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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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00: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 - 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纵容违规行为 [3]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境外项目需额外采取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4]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用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5]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预警)、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 [6] - 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签署四方协议,协议终止后1个月内需重新签订 [7]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 [8] - 不得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需确保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发现占用需及时披露并追责 [9]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审议,超1,000万元或净额10%需股东大会批准 [12]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与披露 - 改变用途、使用超募资金或调整投资计划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出具意见,达股东会标准的需额外通过股东会 [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5]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操作,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前需归还并公告 [17]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同一批次项目结项前需明确使用计划 [19] - 闲置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补流需说明合理性,超董事会授权额度视为擅自改变用途 [15][19] - 年度报告中需专项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年度计划 [14] 监督与检查机制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直至资金使用完毕,实际进度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说明原因 [24] - 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核,鉴证结论异常需披露整改措施 [25]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发现重大违规需向交易所报告 [26] 制度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30] - 股东会有权根据法律修订制度条款 [2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提起新诉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3:45
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 公司作为反诉原告及新增诉讼原告,涉案总金额达48,078,225.97元,其中反诉涉案金额7,407,283.51元,新增诉讼涉案金额40,670,942.46元 [2] - 公司认为恒生制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已提起反诉,并针对其他24份《技术开发合同》的违约行为另行提起诉讼 [3] - 反诉案件涉及2018年签署的"替格瑞洛(90 mg)"药物研发合同,公司已协助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恒生制药未足额支付研发费用 [5][6] - 新增诉讼涉及24个药品品种的技术开发合同纠纷,包括"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等,多数项目已取得注册证书但未获足额付款 [7][8][9] 诉讼财务影响 - 公司已对恒生制药相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预计不会对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2][10]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67,181,492.45元,发行费用70,618,507.55元 [12] - 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公司已注销相关专户并将余额划转至其他专户,相应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13]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2:3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8.172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344.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20.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3.85万元 [2] - 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中区域现金服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三个子项目的实施主体,改由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和浙江温州安邦护卫实施 [3]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与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浙江温州安邦护卫分别在中信银行衢州分行、温州鹿城农商行开立专户,截至2025年7月31日专户余额均为0.00万元 [4][10] - 衢州专户(账号8110801013103198468)用于区域现金服务中心及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 [5] - 温州专户(账号201000394486976)用于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及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 [10]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彭波、端义成等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6][11]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净额20%时,银行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时,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12] - 协议自四方签署盖章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7][1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2: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代码为688005,简称为容百科技,专注于新能源科技领域 [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保证其真实性 [1] -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亿元,实际到账11.14亿元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69亿元,其中专户余额0.29亿元,理财产品余额1.4亿元 [5] - 2022年度定增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无专户余额 [7][8] 募投项目调整 - 将"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产能从6万吨调减至3万吨,节余资金1,848.52万元用于补流 [5][20] - 调整原因为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经营状况,剩余3万吨产能需求将用自有资金建设 [6] - 仙桃一期项目4万吨正极产能已完成,剩余6万吨预计2026年12月前建成 [9] 财务数据与减值 - 2025年上半年计提减值损失5,953.09万元,其中信用减值425.22万元,存货跌价5,527.87万元 [42][43] - 减值损失影响当期利润总额5,953.09万元,但未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4]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减值准备计提等议案,认为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状况 [24][26][46] - 监事会确认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无违规情形 [37][38] 行业动态 - 公司根据新能源行业市场环境变化调整产能规划,反映行业需求波动 [6][9] -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显示行业竞争加剧背景下企业对资金管理的重视 [5][2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2:2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业务拓展和日常经营等主营业务相关活动 [2]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2]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元,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 [3]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4] 募投项目进展 -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结项 [5] -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分别于2024年和2025年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6] 回购股份进展 - 公司计划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 [19]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已回购1,387,000股,占总股本的1.15770%,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82,208.19元 [20] 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11] - 监事会认为该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且不损害股东权益 [9]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2:22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全部出席,审议通过三项议案[2] -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审议内容与董事会一致[11][12][13][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7.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7.443亿元,已于2025年7月9日到账[18][27][42] - 募集资金专户已设立并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18][27][42]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608亿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18.84万元,合计4.9727亿元[17][19][20] - 将7.4434亿元募集资金及收益以借款形式提供给全资子公司南通利柏特实施"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借款期限5年按LPR定价[26][29][35] - 拟使用不超过2.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40][41][45][47] 募投项目相关主体 - 南通利柏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2024年净资产1.9497亿元,2025年Q1净资产1.9793亿元[30][31][3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南通利柏特,公司通过借款方式保障项目资金需求[29][33] 审议程序合规性 - 三项议案均获董事会全票通过(9-0-0)及监事会全票通过(3-0-0)[3][5][7][12][13][14] - 现金管理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8],其他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4][6] - 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专项意见认可资金使用合规性[22][23][36][53]
