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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21: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 提高资金效益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要求其遵守相同管理标准 [1] 募集资金使用基本原则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 [2] - 董事会需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持续关注存放与管理 防范投资风险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利用募投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 [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存放管理募集资金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 [3] - 境外项目投资需符合监管要求 确保资金安全与使用规范 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措施及效果 [3] - 资金到账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专户信息 银行对账单报送 大额支取通知 查询权限 监管职责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3][4] - 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 [5] 募集资金使用流程与要求 - 使用申请需分级审批 按可行性研究 预算及工程进度编制月度计划 经财务审批后支款 财务部门需设立台账记录支出 [5] - 内部审计每半年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发现问题需及时向董事会及交易所报告 [6] - 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如投资进度延迟或收益低于预期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需及时披露并调整投资计划 [6] - 禁止通过质押 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 禁止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发现占用需要求归还并披露原因及整改方案 [6][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与调整程序 - 延期实施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发表意见 披露原因 存放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及保障措施 [7] - 置换自筹资金 现金管理 临时补流 改变用途及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其中改变用途和超募资金使用还需股东大会批准 [7][8] - 置换需在资金到账6个月内实施 境外支付困难时可先自筹后置换 [8] - 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进行 产品需安全且流动性高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不得质押 到期收回后才可再次操作 [8][9] - 临时补流需通过专户 限于主营业务 单次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前需归还并公告 [9][10] 超募资金与节余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人意见及股东大会审议 披露使用计划及合理性 [10] - 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需说明必要性 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11]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意见 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 用于非募投项目需按改变用途履行程序 [11]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意见 超过募集净额10%需股东大会批准 低于500万或净额5%可免程序 [11][12]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规范 - 取消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视为改变用途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人意见及股东大会审议 及时披露 [12] - 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需进行审慎可行性分析 [13][14] - 变更需公告新项目可行性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等 涉及关联交易 购资产或对外投资需履行相应程序 [14] - 变更用于收购关联方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14] - 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原因 已投资金额 项目进度及效益 置换定价依据等 [15][16] 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 - 公司需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出现问题及时公告 [1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 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 包括资金基本情况 存放管理使用情况 投资进度差异原因等 [15][17]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与年报同时披露 [15] - 保荐人需持续督导资金存放与使用 每半年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交易所 年度出具核查报告 [15][18] - 公司需配合保荐人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必要资料 未履行协议需及时整改 [18] 责任认定与处罚措施 - 未按合同审批流程操作的责任人将根据金额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18] - 违反制度 资金用途与决议不一致 项目进度未披露等行为将追究责任 处罚包括改正检讨 通报批评 调岗 降职 撤职或解除合同 造成损失需赔偿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 [19][20] - 责任追究形式与证券监管措施挂钩 包括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调岗降职 撤职等 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处理 [19][20] 附则与制度生效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 "超过"和"低于"不含本数 [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0]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
力合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0:1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 [1] 半年度报告及专项文件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 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董事会同意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 需提交临时股东会批准 [2][3] 注册资本与公司章程修订 - 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修订文件已同步披露 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3] 公司治理制度全面修订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共计26项内部管理制度 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多个领域 [3][4][5][6] - 具体包括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董高管理人员持股变动、资金占用防范等重要制度 [4][5] - 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6]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6] 表决结果 - 所有31项议案均获得9票同意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体现董事会决策高度一致 [1][2][3][4][5][6]
安路科技: 安路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0: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由监事会主席周热情主持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2] - 认为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2] - 确认公司上半年规范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履行完整信息披露义务 [2] - 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 作废处理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计划规定 [3] - 本次调整涉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未归属股票 [3]
新锐股份: 新锐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0:12
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佑刚主持 [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1]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情况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募集资金管理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 [2]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 [2] -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因素 [2] - 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持续稳定发展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 [3] - 对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3] - 同步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3] 子公司增资计划 - 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4000万元 [4] - 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改变资金用途 [4]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4] - 变更基于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评估 [4] - 将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 外汇风险管理 - 批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7000万美元 [5] - 业务对象为银行等金融机构 [5] - 授权有效期为监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 [5]
复旦微电: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0:12
监事会会议审议结果 -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 实到监事3名 审议议案全票通过[1][2][3] 半年度报告合规性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1] 募集资金管理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 节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与理财收益)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办理注销手续[2]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获审议通过[3] 自有资金理财安排 -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旨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收益[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程序合法且依据充分[2]
海目星: 海目星: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0: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4,908.79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扣除5,660.38万元,其他发行费用扣除2,230.83万元 [1]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52.30万元,发行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5.49元,扣除发行费用907.70万元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IPO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653.7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833.72万元,实际结余588.59万元 [2] - 202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5,742.89万元,利息收入净额379.48万元,永久补流30,000万元,临时补流6,000万元,实际结余10,056.20万元 [3]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4] - 与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9家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5] - 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信银行江门分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5] - 募集资金专户分布在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等9家银行,其中杭州银行龙华支行理财账户存管2,575.58万元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1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449.88万元 [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7] - 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7]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7,593.67万元,进度68.98%,延期至2026年5月 [10][13]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累计投入28,149.22万元,进度90.65%,2025年上半年确认收入34,505.18万元,已达到预期效益 [10][14] 募投项目投资进展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累计投入28,118.65万元,实现效益43,696.49万元 [10]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累计投入18,918.24万元,实现效益4,340.94万元 [1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8,616.81万元,进度97.47% [10] - 向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增资40,000万元实施募投项目 [13][15] - 向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增资31,052.30万元实施募投项目 [13][15]
