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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监管要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需遵循本制度,并在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关联交易定义与类型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3] - 交易类型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租入租出资产、研发项目转移等12类活动 [2][4] - 日常经营活动如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不属于关联交易范畴 [5]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定价顺序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价→协议价 [3] - 交易双方需在协议中明确定价方法,包括国家/行业标准价、市场价、成本加成价或协商价 [6] - 财务部需监控关联交易价格及成本变动,并向董事会报备 [6] 关联人范围与管理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范围遵循《上市规则》规定 [7]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 [7] - 公司需通过深交所系统定期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 [7]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可审批与自然人交易额<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额<300万元/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 [7] - 交易额超30万元(自然人)或300万元/净资产0.5%(法人)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7] - 交易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禁止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关联参股公司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资助除外 [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 [8][9]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9] 审计与评估要求 - 股东会审议的股权交易需审计最近一年一期财报,非股权资产需评估 [10] - 深交所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对未达股东会标准的交易进行审计/评估 [10] - 日常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计/评估 [10] 决策程序与回避规则 - 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形成董事会决议 [11]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 - 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11] 义务豁免情形 - 公开招标/拍卖、单方面获益交易、国家定价交易等可豁免股东会审议 [12][13] - 认购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领取股息等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义务 [13] 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 需审慎评估交易标的状况、对方资信及定价公允性,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 [13] - 禁止审议标的权属不清、价格不明、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交易 [14] - 高溢价或低收益率资产购买时,交易对方需提供盈利担保或回购承诺 [14] 协议与日常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明确价格、定价依据、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 [15] - 禁止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需定期更新关联人名单并核查交易性质 [16] - 发现关联人侵占利益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等保护措施并追责 [16]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17]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需及时修订 [16][17]
江苏雷利: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1] - 选聘需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 - 选聘程序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禁止在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1] -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或提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 候选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1] - 要求具备固定场所、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及熟悉财务法规 [1] - 需拥有良好执业质量记录、职业道德信誉及符合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团队 [1] - 必须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 选聘程序与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流程并提议启动选聘工作 [2] - 需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分标准、提出拟聘建议并监督审计工作 [2] - 每年需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的方式 [3] - 具体程序涵盖资质审查、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及签约等环节 [3]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规定 - 改聘条件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缺陷、无法保障年报按时披露或主动终止服务等 [4]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 改聘需提前30天通知原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可在股东会陈述意见 [5] - 若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服务,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新选聘 [6] 监督与档案管理 - 选聘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禁止伪造或销毁 [6] - 审计委员会需检查财务法规执行情况、选聘程序合规性及协议履行情况 [6] - 违规行为将导致通报批评、经济赔偿或解聘处罚 [6] - 会计师事务所若存在分包、审计质量问题或内幕交易等行为将被终止合作 [7] 附则与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批准实施,修改需相同程序 [8] - 重大资产重组等专项审计的选聘参照本制度执行 [7]
江苏雷利: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防止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金往来 [1][2] 资金占用的定义与类型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如采购、销售环节的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如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 [2] - 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垫支工资、福利、广告费等期间费用或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2][4] 禁止性行为清单 - 列举十类禁止行为,包括要求公司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提供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 [2][4] - 特别禁止“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变相占用形式 [4]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规范 - 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资金审批支付需符合协议规定,避免非正常占用 [4] -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 [4] 责任主体与监督机制 - 董事会为资金占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及业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5][6] - 财务总监需确保财务独立性,拒绝控股股东不当指令并及时报告董事会 [6] - 董事及高管发现资金占用需立即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并督促信息披露 [6] 资金占用处置措施 - 发生占用时,董事会需制定清欠方案追回资金,严格监管“以股抵债”“以资抵债”条件,防止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7] - 优先以现金清偿占用资金,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履行内部审批并符合国家规定 [9] 违规责任追究 - 对协助或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及高管,董事会可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9][10]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的行为视为严重违规,涉及金额巨大时需通报股东会并处理责任人 [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需相同程序 [10][11]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与国家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1]
江苏雷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行为规范总则 - 规范制定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控股股东定义包括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主体[2] - 实控人定义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 - 规范适用范围延伸至实控人控制的法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关联方[3] 行为规范一般原则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需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5] - 禁止隐瞒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身份以逃避责任[6]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需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登记工作,不得隐瞒重要信息[8] - 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9] 控制权行使与独立性保障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应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10] - 丧失控制权时需确保未完成承诺由收购方承接[11] - 必须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性[12] - 禁止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14][19] - 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及经营稳定[15] - 转让控制权前需调查受让方资质并解决债务、承诺等遗留问题[16] 股份交易规范 - 股份买卖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规避限制性规定[26][27] - 禁止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进行股份交易[28] - 特定情形下(如被立案调查、公司股价低于净资产等)不得减持股份[30][32][33] - 集中竞价减持90日内不得超过总股本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34] 信息披露管理 - 需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及保密措施[38] - 出现股份质押、经营恶化、控制权变化等情形需及时告知公司[39] - 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时需立即通知公司发布公告[40] - 不得通过非公开渠道获取未披露重大信息[41] - 接受调研时禁止传播未公开信息或虚假陈述[43] 规范实施与修订 - 规范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生效,修订需相同程序[49]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规定为准[47] - 董事会拥有解释权[48]
江苏雷利: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设立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程序,并对人选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1] - 主要职责包括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管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事项 [1]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2]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会议、确定议程、确保信息完整及结论明确 [2][3]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任,失去董事资格即自动卸任委员 [2] - 委员需按时参会、提出议题、列席相关会议并保证履职能力与时间投入 [2] 职责权限 - 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并向董事会建议 [3] - 搜寻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4] - 向董事会提交任免董事及聘任高管的建议 [4] - 所有提案及研究材料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 [4] 工作程序 - 制定董事及高管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选任流程包括需求分析、人选搜寻、背景调查、资格审查及董事会建议等环节 [4]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5] - 表决采用投票制,可远程参会,缺席委员需书面委托他人投票 [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决议需书面报董事会 [6][7] 协调与沟通 - 休会期间重大事项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建议召开董事会或委员会会议 [7] - 高管提交报告需经总经理签发,委员会报告需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 [7] 附则 - 工作规则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经董事会审议生效并保留修改解释权 [7][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8]
江苏雷利: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并提升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相关法规[1] - 对外投资定义为以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涵盖新设子公司(非全资)、联营、股权收购、委托理财等[2] - 投资需符合国家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目标为增强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并实现可持续发展[3] 投资类型与限制 - 原则上禁止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若经营需要则需严格决策程序并限定规模[4] - 非货币资产投资需办理法律过户手续[5] - 投资分为短期(股票、债券等持有≤1年)和长期(债券/股权等不可随时变现)两类[6] 审批权限标准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占最近审计值50%以上且金额超5,000万(净利润/利润超500万)[7] - 需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的情形包括:相关指标占10%以上且金额超1,000万(净利润/利润超100万)[8] - 同一类别交易需按12个月累计计算标准[9] 组织管理机构 - 决策权归属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部门无权决定[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项目可行性评估及执行监督[14] - 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及工商税务手续,董秘办负责协议起草[16][17] 投资决策与执行 - 短期投资由财务总监编制计划,经审批后由财务部登记入账[19][20] - 长期投资需经总经理综合评审,超权限项目提交董事会/股东会[22] - 长期投资合同需经法律审核后签署,财务部协同执行并监控预算调整[25][27] 后续管理及监督 - 董事会定期检查项目效益,问责未达预期情况[29] - 合资公司需派驻管理人员参与决策,财务部建立明细账簿核算[31][33] - 子公司财务需遵循母公司会计政策,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34][35] 信息披露与退出机制 - 投资信息需按创业板规则披露,禁止提前泄露[36][37] - 投资回收条件包括经营期满、亏损无法经营或资金需求等[38] - 转让情形涵盖偏离经营方向、连续亏损或无市场前景[39]
