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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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生物: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1 23: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2]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表决权通过),普通决议涵盖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任免等事项 [4][5] - 特别决议适用于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 [6][8] 股东表决权与投票机制 - 股东按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每股一票),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违规超比例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7] - 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定义为持股低于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 [7][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无偿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且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9] 股东会职权与重大交易审议 - 股东会职权包括董事选举、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发行债券、重大资产处置(超总资产30%)、章程修改等 [8][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8]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比超50%、成交金额或标的净利润占比超50%且绝对值超500万元等 [6][7]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程序 - 临时股东会可由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集,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15][16][17]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 [22]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需完整披露提案及董事候选人资料 [23][25]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执行 - 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主持人由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股东推举代表担任 [28][35]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并由律师、股东代表监票 [39][40][45]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的需特别提示 [52][53] 其他关键条款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51]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等内容 [47][48] - 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执行,修订后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56][58]
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1 20:3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并有效行使职权,全体董事承担勤勉尽责义务[1] - 股东会职权范围涵盖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等14项核心事项[1][2]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 触发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等7类情况[3] - 会议形式采用现场+网络结合方式,地点为公司住所地,并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3][10]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4][5]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会议,若董事会未按期反馈,股东可转向审计委员会提议[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满足连续90日持股≥10%的条件,且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6][13]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提案权主体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7] - 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通知内容需含议程、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要素[7][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8][9]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则 - 现场会议需验证股东身份,委托投票需提供公证授权文件,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1][12][15] - 表决事项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后者适用于增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16][1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14][18]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决议公告需列明表决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派现/转增股本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21][22][23] - 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23] - 争议期间需执行决议,法院判决后公司需履行信披义务并配合执行[23] 规则修改与附则 - 规则修订触发条件包括法律法规变更、章程调整或股东会决议[24][25]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公司章程具有同等效力[26]
华升股份: 华升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0 16:25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相关 规定、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情形。 前述第 3 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时计算。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湖南证监局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
华力创通: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20:14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
美芯晟: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38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保障股东权益并规范股东会运作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类型,行使职权范围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股东会召开条件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 [2] - 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公司需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提交说明并公告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3][5]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 [5][6]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董事会和上交所备案,且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 [6][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 [7]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包含全部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 [7][17]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详细信息,且每位候选人需单独提案 [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10][22] - 股东表决权按持股数计算,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10][12][24] - 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需公开披露 [12][32]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出席股东持股比例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6][40][41]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6][42][17]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瑕疵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7][18] 其他规则 - 公告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篇幅较长时可摘要披露但需同步公布全文 [18]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19]
广宇集团: 0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10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行使职权的程序[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法定情形出现后2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若无法按期召开需向监管机构说明原因并公告[1]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要求 - 股东会需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需涵盖召集程序合法性、股东资格有效性、表决程序合规性等8项具体内容[2] - 法律意见书需明确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数及比例,累积投票制下董事选举的票数统计结果[2] - 法律意见书需由两名执业律师及律所负责人签名,禁止使用模糊措辞如"基本符合"[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未反馈或拒绝时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6][7]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背景资料[7][8] - 独立董事选举前需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披露材料,深交所对候选人资格有审查权[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通信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9] - 股东会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属中小投资者范畴[12]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投票权按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计算[13][14]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1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提案审议过程、质询答复等,由董秘及主持人签字确认[17]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8] 监管与附则 - 未按期召开股东会可能导致股票停牌,深交所可要求董事会解释[19] - 违规召集或信息披露将面临证监会责令整改及交易所纪律处分[1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0]
裕太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03 19:12
股东会会议安排 - 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4点0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1F会议室 [5]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5] - 会议议程包括签到、审议议案、股东发言、投票表决、统计结果等12个环节 [5][6] 股东会参会要求 - 股东需提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签到手续,需出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等文件 [1]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时间不超过5分钟,且需围绕会议议题 [2] - 会议禁止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手机需调至静音状态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6.72亿元 [6] - 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65亿元,占计划投资总额13亿元的58.88% [6][8] - 超募资金金额为3.72亿元,已使用40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 [8][9] 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 拟使用1.1145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 [9] - 该金额符合监管要求,最近12个月内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9] - 资金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9]
岩山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6-02 16:37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履行组织职责 [1][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7][9]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反馈或拒绝,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履职时股东可自行召集 [7][8][9]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董事会及交易所备案,且承诺会议期间不减持股份 [8][9]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临时提案需由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存在无明确议题或违反规定等情形 [12][13]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地点变更需提前2交易日说明 [14][15][17]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披露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信息,选举独立董事需额外符合交易所审查要求 [15][29][30]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中小股东质询需获董事及高管如实答复 [16][17][1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会议主持人需现场宣布表决结果并披露非关联股东投票情况 [18][19][28] - 特别决议事项(如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需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26][27][28] 决议执行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含表决结果、法律意见书结论,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并由董事及召集人签字确认 [23][24][25]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公告并执行 [24][25]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 [25][26] 其他规定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经特别决议批准 [32][33][34] - 公告需在指定媒体刊登,篇幅较长时可摘要披露并同步发布至交易所网站 [30][31]
芯朋微: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30 23:2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关,需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权利处分 [1][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1][4]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依法召开,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保障股东会正常运作 [1][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2][4]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3][7][8]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未履职,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主持 [4][9][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6][14]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补充通知需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 [6][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 [7][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8][20][2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3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非关联股东过半数或三分之二通过决议 [14][41]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8][50][51]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决议通过日起计算,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18][53][54] - 股东会决议若违反法律或章程,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争议期间决议仍需执行 [19][55] 董事会授权与规则效力 - 股东会可对董事会明确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通过 [20][57]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需重新审议,解释权归董事会 [20][59][61]
城地香江: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19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 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