力合微: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0:0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2,555.16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3,221.49万元,其他发行费用2,580.36万元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7,109.25万元,发行总额38,000万元,承销保荐费用518.87万元,其他发行费用371.89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资金累计投入20,256.22万元,其中本期投入424.56万元,利息收入278.98万元,理财收益2,617.23万元 [2] - 可转换债券资金累计投入9,026.00万元,其中本期投入2,577.43万元,利息收入95.82万元,理财收益1,161.29万元 [3][4] - 首次公开发行资金实际结余12,862.84万元,可转换债券资金实际结余29,340.36万元 [2][4]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与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等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5] - 2022年8月更换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6][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有效募集资金专户,总余额503.20万元 [8] 现金管理情况 - 2025年批准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41,7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部分12,700万元,可转换债券部分29,000万元 [8][9] - 现金管理方式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等 [9] 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 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28.75%,延期至2027年3月 [10][16] - 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项目已100%完成投资 [10] - 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项目已100%完成投资 [10] - 智慧光伏芯片项目投资进度31.40%,延期至2026年12月 [18] - 智能家居芯片项目投资进度30.82%,延期至2026年12月 [18] - 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尚未投入资金 [18]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13,646.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占首次公开发行募资总额32.07% [10] - 使用超募资金12,332.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0] - 将节余资金2,158.05万元调整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
力合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20: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4] - 募集资金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IPO、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所募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4]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4] - 董事会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募投项目时需遵守本制度[4] - 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 维护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4]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董事会需开设专项账户(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3] -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3]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协议需明确资金集中存放、银行对账单抄送、保荐机构查询权限及违约责任[5] -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新协议[6]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 需由公司、实施主体、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6]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科技创新领域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买卖有价证券等行为[6][8] - 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流程 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财务总监核查 总经理批准后支出[6] - 募投项目需按计划进度实施 执行部门细化工作进度[7] - 因客观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时需及时报告董事会 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原因及后续计划[7] - 确保资金使用真实性 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避免关联方获取不正当利益[8][10]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17][23] - 变更后资金原则上投资于主营业务 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21][22] - 变更情形包括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15][23] - 变更需及时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计划及审批情况等[24] - 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原因、已投资金额、项目进度及效益、定价依据等[25] 闲置资金与超募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但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16]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4][18]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时需说明必要性及合理性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19]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说明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20][28] - 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20][29] - 保荐机构需持续督导资金使用 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交易所[20][29] - 保荐机构年度核查报告需包括资金存放情况、项目进度、闲置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使用、投向变更等内容[29]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的情形时需及时公告[27] 附则与实施 - 本制度适用于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的募投项目[21]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准[22]
近岸蛋白: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860股,每股发行价为106.1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999,994元(按每股发行价乘以股数计算),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195,800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429,086,300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91,138,9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6,6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04,241,900元[1] - 募集资金余额中包括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744,218,700元,专用账户余额659,981,400元,证券账户41,700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存储、审批、使用与监督流程[2] - 公司与民生证券及9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交易所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履行正常[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合计659,981,400元(含四舍五入尾差)[2]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5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159,900元,已累计投入429,086,300元,总体使用进度24.63%[5] - 诊断核心原料及创新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本年投入10,242,600元,累计投入118,629,800元,进度14.73%[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年投入3,745,300元,累计投入28,903,400元,进度5.52%[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年投入27,562,000元,累计投入125,593,300元,进度73.58%[5]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到期大额存单余额744,218,700元[3]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404,337股,支付资金总额11,959,800元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5]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或归还贷款的情况[2][3] - 无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及使用违规情形,资金使用披露符合监管要求[5]
航天电子: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591.39万元 于2023年7月18日到账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2,721.2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1] -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36,950.00万元 [1] - 剩余募集资金2,114.9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涉及12个银行账户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体系 [2] - 募集资金管理遵循统一规划、集中管理、项目负责、审计监督原则 [3] - 实行月度对账机制和半年度跟踪审计 形成全方位监控格局 [3]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5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12,373.94万元 [5] - 智能无人系统装备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41,987.22万元 [6] - 智能电子及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27,516.86万元 [6] - 惯性导航系统装备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15,172.20万元 [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8,045.00万元 [6] 闲置资金运用情况 - 公司使用26.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 截至报告期末已提前归还2.805亿元 剩余23.695亿元继续补充流动资金 [4] - 闲置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西安航天时代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对新型智能惯导系统项目进行优化调整 [4] - 调增土建工程并优化调整工艺设备 投资规模和建设周期保持不变 [4] - 项目建设目标维持不变 预计2027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