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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中国主席陈凯:借力粤港澳大湾区独特优势 把握“一带一路”全新投资机遇
中国基金报· 2026-01-16 19:21
中国资本全球布局与资产管理行业新趋势 -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深化,对共建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保持较快增长 [5] - 中国资本跨境流动呈现多元化、专业化和全球化趋势,投资方向从传统能源和基础设施向绿色能源、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等新兴领域延伸 [5][6] - 资产管理行业面临更丰富的投资机会和更复杂的市场环境,需在不同国家、行业和金融工具间进行精细化配置,并提升对新兴产业的理解能力 [6] “一带一路”投资的主要风险维度 - 合规风险:全球金融监管趋严,反洗钱、税务合规和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机构需在不同司法体系下保持高度一致的合规标准 [8] - 资金风险:汇率波动、资本管制及市场流动性变化可能影响投资回报,需通过跨区域、跨行业的多元化配置分散风险 [8] - 国别风险:部分沿线国家在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及社会文化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需开展针对性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 [8] 香港与大湾区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角色 - 香港借力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内地资源与国际市场,是连接内地与国际市场的“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 [9] - 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普通法体系、国际化监管规则和透明营商环境,是内地资本参与“一带一路”投资最重要的国际金融枢纽之一 [9] - 香港发挥“前台国际化、后台产业化”功能,与深圳、广州等大湾区城市分工协作,提升大湾区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竞争力 [9] “十五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投资机会 - 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之一,“十五五”是其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 [10] - 大湾区科技创新聚焦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高端制造、新能源和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10] - 资产管理机构需从传统的短期财务投资,转向“产业理解+长期配置”的逻辑,可通过跨区域、跨阶段的组合式布局提升效率,例如在内地城市参与早期项目,在香港完成中后期融资和国际资本对接 [10] - 新能源、绿色基础设施、低碳技术释放长期资本需求,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重塑资产管理运作模式 [10]
连续两年为创业板老牌虚增营收、利润,中兴华会计所被罚没1113万
观察者网· 2026-01-16 13:3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受罚事件 - 浙江证监局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罚没11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警告并各罚款30万元 [1] - 处罚原因为中兴华在银江技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1][3] - 2026年开年仅14天内 中兴华已两度被罚 成为年初被罚频次最高、处罚力度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 [2] 银江技术财务造假详情 - 中兴华的审计失守直接导致银江技术2021年、2022年合计虚增营收6816.58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65.35万元 [3] - 2022年 因重复核算驻马店项目收入 导致当年虚增营收5170.87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收的3.21% 虚增利润总额944.33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63% [3] - 2021年 因未发现山东项目补充协议调价 导致当年虚增营收1645.71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1621.02万元 [4] - 审计中未发现银江技术价值数亿元关联方房产被用于关联担保 2021年、2022年涉及房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15亿元和4.58亿元 占当期净资产的17.68%和13.00% [4] 银江技术经营与合规危机 - 公司2023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7] - 2023年至2024年6月 公司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资金近11亿元且未披露 2018-2020年控股股东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1.98亿元 [7]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仅1.31亿元 同比暴跌76.01% 归母净利润亏损5.44亿元 2023年公司上市15年来首次亏损 亏损额2.34亿元 营收同比下降27.47% [8] - 截至2024年6月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3.13亿元 涉诉金额约5.33亿元 未来三个月内到期银行融资6.23亿元 可用资金仅0.6亿元 [9]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被司法划转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 专户余额1.33亿元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9] 监管趋势与行业影响 - 2026年开年仅14天 监管层已向1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出14张罚单 审计程序缺陷、证据不充分、风险评估不到位是高频违规事由 [11] - 2024年7月以来 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 作出行政处罚111起 罚没金额达81亿元 并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责 [11] - 监管层严惩配合造假的第三方 如在*ST高鸿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罚款700万元 开创同步追责先例 [12] - 2025年9月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启动代理记账机构联合监管试点 推动跨部门协同整治行业乱象 [11]
给退市上市公司审计的北京亚泰,遭财政部重罚
第一财经· 2026-01-15 23:31
