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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04 07:06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8日上午10:00-11:00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2][3][4] - 说明会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进行文字互动交流 [4][6]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7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问题至ir@holyview.com [2][5] 参会人员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永刚、副总经理赵先锋、董事会秘书潘叙和财务总监张渭等管理层参会 [4] - 具体参会人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投资者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互动 [4][5] -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集中回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2][3] - 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相同网址查看会议内容记录 [7] 联系咨询方式 - 证券部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邮箱ir@holyview.com [6] - 公司已於2025年8月19日披露半年度报告 [2]
安凯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2 00:18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8月14日至8月23日进行为期10天的内部公示 [2]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 激励对象合规性核查 -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 -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3] - 所有列入名单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资格条件 [3]
杰华特: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9-01 21:09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 现场会议时间为15点30分 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9楼西 [1][3]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至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及9:30-11:30、13:00-15:00 [1] 审议议案及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 包括内部治理制度修订、关联交易等多项议案 [2] -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3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包括JoulWatt Technology Inc Limited等9家股东实体 [2] 股东参会及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2日 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4][6]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30-11:30及14:00-16:00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7楼西 [6] - 股东可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需在2025年9月15日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 注明"股东大会"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6] 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 - 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科创板监管指引执行 [1] 会议其他安排 - 出席会议股东需自行承担食宿及交通费用 需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7] - 会议联系传真为0571-87806685 邮箱为ir@joulwatt.com 联系人为董事会办公室 [7]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记载委托人持股数量、账户号及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向选择 [9][10]
盛景微: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19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通过董事会决议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51.58元/股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 不超过12个月 [1]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8月底累计回购99,300股 占总股本比例0.10% [1][2] - 累计回购金额3,458,74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4.36-37.58元/股 [1] - 公司按月披露回购进展 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2]
必易微: 必易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57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并于8月19日起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 - 公示内容包括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并通过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 职务情况等进行核查 [2][3]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技术骨干 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不包含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 [3][4]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条件 [3][4] -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行政处罚 市场禁入或涉嫌违法违纪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 董事会核查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所有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且基本信息真实无误 [3][4] - 激励对象范围及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且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3][4]
燕东微: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回购注销批准与授权程序 -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3]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批准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议案 [5]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回购注销具体实施内容 - 回购原因为3名激励对象(李剑锋、陈兆震、唐晓琦)因工作调整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7] - 回购数量为36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每人原获授120,000股) [7] -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6.67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7] 后续法律程序要求 - 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手续 [8][10] - 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并履行披露义务 [10] - 需履行减资程序及相应的变更登记备案程序,因回购将导致公司总股份减少360,000股 [9][10]
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5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14点00分 地点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会议室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交易时段9:15-9:25及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9月18日 登记在册股东可出席股东大会 [4] 审议议案内容 - 主要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 - 议案涉及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包括取消监事会制度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2] - 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所有股东均可参与议案表决 [2] 投票与登记程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网络投票 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30-11:30及14:00-16:00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与会议地址一致) [5] - 登记需提供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不接受电话登记方式 [5] 会议参与对象 - 参与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 [4][7] - 融资融券、转融通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需按科创板监管指引执行特殊投票程序 [2]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 [4][7]
成都华微: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实际出席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法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2]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 [2]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2][3] - 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以公告编号2025-025披露 [3] 关联交易风险评估 -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 [3] - 关联监事孙鑫先生回避表决 风险评估报告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 [3]
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03
投资分类与定义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能随时变现的投资 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过一年且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1] - 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进行投资时 需按法律法规办理过户手续 [1] 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 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2] - 投资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合理配置资源以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2] - 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 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2] 决策机构与权限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为投资决策机构 各自在权限范围内决策 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 [2] - 达到以下标准的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或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 或交易金额超500万元 或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500万元 [2] - 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投资 需股东会审议且经2/3以上表决通过 [3] - 达到以下标准的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或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 或交易金额超100万元 或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 [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以下投资: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 或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或不超过1000万元 或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或不超过100万元 [4] 投资实施流程 - 投资意向需向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议案 讨论可行性并提交书面报告 [2] - 证券事务部和财务部负责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及执行监督 发现异常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4] - 业务部门需配合证券事务部和财务部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4] - 项目立项前需考虑业务规模、投资行业、时间及收益 收集信息并分析后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备案 [5] - 立项后成立评估小组进行可行性分析 可聘请中介机构参与 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内部制度 [5] - 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 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等 实行严格借款审批与付款程序 [5]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证券事务部负责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 监管投资项目 保管投资决议、合同、协议及权益证书并建立档案 [5] - 内审部定期审计投资项目财务收支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意见 [5] - 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 履行重大投资信息披露义务 [6] - 公司需建立健全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内控制度 控制投资风险 禁止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证券或衍生品投资 [6] - 委托理财需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机构 签署书面合同明确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及权利义务 [6] - 财务部门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 异常时及时报告 [6] - 以实物、股权或无形资产投资时 必须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6] - 子公司投资需在公司规划框架下制定自身规划 提交议案或可行性报告并按制度审批 [6] 投资后管理 - 对控股、合作及合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运营决策 [7] - 派出人员需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 实现投资保值增值 [7] - 派出人员每年需提交述职报告 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7]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 未达预期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7] 投资退出机制 - 出现以下情况可收回或核销投资:经营期届满或投资目标已实现 经营不善无法偿债而破产 发生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 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情况出现 [7] - 出现以下情况可转让投资:与公司经营方向背离 连续亏损且无市场前景 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 公司认为有必要转让的其他情形 [8] - 投资转让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 批准程序与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 [8]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对外投资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各部门及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投资时 需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向证券事务部报告并提供文件资料 [8] - 相关部门需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8] - 投资未披露前 知情人员需保密 不得擅自披露 信息披露以证券事务部口径为准 [8] 制度附则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少于"、"低于"、"超过"不含本数 [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执行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9]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9]
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0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 确保稳健经营 [1] - 制度明确财务资助的定义 审批权限 信息披露要求及内部职责分工 并规定违规处罚措施 [1][2][5][6] 财务资助定义 - 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有偿或无偿向外部主体提供资助的行为 [1] - 具体形式包括有息或无息借款 委托贷款 承担费用 无偿或低价提供资产使用权 异常预付款等 [1] - 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也参照本制度执行 [2] 审批权限及程序 - 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2] - 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但向非由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资助的除外 [3] - 财务资助需签署协议约定金额 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 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提供 [4] - 财务资助成本不得低于市场利率及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4] - 续期提供财务资助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则披露财务资助事项 [5] - 被资助对象逾期未还款 出现财务困难 破产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 [5] 内部职责分工 - 财务部和证券部负责资助前风险调查工作 [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 财务部协助 [5] - 财务部负责办理资助手续及后续跟踪监督 制定补救措施 [6]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监督检查 [6] 违规处罚 - 违规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