 且风险承受能力为C4(积极型)及以上 [11][12] - 权限开通需通过申财有道APP或大赢家APP的"业务办理"模块 分别完成"科创板(不含成长层)"和"科创成长层"的权限开通流程 [9][14][15] 企业标识与分类规则 - 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U"标识 直观展现未盈利状态 [17] - 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 提示信息为"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 [17] - 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1" 提示信息为"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 [17] 板块特征与定位 - 科创成长层聚焦未盈利硬科技企业 具有高成长性和高波动性特征 [19] - 科创板整体以引导和服务科技创新企业为目的 相比主板具备更具市场化和包容度的上市条件 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 [14]
投教精品 | 一图读懂科创成长层
科创成长层定位标准 - 精准支持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且上市时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4] 适用公司范围 - 包括存量上市至今尚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及新注册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 [5] - 存量公司自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 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 [5] 调出条件 - 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7] - 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为上市后实现盈利 [7] - 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 且为经审计数值 [7] 调出识别方式 - 公司会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符合调出条件的公告 上交所及时调出 [8] - 股票或存托凭证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以充分揭示风险 [9] - 未按规定披露年报或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不进行层次调整 [9] - 已调出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等原因导致不符合调出条件的将被调回科创成长层 [9] 投资者交易要求 - 参与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前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 [11] - 交易改革前存量科创板股票或存托凭证不受影响 [11]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结合行业特点充分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影响 并在首页显著位置作风险提示 [14] - 保荐机构需在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公司相关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 [14] - 除常规事项外 发生对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成长前景或盈余改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时需及时披露 [14] - 保荐机构需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上述风险或负面事项 [15] - 股票或存托凭证在层次调整前后出现异常波动时 公司需按规则进行核查并披露公告提示风险 [15]
解锁科创板新地图:“科创成长层”开通攻略在此!
科创成长层政策背景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7月13日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业务指引,标志着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 [5] - 科创成长层旨在支持上市时未盈利但前景广阔的科技企业发展 [5] 投资者开通条件 - 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且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为C4(积极型)及以上投资者,需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方可交易2025年7月13日后新上市的科创成长层股票 [7] - 未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需先满足科创板基础门槛: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融资融券融入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通过科创板业务知识测试、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12] - 个人信用记录需符合要求 [13] 开通操作路径 - 通过申财有道APP或大赢家APP首页进入"业务办理"模块,选择"科创成长层"或"科创板(不含成长层)"进行权限开通 [9][14] - 未开通科创板权限的投资者需先开通科创板基础权限,再单独开通科创成长层权限 [15] - 开通流程包括协议签署、权限检测和回访确认等步骤 [9] 企业标识规则 - 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U"标识以直观展现未盈利状态 [17] - 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提示信息为"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存量股票添加标签"成1"(提示信息为"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 [17] 板块特征说明 - 科创成长层聚焦未盈利硬科技企业,具有高成长性和高波动性特征 [19] - 该板块是科创板内为未盈利科技型企业设立的专门层次,旨在增强对前景广阔科技型企业的包容性 [9]
投教精品 | 一图读懂科创成长层
科创成长层定位 - 精准支持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且上市时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4] 适用公司范围 - 包括存量上市至今尚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及新注册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 [5] - 存量公司自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 [5] 调出条件 - 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7] - 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为上市后实现盈利 [7] - 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且均为经审计数值 [7] 调出通知方式 - 公司会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公告符合调出条件的情况,上交所及时调出 [8] - 股票或存托凭证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以提示风险 [9] - 未按规定披露年报或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不调整层次 [9] - 已调出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等原因不符合调出条件的,将被调回科创成长层 [9] 投资者交易注意事项 - 参与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前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存量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 [11]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结合行业特点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影响,并在首页显著位置作风险提示 [14] - 保荐机构需在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相关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 [14] - 发生对技术创新、研发能力、成长前景或盈余改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时需及时披露 [14] - 股票在层次调整前后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需按规则核查并披露风险 [15]
投教精品 | 一图读懂科创成长层
科创成长层定位标准 - 精准支持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且上市时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4] 适用公司范围 - 包括存量上市至今尚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及新注册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 [5] - 存量公司自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 [5] - 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 [5] 调出条件 - 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7] - 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为上市后实现盈利 [7] - 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且为经审计数值 [7] - 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不调整层次 [9] - 已调出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等原因导致不符合调出条件的将被调回科创成长层 [9] 投资者调出识别方式 - 可通过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及符合调出条件的公告了解调出情况 [8] - 可通过股票或存托凭证简称后是否保留特殊标识"U"判断风险揭示状态 [8][9] - 上交所将及时执行调出操作 [8] 投资者交易注意事项 - 参与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前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 [11] - 交易改革前存量科创板股票或存托凭证不受影响 [11]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中需结合行业特点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影响,并在首页显著位置作风险提示 [14] - 保荐机构需在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公司相关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 [14] - 除常规事项外,需及时披露对技术创新、研发能力、成长前景或盈余改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负面事项 [14] - 保荐机构需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相关风险或负面事项 [14] - 股票或存托凭证在层次调整前后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需按规则核查、披露公告并提示投资风险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