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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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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消息,两部门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5-11-01 21:26
11月1日,财政部官网显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同期,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黄金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对具体征管事项作出进一步解释。 "黄金有关税收政策公告来了"的词条也登上微博热搜榜首位,引发大量投资者关注。 具体来看此次政策的内容: 《公告》指出,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 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 (一)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 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 售的,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以普 ...
黄金大消息!两部门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5-11-01 20:2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黄金税收新政,对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实施差异化增值税政策 [2][5] - 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 [7][19] - 政策明确“标准黄金”定义,牌号需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 [7][13] 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规定 -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6][10] - 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10] - 交易所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员单位凭此抵扣进项税额 [23][29] 非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规定 -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 [6][10] - 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10] - 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24] 客户交易税收规定 -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客户开具普通发票 [6][11] - 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11] - 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后销售的,可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25] 税收征管操作细则 - 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后实际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在用途改变前向交易所报告,且仅允许申请改变用途一次 [7][15] - 会员单位需在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取得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用途改变申请,超过6个月则交易所不得重新开具发票 [7][15] - 会员单位应留存销售合同、出库单、支付记录等佐证材料,并建立黄金购入及销售台账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26][37] 发票管理与编码调整 - 税务总局更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在“黄金”下增设6个专用编码以适应新政策要求 [33] - 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客户在开具发票时,需根据业务实际正确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 [25][33] - 会员单位或客户取得交易所开具的特定字样发票,仅作为核算进项税额的凭证,需单独核算相关进项税额 [26][35]
黄金大消息!两部门发相关公告
搜狐财经· 2025-11-01 15:22
本文转自【中国经济网】; 2025年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提到,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 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售的, 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的(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熊猫普制金币除 外),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 ...
事关黄金税收政策!两部门发文
新华网财经· 2025-11-01 14:33
财政部网站11月1日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公告要求,纳税人不通过上海黄金交易 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公告显示,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 易所免征增值税。 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 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 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售的,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的(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熊猫 普制金币除外),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 ...
黄金要征税了!财政部、税务局发文
中国经营报· 2025-11-01 13:48
黄金交易增值税政策核心规定 - 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销售时免征增值税 [1] - 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1] - 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根据黄金用途和交易方身份适用不同增值税政策 [1] 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处理 -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 - 投资性用途黄金购入时,交易所按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黄金产品销售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的,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非投资性用途及客户交易税收处理 -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开具普通发票 [2] - 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 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销售的,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实际成交价格向客户开具普通发票 [2] - 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 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后销售的,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政策实施时间 - 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 - 政策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 [3]
事关黄金税收政策!两部门发文
中国证券报· 2025-11-01 13:39
税收政策核心调整 - 纳税人不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 - 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免征增值税 [1] - 交易所内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免征增值税 [1] 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处理 -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 - 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投资性用途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产品(法定金质货币除外)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非投资性用途及客户交易税收处理 -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发票金额和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 会员单位将非投资性用途标准黄金加工成产品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可按发票金额和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客户销售或加工后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刚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事关黄金税收政策
搜狐财经· 2025-11-01 09:40
黄金交易增值税政策核心调整 - 公告明确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时 对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免征增值税 [1] - 政策根据交易是否发生实物交割以及黄金用途进行差异化增值税处理 [1] 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规定 -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 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 - 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投资性用途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后销售 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且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 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 需缴纳增值税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非投资性用途及客户交易税收规定 -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并向买入方开具普通发票 [2] - 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买入方会员单位 可按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 可按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 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后销售 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但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事关黄金税收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第一财经· 2025-11-01 09:27
2025.11. 01 (一)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 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售的,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 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 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的(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熊猫普制金币除外),按照现 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 开具普通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客户购入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客户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 ...
事关黄金税收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第一财经· 2025-11-01 08:50
(二)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 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 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 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 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 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 策: (一)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 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售 的,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 ...