监管处罚案例 - 财政部于2026年1月15日公布对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事务所及相关执业人员作出严厉处罚[3] - 北京亚泰被没收违法所得165万元 处以罚款726万元 并暂停经营业务1年[3] - 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梦珺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处罚款 任海春被暂停执行业务1年并处罚款[3] 具体违规行为 - 北京亚泰在2023年对紫天科技的年报审计中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3] - 事务所隐匿紫天科技关键审计工作底稿等重要档案资料 逃避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4] - 事务所编制虚假的紫天科技审计工作底稿 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 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4] - 事务所未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 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存在职业判断错误[4] - 上述行为导致未发现紫天科技虚增成本6860万元 合并抵销错报1.22亿元及总额法虚增收入18.7亿元等重大错报[4] - 除紫天科技外 事务所在湘投轻材 江西华章等项目的审计中同样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5] 事件背景与影响 - 被审计公司紫天科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完成整改 已于2025年9月被终止上市并摘牌[5] - 北京亚泰及田梦珺此前就因拒绝 阻碍监督检查遭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处罚[5] - 财政部已于2025年6月对与北京亚泰同案的6户企业及10名相关责任人员一并作出了处罚[6] - 此次处罚进一步释放了财会领域“严监管 零容忍”的明确信号[3] - 近些年国家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整治力度 不断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6] - 此次严惩彰显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并向行业传递出必须严守职业道德 提升执业质量的清晰信号[6]
给退市上市公司审计的北京亚泰,遭财政部重罚
新浪财经· 2026-01-15 21:29
监管处罚案例 - 财政部对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严厉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65万元 处以罚款726万元 并暂停经营业务1年 [1][4] - 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被追责 田梦珺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处罚款 任海春被暂停执行业务1年并处罚款 [1][4] - 财政部已于2025年6月对与北京亚泰同案的6户企业及10名相关责任人员一并作出了处罚 [3][6] 具体违规行为 - 北京亚泰在紫天科技2023年年报审计中存在严重问题 隐匿关键审计工作底稿 逃避监督检查 [2][5] - 北京亚泰编制虚假的紫天科技审计工作底稿 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 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2][5] - 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未发现紫天科技虚增成本6860万元 合并抵销错报1.22亿元及总额法虚增收入18.7亿元等重大错报 [2][5] - 在湘投轻材、江西华章等其他项目的审计中 同样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2][5] 相关公司背景 - 处罚主要与已被终止上市的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该公司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完成整改于去年9月被摘牌 [1][2][6] - 北京亚泰及田梦珺此前就因拒绝、阻碍监督检查遭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处罚 [2][6] 监管信号与行业影响 - 此次处罚进一步释放了财会领域“严监管、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1][4] - 近些年国家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整治力度 不断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3][6] - 彰显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向行业传递必须严守职业道德、提升执业质量的清晰信号 [3][6]
一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原执行事务合伙人被吊销CPA证书!
梧桐树下V· 2026-01-15 16:52
监管处罚与执业注销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6年1月14日决定注销注册会计师田梦珺的执业注册 其依据是财政部给予的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1] - 财政部对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田梦珺作出了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财监法〔2025〕371号[1] -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信息显示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29日被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暂停经营业务的处罚[1] 具体违规行为与历史处罚 - 福建证监局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了对北京亚泰所及田梦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2024年4月 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进行现场检查 北京亚泰所系其2023年度审计机构 田梦珺系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该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 - 在检查过程中 田梦珺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监管谈话 拒接电话 拒回短信 推诿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等指定文件资料 拒绝配合现场检查工作[2] - 因拒绝 阻碍执法 北京亚泰所及田梦珺被责令改正 并分别处以100万元和60万元罚款 田梦珺被采取六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 事务所业务备案状态变更 - 证监会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的名单显示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自行申请注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2] -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备案名单》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注销备案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 注销备案情形为自行申请注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3]
