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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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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0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共和国公司法》、 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 ...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 ...
芯源微: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6 21:17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 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 ...
三全食品: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3 22:0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认定的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 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