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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普循环取得磷铁渣回用方法专利
搜狐财经· 2026-01-02 10:11
公司专利与技术动态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取得一项名为“一种磷铁渣的回用方法”的专利,授权公告号为CN117545714B,专利申请日期为2023年9月 [1]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佛山市,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注册资本为1.4747326875亿人民币 [1] -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长沙市,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注册资本为6000万人民币 [1] 公司经营与资产概况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了1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10次,拥有商标信息292条,专利信息2620条,行政许可333个 [1] -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了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96次,拥有专利信息2575条,行政许可244个 [1]
证监会同意林平发展上交所IPO注册
智通财经网· 2025-12-31 17:08
公司上市与募资 - 中国证监会于12月31日同意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1] - 公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1] - 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2亿元人民币[1]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营业务为包装用瓦楞纸、箱板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4] - 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4] - 公司主要产品为瓦楞纸和箱板纸[4] - 公司产品销往下游用于制作瓦楞纸箱,广泛应用于物流运输、工业品及消费品包装领域[4] 公司运营模式与特点 - 公司已发展成为集废纸利用、热电联产、绿色造纸于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 - 公司通过废纸利用、污水处理、白水和中水回用、沼气燃烧发电、污泥回用、热电联产、绿色制造等工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4] -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与可持续发展[4]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中汽协会数据· 2025-12-31 14:32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为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将于2026年继续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1][2] 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范围扩大,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等十余个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并支持商业综合体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3] - 优化申报流程,降低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3] - 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3] - 继续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3] - 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优化调整12个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4] - 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分领域细化淘汰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技术指标等定量要求,并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作为申报硬性条件[4]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资金规模[5] - 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品类,注重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6]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报废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6]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转让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6]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等6类家电中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6] -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购买手机、平板等4类产品(单价不超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7] - 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品类和标准由地方自主制定[7] - 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的全国性补贴标准统一,各地需完善全链条实施细则并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7] - 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等方式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度[7] 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全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8] - 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全覆盖县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拓展品类[8] -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建设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8] - 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9] - 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反向开票”制度[9] 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10]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淘汰老旧汽车,鼓励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及时报废[10] - 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10] 强化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按职责制定细则并组织落实[11] -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及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12] - 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共担,总体按照9:1原则,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省级财政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12] - 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资金额度,超出部分由该地区自行负担,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资金额度将收回[12] - 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需制定均衡使用计划,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全国统一补贴品类时需与中央标准一致,用于智能家居等品类时可自主制定标准[13][14] - 加强全链条监管,防范资金分配不及时、挤占挪用等问题,省级人民政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15] - 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补贴资格、车辆信息、商品发票、财政支出等关键数据的比对和交叉验证[15] - 营造公平参与环境,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及不同所有制、规模的市场主体,依法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行为[16] - 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16]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补贴使用及违规查处情况,提升政策透明度[16]
特稿丨原铝“天花板”下,再生铝如何走通“再生”路径
新浪财经· 2025-12-31 12:12
