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
搜索文档
13项举措力促民间投资发展(锐财经)
人民日报· 2025-11-12 04:27
政策核心与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投资效益 [2]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和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3] 扩大市场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且具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3]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并加快公布向民企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 [3]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3] 打通投资堵点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权益 [3]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向民企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3]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助力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3] 强化投融资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并运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4]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于10月29日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7] - 政府采购方面,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需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面向中小企业,并鼓励将民企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 [7] 重点领域持股比例 - 政策明确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的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5][6] - 对于重点领域项目,要求在项目前期阶段专项论证引入民间资本的可行性 [5] - 具体项目持股比例需结合项目实际、民企意愿和政策要求确定 [5] 多元化金融支持 - 信贷政策方面,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并推广“创新积分制”服务科技型企业 [8] - 直接融资方面,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8]
国家发改委:民间投资有所放缓,13项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南方都市报· 2025-11-11 16:33
民间投资整体表现 - 受国际环境变化和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 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有所放缓 [3] - 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 保持稳定增长 [3] - 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 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 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3] 扩大准入政策举措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需报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 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 [4]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建设运营 [4]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 [4]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 [4] - 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4]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4] 打通堵点政策举措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4] - 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5]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5] - 支持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5] 强化保障政策举措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5]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5] - 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5] - 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5]
促民间投资发展“13条”发布,多位权威专家解读
证券时报· 2025-11-11 15:33
政策核心与意义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条具体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旨在解决民间投资主要问题,对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有积极意义,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 - 政策既针对当前民间投资痛点堵点精准破题,又深度契合国家战略方向,为民间资本注入信心并构筑持续健康发展框架[1] 市场准入与领域开放 - 政策明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2]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建设运营[2] - 政策向民间投资开放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从“重资产”基础设施延伸到“高精尖”科研创新领域[3] 投资与融资支持措施 - 在投资端,政策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并补充资本金[4] - 在融资端,政策提出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4]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并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4] 民间投资经济影响 - 民间资本贡献了一半的固定资产投资,民营企业提供了全国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岗位[7] - 激发民间投资动力与活力有助于强化经济增长动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7] - 民间投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力军,能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升增长可持续性[7]
13条新举措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长江商报· 2025-11-11 12:41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重点围绕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强化资源支持、优化投融资服务等民企核心关切[1] -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服务指导规范管理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3] 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1] - 清理不合理服务业准入限制规范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坚决取消招标投标中对民企不合理要求[1] -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工程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3] 资源与权益保障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2] - 鼓励民企建设中试平台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2] - 支持民企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2]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2] - 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由三大政策性银行投放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3] 投融资服务支持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满足合理信贷需求[2] - 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2]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
扩大准入打通堵点 促进民间投资发展“13条”发布
新华社· 2025-11-11 09:34
扩大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有收益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 [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 [1] - 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1]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 [1] - 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1] - 坚决取消招标投标领域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 [1]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 打通堵点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2]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2] - 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2] -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2] 强化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2]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 [2] - 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2]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2]
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出台
新华社· 2025-11-11 09:33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释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积极信号[1] - 政策措施重点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打出政策组合拳,旨在更好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动力[3] -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将推动内需潜力释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动力[3] 民间投资发展基础 - 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1] - 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节能降碳改造等投资空间广阔[1] -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投资需求较大,扩大民间投资具有坚实支撑[1] 市场准入与空间拓宽 - 对需报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2] - 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2]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2] 打通投资堵点举措 - 着眼于解决民营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2] -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为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2] 政策保障与支持工具 - 部署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2]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 - 通过硬招实招更加有力有效地提振民间投资信心,让民营企业愿投、能投、安心投[2]
盘前机会前瞻|国办发文!促进民间资本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这几家公司深耕低空经济领域值得关注(附概念股)
搜狐财经· 2025-11-11 09:08
政策核心导向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拓宽投资领域 [1][2]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政策亮点 [1][2] - 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和发射审批过程中对民间投资项目一视同仁 [1] 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领域 - 政策为民间资本参与低空经济基建扫清了制度障碍 [1] - 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政策 [1] - 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1][2] 基础设施与重点领域投资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报国家审批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2]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建设运营 [2] -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并修订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2] 市场公平与准入优化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 [2] - 坚决取消招标投标领域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 [2]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
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
搜狐财经· 2025-11-11 07:14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组合拳”方式,为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让民营企业愿投、能投、安心投[1][2][3] -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被视为支撑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以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的重要力量[1][3] 市场准入与投资空间 - 政策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1]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以拓宽民间投资空间[1] - 中国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节能降碳改造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投资空间广阔、需求较大[1] 优化营商环境与打通堵点 - 政策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着眼于解决民营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1] - 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1] - 部署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等务实举措[1] 政策保障与金融支持 - 部署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2]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 - 这些硬招实招旨在更加有力有效地提振民间投资信心[2]
重大项目参与、隐性壁垒破除、运营权益保障国务院发文力挺民间投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06:11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13条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 - 政策涵盖重大项目参与、隐性壁垒破除、运营权益保障、数字化转型升级和融资支持等方面 [1] 市场准入与持股比例 - 政策明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确保民营企业有足够参与空间 [2][3] - 政策要求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3] - 政策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增强了政策刚性 [5][6] 重点投资领域 - 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具有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油气管道等传统关键领域项目 [2][3] - 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航天投资 [4] - 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4] 政策实施特点 - 政策从宏观原则到微观路径进行精细化施策,例如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需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 [6] - 政策进行整体性思考,将市场准入、公平竞争、金融支持等融为一体以优化营商环境 [6] - 政策采用列举式明确可参与重点领域,并给出具体路径和量化标准 [5][6]
扩大准入打通堵点 促进民间投资发展“13条”发布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证券时报· 2025-11-11 02:33
扩大准入领域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有收益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 [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建设和运营 [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领域建设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 [1] - 清理不合理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1] - 取消招标投标领域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并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1] 打通投资堵点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资源调配方面的合法权益 [2]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并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向民企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并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 [2] 强化要素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支持力度 [2]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并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 [2] - 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并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