公证天业审计费1分钱没收到,反被证监会罚款200万、2名签字会计师被罚80万
新浪财经· 2026-01-12 12:03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认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提供审计服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并因此对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 [1][3][4][17] 处罚决定 - 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并处以2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1][12][14][25] - 对涉案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杨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1][12][15][25] 违法事实概述 - 公证天业为华道生物IPO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17] - 华道生物在2019年至2021年间通过虚开发票、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导致其IPO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存在虚假记载 [4][17] - 公证天业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刘勇、杨悦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11][24] 具体未勤勉尽责行为 - **未对客户更换等异常保持职业怀疑**:华道生物在报告期内两次更换虚假销售客户(从29家变为7家,再变为3家),并冲销、重开发票,且2019年收入确认缺乏最终客户签收单等重要凭证,现金回款方非最终客户,公证天业未对这些明显异常保持应有职业怀疑 [6][19][20] - **汇票贴现回款核查存在缺陷**:未审慎评价银行承兑汇票真实性(如复印件模糊、无背书页);未审慎核查贴现过程真实性(如贴现回款大于票面金额、贴现日早于出票日、访谈所述贴现费率与实际不符);未充分关注并核查华道生物与贴现方可能存在的未披露关联关系 [7][21] - **营业收入分析程序执行不当**:对华道生物主要产品8-羟基喹啉铜的收入和毛利率异常波动未保持应有职业怀疑,仅记录公司解释而未进一步核实;该产品收入2019年同比增长2.86倍,2021年同比减少77.82%;毛利率从2018年的13.75%骤升至2019年的41.23%,后于2020年、2021年分别回落至26.01%和18.19% [8][21] - **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在已取得相关关联方银行流水的情况下,未关注到虚假销售客户现金回款与关联方账户资金划转在时间、金额上高度契合的异常;在已关注到实际控制人账户与特定方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且对方不配合提供流水时,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9][22] 监管认定与申辩驳回 - 证监会认定公证天业的行为违反了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证券法》相关规定 [10][11][23][24] -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已保持职业怀疑”、“程序已执行到位”、“量罚过重”等申辩意见,证监会经复核后不予采纳,认为其审计工作以形式履行为导向,未以消除疑虑为导向,且在证据矛盾时未追加必要程序,量罚已综合考虑华道生物未成功发行等情节 [11][12][24][25]
IPO项目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公证天业被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
北京商报· 2026-01-11 10:22
核心事件 - 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华道生物IPO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案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 [1] 涉事主体与违法行为 - 涉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 涉事公司为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创业板IPO审计服务由公证天业提供 [1] - 公证天业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 为华道生物IPO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证天业在华道生物IPO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1] 处罚决定 - 证监会决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 并处以2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1] - 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刘勇、杨悦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4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1] - 处罚依据为《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1]
中兴财光华及3名注会被罚没近300万元!
梧桐树下V· 2026-01-09 15:40