中国铝工业概况与挑战 - 中国铝工业规模庞大,拥有4000余家企业、超过80万从业人员,2024年铝产量及消费量连续23年位居世界第一[2] - 行业面临上游铝土矿对外依存度大、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占有色金属行业70%以上的挑战,制约可持续发展[2] - 再生铝被视为破解行业资源与环境瓶颈的重要途径,被形象地称为城市“隐形矿山”[2] 再生铝产业定位与发展驱动力 - “双碳”目标提出后,再生金属产业从野蛮生长迈入规范化发展,成为铝工业降低碳排放的关键路径[3] - 在电解铝产能存在“天花板”的背景下,发展再生铝有助于满足未来铝产品的增长需求[3] - 行业正处于从“成本驱动”向“绿色价值+资源安全”双轮驱动转型的关键阶段,但面临原料、技术、经济性等多重挑战[3][4] 铝市场需求与再生铝产量 - 2024年全球原铝消费量为7277万吨,同比增长3.8%;中国消费量为4518万吨,占全球60%以上,同比增长5.6%[5] - 2024年中国再生铝产量历史性突破1000万吨,达到约1050万吨,同比增长11.1%,约为当年电解铝产量的24%[7] - 2025年上半年再生铝产量达到560万吨,同比大幅增长10.89%[7] - “两新”政策(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强力驱动再生铝行业驶入增长快车道[8] 再生铝的“降碳账” - 根据国际铝协2023年数据,再生铝生产排放量仅占铝产业链总排放的2.1%,远低于电解工序的70%以上[8] - 再生铝的能源消耗仅为原铝生产的5%左右,可实现90%以上的降碳[8] - 生产1吨再生铝与生产同等原铝相比,可节约3至4吨标准煤,节水14立方米,并大量减少固体废物排放[8] 再生铝的“经济账” - 再生铝生产能耗仅为电解铝的3%-5%,吨铝电耗约300-500kWh(电解铝约13500kWh)[9] - 在电价高企、碳成本上升背景下,再生铝单位生产成本比原铝低1500-2500元/吨[9] - 市场结构高度分化:通用铸造领域开工率低、利润承压;高端应用领域(如新能源汽车、高端包装)经济逻辑转变,释放对高品质再生铝的需求信号[9] 再生铝的“战略账” - 发展再生铝可降低对海外铝土矿资源的依赖,2024年中国铝土矿对外依存度已达到68%[10] - 高质量的再生铝是支撑新能源汽车、光伏、大飞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绿材”[10] - 美国、欧洲通过政策法规将战略性金属资源留在国内,减少流出,凸显再生铝的战略资源属性[10] 原料供应挑战与回收体系 - 废铝资源是制约再生铝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国内新建产能面临原料不足无法有效开工的问题[11] - 进口废铝受限,依赖国内回收,但国内废铝回收体系仍处在逐步完善阶段,供应紧张局面难以缓解[11] - 国内废铝回收体系分散,前端回收以“小散乱杂”的非正规军为主,导致原料来源复杂、品质不稳定[12] - 国内废铝资源紧缺,再生铝原料中国内回收占比已达近90%,进口来源因全球贸易格局剧变面临挑战[12] - 中国社会废铝产生量已进入高速增长期,形成了巨大的“城市矿山”,为行业发展奠定原料基础[13] 政策支持与行业规范 - 《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到2027年再生铝产量要达到1500万吨以上[13][19] - 方案要求健全铝产品回收管理体系,支持建立再生铝回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推进原料规范化回收和精细化分选[13] - 2024年10月,国内首家资源循环利用央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业务涵盖废有色金属回收等,旨在带动行业健康发展[13] - 中国电解铝行业已确立产能天花板,最大年产量将始终低于4500万吨,政策引导向再生铝发展[19] 技术瓶颈与“保级利用” - “保级利用”技术是实现再生铝高值化的核心,指通过对废铝精细化分选、净化,使其恢复到原有或更高级别的合金标准[14] - 前端回收环节的“小散乱杂”导致大量可用于生产高端铝材的废铝被迫降级使用,造成资源“贬值”[14] - 实现保级利用需要激光诱导击穿光谱等在线检测技术,更依赖于前端回收能提供成分清晰的废铝料流[14] - 对废铝进行物理提纯等关键设备和工艺的研发应用,能为再生铝企业实现降本增效[15][16] - 尽管国产分选设备已取得进步,但使用人工粗分选的体量更大,精细化分选能力不足,导致约90%的航空材废料被降级利用[18] 产能扩张与行业现状 - 在政策加持和地方政府引导下,再生铝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动辄出现60万吨、80万吨的大项目[20] - 目前中国再生铝设计产能已接近4700万吨,甚至超过了原铝产量,其中近两年新增产能超过2000万吨,占比近50%[20] - 实际投产和产量有限,产能利用率普遍较低,样本企业约38.74%,存在大量闲置产能[20] - 2025年前三季度新建项目情况相较于前两年有所下降,反映出扩张趋于理性[20] - 产能利用率不高、行业利润极低,正在倒逼产业变革,许多小散企业逐渐退出市场,新兴力量不断涌入[20] 市场接受度与绿色溢价 - 下游市场对再生铝产品的接受度显著提升,但现阶段客户仍难以对“绿色溢价”买单,其绿色价值尚未完全货币化[21] - 市场呈现“结构性分化”:新能源汽车端接受度最高,已进入量产导入期;航空航天领域谨慎推进;消费电子端有一定绿色溢价;建筑、五金等传统领域接受度仍低且价格敏感[21] - 行业呼吁构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协同治理机制,从政策调控、行业自律、制度保障、技术创新四个维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21] 公平竞争环境与企业创新 - 国内不同区域间因税收政策执行差异、回收环节“反向开票”政策红利释放不均衡等问题,造成竞争环境失衡[21] - 呼吁统一全国再生铝企业税收标准,消除区域性税收优惠造成的市场扭曲,并扩大简化“反向开票”政策[22] - 行业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不高、创新不足、人才短缺的问题,制约其向高质量发展转型[22] - 龙头企业需要从数量型增长转向质量型、技术型增长,加大技术研发、设备研发、新产品研发和人才培养投入[22]
事关国补,最新政策发布
新华网财经· 2025-12-30 18:57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旨在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并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4][5] 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等十余个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并降低中小企业投资额门槛以扩大惠及面[6] - 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并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7] - 继续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8] - 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优化调整12个可自主选择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9] - 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并严格设备淘汰和报废处置[10] 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综合各地区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资金规模,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品类,并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11]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报废名下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12]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转让名下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13][14]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类产品限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2][15] -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类产品限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补贴由地方自主制定[2][3][16] - 完善实施制度,汽车、6类家电及4类数码产品的补贴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标准,并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同时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17] 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网络,支持建设全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健全基层回收网络,并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拓展品类[18] - 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支持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提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19] - 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项目建设,加强技术装备攻关,并强化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20] 标准提升与执行监督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21]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鼓励家电产品达到推荐使用年限后及时报废,并严厉打击消费品质量及标识方面的违法行为[22] 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各部委按职责制定细则,各省级政府负责组织落实[23] - 明确资金渠道,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后者资金按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超出额度部分由地方承担[24] - 规范资金使用,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配套资金用于执行通知明确的补贴政策时需保持一致标准,用于智能家居等产品时可自主制定标准[25] - 加强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进行全链条监管,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交叉验证,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27] - 营造公平参与环境,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并依法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行为[28] 跟踪评估与社会共识 - 及时跟踪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29] - 凝聚社会共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利用官方平台监督投诉,并定期发布补贴使用及违规查处情况以提升透明度[30]
