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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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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6-02 16:3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 [1]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行使投票权 [1] - 除仅有一名候选人的情况外,董事选举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且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表决 [1][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2] - 提名委员会需审查被提名人(除职工代表董事外)的任职资格并出具明确意见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需提前披露并报送交易所,交易所可提出异议且公司不得提交异议候选人至股东会 [2] - 董事候选人需提供任职条件书面说明,承诺资料真实并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提名人需核实被提名人背景及独立性 [4] 选举及投票规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分别计算(股份总数×应选人数)且投票权仅限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 [5] - 多轮选举需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投票权,选票仅设投票数项且不设反对/弃权选项 [5] - 股东投票需注明持股总数及投向各候选人的票数,总票数不得超过有效投票权且投票人数不超过应选人数,否则视为无效 [5] - 网络投票系统需确保股东使用票数不超过其总投票权 [6]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排序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票数需不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0% [6] - 当选人数不足时:若达到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则缺额下次补选,否则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或两个月内重新召开股东会 [6] 附则 - 股东会需对实施细则进行解释说明以确保正确投票 [7] - 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且自股东会通过日起生效 [8]
芯朋微: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30 23:2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累积投票制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特别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1] - 累积投票制定义:股东投票权=持有股份数×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2] - 适用于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 [1][4] 投票规则 - 股东投票权上限为持有股份数×应选董事人数,超限投票作废 [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7] - 独立董事选举中,投票权仅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8] - 非独立董事选举中,投票权仅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 董事当选原则 - 当选董事需获得至少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投票权 [10] - 若达标候选人超过应选人数,按得票数高低排序确定当选者 [11] - 最后两名得票相同且导致超额时,需对相同票数候选人重新选举 [12]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时,已达标者自动当选,剩余名额后续补选或原董事留任 [13] 其他规定 - 实施细则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以法律和章程为准 [14]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实施细则 [15] - 实施细则需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16]
中铝国际: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30 22:1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30日9点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211会议室召开[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当日9:15-15:00[1] - 涉及融资融券等特殊账户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2] 审议议案分类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2] - 通过2025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及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议案[2] - 调整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及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2] - 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 同步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3] - 重新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工程服务总协议》并调整关联交易上限[3] 累积投票议案 -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包含4名执行董事(李宜华/刘敬等)、2名非执行董事(刘长奎/胡未熹)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廷安等)[3] 股东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首次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平台(vote.sseinfo.com)操作[5] - 持多账户股东的表决权数量按全部账户持股总和计算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 - 累积投票制下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票数(如持有100股对应应选董事人数×100票)[11] 会议参与及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 A股股东需在6月30日8:30-9:30完成现场登记[6]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件[6] - 中国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关联议案表决[4]
德才股份: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8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 分之三十及以上的,或者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制度。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
星环科技: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26
公司治理细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董事选举流程,特别强调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1][2] - 细则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同时需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2] 累积投票制实施规则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场景,允许股东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 [2][3] - 股东表决权计算公式为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可集中投给单一候选人或分散投给多人 [2][13][1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需分开进行,投票权分别计算且不得交叉使用 [4][17] 董事候选人提名要求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需额外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3][7][8] - 提名人需核实候选人资质并确保其公开声明独立性,公司须提前披露候选人完整资料供股东评估 [3][9][10][11] 投票有效性标准 - 股东投票数超过总表决权则无效,不足则差额视为弃权,候选人得票需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 [4][16][18] - 若得票相同导致超额当选,需重新选举;三轮选举未达最低董事人数时,原任董事暂不离任直至补选完成 [5][19][20] 细则执行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与新颁布法规冲突时以法律及《公司章程》为准,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生效 [6][22][23][24]
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2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5日14:0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8层会议室召开[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6月5日9:15-15:00[2]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关联交易借款议案、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续办等[2] - 累积投票议案涉及独立董事选举 候选人包括王春晖、陆银娣等4人[3] -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4] 股东参会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 A股股东代码600713[7] - 登记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8] - 登记时间为6月4日9:00-17:00 地点为公司战略与证券事务部[9] 投票规则说明 - 上证信息将提供智能短信提醒服务 支持一键投票功能[5] - 持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合并计算 以首次投票为准[6] - 累积投票制下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分配选举票数[12] 文件披露情况 - 议案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等程序审议[4] - 相关决议公告编号包括ls2025-036至ls2025-061等[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向[11]
联芸科技: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8 22:25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一)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东累积表决票数。 (二)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 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本次股东会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指非职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除职工董 事外的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 适用于本实施 ...
尚纬股份: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21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14点00分 [1] - 召开地点: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1] -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3]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代码603333)可参与 [5]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2] - **累积投票议案**:推举6名董事候选人(叶洪林、李瑞琪、张浔萦、刘宁、刘永林、杨国超)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宏、乔冰等),议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2][4] -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身份认证 [4]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同类股份总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5]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权(如持有100股对应应选董事人数×100票) [8][9] 会议登记与参会要求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6] - **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6] -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12日9:00-11:00,可传真或信函登记 [6] 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罗迪、周子琳,电话(0833)2595155,地址同召开地点 [7] - 现场会议时长半天,参会者需自理食宿交通费用 [7]
润 泽 科 技: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14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 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或称"选票数")。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数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票数集中投给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选票数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的投票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的,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 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禾盛新材: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0 17:1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两 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一人,也 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十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