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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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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票平台“隐形诱导”不断,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了
南方都市报· 2026-01-09 07:18
"显示404元,支付时价格却变成了515元",一年一度的春运又将拉开大幕,第三方购票平台在火车票、 机票的基础价格之外,售卖其开发、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的套路再次引发舆论热议。媒体调查发现,尽 管"默认勾选"已不多见,但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隐蔽、复杂的"价格排序陷阱"和"视觉误导"。 一段时间里,默认勾选等粗放的强制"捆绑销售"成为第三方售票平台的一种"陋规",法律明示禁止后的 平台票务市场,以合规为目标的整改,则并不意外地出现类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各种擦边做法。 赤裸裸的"默认勾选"不能再明火执仗,但以页面设计、形成色差的方式误导消费者,通过价格排名诱导 消费者"闭眼入"等更隐晦的手段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在花样翻新,让那一部分并非全都能仔细看清每 一步选项的消费者继续"中招"。 通过价格排序诱导消费者选择添加了增值服务的套餐;通过页面设计将增值服务进行视觉分隔,造成单 独收费的假象……这些看起来并不高级的误导方式,却再次成为第三方平台售票诱导消费者选择其增值 服务的趁手兵器,也让消费者买到一张干干净净的裸票成为不易完成的任务。 2019年1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需以显 ...
新华解码丨事关平台规则和直播电商监管 两部新规提出哪些新举措?
新华网· 2026-01-07 18:36
新增流量管控,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对"仅退款""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进一步细化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 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这两部新规都关乎网络交易秩序,围绕压实平台责任、充分保障平台内经营 者、消费者权益,提出了哪些新举措?在市场监管总局1月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 司局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新增流量管控,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介绍,《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针对直播电商行业特点,强化监管手 段,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 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直播电商领域的规范应用。 例如,办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违 法情况通报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相关主体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 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使用人工智能 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 ...
开展网络交易专项监测 发现55条涉嫌违法违规线索
新浪财经· 2026-01-06 07:52
网络交易专项监测概况 - 2025年第四季度,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发货地为南宁市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累计监测50098个次,商品链接2574863条次 [1] - 监测期间排查出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共计55条 [1] - 监测覆盖平台及网站包括淘宝、淘宝闪购、抖音、美团、京东、大众点评、小红书、天猫、华夏壹号商城、金岛企服等 [1] - 监测商品类别涵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厨房灶具、电动自行车等多个领域 [1] 平台违法违规线索分布 - 涉嫌违法违规线索主要集中在淘宝(17条)和淘宝闪购(12条),两者合计占线索总量的52.7% [2] - 抖音平台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8条 [2] - 美团平台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6条 [2] - 京东平台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5条 [2] - 大众点评与小红书平台各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2条 [2]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类型 - 产品质量与认证违规:包括销售无3C认证燃气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无3C认证消防产品等 [2] - 资质与备案违规:包括食品资质违规、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已过期/注销、药品网络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证照等 [2] - 广告与宣传违规:包括食品宣传医疗功效、婴幼儿乳粉广告违法、教育培训广告违法等 [2] - 信息公示不规范:包括开展促销活动未标明期限、产品页面未公示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专利标注不规范、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等 [2] 监管后续行动与行业影响 -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上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展开实地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2] - 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网络交易专项监测力度 [2] - 监管行动旨在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2] - 监管目标是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2]
安徽注册网络经营主体与自然人网店均突破百万户
中国新闻网· 2025-08-25 23:27
网络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 截至7月底,安徽省已注册网络经营主体达122.4万户,其中自然人网店达110.3万户 [1] - “十四五”以来,网络经营主体和自然人网店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43.1%和44.5% [1] 行业监管与政策支持 - 行业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强化网络交易合规建设 [1] - 积极推进《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条例》立法,以补齐网络交易监管法治短板 [1] - 制定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助力平台企业降成本、防风险、增活力 [1] 平台企业支持措施 - 引导平台企业根据自身商业模式、流量规模和平台内经营者特点,开展流量扶持 [1] - 组织召开平台经济领域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以加强政企沟通交流 [1]
监管自然人网店要兼顾保民生
经济观察报· 2025-06-04 18:45
文章核心观点 - 自然人网店监管新规以保民生保发展为优先前提 旨在实现监管 平台 店主和消费者的多赢[1][6] - 《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填补监管空白 通过四个"统一"建立管理框架 平衡规范管理与小微经营者发展[2][3][4][5] 自然人网店行业现状 - 自然人网店数量占电商平台经营者总量约60% 构成中国电商生态重要组成部分[2] - 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1862.5万件 其中对自然人网店的投诉达1054.7万件 占比56.6%[2] - 自然人网店长期处于类"灰色地带":无工商注册义务 责任主体模糊 售后难追责 合规难要求[2] 监管政策演进 - 《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是市场监管总局近一年来第三项平台治理法规 此前已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和修订《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 - 新规适用于传统货架电商 直播电商 社交电商 二手电商等所有网络交易平台类型[3] - 监管体系持续完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列入2025年重点立法任务 《电子商务法》正在推动修订[3] 新规主要内容 - 要求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实行统一入驻标准 统一运营规则 统一退出机制 统一数据报送标准[3][4] - 统一退出机制重点解决网店"人去楼空"后消费者维权无门的问题[4] - 数据报送标准为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奠定数据基础[4] 新规实施特点 - 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 未增加强制性义务 体现对平台经济特点和合理自治权的尊重[5] - 准入门槛按"最小必要"原则设定 包含信用正向激励 救济与援助等扶持措施[5] - 避免"小过重处" 考虑不增加平台企业和自然人网店负担[5] 行业影响分析 - 海量自然人网店是活跃平台经济的重要主体 也是培育新生经营主体的重要来源[5] - 在稳增长 促消费 保就业 惠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类似实体经济中的"毛细血管"[5] - 监管完善需考虑部分网店是困难家庭的生计来源 民生发展优先为前提[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