两部门:2026年继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智通财经网· 2025-12-30 18:56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旨在推动重点领域设备升级和促进绿色智能消费品消费 [1][2] 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范围扩大,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并支持商业消费设施的更新 [3] - 继续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既有文件执行 [3] - 继续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按既有文件执行 [3] - 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优化调整12个可自主选择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 [4] - 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并严格设备淘汰和报废处置 [4][5] 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综合各地区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资金规模,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品类,注重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 [6]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报废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6]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转让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 [1][6]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 [1][7] -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售价不超过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由地方自主制定 [1][7] - 完善实施制度,汽车、6类家电及4类数码产品的补贴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标准,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并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以提高消费便利度 [8] 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网络,支持建设全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健全基层回收体系,并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发展 [9] - 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支持建设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提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 [9] - 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技术装备攻关,并推广应用再生材料 [9] 标准提升与执行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 [11]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假冒伪劣及能效标识冒用等行为 [11] 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分领域细则并组织落实 [12] - 明确资金渠道,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共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超出部分由地方承担 [13] - 规范资金使用,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需制定均衡使用计划,地方配套资金用于通知明确品类时需保持标准一致,用于智能家居等品类时可自主制定标准 [14] - 加强监督管理,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全链条监管,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关键数据比对和交叉验证,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 [15] - 营造公平参与环境,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15] - 及时跟踪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16][17] - 凝聚社会共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补贴使用及违规查处情况以提升透明度 [17]
优化支持范围!2026年“两新”政策部署来了
Wind万得· 2025-12-30 18:55
2026年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2026年“两新”政策通知,明确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财政支持,旨在扩大内需、推动产业升级和绿色消费 [3][5][14] - 政策在2025年基础上进行三大优化:扩大设备更新支持范围、调整补贴标准以更精准有效、优化实施机制以扩大惠及面并规范管理 [3][4] - 政策覆盖工业、民生、消费、回收利用等多个领域,并强调全国统一补贴标准、加强全链条监管与绩效评估,以确保政策效能 [4][11][14][17][18] 一、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范围扩大**:在延续2025年工业、能源、交通、医疗等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并将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纳入支持 [3][7] - **支持特定车辆更新**: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继续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7] - **支持农业设备更新**: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结合需要优化调整12个可自主选择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 [8] - **优化实施与监管**:降低设备更新项目申报的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项目储备至资金支付的全链条管理,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硬性条件 [4][7][8]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 **汽车补贴**: - **报废更新**:个人报废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9] - **置换更新**:个人转让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10] - **家电补贴**: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售价15%补贴,单件补贴上限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 [4][10] - **数码与智能产品补贴**:个人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售价不超6000元),按售价15%补贴,单件补贴上限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产品)补贴由地方自主制定 [4][10] - **实施机制**:汽车、6类家电、4类数码智能产品在全国执行统一补贴标准;优化资金分配,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缓解企业垫资压力;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 [4][10][11] 三、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回收网络**: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建设全国性回收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健全基层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发展 [12] - **规范二手与再制造**: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支持建设规范二手商品市场;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要求质量不低于原型新品 [13] - **壮大循环利用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加强对报废拆解企业的监管,落实“反向开票”制度 [12][13] 四、资金安排与组织实施 - **资金渠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按9:1原则央地共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 [14][15] - **资金使用与监管**:按季度分批次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全国统一补贴品类时需与中央标准一致,用于智能家居等品类可自主制定标准;加强全链条监管,防范资金挪用,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验证 [15][16][17] - **组织与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制定分领域细则;各省级政府组织落实并开展自评;国家层面进行绩效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依据 [5][14][18]
2026年汽车补贴:延续2025年补贴标准
数说新能源· 2025-12-30 18:49