核心事件与处罚 - 黑龙江证监局于2026年1月8日公布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3名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 处罚针对中兴财光华为京蓝科技2020年及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的行为 [1][5] - 京蓝科技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7] - 中兴财光华在上述两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7] - 处罚决定包括:责令中兴财光华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8,679.25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某、张某勇、李某斐分别处以警告及40万元、20万元、20万元罚款,罚没款合计约298.87万元 [1][14] 审计服务与收费情况 - 中兴财光华为京蓝科技2020年及2021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收入合计为188,679.25元(税后) [2][7] - 折算后年均审计收费低于10万元 [2] 2020年度审计具体失职行为 - 在对京蓝科技子公司中科鼎实的“苏化1号”项目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8] - 未有效执行访谈程序:未询问项目是否按计划施工,对短时间内大量投入成本的重大疑点及客户与公司确认工程量间的巨大差异未进行问询核实 [9] - 未对明显疑点保持合理的注意义务:对项目相关成本投入原始凭证的明显疑点未予关注 [10] - 未有效执行实地走访程序:指派2名审计人员现场查看拍照,但照片无法证明工程完工进度及设备价值等情况 [11] 2021年度审计具体失职行为 - 未有效执行商誉审计程序:未对商誉评估参数、重要假设等与往年相比的变化及其影响保持合理注意,对利用的其他专业意见未保持职业怀疑并进行审慎核查 [12] - 未有效执行坏账准备审计程序:京蓝科技对子公司京蓝沐禾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账龄少算一年,导致2021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2,059.26万元,超过审计重要性水平,而审计方未对账龄计算情况保持合理注意 [13] 相关人员与法律依据 -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某、张某勇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人,高某、李某斐为2021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人 [2][7] - 上述人员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14] - 中兴财光华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14]
大信会计所再次被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年被证监会处罚5次
中国经营报· 2026-01-08 22:00
文章核心观点 - 神雾节能因2016年及2017年年报虚假记载被投资者起诉 法院终审判决其赔偿投资者损失758.54万元 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被判对其中591.28万元损失的8%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3] - 此次判决被视为通过司法途径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的重要体现 旨在警示审计行业恪守准则并防范财务造假[3] - 大信所近年来因执业问题多次受到监管处罚及投资者诉讼 包括此前在“五洋债”案中承担1亿元连带赔偿责任 2025年更被行政处罚5次 累计罚没金额达4269万元[2][7] 神雾节能证券虚假陈述案判决详情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神雾节能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合计758.54万元 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2.43万元[1][3] - 大信所对神雾节能需支付的591.28万元投资者损失中的8%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3] - 该诉讼源于神雾节能2016年及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定其在金川一期、二期及广西景昇隆项目的成本、收入及利润上存在虚假记载[1][5] 大信所在神雾节能案中的审计过失 - 证监部门认定大信所在审计神雾节能2016年及2017年财报时 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1][6] - 具体问题包括:未发现神雾节能2016年少计金川一期项目成本1.16亿元 未发现2017年广西景昇隆项目多计收入1.47亿元、多计施工成本1.02亿元、多计合同毛利0.45亿元[6] - 同时 大信所对应付职工薪酬审计程序也不到位 未合理关注2017年职工薪酬异常增长 未发现公司年末跨期计提工资费用2175.7万元[6] 大信所过往的民事责任与监管处罚记录 - 2021年“五洋债”案中 大信所被终审判令承担487名自然人投资者合计7.4亿元债务本息的连带赔偿责任 并于2022年履行了1亿元赔偿[7] - 2022年至2024年间 大信所另涉及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的投资者诉讼 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 均已履行完毕[8] - 同期 大信所受到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8] - 仅2025年一年 大信所就被证监部门行政处罚5次 累计罚没金额达4269万元 是被罚次数最多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7] 大信所的业务背景 - 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拥有近30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7] - 2024年 大信所业务收入为15.75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7] - 2024年 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为221家(含H股) 相关收费总额为2.82亿元[7]
2025年新三板挂牌中介机构排行榜
梧桐树下V· 2026-01-07 00:05
2025年新三板挂牌市场中介机构业绩总结 一、市场总体情况 - 2025年全年,新三板共计有332家公司成功挂牌,其中基础层184家,创新层148家 [1] 二、主办券商业绩排名 - 2025年全年,共有56家券商为33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了保荐服务 [2] - 开源证券以24单保荐业务位列第一,国联民生以23单位列第二,中信建投以22单位列第三 [1][3] - 保荐业务量排名前五的券商还包括国泰海通(21单)、申万宏源(20单)和国金证券(20单) [5] - 头部券商集中度较高,前三名合计业务量为69单,占市场总量的20.8% [1][3] - 中金公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大型综合券商在该市场的业务量相对较少,分别为8单、8单和6单 [5][6] 三、律师事务所业绩排名 - 2025年全年,共有65家律师事务所为33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了法律服务 [7] - 上海锦天城以46单业务位列第一,北京中伦以30单位列第二,北京德恒以27单位列第三 [1][8][9] - 业务量排名前列的律所还包括北京康达(19单)、国沿(上海)(17单)和北京国枫(16单) [9] - 头部律所优势明显,前三名合计业务量为103单,占市场总量的31.0% [1][8][9] 四、会计师事务所业绩排名 - 2025年全年,共有33家会计师事务所为33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 [12] - 立信以54单业务位列第一,容诚和天健均以52单并列第二 [1][13][14] - 业务量排名前列的会计师事务所还包括中汇(26单)、大信(16单)和信永中和(14单) [14] - 审计市场集中度非常高,前三名合计业务量为158单,占市场总量的47.6% [1][13][14] - 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仅毕马威华振(4单)和安永华明(2单)出现在榜单中,业务量较小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