江特电机筹划易主谁将接盘 锂盐市场低迷连亏2年半急盼脱困
长江商报· 2025-07-23 07:19
控制权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股票自7月22日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 [1] - 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持有公司14.12%股权,朱军、卢顺民通过江特实业间接控制公司14.22%股权,合计控制市值约18.78亿元 [1][5][6] - 此前市场传闻比亚迪拟收购公司股权,但公司明确否认,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仅14%,无法实现传闻中的30%股权收购 [3]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矿开采、锂盐加工及特种电机研发生产,受碳酸锂价格下跌影响,2023年、2024年连续亏损,2025年上半年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9500万元—1.25亿元 [1][9] - 2021-2022年受益于碳酸锂价格大涨,归母净利润分别增长2592.71%、503.05%,但2023年后价格回落导致业绩承压 [8][9]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7.14亿元,有息负债15.07亿元,存在一定财务压力 [2] 历史发展与战略布局 - 公司2013年定增募资9.74亿元布局锂电行业,2015年斥资29.12亿元收购九龙汽车,同年以6亿元收购杭州米格电机 [7] - 因并购标的业绩变脸,2018年计提商誉减值14.08亿元,导致当年亏损17.59亿元 [7] - 当前战略为“大力发展智能电机产业,持续打造锂产业核心竞争力”,目标成为全球碳酸锂大型供应商 [7] 市场反应与潜在接盘方 - 控制权变更消息公布前股价未明显异动,7月21日微涨1.18%,过去三个交易日累计涨幅约5.31% [2] - 市场猜测接盘方可能为比亚迪或其他锂电池巨头,因公司锂矿及锂盐业务符合产业需求 [3][4]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 1-5月山西省科技创新与制造业实现快速发展
搜狐财经· 2025-07-22 19:22
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成效 - 今年1至5月,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总额达59.37亿元 [1]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减税20.44亿元 [1] -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34.32亿元 [1] 高技术产业与制造业增长态势 - 山西省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1.95%,增速明显快于全省总体水平 [1]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28%,企业采购数字经济产品金额同比增长8.79% [1] - 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销售收入在前五个月同比分别增长20.99%和49.67% [1] - 数字产品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89.46%,其中智能设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销售收入增长43.89% [1]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 - 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作为省级“链主”企业,已构建覆盖29家企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2] - 税务部门提供“一企一策”解决方案,包括《税收体检报告》和前置性服务模式 [2][3] - 服务模式帮助企业从“事后应对”转变为“事前预防”,规范纳税管理并精准把控政策 [3] 智能设备制造与技术创新 - 山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数字化车间拥有120台智能化生产设备,6条智能生产线实现年产1600万kW高效电机 [4] - 公司享受免抵退出口退税和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等优惠政策,退税加速有助于成本回收和技术研发 [4][5] - 技术研发成果包括交付首台IE6异步电动机,平均效率高达95.3%,损耗降低20% [5] 半导体材料产业与研发支持 - 山西鼎芯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专精特新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6] - 税务部门针对碳化硅晶体研发特性,提供研发费用归集专项指引和实地核验指导 [7] - 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将研发费用用于晶体C向生长研究等项目,提升长晶成功率 [6]
全球及中国高性能低压伺服电机行业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2025-2031年
搜狐财经· 2025-07-22 01:49
高性能低压伺服电机市场概述 - 高性能低压伺服电机行业主要分为500W以下、500-1500W和1500W以上三种产品类型,全球市场规模呈现增长趋势[1] - 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工业自动化、医疗、食品加工、机器人等,全球应用规模同样呈现增长趋势[1][3] - 行业发展具有显著特点,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同时存在一定进入壁垒[4] 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预测 - 全球高性能低压伺服电机供需情况显示,产能、产量和需求量均呈现增长趋势(2020-2031)[2] - 中国市场的产能、产量和需求量同样呈现增长趋势,且中国在全球市场中的比重较为显著[2] - 全球市场收入预计从2020年到2031年持续增长,销量和价格也呈现上升趋势[3] - 中国市场收入及销量占全球比重较大,显示出中国在该行业中的重要地位[4] 全球主要地区市场分析 - 全球主要地区包括北美、欧洲、亚太、拉美、中东及非洲,各地区销量和收入均呈现增长趋势[4] - 北美地区(美国和加拿大)销量和收入持续增长,市场份额较为稳定[4] - 欧洲地区(德国、英国、法国等)销量和收入同样呈现增长趋势[4] - 亚太地区(中国、日本、韩国等)是全球最大的市场之一,销量和收入占比显著[4] 行业竞争格局 - 全球市场竞争格局显示,主要厂商在产能、销量、收入和价格方面占据重要市场份额[5] - 中国市场主要厂商在销量、收入和价格方面表现突出,部分厂商收入排名靠前[5] - 全球主要厂商分布广泛,商业化日期和产品类型多样化,行业集中度较高[6] 不同产品类型及应用分析 - 全球不同产品类型(500W以下、500-1500W、1500W以上)的销量、收入和价格走势均呈现增长趋势[6] - 中国不同产品类型的销量和收入同样呈现增长趋势,市场份额较为稳定[6] - 全球不同应用领域(工业自动化、医疗、机器人等)的销量、收入和价格走势均呈现增长趋势[7] - 中国不同应用领域的销量和收入占全球比重较大,显示出较强的市场潜力[7] 行业发展环境及供应链 - 行业发展趋势明显,主要驱动因素包括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增长[7] - 行业供应链涵盖上游原料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较为成熟[8] 主要厂商简介 - 全球主要厂商包括ABB、Kollmorgen、Nippon Electric等,各公司在销量、收入、价格方面表现突出[9][10] - 中国主要厂商包括鸣志、科力尔、锐特技术等,市场份额和收入表现较为显著[10][11] - 各厂商生产基地、销售区域和产品规格多样化,市场竞争较为激烈[9][10][11] 中国市场进出口及地区分布 - 中国市场产量、销量和进出口贸易呈现增长趋势,未来趋势较为乐观[12] - 中国生产地区和消费地区分布较为集中,显示出区域市场的特点[12]
尼得科答搜狐财经:家电企业如何寻找AI结合点?企业出海如何选择目的地?
搜狐财经· 2025-07-18 17:18
公司战略与业务布局 - 家电与车载事业统括本部(AAD)是公司销售额最大的业务单元之一,约占集团整体的40% [2] - 公司强调全球化业务分布的重要性,认为多样化全球业务布局是提升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2] - 选择出海目的地主要考虑市场潜力、客户距离、供应链效率和监管环境等多重因素 [2] - 青岛产业园的布局旨在促进与客户的近距离合作,提升响应速度和运营效率 [3] 财务表现 - 2024财年第四季度净销售额达2.6万亿日元,同比增长11.1% [3] - 同期营业利润为2402亿日元,同比增长48.4% [3] 技术创新与产品发展 - 在机器人领域提供工业机器人减速机和伺服电机等产品 [3] - 非机器人领域产品包括冲压机、机床等工业效率化设备 [3] - 通过散热解决方案切入AI领域,产品包括散热风扇和液冷模块等 [3] 行业趋势与竞争环境 - 家电行业正积极拓展AI、具身智能等新增长曲线 [3] - 传统家电企业面临寻找家电与AI结合点的转型挑战 [3] - "不出海就出局"成为行业热议话题,但公司表示海外战略已实施数十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