2026年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核心摘要 - 国家明确2026年将继续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相关领域支持政策将严格依照2025年现行规定执行 [1] - 政策资金来源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会同财政部向地方提前下达2026年第一批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规模达625亿元 [1] - 中央将按季度分批次向地方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以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 [7][21] 一、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范围扩大**: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等十余个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及商业消费设施(如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的设备更新支持 [10] - **降低申报门槛**:优化申报流程,降低设备更新项目的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10] - **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2025年文件执行 [2][10] - **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继续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按2025年文件执行 [3][10] - **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与标准按2025年文件执行,各地区可优化调整12个可自主选择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 [4][11] - **加强全链条管理**:加强项目储备至资金支付的全链条管理,细化各领域项目支持条件和审核标准,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硬性条件 [11][12]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资金分配将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以往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品类,注重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 [13]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报废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获补贴。购买新能源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燃油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 [5][13]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转让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车,可获补贴。购买新能源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燃油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 [6][13]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类产品限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14][15] -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类限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产品)补贴由地方自主制定 [15] - **完善实施制度**:汽车、6类家电、4类数码产品的补贴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标准。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 [15] 三、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回收网络**: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建设全国性回收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健全基层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发展 [16] - **规范二手交易与再制造**: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支持建设规范二手商品市场,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要求再制造产品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 [16][17] - **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并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 [17] 四、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规范,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水效标准应用 [18]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淘汰老旧汽车。鼓励家电产品达到推荐使用年限后及时报废。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18] 五、强化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分领域细则并组织落实,省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9][20] - **明确资金渠道与央地共担**: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省级财政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20] - **规范资金使用与地方自主权**: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配套资金用于汽车、6类家电、4类数码产品时需遵循全国统一标准;用于智能家居等产品时,地方可自主制定补贴品类和标准 [21][22] - **加强监督管理与数据共享**: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全链条监管,防范资金挪用。要求各地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补贴资格、车辆信息、商品发票、资金支出等关键数据的比对和交叉验证 [23] - **营造公平环境与跟踪评估**: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处理骗补套补等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24][25]
优化支持范围!2026年“两新”政策部署来了
中国能源报· 2025-12-30 18:3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将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旨在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并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1][2] 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 **扩大支持领域**: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等十余个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检验检测及商业消费设施(如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的设备更新支持[3] - **降低申报门槛**:优化申报流程,降低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以扩大政策惠及面[3] - **支持车辆更新**: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或电动货车,并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的电动化替代[3] - **支持农机更新**: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调整12个可自主选择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4] - **加强全链条管理**:加强从项目储备到资金支付的全链条管理,细化各领域支持条件和审核标准,并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5]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资金分配将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过往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绿色低碳智能产品[6]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报废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6] -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转让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6] -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7] - **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个人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产品)的补贴品类和标准由地方自主制定[7] - **完善实施制度**:汽车、6类家电及4类数码产品的补贴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标准;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8] 