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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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创“1+6”改革三份配套制度正式稿的点评:成长层细则明确,预审及投资者审核机制落地
申万宏源证券· 2025-07-14 23:26
报告核心观点 - 2025年7月13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深化改革配套业务规则,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服务实体经济,预期有典型案例落地 [4] - 此次改革对新股发行有结构性影响,结合6月受理潮,预期25H2新股发行节奏小幅提速,下半年或迎未盈利科创企业上市,中性预期2亿元规模优配对象增厚2.77% [4] 科创成长层 - 明确调出标准指标计算口径、新增"U+成/成1"分层识别指标,未盈利企业纳入无额外上市门槛,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即日起进科创成长层加"成1"标签,新注册未盈利企业上市日起进入加"成"标签,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加"U" [4] - 调出条件"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上市后首次盈利,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 [4] - 个人投资者参与新注册科创成长层企业投资前需签专门风险揭示书,上交所强化该层风险导向信息披露 [4] - 截至7月14日,13家未盈利企业排队IPO,科创板、创业板分别12家、1家,3家科创板未盈利排队企业已过会并报送证监会注册 [4] 预先审阅 - 预先审阅非企业申请发行上市必经程序,拟上市企业申请需说明相关情形,申请文件参照IPO正式申报标准,违规会被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4] - 预先审阅阶段信息及文件不对外公开,发行人正式申报IPO需披露回复文件,若申请文件按问询和回复更新且无新增事项,上交所可不提审核问询 [4] - 目前已上市科创企业首发问询轮次平均4.6次,24年以来发行的科创企业"受理 - 发行"平均698天,6月以来IPO受理、审核节奏已提速,预期预先审阅机制启动后审核效率提升、周期缩短,吸引更多企业申报 [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 鼓励选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发行人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及依据,作为审核注册参考,非上市"门槛" [4] - 需满足主体性质、投资经验、合法合规运营、持股比例及期限、具备独立性等条件,上交所对政府投资基金有差异化安排 [4][7] - 能帮助监管层和市场识别成长潜力企业,吸引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投硬" [4] 2025年沪深A股网下申购收益敏感性测算 - 假设下半年新股发行41 - 81只,募资规模443 - 787亿元,预期下半年新股首日涨幅140% - 180%,中性情形下25H2预测2亿元优配/非优配对象收益率为2.79%/2.54% [4][9]
科创板“1+6”配套业务规则落地!32家企业入围(附名单)
格隆汇· 2025-07-14 17:39
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下称《科创板意见》),提出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并推出6项改 革举措。 经过征求意见后,科创板"1+6"配套规则上周末正式落地。 7月13日,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下称《科创成长层指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 预先审阅》(下称《预先审阅指引》),新增《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下称《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同时 发布《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等2项业务指南。 01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进入科创成长层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即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 针对《科创成长层指引》,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这次改革没有针对未盈利企业纳入科创成长层设置额外的上市门槛,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 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名单见文末),新注册的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行情终端和交易终端将区分展示存量和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 按照中国证监会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在科创板设置 ...
