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权益分派
icon
搜索文档
龙韵股份: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3,338,000股扣除回购库存股份1,172,900股后以92,165,1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不送红股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中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 -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为(92,165,100×0.01)÷93,338,000≈0.0099元/股 [2]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099)÷(1+0)即(前收盘价格-0.0099)元/股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1日 [1][2] 红利派发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计算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暂免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09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09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01元 [5]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部门为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21-58823977 [5]
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3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2] - 公司总股本为102,133,6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01,079,515股[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20元(含税),实际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9794元(保留五位小数)[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19794元[3] - 公司本次仅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分红实施日期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列出,需参考其他公告或通知[1][4] 分红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4]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分别为20%(1个月内)、10%(1个月至1年)[5] - 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6] - 沪股通投资者现金红利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0元[7] 咨询方式 -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的疑问可联系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755-27085880[7]
国投资本: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国投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总股本6,393,980,68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81,203.55万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7元(含税)[1] - 若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 可转债转股安排 - 公司可转债已于2021年2月1日开始转股[2] - 权益分派实施期间(2025年7月10日至股权登记日)可转债将停止转股[1][3] - 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可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需在2025年7月9日(含)前完成转股[3]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2] - 具体股权登记日信息将在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公布[3]
药康生物: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调整后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408,990,638股 [2]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88,970.18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0.11元 [2] 差异化分红实施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09,36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097)元/股,其中0.1097元/股为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 [4]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 [4] 股东红利派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4]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按不同税率计征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9元 [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9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11元 [7]
耐科装备: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2025年6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81,379,172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551,668.80元 [3] - 以相同基数每10股转增4股 合计转增32,551,669股 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14,551,669股 [3]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39697)÷(1+0.39697) 其中虚拟每股现金红利0.39697元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0.39697 [4] - 计算参数基于总股本82,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620,828股后的参与分配股本81,379,172股 [3][4] 股本结构变动 - 转增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841,907股 转增23,936,763股至83,778,670股 [11] - 转增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158,093股 转增8,614,906股至30,772,999股 [11] - 转增后总股本从82,000,000股增至114,551,669股 [11] 实施安排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红股按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8] - 回购专用账户620,82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3][8] - 特定股东(铜陵松宝智能等)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8]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持股超1年免征红利税 1个月至1年按10%征收 1个月内按20%征收 [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0.36元 [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0.36元 [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 税前每股派发0.4元 [11]
苏州高新: 苏州高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18元(含税),总股本1,151,292,907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723,272.33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1]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10,最后交易日和除权(息)日为2025/7/11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按50%征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162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162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18元 [5] 咨询方式 - 投资者可联系苏州高新董事会秘书处,电话0512-67379025 [5]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4 03:49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1,010,436,31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229,687股后的997,206,6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9,860,331.2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7] - 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3] - 本次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5]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3,229,68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6]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49,860,331.20元,每股现金红利按0.0493453元计算(总股本1,010,436,311股) [8] - 除权除息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0493453元/股 [8] 时间安排与分派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9]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9]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10][11]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影响,"濮耐转债"转股价由4.25元/股调整为4.20元/股(P1=P0-D),调整生效日为2025年7月11日 [16][20]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历史调整记录显示2022-2024年分别因分红下调至4.38元、4.32元和4.25元/股 [19] - 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公司可转债发行以来第四次因分红进行的下调 [18][19][20]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4 03:18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 6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793,577,279 63元(含税)[1]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2,208,881,225股,本次权益分派以该股本为基数实施[1] - 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4]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5] 现金红利派发方式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5]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若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现金红利不足,公司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6] 税收安排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 585元[3]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3] -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 1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 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4 02:3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85,787,262元 [1] -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45.02%,剩余未分配利润1,064,200,427.82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1] -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实施前股本总额变动,将按分派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税率 [4]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基金每10股派0.99元 [4]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22元,1个月至1年补缴0.11元,超过1年免征 [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4]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0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6] 其他说明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 - 备查文件包括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文件、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 [7]
九州一轨: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4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转增股本 [1][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234元(含税),总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3,354,157.287元(含税) [3] - 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维持150,292,062股不变 [3]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02232)元/股,其中0.02232元为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 [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未实施送转股 [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披露 [1][3] 分配对象与方式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 [4][5]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 [5] 税收政策差异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0234元/股;持股1年以内按持股时长适用20%或10%税率 [6]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税后每股派发0.02106元,按10%税率代扣 [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2106元 [7]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可申请税收协定退税 [8] - 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0234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