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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30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30日,由董事长提议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1] - 预计回购金额范围为900万元至1,600万元 [1]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 [1] - 回购方式为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17元/股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900万元且不超过1,600万元 [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为19.93万股,占总股本0.1904% [1][2] - 累计已回购金额为267.09万元 [1]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13.30元/股至13.46元/股 [1][2] -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46元/股,最低价为13.30元/股 [2] 价格调整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价格上限由17元/股调整为16.90元/股 [2]
国电南自: 国电南自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9:0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审议通过每股现金红利0.14元的分配方案 [1]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016,093,56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2,253,098.68元 [4]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所有股东按统一比例分配 [4] 实施时间表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6日 [2][4]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暂由结算公司保管 [2] 税收政策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征个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26元 [4]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由公司代扣10%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26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实际派发0.14元 [5] 特殊股东处理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股息按50%计税(实际税负10%),解禁后按持股期限计税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税后每股派发0.126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暂不扣税 [3] 实施流程 - 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至指定交易股东账户 [2] - 股东可通过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25-83410173或025-83537368咨询分配事项 [5]
科汇股份: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43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拟以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为1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介于900万元至1,600万元之间,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回购股份用途为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1]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3]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计算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由17元/股下调至16.90元/股,生效日为2025年6月13日 [3] - 调整公式采用(调整前价格-每股现金红利),其中差异化分红后实际每股现金红利为0.09879元(基于总股本1.0467亿股与参与分配股本1.034亿股计算) [4][5] 调整后回购规模测算 - 按金额上限1,600万元和价格上限16.9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94.67万股,占总股本0.90% [5] - 按金额下限900万元和价格上限16.9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53.25万股,占总股本0.51% [5] 其他事项说明 - 除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方案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6]
科汇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3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以不超过17.14元/股回购1,000万至2,000万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并于2024年8月3日完成回购[3] - 2025年4月29日再次通过回购议案,计划以不超过17.00元/股回购900万至1,600万元股份,截至2025年5月19日尚未实施回购[3][4]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故需实施差异化分红[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03,4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10,340,000元[5] - 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270,000股不参与分配[5]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50.86%[5] 除权除息计算方式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09879元)[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03,400,000×0.10)÷104,670,000≈0.09879元[6]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3.23元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仅0.0092%,符合监管要求[7][8]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8] - 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8]
科汇股份: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0,185,200元 [1] -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20,939,916.98元 [1] -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657,254.21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 - 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为37920180806658588,截至公告披露日账户余额为0.00元 [2] - 光大银行仅授权一级分行开展托管业务,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淄博分行,监管协议签署银行为济南分行 [3]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项账户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 -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4] - 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唐彬、何凡查询专户资料,银行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 - 公司仅允许从特定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至专户,且需在临时性补流到期前从自有资金账户归集至专户,再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5] - 公司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 协议自三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7]
四方股份: 四方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6:1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6月5日0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1][2] - 投资者可提前在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通过邮箱ir@sf-auto.com或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提交问题 [1][3] - 参会高管包括董事兼总裁刘志超、独立董事孙卫国、首席财务官付饶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钱进文 [2]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已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说明会将进一步解读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 [1][2] - 会议内容将围绕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展开,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进行解答 [2] - 说明会实录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回看 [4] 投资者参与方式 - 实时参与需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 [2][3] - 会前咨询联系人秦春梅(电话010-82181064/邮箱ir@sf-auto.com) [3]
四方股份: 四方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0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72元(含税),总股本833,268,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9,952,960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8日[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22日[1][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股权激励限售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中登公司暂管[2] -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奇逊、王绪昭等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3][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若需税收协定优惠需自行申请[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648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企业所得税,自行判断纳税义务[6]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82181064[6]
淳厚基金调研上市公司东方电子,旗下淳厚鑫悦混合A(012454)近半年回报达18.66%
新浪财经· 2025-05-12 13:47
公司经营情况 - 2024年新中标额超100亿元 实现营业收入75.45亿元 同比增长16.47% 归母净利润6.84亿元 同比增长26.34%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47亿元 同比增长37.69% [2] - 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05亿元 同比增长10.04% 归母净利润1.2亿元 同比增长19.2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14亿元 同比增长18.89% [2] - 核心业务调度及云化业务收入12.9亿元 同比增长17.11% 输变电自动化业务收入8.56亿元 同比增长37.5% 智能配用电业务收入43.24亿元 同比增长17.06% 综合能源和虚拟电厂业务收入2.19亿元 同比增长12.43% 海外业务收入4.13亿元 同比增长10.62% [2] 输变电自动化业务 - 2023年以来在集控站 自主可控保护监控 智能巡视等业务领域中标额较多 带动保护类产品 监控类产品和在线监测产品收入快速增长 [2] 合同负债 - 2024年末合同负债35.03亿元 比2024年第三季度末减少1.45亿元 减少原因是2024年第4季度客户验收集中度较高 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后收入确认所致 [2] 功率预测方向布局 - 凭借电网业务技术积累布局储能及新能源业务 综合能源及虚拟电厂业务 136号文发布带来新能源 储能业务 虚拟电厂业务市场机遇 公司积极布局发挥产业链齐全优势推动产业协同争取更多市场份额 [2] 海外业务 - 海外销售产品以配网产品为主 包括配电终端 一次设备以及调度和配网主站等 已进入沙特 乌兹别克 比利时 南美等市场 保持东南亚市场优势 未来将围绕"突破 提升"主线 深耕细作 推进光伏 微网 新能源 储能等业务拓展 [2] 虚拟电厂业务 - 形成"可调资源改造实施+智慧管控平台+电网互联互通+电力现货+辅助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全产业链 持续打造基于AI的现货价格预测 可调能力分析 聚合分析 二次调频等核心技术 技术通过中国电机学会专家组鉴定"整体技术国际领先" 已实现国网 南网 发电集团 能源集团 售电公司 城市级 园区级等多场景实用化应用 实施数十个虚拟电厂 包括南方电网虚拟电厂和烟台市数字化虚拟电厂 [2] 微电网业务 - 离并网型智能微电网是研发重点之一 2024年实践烟台机场项目 马尔代夫微网等项目 未来发挥产业链全优势积极调配资源争取更多项目落地 [2] 电表业务 - 2025年预计保持平稳态势 在两网统招行业之外的细分领域 特别是现货交易和国产化替代方面 高端计量需求如关口计量等有增长趋势 [2] 配网建设 - 配电产品线齐全 提供从配电云主站 中低压一二次融合设备 高能效智能变压器到储能 柔直等全系列产品和服务 市场需求量处于上升趋势 配网装备价格预计可能进一步下降但降幅空间不大 未来如有新规范新标准可能引起价格回弹 2025年国网 南网存在覆盖范围较大的招标机会 [2] 分红情况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子公司威思顿自筹资金8.5亿元进行产业园区扩建项目 已规划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
国电南自: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14%
快讯· 2025-04-24 16:52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90.3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8.4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50.14% [1] - 基本每股收益0.34元/股 同比增长50.61% [1] 股东回报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 [1]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2亿元人民币(含税) [1] -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76% [1]
科汇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3-31 18:18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5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亦军主持,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973,178股(现场会议10人/38,688,515股占比37.4164%,网络投票15人/1,284,663股占比1.2424%) [3]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规要求 [3] 审议议案内容 - 议案一涉及独立董事补选,包含两个子议案:选举苏丽萍女士及巩硕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中第一子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 议案二为非独立董事补选,仅含一个子议案:选举秦晓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 表决机制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2025年3月31日9:15-15:00进行 [5] - 表决结果由交易所系统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程序符合《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 [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