两架波音客机突发意外!一个发动机起火、一个冲出跑道;事关科创板!上交所重磅发布;马斯克,大动作→
第一财经· 2025-07-14 09:01
航空与制造业 - 加拿大西捷航空一架波音737 MAX 8发动机起火 机组疏散数十名乘客 飞机停飞维修[2] - 尼日利亚和平航空一架波音737-300降落时冲出跑道 无人员伤亡及飞机损坏报告[3] 资本市场与政策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配套规则 新增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 涵盖投资经验/持股规模等维度[4][5] - 本周A股解禁市值超260亿元 天岳先进(74.87亿元)/迈威生物(54.20亿元)/宝立食品(30.10亿元)居前三[23][24] - 本周2只新股申购 合计募资12.36亿元 技源集团发行价10.88元/山大电力14.66元[26][27] 科技与能源 - SpaceX向马斯克旗下xAI投资20亿美元 占其50亿美元融资的40%[6] - 环塔里木盆地750千伏超高压环网贯通 总长4197公里 覆盖106万平方公里[10][11] - 阿里原初引力波探测实验一期建成 首次获取150GHz频段天体辐射图像[15] 消费与零售 - 美团即时零售日订单量创新高达1.5亿单 平均配送时间34分钟 神抢手/拼好饭贡献8500万单[21][22] - 泡泡玛特IP Labubu供不应求 消费者溢价收购二手产品 公司面临产品线聚焦挑战[28] 房地产金融 - 高评高贷现象泛滥 通过虚高房产评估价实现零首付+超额贷款 涉及职业背债人等灰色链条[29] 电力与基建 - 上半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3559亿元 同比增长5.5%[14]
科创板“1+6”配套规则正式落地,细化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
第一财经· 2025-07-13 19:12
科创板"1+6"配套规则落地 - 科创板正式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和《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3项新规,同时更新2项业务指南 [1] - 配套规则细化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明确预先审阅机制适用情形,统一科创成长层调出指标计算口径 [1] - 改革举措包括设置科创成长层、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预先审阅机制等6项创新 [2] 科创成长层制度设计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动进入,新注册企业上市即纳入 [3] - 调出标准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首次盈利即调出,新注册企业需满足两年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或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1亿元 [3] - 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新注册企业标注"成"标签,存量企业标注"成1"标签以区分 [3] - 强化风险披露要求,企业需在年报和临时公告中充分揭示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 [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可自主认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需满足近5年投资5家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的要求 [7] - 投资机构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股份或5亿元投资额,禁止突击入股 [7] - 制度作为审核参考而非降低标准,旨在借助专业机构市场判断力识别企业成长性 [8] - 压实各方责任,严禁虚假陈述、股份代持、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8] 预先审阅机制创新 - 机制允许科技型企业申请预先审阅,缩短敏感信息曝光时间,适用于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或面临重大信息披露风险的企业 [11] - 申请需说明必要性,审核过程不公开,正式申报时需披露问询回复文件 [12] - 预先审阅可提升正式申报质量,审核意见不作为上市条件确认,但通过后可加快后续审核流程 [12] 市场影响与行业反馈 - 改革标志着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进入"精准滴灌"阶段,构建多层次服务闭环 [2] - 预计将扩大科创板对科技企业覆盖面,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广阔空间 [6] - 制度创新有助于引导资本投向国家战略领域,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2] - 专业机构认为改革能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竞争中的优势,同时帮助投资者优化组合配置 [5]
“1+6”配套规则正式发布,32家企业进入科创成长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13 17:38
科创板改革政策 - 中国证监会将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推出"1+6"政策措施,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 [1]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32家未盈利企业直接进入科创成长层 [1] - 科创成长层定位为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不设额外上市门槛 [1] 科创成长层调出机制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提高以推动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2] - 调出流程:企业公告符合调出条件后,上交所2个交易日内完成调出 [2] - 要求科创成长层企业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持续督导机构需履行职责 [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交易门槛不变(50万元资产+2年经验) [2] - 投资新注册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 [2] 预先审阅机制 - 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 [3] - 发行人需说明申请必要性,上交所参照正式审核程序反馈意见但不构成上市条件确认 [4] - 预先审阅文件在正式申报时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申请豁免 [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可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5]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大、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 [5] - 持股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5]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上市标准或审核速度 [6]
上交所发布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
北京商报· 2025-07-13 15:55
上交所发布《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 - 上交所制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以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1] -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可立即适用 [1] 适用情形 - 发行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请发行上市的,鼓励自主认定并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1] - 中介机构需对发行人认定和披露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 [1] 认定标准 - 主体包括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政府出资设立的基金、链主企业及其投资机构等 [2] - 投资机构需满足近5年有5家以上投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 [2] - 投资机构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2] 审核参考 - 发行人自主认定和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科创属性或上市条件判断 [2] - 未认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不影响发行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2] 责任要求 - 发行人、投资机构及中介机构不得从事虚假陈述、股份代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2] - 上交所将加强监管,从严打击制度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