九号公司: 九号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6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应到独立董事2人 实到2人 [1] - 独立董事一致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认为该方案平衡了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 尤其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1] - 独立董事确认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 无违规情形 [1] - 独立董事批准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认为该决策合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影响 [2] ETF市场动态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下跌2.24% 市盈率19.84倍 份额增加2.3亿份至59.9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911.5万元 估值分位16.64% [4] - 游戏ETF(159869)近五日无涨跌 市盈率43.06倍 份额增加2900万份至70.7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9927.6万元 估值分位63.45% [4] -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近五日下跌3.30% 份额增加800万份至3.8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702.9万元 [4] - 云计算50ETF(516630)近五日上涨1.66% 市盈率115.53倍 份额减少1100万份至4.2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191.9万元 估值分位91.38% [5]
容百科技: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10,100.2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102,372.76万元,余额为16,887.18万元(含利息收益)[1]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3,409.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32,490.4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2][3]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净收益9,159.65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理财收益142.86万元[1][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产能规划从6万吨调减至3万吨并结项,节余1,848.5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 - 仙桃一期项目已完成4万吨正极产能建设,剩余6万吨预计2026年12月前完成[3] - 遵义和韩国正极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4]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3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2,887.18万元[3] - 2022年定增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转为一般账户[3][6] - 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管理符合监管要求[3] 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 - "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调整主要因市场需求变化,已建成3万吨产能可满足当前需求[5][8]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受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预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3]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6][8] 财务数据披露 - "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143.44万元[5] - 仙桃项目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3,595.04万元[6] - 韩国正极材料项目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0,028.74万元[6]
沃特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资金安全 保护投资者利益 [1] -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集中管理 预算控制 规范运作 公开透明原则 董事会负责确保办法有效实施 [1][3] - 募集资金专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部分 [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的 子公司需遵守本办法 [4]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集中专户存储制度 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11]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 [11]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大额支取通知 对账单抄送等条款 [12][13]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20%时 商业银行需通知保荐机构 [12]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用途使用 变更用途需经股东会批准 [5][14]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 证券买卖 质押或委托贷款 [15] - 资金支出需履行申请审批流程 超董事会授权范围需报股东会审批 [17] - 募投项目进度需定期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 [18][20]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11][26]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需通过专户实施且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活动 [24][25]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及新项目 股份回购 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 [12][2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履行审议程序 [28][29] - 变更后资金用途原则上应投向主营业务 董事会需分析新项目市场前景及盈利能力 [30][31] - 变更用途需公告原项目情况 变更原因 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投资计划及保荐机构意见 [32] - 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需披露已投入金额 完工程度 换入项目可行性及定价依据 [36] 监督与信息披露 - 会计部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 [40] - 董事会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20][42]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年度核查报告需在鉴证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完成 [20][47]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需承担相关费用 [43]
精研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募集资金特指通过股权性质证券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3]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或控制企业 [4]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优先用于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的项目 [5] - 资金使用计划需公开透明,严格对应对外公布的投资项目 [6] - 董事会需持续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防范投资风险 [7] - 非经股东会决议不得变更资金投向,董事及高管需确保资金安全 [9] 资金存储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在1个月内存入专项账户并办理验资 [10] - 专户需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的通知机制 [13] - 商业银行需每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13] - 专户仅存放募集资金,不得混用,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 [12] 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用途 [15] - 禁止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发现占用需及时追偿并披露 [16] - 资金支出需履行分级审批流程,超授权范围需董事会批准 [18] - 项目进度延迟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20] 特殊资金使用情形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5]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批准,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6]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在项目结项前明确 [28] 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 [29] - 新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原则上仍应投向主营业务 [30] - 实施地点变更需披露原因及影响,并获保荐机构意见 [32] 监督与披露机制 - 内部审计需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4]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度,披露实际与计划差异超30%时的调整方案 [35] - 年度审计需包含募集资金专项审核,鉴证结论异常时需披露整改措施 [36]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发现异常需向交易所报告 [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