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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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18
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1] - 股东会实际召开时间与通知一致,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举行,由副董事长林坤煌主持 [2] - 网络投票时段覆盖交易时段(9:15-11:30,13:00-15:00)及非交易时段(9:15-9:25) [2] 参会人员及资格 - 出席表决股东及代理人共2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892,557股,占总股本38.4126% [3] - 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129,368股,网络投票股东代表2,523,908股(占比0.7351%) [3] - 召集人为第三届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3] 议案表决情况 资产购买议案 - 通过率99.9561%(131,834,717股同意),反对率0.0426%(56,180股),弃权率0.0013%(1,660股) [5] - 中小股东支持率97.7104%(2,468,348股同意),反对率2.2239%(56,180股) [5] 综合授信及担保议案 - 通过率97.6604%(60,173,180股同意),反对率2.3045%(1,419,928股),弃权率0.0351%(21,620股) [5] - 中小股东支持率42.9358%(1,084,640股同意),反对率56.2083%(1,419,928股) [6] 议案合法性 - 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 - 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预先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 会议程序合规性 - 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新增临时提案的情形 [7]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结果均合法有效 [7]
国茂股份: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33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及资料通过巨潮资讯网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等关键信息 [4] - 会议采用线下实地参与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交易日9:15-15:00 [5]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4名,代表表决权股份440,145,862股(占总股本66.7810%),网络投票股东349名,代表股份14,550,839股(占比2.2077%) [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平均赞成率超99.93%,反对票占比最高为0.0122% [7][8][9][10]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议案11出现显著分歧:赞成率32.9417%,反对率66.2138%,其余议案中小投资者赞成率均超92% [11] - 关键议案包括《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赞成率均超99.9% [7][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决议具备法律效力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