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回收网络**:完善再生资源三级回收体系,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建设全国性回收平台,并支持供销合作社健全基层回收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发展[9] - **规范二手交易与再制造**: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支持建设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要求再制造产品质量不低于原型新品[9] - **壮大资源循环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并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9] 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规范,并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的能效水效标准应用[10]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淘汰老旧汽车;鼓励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及时报废;加强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假冒伪劣等行为[10] 强化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分领域细则,各省级政府负责组织落实[11] - **明确资金渠道**: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涵盖通知第(一)至(四)及(十四)条)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七)至(十)条);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共担,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12] - **规范资金使用**: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需制定均衡使用计划;地方配套资金若用于通知明确的汽车、家电、数码产品补贴,需与中央标准保持一致;地方可自主确定其他品类的补贴标准,鼓励支持高能效、环保产品[13] -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全链条监管,防范资金分配不及时、挤占挪用等问题;省级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需严格管理资金并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以进行交叉验证;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14] - **营造公平环境**:平等对待线上线下、不同所有制及规模的经营主体参与政策,依法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行为[14] - **跟踪评估与宣传**: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依据;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补贴使用和违规查处情况以提升透明度[15]
事关国补,最新政策发布
财联社· 2025-12-30 18:26
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要点 - 政策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5] - 政策支持范围扩大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设备更新[5] - 政策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5] - 政策优化申报流程,降低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5] - 政策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6] - 政策继续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7] - 政策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优化调整12个可自主选择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8] - 政策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并严格设备淘汰和报废处置[9] - 政策资金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3]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点 - 政策对汽车报废更新提供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12] - 政策对汽车置换更新提供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13] - 政策对6类家电以旧换新提供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1][14] - 政策对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提供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单件售价不超过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1][15] - 政策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和标准由地方自主制定[2][15] - 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的全国统一补贴政策将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标准[16] - 政策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向企业或支付平台预拨部分资金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16] - 政策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度[16] - 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来源于直接向地方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总体按照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23] - 地方配套资金如用于落实全国统一补贴政策,需与中央政策保持一致;如用于智能家居等产品,可自主制定标准;此外地方可在政策框架内自主确定其他补贴品类和标准[24] 回收循环利用网络建设要点 - 政策旨在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畅通废旧设备和消费品交售渠道[17] - 政策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建设全国性、功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17] - 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全覆盖县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并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拓展品类提升回收能力[17] - 政策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18] - 政策旨在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要求再制造产品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18] - 政策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并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19] - 政策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提升规范化水平,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9] - 政策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制度[19] 标准提升与执行监督要点 - 政策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严格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20] - 政策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20] - 政策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21] - 政策鼓励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产品及时报废,并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各类假冒伪劣行为[21] 政策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要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职责制定分领域细则[22] - 政策要求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审核、下达、实施和资金支付使用等全链条管理,细化各领域项目支持条件和审核标准[9][25] - 政策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严格管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开展项目日常调度和现场评估,加强资金监管,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5] - 政策要求各地加强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建立数据共享渠道,实现补贴资格、商品发票、资金支出等关键数据的比对和交叉验证[25] - 政策要求各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违规行为[26] - 政策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策实施的评估指导,省级人民政府需开展自评自查,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27] - 政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通过官方平台定期发布补贴使用、违规查处等情况以提升透明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