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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支持优质数创企业上市
中国证券报· 2025-09-26 19:02
政策核心目标 - 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6]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 [2]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2] 数据要素与算力支持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2][3]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3]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3] 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 [5]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开拓首市场 [5] - 鼓励地方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对数创企业提供支持 [2][5] 场景开放与产业协同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5]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的培育 [5]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优化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6]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 - 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 [6] 创新环境与监管模式 - 结合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规则,鼓励风险可控的先行先试 [6]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必要干扰 [6]
六部门,最新部署!
证券时报· 2025-09-26 18:2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十大举措系统性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其成长为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以发展新质生产力 [1][4]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将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4]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组建涵盖多方专业人员的培育组 [4] 强化多维用数保障 - 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支持数创企业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公平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以满足早期用数需求 [5]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并支持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 [6] - 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 [6] 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集监测、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于一体的新型基础设施 [2][6]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的算力服务,降低使用门槛 [2][6]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 鼓励国有企业、龙头企业推进联合创新,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产业链融通创新 [7] - 支持地方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吸引创新资源集聚 [7] 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需求为牵引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果转化机制 [7][8] - 支持地方建设专业化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提供项目遴选、验证评估、中试熟化等公益性服务,并探索“首购首用”政策帮助开拓市场 [8] 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挖掘技术应用、服务支撑、数据赋能新场景,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开放供给 [8] - 鼓励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开放场景,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并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企业的培育 [8] 强化企业出海服务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力度,加强对国际标准、数据政策的研究与对接,为企业提供政策保障 [9] - 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活动,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平台展示创新成果,鼓励产业链协同出海拓展海外市场 [9][10] 优化投融资服务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机制,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2][10] - 鼓励地方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模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10] 建立开放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 - 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规则,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11]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干扰,探索柔性执法机制处理首次轻微违规问题 [11][12]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数字经济学科专业设置,推动数字人才梯队建设 [12] - 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端人才在产学研间有序流动,并加强人才综合服务保障 [12]
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或是四季度投资的稳定器|宏观晚6点
搜狐财经· 2025-09-26 18:15
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 六部门联合发文鼓励金融机构为数字创意企业提供市场化金融服务 [1]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并优化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探索纳入培育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情况 [1] - 鼓励地方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支持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和风控机制 [1] 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 - 七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 提出2025至2026年石化化工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 [2] - 方案从强化科技创新和提升供给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举措 [2] - 行业目标包括经济效益企稳回升 科技创新能力增强 以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 教育政策 -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 [3]
六部门,最新部署!
证券时报· 2025-09-26 18:1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十大举措系统性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 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发展新质生产力 [1][4]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将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 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1][4]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组建涵盖多领域专业人员的遴选培育组 [1][4] 强化多维用数保障 - 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5]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并支持构建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服务平台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 [5] 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 打造集监测、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 [2][6]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 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以降低使用门槛 [2][6]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与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联合创新 开放共享创新资源 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并强化融通创新 [7] - 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并探索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专项政策以加速市场验证 [7][8] 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 深入挖掘技术应用、服务支撑、数据赋能新场景 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的开放供给 [8] - 引导国有企业、平台企业等开放场景 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应用机会 并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企业的培育 [8] 强化企业出海服务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力度 加强国际标准与政策研究对接 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资源技术对接活动 [9] - 鼓励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 带动数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并支持服务机构在市场分析、风险提示等方面加强指导 [9] 优化投融资服务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 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2][10] - 鼓励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2][10] 建立开放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 - 稳慎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 分级分类制定规则 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11] - 规范涉企检查 推进精准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减少对企业干扰 并探索对首次轻微违规问题采取柔性执法机制 [11]
刚刚!发改委,来利好!
中国基金报· 2025-09-26 17:0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支持,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其在数字经济新领域快速发展,催生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11][12] 健全企业源头发现与培育机制 - 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12]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 [2][12] 强化数据要素保障与开发利用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3][13]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3][13] - 鼓励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13] 优化算力资源供给与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 [4][14]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新型算力基础设施 [14]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14] 提升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带头推进联合创新,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 [5][14]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机制 [6][15]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其更快开拓市场 [15] 加强应用场景开放与国际市场拓展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开放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质量场景 [16]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的培育 [7][16] - 加大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资源技术对接,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平台集中展示创新成果 [8][17] - 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带动数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17] 优化投融资环境与上市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 [9][18]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9][18]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9][18] 营造审慎包容的创新监管环境 - 结合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沙盒监管”模式,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10][19]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多头检查,探索非现场监管以减少对企业干扰 [10][19] - 支持地方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实现惠企政策自动适配、免申即享 [19] 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推动数字人才梯队建设 [10][19] - 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端人才在产学研间有序流动 [19]
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新华财经· 2025-09-26 16:4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前瞻性布局和优化创新生态,加强数创企业的发现与培育,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 [1]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 [1] - 组建涵盖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1] 强化多维用数保障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2] - 在保障数据安全合规前提下,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其早期用数需求 [2]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2]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构建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 [2] 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 [3]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集算力统筹监测、统一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保障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 [3]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降低算力使用门槛 [3] 优化投融资服务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4]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4]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完善风险评价机制,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4] - 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4] 建立开放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 - 结合企业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沙盒监管规则,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5]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必要干扰 [5] - 引导数创企业守法自律经营,探索柔性执法机制,对首次轻微违规问题依法优先采取引导协商、行政指导等方式处理 [5] - 支持地方优化涉企政务服务,通过智能技术实现惠企政策自动适配、免申即享、直达秒兑 [5]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6 16:37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鼓励有条件地区 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治数用数成本。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构建产业 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对面向数创企业发展需 求,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 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 ...
六部门支持符合条件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金融界· 2025-09-26 16:23
政策支持措施 -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1]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1]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1] - 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1] 金融服务优化 - 鼓励地方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服务体系 [1]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完善风险评价机制 [1] - 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切实加大数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1] -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1] 融资与上市支持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 [1]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
国家发改委: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
智通财经网· 2025-09-26 15:37
政策框架与目标 - 政策旨在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培育,推动其成长为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这些企业被定义为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高成长性主体[3]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将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1][3]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将组建专业化的遴选培育组,成员涵盖政府部门、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1][3]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1][3] 数据要素保障与支持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1][4]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并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其早期用数需求[4]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构建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并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及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1][4] 算力资源供给与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5]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降低使用门槛[5] 创新能力提升与成果转化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联合创新发展,整合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并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5]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并鼓励地方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6]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等的“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其成果更快开拓市场[6] 应用场景开放与市场机会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开放供给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质量场景[7]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测试、展示和应用机会[7] 国际化发展与投融资服务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力度,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活动和资源技术对接,并鼓励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8]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并探索将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机制[9]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9] 创新环境与人才建设 - 稳慎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规则,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并规范涉企检查以减少干扰[10]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并健全数字人才流动机制[10]
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措施》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9-26 15:36
政策支持措施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和算法券以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1]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构建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并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及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 [1] - 鼓励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 [1] 算力基础设施构建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 [1]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集监测、调度、供给、安全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 [1]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1] 金融支持体系 -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 [2]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2] - 鼓励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2]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2] 企业培育与遴选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 [2] - 组建涵盖多方专业人员的数创企业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